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劫人之前

第一章:劫人之前

為了克服恐懼,我在樓下小賣部買了瓶五塊錢的劣質酒。我從小討厭酒味,聞到就作嘔,但今晚我必須喝,因為我不知道還能有什麼別的辦法比酒精更能驅散心裡的恐懼……

我覺得渾身發抖,一波接一波的不安折磨得我幾乎想放棄,為了儘快結束這懦弱的念頭,開酒後我未做片刻停留,把這一斤裝的白酒喝礦泉水一樣一股腦灌下去。可能喝得太猛,我沒怎麼感覺到那討厭的酒精味,這樣正好。

為了讓酒精發揮最大效應,我之前特意沒吃晚飯,此時空蕩蕩的胃裡全是酒。

五分鐘后,我開始覺得眩暈,可惱人的是我心裡的恐懼並沒有消失,只是大腦的遲鈍讓它變得稍微淡了一些。這不夠,遠遠不夠,我需要的是把那無孔不入的恐懼從我心裡徹底清除!我想只有那樣我才能像冷酷的獵人一樣有條不紊地抓住我的獵物,然後理所當然地殺死它。

當然,對於性格懦弱的我來說這只是一種希望,至於到時我會是什麼狀態,只有老天爺知道……

回頭看一眼一片狼藉的房子,算是道別,半個月前它還是我溫馨幸福的家,但是現在,它對我來說就是一間陳舊的房子,除此之外再沒有任何意義——裡面再不會瀰漫著媽媽炒菜的香味,再不會聽到父親抽煙的咳嗽聲,再也不聽不到『路上小心車』的囑咐聲,再也看到那兩個陪伴了我二十年熟悉親切身影……

所有的一切突然從我生命里被無情剝奪,而今剩下形單影隻舉目茫然的我——一個生性懦弱的十九歲男孩……

對於今晚的行動,我事先做了大量準備工作。首先我暗暗跟蹤了他們一星期,基本弄清他們的活動規律。其次是選擇第一個下手對象。我選擇的是『金姍姍』。她是女的,比那幾個男的好對付。

我只有勉強一米七的個頭,身體瘦弱,由於平時很少參加體育鍛煉,上個樓梯都喘,實在沒信心能制服那幾個男的。他們都是學校柔道隊的隊員,一個個身材魁梧,肌肉發達,估計一拳就能把我砸爬下。

當然,我是不會放過他們的,只是要等解決了金姍姍積累了經驗之後再想辦法對付他們。我已經決定了,我要一個一個把我名單上的人全殺了,除非我運氣不好被警察抓住,否則他們一個都別想活!

鎖上防盜門,望著手裡的鑰匙猶豫了一下,我在想,殺了金姍姍之後,警方肯定會根據之我父親死亡背景把我設定為第一嫌疑人,我恐怕要在那採石場的洞里躲很長一段時間,這個家一是半會兒是回不了了,鑰匙對我已經沒有意義,乾脆丟掉算了。

然而當我到樓下準備把鑰匙丟進垃圾桶的時候,突然覺得這房子是父母留給唯一的東西,我不能就這樣捨棄它,於是我把鑰匙裝進了上衣口袋。

樓道里停著許多自行車,其中最破舊那輛是父親的,我決定今晚就用它來作為我逃跑的工具。雖然這聽起來很可笑,但我相信,這沾滿父親氣息的自行車一定能保佑我順利逃脫……

自行車的鈴早就鬆動了,推出樓道的時候發出凌亂的噪音,這讓我覺得很刺耳,乾脆把它摘下來扔進垃圾池裡。

此時已經是凌晨一點多,深秋的夜風冰冷刺骨,了無人跡,只偶爾有計程車呼嘯而過。

路燈早已熄滅,長長的街道延伸至黑暗的盡頭……

我跨上自行車賣力地踩踏,車速逐漸加快,冷風的作用果然讓我的頭更加眩暈,恍惚間,我覺得自己彷彿在路面上低空疾飛,那種感覺讓我覺得心情愉快起來……是的,確實是一種愉快的感覺。

