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章 初顯端倪
吳志軍副支隊長以慣常的嚴謹態度綳著臉用中指把鼻樑上的高度近視眼鏡往上推了推,整理了一下放在面前會議桌上的幾份報告表,開始了他的講述。
他開口說道:「現場在座的大多數都去過,我就不再贅述了。
首先通報給大家一個信息,通過對在現場提取到生物檢材進行檢測比對,我們在部分檢材中提取出來的DNA與之前發現的碎屍塊認定為同一,都是屬於受害人吳小莉的。
這部分檢材包括在屋內的馬桶里、廚房的洗菜池與牆縫之間、廚房找到手搖絞肉機上、單元門外的下水道里發現的少量人肉組織、碎骨頭渣、廚房地面和牆壁上的微量血跡、以及在屋內的床上、衛生間的一把梳子上和冰櫃里發現的毛髮。
根據前期所做的工作結合我們的推斷,二號院十一號樓四單元六樓西戶屋內,基本上可以判定就是犯罪嫌疑人殺害吳小莉的第一現場。
因為種種跡象表明,受害人吳小莉就是在這個家裡被分屍滅跡,她的屍體被人切割成一小塊一小塊,用絞肉機鉸成肉餡兒衝進了馬桶和廚房的下水道。
我們設想一下,假如犯罪嫌疑人是在外面把吳小莉殺死以後再移屍到這間屋子裡,這種可能性有多大。
另外據我們掌握的情況,吳小莉是在五月二日上午十點至十四點之間遇害的,大白天把一個死人從外面轉移到閑人很多的老舊小區里再弄到六樓的家裡面,除非嫌疑人會障眼法,不然是不可能不被人發現的。
這裡面有個問題沒有解決,受害人的骨頭(腿骨、臂骨、脊椎骨、肋骨這些大骨頭)不知道是被犯罪嫌疑人怎麼處理掉的,還有頭顱部分。
我曾設想過幾種辦法,但都會發出不小的動靜。
偵查員走訪了這家樓下的住戶,樓下的人家並沒有聽到過樓上發出過什麼大的動靜,這個現在不太好解釋,只有抓回人來從罪犯的嘴裡問出答案了。
房間里人在裡面生活過的痕迹,但是被清理過了,指紋和足跡一個都沒有找到。
不過我們發現了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另外一部分生物檢材!」
說到這裡吳法醫有意停頓下來,抬起頭環視了一下在座的眾人,臉上顯出一絲得意之色。
在坐眾人除唐曉棠、於剛柱之外,聽到吳志軍這麼說,都是眼神一亮,興奮之情溢於言表。
唐曉棠和於剛柱的表情很正常,她倆是知道這個情況的,因為有人遺漏下衛生間里的梳子,唐曉棠還發了一通火兒呢。
吳志軍很滿意眾人的反應,接著說道:「這部分檢材包括有人用過的梳子、穿過的拖鞋、睡過的床鋪、以及一塊-——咳咳——女人——咳,來月事使用過的衛生巾。
我說這個的意思是要大家在今後的工作中注意,科技條件在不斷的發展進步,以前在常規中被我們認為很難從中提取到生物檢材的介質上面和一些提取不出DNA成分的檢材,現在是完全可以做到了。
大家下去跟偵查員和基層的技術人員要強調這點,犯罪現場的任何一處地方都不能有所遺漏,這是個大問題,一定要一起注意和警覺。
在這裡我要作出檢討,今天在勘查現場時就險些把一件重要的物證給遺漏過去,這是放在衛生間不起眼處的一把木製梳子,梳子上面沾附著另外一個女人的頭髮。
這個頭髮和衛生間里發現的衛生巾、床上發現的一些毛髮、鞋櫃里的一雙女士拖鞋上提取到的生物檢材經過檢測,我們認定是同一人的,已經從中提取到了DNA成分,這個人不是吳小莉。
此外,在南面大卧室的床單上提取到少量的精斑和一些男性的毛髮,也從中提取到了同一個男子的DNA成分。
另外,我們在屋內還找到一雙43碼男式毛絨拖鞋。
