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四舅來了,且更美麗了,堪稱北國麗人
衛長明看了幾處房子,都不可意,主要的問題是他現在囊中羞澀,實在是沒錢。現去弄錢,也只能收入一些小錢——他總不能因此打家劫捨去。
對著家裡的那二位,他一聲不吭。背地裡,他向杜森叔侄各發了一封電報,一是向杜森解釋了自己這忽然失蹤的緣故,二是想向杜浩然借一筆錢。
三天之後,杜家叔侄一起回了信,杜森給衛長明匯了一萬元錢,讓他暫且用著安家,等他這邊收拾妥當了,自己還有別的事情要託付給他。
衛長明看了錢和信,臉上沒有表情,其實心裡頗想摟著杜森親一口。原本他們只是萍水相逢的兩個人,因著形勢所逼,所以上了同一條賊船。沒想到二人同行了一程之後,竟然有了感情。他對得起杜森,杜森顯然也很對得起他。
他向來對外人不抱感情,但是此刻,他不但感激杜森,甚至還思念起了杜浩然。
手裡有了錢,他繼續找房,這回選擇就多了,他看上了這麼一處房子:和他們此刻住的房子差不多,房東本意是想出售,但一時半會兒的沒有合適買主,房東便打算把它暫且租出去。
衛長明看了房子,回頭又把丁曼菱領過來,讓她也瞧一瞧,沒帶葉永嘉——那是個糊塗東西,來也是白來,必定貢獻不出什麼高見。
二人看過了,結伴往回走,一邊走一邊商量著如何搬家,商量得志同道合,衛長明笑微微,丁曼菱笑嘻嘻。二人如此笑到了家門口,雙雙停了腳步。
因為前方站了個西裝革履禮帽的紳士,一隻皮箱立在紳士腳邊,紳士本人仰起頭,正在凝神看那大門一側的門牌號。
衛長明這一家人如今大隱隱於市,和周圍的鄰居都不搭話,更不會認識這麼一位來客。尤其是這位來客大衣筆挺、皮鞋鋥亮,圍巾柔順,形象簡直堪稱精彩,不是一般人物。
這時,來客聞聲扭頭,也望向了他們。雙方面面相覷,末了還是丁曼菱先開了口:「是……四舅嗎?」
「啊!」四舅上下打量著丁曼菱:「丁三小姐?好極了,你們果然是在這裡!」
對方一開腔,衛長明才確認了對方的確是葉永嘉的那位四舅。而丁曼菱好奇的看著四舅,發現許久不見,四舅彷彿是變得又順眼了些,若是按照這個勢頭髮展下去,再過些年,四舅或許英俊起來,也未可知。
四舅當初臨陣脫逃,在最艱難的時刻鬧了失蹤,導致葉永嘉走投無路、精神崩潰。所以丁曼菱一方面怨恨這位四舅,可是在另一方面,因為那場劫難已經度過、如今的日子好了起來,所以她心胸寬廣,又沒那個興緻對四舅翻舊賬了。
四舅的記性很好,這時又認出了衛長明:「衛先生?」他看著衛先生和丁三小姐如此般配的站在一起,驟然心驚:「小嘉……還和你們在一起嗎?」
丁曼菱上前推開大門:「他在家呢。」說著她且進門且呼喚:「小葉,四舅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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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永嘉見了四舅,半晌說不出話來。
四舅懷著滿腔慚愧,只能是先做了一番漫長的解釋,從沈明石對他的死纏爛打,講到了他逃去了大連避難,前些天他得了沈明石被炸的消息,立刻動身返回了天津。
「我也曾給你發過許多封電報。」他說:「但是都無人收,全退了回來。」
葉永嘉答道:「那房子早被收走了,我也不在那兒住了,當然沒人收你的電報。」
說著,他白了四舅一眼:「沈明石是被炸了,可是又沒被炸死,你不怕他養好了,又要找你的麻煩啊?」
四舅擺擺手,口稱「無妨」。而這無妨的原因,乃是四舅在偏安大連之時,被個日本商人家的小姐看了上。四舅言語文雅、舉止溫柔,近看已是湊合,遠看更是優美,讓人見了,不能不愛。細說起來,那小姐對四舅還是一見鍾情——那一晚,四舅站在大和旅館的霓虹燈下低頭點煙抽煙,那小姐在一百米外下了汽車,抬頭驟然見了四舅那高挑挺拔的倩影,登時心中一動。合適的距離配上合適的光影,使小姐一個猛子扎入愛河,及至爬上岸時,已經昏頭昏腦,怎麼看四舅都是美男子了。尤其是四舅被沈明石追殺得有家不能回,心裡還惦記著外甥的死活,神情憂鬱,更添氣質。
當時四舅忽然受到了小姐的青睞,以為小姐瘋了,後來又懷疑她有眼疾,譬如高度近視之類。所以在這場愛情的開端里,還是那小姐主動的追求了四舅,四舅疑惑了足有一個多月,才確定了對方不瘋不瞎,當真是愛上了自己。
如此又過了一個多月,四舅鼓足了勇氣,決定接受對方的求愛。而在四舅返回天津之前,他已經和那位吉田小姐訂了婚。因此,他之所以有回家的膽量,也不全是因為沈明石被炸進了醫院,沈明石就算不進醫院,他也敢回,因為吉田家是有些勢力的,沈明石敢收拾前督軍的小舅子,但是應該不會敢動吉田家的未來女婿。
四舅先到天津,又去北京,再回天津,遍尋無果。虧得他也是有人脈和門路的,竟然找到了韓步武家中去。
說到這裡,葉永嘉插了一句:「韓步武也沒死?」