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議,在這即將殺人的時刻,我居然感到愉快……

很快到了『頹廢酒吧』。門頭上的霓虹燈已經熄滅,只有幾盞綠色的弱光燈還亮著,灑下一片詭異氣氛……

經過一星期的跟蹤,我知道這個時段金姍姍他們一夥一定在這家酒吧里鬼混,而且會在兩點左右的時候結束夜生活,各自回家。

我站在街對面向門口望去,看到他們的跑車果然停在門前。

我不知道他們的車是什麼牌子,只認得樣子和顏色,而那輛紅色的就是金姍姍的車——雖然『李景龍』的車也是紅色,但款式不一樣,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來。

抬腕看一下手腕上的電子錶,已經是一點四十五分,不出意外的話,他們會在三十分鐘到一個小時后出來。

頭越來越暈,我幾乎有些站立不住,胃裡也開始翻江倒海,直想吐,但是我強迫自己忍住我擔心酒一吐出來眩暈感就會削弱,害怕恐懼會再次佔據上風……

為了好受一點,我不得不蹲下去,右手握拳使勁頂住胃,不過我的眼睛卻一刻也不能閑著,死死盯住酒吧的門。

沒出什麼意外,三十五分鐘后金姍姍一夥勾肩搭背地搖晃著走出來,胡言亂語的嘴裡噴著白氣,我彷彿能聞到那噁心的酒味兒。

當然,我嘴裡的酒味估計不比他們的弱。

死死盯著活生生的金姍姍,我突然覺得害怕起來,之前被酒精驅走的恐懼一下子全回來了,我覺得兩腿發抖,心在胸腔里咚咚直跳……

這畢竟是個活生生的人,那說話聲,舉手投足的動作,無不代表著鮮活的生命,難道我真的能下得了手把這活生生的生命終結嗎?我能嗎?

意志的動搖讓我感到懊惱,狠狠抽了自己兩嘴巴,心裡狠狠罵道:「夏剛啊夏剛,那女人可是害死你父母的仇人,當時她就是穿著腳上的高跟鞋狠狠朝你父親的胸口上踩,父親死後那鞋跟的血印還留在胸口!你還記得她當時的表情嗎?那嘴臉是那樣惡毒,眼神是那樣冷酷!對這樣的惡魔難道你動了惻隱之心了嗎?還是你那該死的懦弱的老毛病使你害怕了?就因為你的懦弱,整天受他們欺負,就因為你的懦弱,他們才敢肆無忌憚地踢打你的父親!你最親最愛的父母都死在他們手裡了,這樣血的代價難道還換不來你的剛強嗎???拿起你手裡的刀,狠狠地割向那魔鬼的喉嚨吧,就像她當時對你父親一樣冷酷!你必須這樣做!必須這樣做!!!」

書上說人是可以和自己心靈對話的,我從來不相信,也沒有體驗過,現在我體驗到了,我真的聽到心在清清楚楚地對我說這些話!它是那樣剛強,那樣堅決!

一瞬間,我覺得我突然變得強大起來,就像我心目中幻想過千萬次男子漢的樣子……

酒勁不失時機地衝上頭腦,我乾燥的雙唇不由自主地狠狠擠出一個字:殺!

為了克服恐懼,我在樓下小賣部買了瓶五塊錢的劣質酒。我從小討厭酒味,聞到就作嘔,但今晚我必須喝,因為我不知道還能有什麼別的辦法比酒精更能驅散心裡的恐懼……

我覺得渾身發抖,一波接一波的不安折磨得我幾乎想放棄,為了儘快結束這懦弱的念頭,開酒後我未做片刻停留,把這一斤裝的白酒喝礦泉水一樣一股腦灌下去。可能喝得太猛,我沒怎麼感覺到那討厭的酒精味,這樣正好。

為了讓酒精發揮最大效應,我之前特意沒吃晚飯,此時空蕩蕩的胃裡全是酒。

五分鐘后,我開始覺得眩暈,可惱人的是我心裡的恐懼並沒有消失,只是大腦的遲鈍讓它變得稍微淡了一些。這不夠,遠遠不夠,我需要的是把那無孔不入的恐懼從我心裡徹底清除!我想只有那樣我才能像冷酷的獵人一樣有條不紊地抓住我的獵物,然後理所當然地殺死它。

當然,對於性格懦弱的我來說這只是一種希望,至於到時我會是什麼狀態,只有老天爺知道……

回頭看一眼一片狼藉的房子,算是道別,半個月前它還是我溫馨幸福的家,但是現在,它對我來說就是一間陳舊的房子,除此之外再沒有任何意義——裡面再不會瀰漫著媽媽炒菜的香味,再不會聽到父親抽煙的咳嗽聲,再也不聽不到『路上小心車』的囑咐聲,再也看到那兩個陪伴了我二十年熟悉親切身影……

