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言觀色多聞善問
察言觀色多聞善問
對談判來說,更多地注重提高傾聽的質量是十分有必要的。不少談判者以為,談判中要多說話,才能把意見講清楚,更充分地反駁對方,更好地顯示己方的立場與實力。這些想法是失之偏頗和不明智的。其實,傾聽同樣有助於談判獲得成功。
1.多聽
傾聽的第一個要領就是「多聽」,這是談判者所必須具備的一種修養。多聽不僅是尊重對手、獲取信息、發掘事實真相、探索對方動機與意見的重要和必要的積極手段,也是談判「攻」與「守」的重要基礎和前提。有人說過,傾聽,是一種只有好處而沒有壞處的讓步,而這個讓步給你帶來的一定會比你付出的還要多。
在談判中採用多聽少說的策略,對於洞悉對手實力,有的放矢地制定揚己之長、攻敵之短的決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正如維克多·金姆在《大膽下注》中所說的:「你應該少說為妙。我確信,如果你說得愈少,而對方說得愈多,那麼你在談判中,就愈容易成功。」
2.恭聽
傾聽的第二個要領是「恭聽」,也就是在傾聽時要充分表達出對對方發言的尊重、關注和興趣。要做到全神貫注地認真聽,雙眼注視對方。必要時,應以適當的神情、動作來表示你的專註和反饋(如首肯、應諾、微笑等)。切忌漫不經心,顯出不耐煩的樣子;或急不可耐地想打斷對方的話;或左顧右盼、不住地伸懶腰、打哈欠、看手錶等,這些行為舉止,是極不禮貌,對談判也極為有害。
3.善聽
傾聽的第三個要領是「善聽」。善聽的主觀標準是「三到」,即耳到、眼到、腦到。這是追求「全方位」綜合效應的「聽」,也就是除運用耳朵這種聽覺器官去聽外,還要用自己的眼睛去觀察對手的神態舉止,並運用自己的腦子去記憶對手談到的有關信息,從中悟出其話語背後的原發構想、意向動機、方針策略、需要及顧慮等。
善聽的客觀標準,又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由點及面。
要「聽全」。要力求把數字、細節等都聽進去,千萬不要因主觀上認為某些東西不重要而不聽、漏聽。要做到這一點絕非易事。研究「聽話」的專家拉夫·尼可拉斯說:一般人在聽過別人說話之後,不論他曾如何下決心注意聽,也只能記住聽到的一半。因此,除了盡量用耳朵去聽外,還應輔以必要的筆記。
(2)由表及裡。
要「聽透」。就是在聽完一個片段以後,要善於馬上將對方意見加以歸納,理清頭緒,把握中心,吃透觀點,捕捉意圖,找出破綻,甚至要聽出其中的「弦外之音」。
(3)由言及色。
不僅要「聽其言」,還要「察其色」。因為人們的言辭與舉止神態是有內在聯繫的。如談判者的臉紅、面部肌肉緊張、煩躁不安、過分專註、強笑、凝視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內心的緊張情緒;而眨眼過於頻繁,常與內疚或恐慌的情感有關;不自然的咳嗽,往往被用來掩蓋謊言;說話有板有眼而臉部卻毫無表情的談判者,多是城府很深、必須慎重應付的對手。
總之,我們應當努力去學習在傾聽中「察言觀色」,以盡量充分搜集和利用這些無言的信息,這將有助於我們在談判中的分析與決策。談判中除了要善聽外,還應該適當地進行提問,這是發現對方需要的一種重要手段。
談判,就是了解對方真實的需要,進而通過會談解決問題。無論是對方個人的需要,還是他們所代表的團體的需要,都對談判的成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但這絕不是輕而易舉的事。你必須運用各種技巧和方法,獲得多種信息,才能真正了解對方在想些什麼,謀求些什麼。
提問是談判的重要手段,邊聽邊問可以引起對方的注意,引導他思考的方向;可以獲得自己事前不知道的信息,盡量讓對方提供自己未掌握的資料;可以傳達自己的感受,引起對方的思考;可以控制談判的方向,使話題趨向結論。
提出問題,應該事先讓對方知道你想從這次談話中得到什麼。如果他明白了你的意圖,並有的放矢地作出回答,你也就可以掌握大量信息了。
談判提問切忌隨意性和威脅性,從措辭到語調,提問前都要仔細考慮。提問恰當,有利於駕馭談判進程,反之,將會損害自己的利益或使談判節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