四舅答道:「我沒見到他,他不在家。」
葉永嘉點了點頭,丁曼菱瞥了他一眼,知道他是想起了韓小南。
四舅繼續講述——接下來便是一言難盡了,四舅晝夜不停,順著各種線索尋覓外甥,正是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結果這一回,他又找到了沈明玉頭上——得知沈明玉又活了,他也是大吃一驚。
這一次,換了衛長明插嘴:「他現在在什麼地方?」
「在鞋莊裡。」
「嗯?」
「哦,是我說得不清楚了,我見到這個——這個——」四舅向來文雅,又因在沈明玉那裡聽了些秘密,所以如今面對著衛長明,更是不能說出「瘋子」二字:「我和瑛帥見面時,瑛帥正在一家鞋莊裡試鞋。」
「買鞋?」
「是的,瑛帥也是很忙,那天正好是進城買鞋,我才有機會和他見了面。瑛帥倒是認得我,也很相信我的善意。不但把這邊的地址給了我,後來還送來了一封信,讓我帶給衛先生。」
說到這裡,四舅彎腰拎過皮箱,打開來翻出一封信,很鄭重的起身送到了衛長明面前:「衛先生看過信后,請給我一樣表記,我回去送給瑛帥,好表明這封信確實已經送到。」
衛長明看著那封信,下意識的把兩隻手背到了身後,又後退了一步。抬頭面對了四舅,他見四舅臉上分明是有驚愕。目光重新落上了那封信,他把心一橫,接過了它。
「你們談。」他對著四舅一點頭:「我去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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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長明走到樓上的亭子間里,關了門,在窗前桌邊坐了下來。
手裡捏著那封信,他的心怦怦亂跳,胸中怨怒叢生,恨遠方的沈明玉,也恨那位送信的四舅。這兩人聯起手來,無論如何不肯給他片刻的自由。沈明玉會在信中寫些什麼?是不是又要搬出父親的身份?是不是又要召自己回去、繼續的追隨他、侍奉他?陪他一起殺人放火、作孽發瘋?
那可是休想!
冷笑了一聲,他低頭撕開封口,抽出了一沓信箋。一頁一頁的讀下去,最後他抬頭望望窗外,感覺不可思議,於是將這封信重新讀了一遍。
一遍過後,又是一遍。
這封信寫得字跡清晰、語句通順,在開篇的幾段里,沈明玉寫了這麼一件事:在沈公館的大爆炸之後,丁曼菱那個丫頭大哭大鬧,渾身抽筋,好像要發羊癲瘋。他不知道丁曼菱為什麼會發這麼大的瘋,直到現在也還是不理解,但她當時那個死去活來的瘋勁兒,給了他極深的印象。
在信上,他問衛長明:在我身邊那些年,你是不是也經常像那丫頭一樣?
這句話問得沒頭沒尾,但是衛長明意會了:在我身邊的那些年,在你每一次被我逼迫著去「奉命行事」的時候,你是不是也像那丫頭一樣,曾經驚懼得要瘋?是不是也像那丫頭一樣,曾經痛苦得要死?
若是這樣難過的話,就不要再回軍營里去了,就不要再跟著自己征戰殺伐了。你願意帶著狐狸和丫頭過家家做大哥,那就留在上海、好好的玩吧。
「是我的錯。」他又寫道:「回首往昔,你在我身邊,沒有享過什麼福。」
這一點感想,是他從葉永嘉身上得來的。他是看見了葉維方的兒子那樣驕傲豪橫,那樣的無所畏懼,這才想起了自己的孩子,長明,對自己從來都沒喘過一口重氣,像只沉默的小避貓鼠。
同樣都是孩子,姓丁的丫頭能哭能鬧,姓葉的狐狸敢說敢罵,唯獨自己的長明,喜怒不形於色,也從不曾叫苦叫累,簡直是活成了一塊石頭。
他向來沒留意過別人家的孩子,這回偶然間多看了幾眼,才發現自己的長明活得委屈。
他甚至隱約意識到了自己的可怕——因為他只不過是騙丁曼菱點了個火,那丫頭就嚇得嚎啕癲狂起來——不過也可能是小丫頭沒見過世面、大驚小怪。
信的最後,他告訴衛長明,說樓上那隻靠牆的大立櫃,背板是活動的,後頭藏著個嵌入牆壁里的保險箱,密碼數字是衛長明的生日,箱子裡面有幾萬塊的現金,先花著,自己也已經給他匯去了款子,等款子一到,再買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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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內容,就是這些。
衛長明像個打瞌睡的學童一樣,趴伏在桌子上,把臉埋進了臂彎里,一動不動。
許久之後,他坐起身來,抬手一揉眼睛,然後低頭把那信箋折好、放回信封。
他認識了他這麼多年,只在今天這封信上,他生平第一次看見了他心中殘存著的、一點點的愛意和人性。
可惜,這封信來得太晚了。喜歡情義譜請大家收藏:(www.shouda88.com)情義譜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