所有的一切突然從我生命里被無情剝奪,而今剩下形單影隻舉目茫然的我——一個生性懦弱的十九歲男孩……

對於今晚的行動,我事先做了大量準備工作。首先我暗暗跟蹤了他們一星期,基本弄清他們的活動規律。其次是選擇第一個下手對象。我選擇的是『金姍姍』。她是女的,比那幾個男的好對付。

我只有勉強一米七的個頭,身體瘦弱,由於平時很少參加體育鍛煉,上個樓梯都喘,實在沒信心能制服那幾個男的。他們都是學校柔道隊的隊員,一個個身材魁梧,肌肉發達,估計一拳就能把我砸爬下。

當然,我是不會放過他們的,只是要等解決了金姍姍積累了經驗之後再想辦法對付他們。我已經決定了,我要一個一個把我名單上的人全殺了,除非我運氣不好被警察抓住,否則他們一個都別想活!

鎖上防盜門,望著手裡的鑰匙猶豫了一下,我在想,殺了金姍姍之後,警方肯定會根據之我父親死亡背景把我設定為第一嫌疑人,我恐怕要在那採石場的洞里躲很長一段時間,這個家一是半會兒是回不了了,鑰匙對我已經沒有意義,乾脆丟掉算了。

然而當我到樓下準備把鑰匙丟進垃圾桶的時候,突然覺得這房子是父母留給唯一的東西,我不能就這樣捨棄它,於是我把鑰匙裝進了上衣口袋。

樓道里停著許多自行車,其中最破舊那輛是父親的,我決定今晚就用它來作為我逃跑的工具。雖然這聽起來很可笑,但我相信,這沾滿父親氣息的自行車一定能保佑我順利逃脫……

自行車的鈴早就鬆動了,推出樓道的時候發出凌亂的噪音,這讓我覺得很刺耳,乾脆把它摘下來扔進垃圾池裡。

此時已經是凌晨一點多,深秋的夜風冰冷刺骨,了無人跡,只偶爾有計程車呼嘯而過。

路燈早已熄滅,長長的街道延伸至黑暗的盡頭……

我跨上自行車賣力地踩踏,車速逐漸加快,冷風的作用果然讓我的頭更加眩暈,恍惚間,我覺得自己彷彿在路面上低空疾飛,那種感覺讓我覺得心情愉快起來……是的,確實是一種愉快的感覺。

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議,在這即將殺人的時刻,我居然感到愉快……

很快到了『頹廢酒吧』。門頭上的霓虹燈已經熄滅,只有幾盞綠色的弱光燈還亮著,灑下一片詭異氣氛……

經過一星期的跟蹤,我知道這個時段金姍姍他們一夥一定在這家酒吧里鬼混,而且會在兩點左右的時候結束夜生活,各自回家。

我站在街對面向門口望去,看到他們的跑車果然停在門前。

我不知道他們的車是什麼牌子,只認得樣子和顏色,而那輛紅色的就是金姍姍的車——雖然『李景龍』的車也是紅色,但款式不一樣,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來。

抬腕看一下手腕上的電子錶,已經是一點四十五分,不出意外的話,他們會在三十分鐘到一個小時后出來。

頭越來越暈,我幾乎有些站立不住,胃裡也開始翻江倒海,直想吐,但是我強迫自己忍住我擔心酒一吐出來眩暈感就會削弱,害怕恐懼會再次佔據上風……

為了好受一點,我不得不蹲下去,右手握拳使勁頂住胃,不過我的眼睛卻一刻也不能閑著,死死盯住酒吧的門。

沒出什麼意外,三十五分鐘后金姍姍一夥勾肩搭背地搖晃著走出來,胡言亂語的嘴裡噴著白氣,我彷彿能聞到那噁心的酒味兒。

當然,我嘴裡的酒味估計不比他們的弱。

死死盯著活生生的金姍姍,我突然覺得害怕起來,之前被酒精驅走的恐懼一下子全回來了,我覺得兩腿發抖,心在胸腔里咚咚直跳……

這畢竟是個活生生的人,那說話聲,舉手投足的動作,無不代表著鮮活的生命,難道我真的能下得了手把這活生生的生命終結嗎?我能嗎?

