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橄欖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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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了一封情書給柯林格。」謎語哥尼格瑪私下裡跟弗蘭克說道。
「哦,她什麼反應?」弗蘭克聞言,眼前一亮。
「她把情書給別人看了...」謎語哥尼格瑪情緒低落的說道。
後面的話,不用他說,弗蘭克也能想到一定很尷尬。
想想你在學校里給女同學寫情書,結果情書被那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頑皮同學發現,落到了那些壞孩子手上,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
結果可想而知,既尷尬又羞恥,真的會社會性死亡。
不過,謎語哥尼格瑪早就被警局裡的人貼上了『怪人』的標籤,他也習慣了同時的『另眼相看』。
真正讓謎語哥尼格瑪傷心又憤怒的,是因為柯林格女士把情書給別人看了。
你寫情書給天性善良溫柔的女同學,結果她反手拿著情書給別人看,還跟著別人一起嘲諷你,甚至還念著情書里的內容,厭惡的說你也配...
那種情景,那種畫面,足以成為一生的心理陰影。
「要不,你辭職,來幫我吧。」弗蘭克對謎語哥尼格瑪說道。
「我...」謎語哥尼格瑪張了張嘴,最後沒有說話。
「你要是不相干了,隨時可以來我這。」弗蘭克拍了拍他的肩膀。
女大佬菲什昏迷了一天,才醒過來,醒過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揮手想去抓身邊的武器。
當看到坐在床頭的布奇時,女大佬菲什才放鬆下來。
「你終於醒了。」布奇說道。
「我這是在哪?」女大佬菲什說著就要坐起。
「小心一點...」布奇連忙扶住她。
「我沒事...」女大佬菲什打量著周圍的環境。
「這裡是阿卡姆福利院,你感覺怎麼樣?知道自己的名字么,這是那座城市?」穿著白大褂的湯普金斯醫生,走了過來。
「我叫菲什,這裡是哥譚市,我感覺我快要餓死了,你是誰?」女大佬菲什說道。
「我是這裡的醫生...」湯普金斯醫生說道。
「等等,阿卡姆瘋人院,我記著這裡是...」女大佬菲什想起來什麼。
「菲什小姐。」弗蘭克推門進屋,說著對湯普金斯醫生點了點頭。
湯普金斯醫生笑了一下,離開了病房。
「弗蘭克先生,看來是你救了我。」女大佬菲什說道。
「我只是偶然在街上看到布奇抱著你,我們很有緣分。」弗蘭克說道。
「不管怎麼樣,謝謝你,弗蘭克先生,還有你,布奇。」女大佬菲什說道。
「我們雖然逃出來了,但應該儘快離開哥譚,法爾科內不會放過我們的,他肯定已經發現我們逃跑了。」布奇說道。
法爾科內想要他們的命,他們想要活下去的唯一辦法,就是離開哥譚市,只要還在哥譚,法爾科內一定會找到他們。
「如果你們想離開的話,我可以送你們走。」弗蘭克說道。
「不不,不找到企鵝,我哪也不會去,一切都是因為他!」女大佬菲什激動的說道。
女大佬菲什現在對企鵝是恨之入骨,恨上加很。
女大佬菲什的計劃很順利,一切都在她的計劃之中,眼看她就能上位,君臨天下了,卻因為企鵝,這個她從沒看在眼裡的小人,從神壇跌落到低谷。
女大佬菲什不向企鵝報酬,心裡的火發不出去。
「老大,你大概剛醒,腦袋有點迷糊,我提醒你一下,幾天前,我們的人就都被清光了,法爾科內發現你逃跑了,會發布懸賞令,讓全城的人找你...」布奇提醒道。
「不殺了企鵝,我哪也不會去!」女大佬菲什咬牙切齒的說道。
女大佬菲什的性格很適合當領導,但正因為她這種性格,她寧願冒著被抓的風險,也要先去殺死企鵝再逃。
女大佬菲什的復仇意志很堅定,弗蘭克和布奇都勸不動她。
不過,女大佬菲什現在的身體狀態,也無法去復仇,需要休養一下,至少也要吃點東西。
「弗蘭克先生,我能問一下,你為什麼這麼幫我么?」女大佬菲什吃著飯,對弗蘭克問道。
她是背叛了法爾科內的叛徒,弗蘭克救了她,就相當於挑釁法爾科內,這可比戈登警探那次,要嚴重的多。
兩人的關係,也沒有好到那種程度。
仔細算起來,兩人只是見過幾次面,淺談幾次罷了,甚至都說不上是朋友,更像是比較熟悉的陌生人。
弗蘭克為什麼會冒著這麼大的風險,要救她?
從小就在街頭上混,從貧民窟里一步步打拚出來的女大佬菲什,非常清楚,任何事情都是代價的,沒有人會平白無故的幫一個陌生人。
還有,據女大佬菲什所知,弗蘭克和企鵝的關係很好。
而女大佬菲什和企鵝的關係,可以說是勢同水火。
「只是偶然看到了,臨時起意而已...」弗蘭克摸了摸胡茬子有些扎人的下巴說道。
「弗蘭克先生,有話就挑明直說吧,我現在這種情況,無勢無權,人人喊打喊殺,你想要從我這裡得到什麼?」女大佬菲什問道。
「要說想得到什麼的話,我比較想得到你。」弗蘭克說道。
「嗯?」女大佬菲什挑眉。
「沒錯,你是一個人才,就這麼死了太可惜了。」弗蘭克說道。
「弗蘭克先生,你是在招攬我么?你應該知道法爾科內想要我死,如果我給你幹活,你能頂住法爾科內的壓力么?」女大佬菲什問道。
「當然頂不住,法爾科內雖然老了,但畢竟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但是,這個世界上不止有哥譚市一個城市,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東方的一句古代諺語,重耳生於外,申生亡於內...」
弗蘭克簡單的說了一下這句話的故事。
弗蘭克的意思很明顯,在哥譚市混不下去了,那就去其他城市混,紐約、芝加哥、底特律等等,全美利堅那麼多城市呢,實在不行去國外,巴西、墨西哥等等。
像女大佬菲什這樣的人,不管在哪都能闖出一片天地,何必『蝸居』在這小小的哥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