在這雙拖鞋的鞋面上發現了一些屬於死者吳小莉的碎骨頭渣,在拖鞋的其他部位還發現了一小部分混合生物檢材,量太少了,我們怕做不出來,已經轉送到廳里去檢測。
總體來說,在房間內我們發現了除死者吳小莉以外的另外一男一女的DNA檢材,我可以很肯定地講,這兩份檢材就是犯罪嫌疑人留下來的。
現在我們已經把這兩份DNA數據放進大資料庫進行比對,結果還沒有出來。
在屋子裡我發現一個特殊現象,屋裡有明顯的有人生活的痕迹,但是卻沒有牙膏、牙刷、香皂、洗面奶、衛生紙這些日常生活用品。
我想是犯罪嫌疑人離開的時候把這些東西帶走了,他們並不是要消除生活過的痕迹或是怕我們從這些物品上發現什麼,而是需要用到它們。
從這上面可以推測到,嫌疑人這是要出遠門了,否則帶這些東西沒有必要。
還有啊,這次我們提取到檢材有一部分是從人體上脫落的皮屑、頭皮屑。
從常規意義上來講,新鮮的皮屑、頭皮屑在離開人體七十二小時后,就從中檢測不出來DNA成分了。
這從另一方面證實了犯罪嫌疑人離開這裡的時間,不會早於五月十日。
我就說這麼多吧,最後還是要給一線的偵查員們壓個擔子了,抓人是你們的事兒,只要能把人抓回來,我就能用證據砸死他,這得看你們的了。」
吳法醫結束了他的發言,王宇看向唐曉棠。
唐曉棠抬手示意對面的於剛柱:「於大隊,你說說吧,下一步該怎麼做。」
在吳法醫講話中間,李健和段守恆匆匆進了會議室坐到了於剛柱旁邊,交給他一份筆錄材料。
於剛柱快速把材料翻看了一遍,在筆記本上寫下了些什麼。
這時聽唐曉棠點了他的名,於剛柱抬起頭把筆記本拉到面前,輕咳了兩聲開口說道:「之前我們就分析過,發現碎屍的地方不是第一現場。
現在證實了我們的判斷,二號院十一號樓四單元六樓西戶室內,就是殺人的第一現場,犯罪嫌疑人殺人、分屍滅跡都是在這個家裡完成的。
通過我們前期的工作,掌握到二男一女三名重點嫌疑對象,經過與房東高鐵軍談話並讓他辨認了我們獲取到的視頻影像,高鐵軍指認出其中的一男一女正是租他房子的那兩個人。
這兩個人的情況我來介紹一下,那個男的就是所謂的王哥,他的真名叫喬英傑,漢族,三十三歲,內蒙古包頭市白雲鄂博區人,無業,先下落不明。
女的真實身份不詳,使用的是假身份證,冒用了別人的信息,把身份證上的照片換成了自己的。
這個被她冒名頂替的人叫孔曉玲,漢族,二十三歲,籍貫是遼寧省遼陽市。
孔曉玲這一塊兒詳細情況以及活動軌跡,柳主任的情指中心負責在查。」
柳俊梅抬手示意了於剛柱停一下,她開口說道:「遼陽警方那邊回饋過來情況,據他們了解,孔曉玲是從事賣。淫的坐台女,常年不回家,家裡人也不知道她在哪兒。
最近一次家裡人見到她是去年端午節前後的事了,此後她再沒有回來過。
她的手機號經常換,家人也不確定她用的是哪個,遼陽警方給我們提供了三個孔曉玲使用過手機號,分別是石家莊、鄭州、廣州這三個地方的號,現在這三個號碼全部成了空號,無人在使用。
這個情況是下午剛轉過來的,因為晚上要開會,我就沒有再另行給唐支隊彙報,帶到會上來說了。
我們通過大數據平台篩查了孔曉玲的活動軌跡,她去過的地方可是不少,我只說最後兩條。
這是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和十月七日的兩次住宿開房記錄,使用的是孔曉玲的身份證信息,地址分別是廣東省廣州市『嘉禾大酒店』、『帝豪商務酒店』,酒店的位置都在白雲區。
此後就再查不到孔曉玲的活動軌跡了,以上的詳細情況我已經讓人製作成了表格,王局、唐支手裡都有了,下來之後可以找她們拿過來複印一下,你繼續吧。」