意志的動搖讓我感到懊惱,狠狠抽了自己兩嘴巴,心裡狠狠罵道:「夏剛啊夏剛,那女人可是害死你父母的仇人,當時她就是穿著腳上的高跟鞋狠狠朝你父親的胸口上踩,父親死後那鞋跟的血印還留在胸口!你還記得她當時的表情嗎?那嘴臉是那樣惡毒,眼神是那樣冷酷!對這樣的惡魔難道你動了惻隱之心了嗎?還是你那該死的懦弱的老毛病使你害怕了?就因為你的懦弱,整天受他們欺負,就因為你的懦弱,他們才敢肆無忌憚地踢打你的父親!你最親最愛的父母都死在他們手裡了,這樣血的代價難道還換不來你的剛強嗎???拿起你手裡的刀,狠狠地割向那魔鬼的喉嚨吧,就像她當時對你父親一樣冷酷!你必須這樣做!必須這樣做!!!」

書上說人是可以和自己心靈對話的,我從來不相信,也沒有體驗過,現在我體驗到了,我真的聽到心在清清楚楚地對我說這些話!它是那樣剛強,那樣堅決!

一瞬間,我覺得我突然變得強大起來,就像我心目中幻想過千萬次男子漢的樣子……

酒勁不失時機地衝上頭腦,我乾燥的雙唇不由自主地狠狠擠出一個字:殺!

為了克服恐懼,我在樓下小賣部買了瓶五塊錢的劣質酒。我從小討厭酒味,聞到就作嘔,但今晚我必須喝,因為我不知道還能有什麼別的辦法比酒精更能驅散心裡的恐懼……

我覺得渾身發抖,一波接一波的不安折磨得我幾乎想放棄,為了儘快結束這懦弱的念頭,開酒後我未做片刻停留,把這一斤裝的白酒喝礦泉水一樣一股腦灌下去。可能喝得太猛,我沒怎麼感覺到那討厭的酒精味,這樣正好。

為了讓酒精發揮最大效應,我之前特意沒吃晚飯,此時空蕩蕩的胃裡全是酒。

五分鐘后,我開始覺得眩暈,可惱人的是我心裡的恐懼並沒有消失,只是大腦的遲鈍讓它變得稍微淡了一些。這不夠,遠遠不夠,我需要的是把那無孔不入的恐懼從我心裡徹底清除!我想只有那樣我才能像冷酷的獵人一樣有條不紊地抓住我的獵物,然後理所當然地殺死它。

當然,對於性格懦弱的我來說這只是一種希望,至於到時我會是什麼狀態,只有老天爺知道……

回頭看一眼一片狼藉的房子,算是道別,半個月前它還是我溫馨幸福的家,但是現在,它對我來說就是一間陳舊的房子,除此之外再沒有任何意義——裡面再不會瀰漫著媽媽炒菜的香味,再不會聽到父親抽煙的咳嗽聲,再也不聽不到『路上小心車』的囑咐聲,再也看到那兩個陪伴了我二十年熟悉親切身影……

所有的一切突然從我生命里被無情剝奪,而今剩下形單影隻舉目茫然的我——一個生性懦弱的十九歲男孩……

對於今晚的行動,我事先做了大量準備工作。首先我暗暗跟蹤了他們一星期,基本弄清他們的活動規律。其次是選擇第一個下手對象。我選擇的是『金姍姍』。她是女的,比那幾個男的好對付。

我只有勉強一米七的個頭,身體瘦弱,由於平時很少參加體育鍛煉,上個樓梯都喘,實在沒信心能制服那幾個男的。他們都是學校柔道隊的隊員,一個個身材魁梧,肌肉發達,估計一拳就能把我砸爬下。

當然,我是不會放過他們的,只是要等解決了金姍姍積累了經驗之後再想辦法對付他們。我已經決定了,我要一個一個把我名單上的人全殺了,除非我運氣不好被警察抓住,否則他們一個都別想活!

