第一百二十一章 試婚(三)
她怎麼來了?
林妙恨不得掉頭就走,但腳只能往裡挪,心裡則緊急思考應對之策,怕萬一表現不好,又惹出一場是非,上演一幕鬧劇。
難怪夏以南表現得那麼殷勤,專門等在門口恭候她回府的,敢情屋裡有準婆母大人坐鎮。
人既然已經來了,不管她心裡怎麼想,禮節上是不能有失的。於是她打點起笑臉走上前去解釋:「我下午去看一個朋友了,她懷了孩,我買點補品給她送過去,她非要留我吃飯,就耽擱到這會兒了。我以為夏以南會在家裡吃的,他也沒告訴我您要來。」
夏以南趕緊做旁證,夏瓊還是板著臉說:「既然兩個人住在一起,就要互相照應,互相體諒,互相遷就。不是不能看朋友,但去之前要報備,看過後要早點回來。小南有沒有飯吃倒在其次,他可以回家吃,也可以在外面解決,這都不是問題。問題是,你這麼晚回來,又不吭不哈連招呼都不打一個,不是害他擔心嗎?現在報紙上搶劫殺人的案還少啊,你一個女孩,深更半夜在外面遊盪,很不安全的你知道嗎?」
林妙抬頭看了看客廳里的掛鐘,現在明明才10點多,哪是深更半夜?不過也沒必要跟准婆婆糾纏這些細節,早點打發她走是正經。
她低眉順眼地道歉,小心翼翼地準備宵夜,而後整理房間,收拾碗筷。1——6——K-小-說-總之。不讓自己閑下來,看夏瓊還能怎樣,難道跟在屁股後頭攆著教訓她?
也不知過了多久,在廚房磨蹭的她總算聽到夏以南喊了一聲:「妙妙,我媽要回去了。」
「哦。阿姨,這麼晚了,索性在這裡住下吧。」她一邊在圍腰上擦手一邊含笑留客。
夏瓊冷笑:「就一張床,怎麼住?」
林妙亦在心裡冷笑:敢情您也知道只有一張床啊,不瞞您說,就是一張床才留您的,要有兩張地話,俺還不留呢。
不過嘴裡說出的話還是很暖人心的:「當然是您睡床了。我和夏以南一個睡沙發,一個打地鋪。」
夏以南忙說:「我媽擇床啦,她在別的地方睡不慣,會失眠的。」
「那……」俺就不留咯。
夏以南換上鞋,回頭對林妙說:「我把媽媽送到家就回來。」
「已經很晚了,你今天就在那邊住下吧,別再跑來跑去了。」她很通情達理地說,同時暗暗打量夏瓊地臉色。夏瓊的眼裡隱隱透著期待,但夏以南馬上重申:「我送媽媽到家后就回來。」
門在她眼前關上了。電腦站林妙走回客廳的時候,餘光掃到了自己放在卧室牆角的兩個行李袋。那裡面還有些東西沒清出來,可是現在她也沒有力氣,也沒有耐心弄了。
午她會放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跑到魯西西那裡去,也是為了心裡的這份茫然和不確定吧。
如果今晚夏瓊居然留下來住。又或者,夏以南送他媽媽回去后就不再回來,那她的行李也沒必要清了,反正要往回搬的。
這是他們訂婚後正式同居地第一天,從某種意義上說,有點新婚的性質了,她相信,這一點無論夏以南還是夏瓊心裡都肯定有數的。大家都是在社會上打滾了多年的成年人,不可能不懂人情世故。如果類似新婚之夜的第一個晚上夏以南就不回來,那這個婚沒必要試下去了,因為已經有了結論:不適合。
婚姻必須要兩個人共同配合,一起付出同等的尊重才能維繫下去,單絲不成線。獨木難成林。她沒能力獨自一個人使婚姻圓滿。就算她使出百分百的努力,在婚姻里也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收效。還有一半她無能為力。
「妙妙,我媽媽說她胸口不舒服,我不敢走開。」11點半,他打來電話說。
「那你留在家裡陪她吧。1K.電腦站
「我去接你,你過來好嗎?我們今天就在家裡睡。」
「不用了,你好好陪你媽媽吧,我掛電話了。」
心死了,她反而平靜下來。關掉電話,拿起行李袋,打開櫃,把才收進去的衣服一件件拿出來疊好裝包。今天太晚了,就在這「新家」里將就一夜,明天一大早叫個車走人。
可是,能走到哪兒去呢?