於剛柱思索了一下說道:「柳主任說的這個情況我是剛知道,那我就說一下我聽了之後的直覺,真的孔曉玲很可能是在二零零六年十月七日之後遇害了,犯罪嫌疑人和殺害吳小莉的是同一伙人。
從殺害吳小莉這伙嫌疑人的作案方式手段上,我們得出明確的結論,這是一夥慣犯,有從外地流竄至我市的跡象。
他們選擇的侵害對象就是坐台女,孔曉玲也是干這個的,且自去年十月七日之後就失去了蹤影,既沒有回家也沒有和家人聯繫過。
關鍵這期間還有個春節呀,孔曉玲端午節還是回老家過的,說明她對重大的傳統節日也很重視,端午節都回家過,可春節卻影訊皆無,這是極不正常的。
另外最近我們往大富豪跑了好幾趟,了解到這樣一個現象,春節期間從事賣。淫的小姐是沒有生意的,她們絕大多數都選擇回家過完年,起碼要到正月十五以後才陸續返回娛樂場所繼續坐台。
真正的孔曉玲就是不回家去過年了,按理說也得給家裡人打個電話拜拜年、報報平安吧,可是她沒有,手機都打不通了。
我想不是她不想回家、不想給家裡打電話,是她已經遇害了,回不了家也打不了電話啦-——」
於剛柱重重地呼出一口胸中的悶氣,繼續說道:「我們推測犯罪嫌疑人是在五月十日二十三時至五月十一日六時之間逃離了平城。
當時我們認為嫌疑人乘坐火車離開的可能性比較大,柳主任親自帶人從上午到第二天中午,通宵查看了火車站周邊內外的監控視頻,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的影蹤。
她和唐支分析研究之後想到另外一種可能性,嫌疑人是可以坐計程車走的。
柳主任讓情指的同志查了GPS定位系統的監控記錄,篩查出十七輛在五月十日二十三時至五月十一日六時之間出城的計程車。
下午拿到登記表格之後,李健和段守恆帶人去找這部分計程車司機核實情況,剛才摸上來一條線索。
恆遠計程車公司平A2XX3桑塔納計程車夜班司機趙明,在五月十一日凌晨二時左右,由東向西開車營運途經五一路時,路北有二男一女相跟著的三個人在攔車。
攔車的位置李健他們帶司機趙明去實地查訪了一趟,據趙明回憶,當時這三個所站的地方路邊有個綠色鐵皮棚子,好像是個報亭。
他們找到了這個地方,而且五一路上只有這一個報亭,報亭位於發現碎屍的垃圾桶西側一百二十多米遠路北。
這三個人里的兩個男子坐到了車的後座,那個女的坐在副駕駛上。
上車之後女的說『去火車站』,司機趙明就開車往火車站走。
都快要到火車站了,坐在這個女的後面那個男人問趙明走不走長途。
趙明當時是要收車回家了,從五一路往火車站走他是順路才拉上了他們。
原本他是不想走這趟長途了,但是那個男的說是他家裡的老父親得了急病,親戚剛才打過電話來通知了他,他這才帶著老婆和弟弟出來,想連夜坐火車往回趕。
可是剛才在路上想了想,這個時間段沒有回老家的火車,最早也得到早上六點多才有車。
他們是在平城做買賣的,老家是包頭的,坐火車路上還得三個來小時,這時間耽誤不起呀。
他和趙明商量能不能救救急送他們一趟,可以多加錢,問趙明跑一趟包頭要多少錢。
趙明一看這是個好買賣,開口就要六百,說是回來的時候是空車,得按往返算。
這個男的更亮堂,叫前面坐著的年輕女子給趙明拿了一千塊錢,讓趙明辛苦給跑一趟。
平城距離包頭三百八十多公里,正常情況下包計程車打個來回也就四百多五百塊錢的樣子,這下人家給了翻了一倍的錢,趙明就跑了這一趟長途。
到了包頭大約是凌晨五點半左右,天還沒亮呢。
是後座這個男的給指的路,從東興下的高速,最後把這三個人放在了-——」
於剛柱拿起放在桌上的筆錄,查看趙明描述的這個詳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