鎖上防盜門,望著手裡的鑰匙猶豫了一下,我在想,殺了金姍姍之後,警方肯定會根據之我父親死亡背景把我設定為第一嫌疑人,我恐怕要在那採石場的洞里躲很長一段時間,這個家一是半會兒是回不了了,鑰匙對我已經沒有意義,乾脆丟掉算了。

然而當我到樓下準備把鑰匙丟進垃圾桶的時候,突然覺得這房子是父母留給唯一的東西,我不能就這樣捨棄它,於是我把鑰匙裝進了上衣口袋。

樓道里停著許多自行車,其中最破舊那輛是父親的,我決定今晚就用它來作為我逃跑的工具。雖然這聽起來很可笑,但我相信,這沾滿父親氣息的自行車一定能保佑我順利逃脫……

自行車的鈴早就鬆動了,推出樓道的時候發出凌亂的噪音,這讓我覺得很刺耳,乾脆把它摘下來扔進垃圾池裡。

此時已經是凌晨一點多,深秋的夜風冰冷刺骨,了無人跡,只偶爾有計程車呼嘯而過。

路燈早已熄滅,長長的街道延伸至黑暗的盡頭……

我跨上自行車賣力地踩踏,車速逐漸加快,冷風的作用果然讓我的頭更加眩暈,恍惚間,我覺得自己彷彿在路面上低空疾飛,那種感覺讓我覺得心情愉快起來……是的,確實是一種愉快的感覺。

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議,在這即將殺人的時刻,我居然感到愉快……

很快到了『頹廢酒吧』。門頭上的霓虹燈已經熄滅,只有幾盞綠色的弱光燈還亮著,灑下一片詭異氣氛……

經過一星期的跟蹤,我知道這個時段金姍姍他們一夥一定在這家酒吧里鬼混,而且會在兩點左右的時候結束夜生活,各自回家。

我站在街對面向門口望去,看到他們的跑車果然停在門前。

我不知道他們的車是什麼牌子,只認得樣子和顏色,而那輛紅色的就是金姍姍的車——雖然『李景龍』的車也是紅色,但款式不一樣,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來。

抬腕看一下手腕上的電子錶,已經是一點四十五分,不出意外的話,他們會在三十分鐘到一個小時后出來。

頭越來越暈,我幾乎有些站立不住,胃裡也開始翻江倒海,直想吐,但是我強迫自己忍住我擔心酒一吐出來眩暈感就會削弱,害怕恐懼會再次佔據上風……

為了好受一點,我不得不蹲下去,右手握拳使勁頂住胃,不過我的眼睛卻一刻也不能閑著,死死盯住酒吧的門。

沒出什麼意外,三十五分鐘后金姍姍一夥勾肩搭背地搖晃著走出來,胡言亂語的嘴裡噴著白氣,我彷彿能聞到那噁心的酒味兒。

當然,我嘴裡的酒味估計不比他們的弱。

死死盯著活生生的金姍姍,我突然覺得害怕起來,之前被酒精驅走的恐懼一下子全回來了,我覺得兩腿發抖,心在胸腔里咚咚直跳……

這畢竟是個活生生的人,那說話聲,舉手投足的動作,無不代表著鮮活的生命,難道我真的能下得了手把這活生生的生命終結嗎?我能嗎?

意志的動搖讓我感到懊惱,狠狠抽了自己兩嘴巴,心裡狠狠罵道:「夏剛啊夏剛,那女人可是害死你父母的仇人,當時她就是穿著腳上的高跟鞋狠狠朝你父親的胸口上踩,父親死後那鞋跟的血印還留在胸口!你還記得她當時的表情嗎?那嘴臉是那樣惡毒,眼神是那樣冷酷!對這樣的惡魔難道你動了惻隱之心了嗎?還是你那該死的懦弱的老毛病使你害怕了?就因為你的懦弱,整天受他們欺負,就因為你的懦弱,他們才敢肆無忌憚地踢打你的父親!你最親最愛的父母都死在他們手裡了,這樣血的代價難道還換不來你的剛強嗎???拿起你手裡的刀,狠狠地割向那魔鬼的喉嚨吧,就像她當時對你父親一樣冷酷!你必須這樣做!必須這樣做!!!」

書上說人是可以和自己心靈對話的,我從來不相信,也沒有體驗過,現在我體驗到了,我真的聽到心在清清楚楚地對我說這些話!它是那樣剛強,那樣堅決!

一瞬間,我覺得我突然變得強大起來,就像我心目中幻想過千萬次男子漢的樣子……

酒勁不失時機地衝上頭腦,我乾燥的雙唇不由自主地狠狠擠出一個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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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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