回家?跟父母不好交代;租房?一下也不好找。想了又想,最後她還是撥通了歐陽的電話。
歐陽地笑聲馬上傳了出來:「怎麼,想我想得睡不著啊。」他並不知道她訂婚的消息,七天年假,今天是最後一天,明天就該去上班了,今晚打他的電話,難怪他會那麼調侃。
她也嬉笑著說:「是啊,你不會也是因為太想我,所以這會兒還開著手機等著的吧?」
「哎,什麼叫兩地相思,什麼叫心有靈犀,我今兒算是深刻領悟到了,親愛地,要不要我現在就去接你?我們不要再折磨自己了。」
「如果你肯來,我馬上跟你走。」這是真話。自從接到夏以南電話的那一刻起,她真的死心了。這婚試得好啊,才一天就試出來了,省了多少功夫。
「只要你肯跟我走,刀山火海我都去接。」
「那你來吧,錦繡園小區,11棟A座1116。」
「16樓?」「不是,6樓,1指A座,B座那邊是2.」
「好的,我知道了,馬上來。」
林妙剛把手機放回床上,夏以南的電話就打來了,劈頭蓋腦地說了一堆:「你搞什麼?不是關機,就是佔線。我媽病著,你不關心就算了,還鬧脾氣。」
「那恭喜你,馬上就可以擺脫我這個毫無人性的女人了。」
「你說什麼?」
「沒什麼,好好照顧你媽吧。我相信,在我消失的同時,她的病痛也一併消失了,所以再次恭喜你,隨著我地離去,你將重新得回一個再健康不過的媽媽,和一個再單純不過的家庭,從此母情深,永不分離。」
「妙妙……」
「夏以南,分手本不該出惡聲的,所謂買賣不成仁義在。但有幾句話我還是不吐不快,你,真的不適合婚姻,可以說,你娶了誰,就是害了誰,因為你媽媽根本容不下你身邊的任何人。今天是我們正式訂婚後共同生活地第一天,相當於新婚之夜。可是你媽媽先跑到我們地新房來,教訓了我半天,鬧到半夜才走,回家后又裝病把你拖著。假如我們今天不是訂婚,而是結婚,是貨真價實的新婚之夜,她也嚷嚷胸口痛,你是不是也要守她一夜,丟下你地新娘獨守空房?
見夏以南在電話那端沒吭聲,林妙長嘆了一口氣說:「算了,你也好,你媽媽也好,從今往後與我無關。這次我是真的解脫了,我馬上就走,在別人家裡,我多呆一分鐘就覺得渾身難受。」
「……」,電話那頭的人,不知是氣壞了還是呆掉了,竟然一直沉默。
林妙再次嘆息,然後很有禮貌地說:「再見,替我向你媽媽問好,告訴她我已經滾蛋了,她的心肌炎以後都不用再發作了。我真是罪孽深重啊,你媽媽最近幾次發作都是因為我吧,我要早覺悟一點,何至於此,我也是蠢人一個。」說完,她第二次把他的號碼拖進了黑名單。
等林妙坐上歐陽的車,正要駛出小區大門時,正好有另一輛車開進來。林妙心裡一動,趕緊低下頭掩住臉偷窺。
閃耀的車燈晃得人睜不開眼睛,但她還是在兩車錯身而過的剎那,看清了那輛車裡的人正是夏以南。
「再見了。」她輕輕朝他離去的方向擺了擺手。
如果連「新婚之夜」都可以缺席,再好的男人,再真的情也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