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番外31
紫蘇點頭:「要不,大姐做主,給你分家可好?」
余晗搖搖頭:「大姐,如果嘉和郡主不好,我也可以提出分家。可是,問題是她其實還不錯,我若是提出分家的話,肯定會給父親和祖母都帶去不小的壓力。我看還是算了,我就去幾年外任,等我再回到京城,就可以成親了。成親之後再分家,也好說一點。」
紫蘇就忍不住嘆了口氣,明面上嘉和郡主雖然對余晗不錯,然而實際上,還是沒有多少真心真意。多半的,都是面子情,是為了做給余哲看的。一個人對自己是否真心真意,余晗那麼聰明的孩子,自然是有感覺的。
「其實,你如今也不小了,可以成親了!」紫蘇就道。
余晗:「大姐,如今我還沒有遇上自己喜歡的,我想再等兩年,若是遇上了我很喜歡的,又真心愛我的,那樣會比較好。如果兩年之後,我還沒有遇上自己喜歡的,就請姑姑幫我挑選一個好女孩!」
紫蘇欣慰的笑了:「好孩子,大姐答應你!如果你有喜歡的姑娘,一定要告訴大姐,大姐幫你把關。如今有不少姑娘,表面一套,背後又一套。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如果你喜歡上了誰,一定要把她的身世背景和脾氣秉性都調查清楚,然後再決定是否跟她在一起!」
在紫蘇的心裡,余晗跟上官毅的地位沒有什麼大的區別,對於她來說,都是她心愛的好弟弟。她真心的希望,余晗可以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
余晗點點頭:「大姐,我知道了,謝謝大姐!」
紫蘇:「你有沒有想過,想要去什麼地方任職?」
余晗:「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可以回父親的老家,做幾年縣令,為故鄉做出一份貢獻。」
余哲的老家,距離京城大概有八百多里路,離樟樹縣也不算很遠。是個不富裕,但是也不算很貧窮的地方,也是山區。在老家,余哲還有一個堂叔,幾個堂兄。在紫蘇的記憶里,舅舅余哲對他的老家,也是充滿了美好的記憶的。
當年,余哲從夷縣回來之後,得到了皇上的賞賜,就親自回了一趟老家,給了堂叔一百兩銀子。這一百兩銀子,五十兩給堂叔,五十兩請堂叔幫忙把老宅重新翻蓋了。余哲當上吏部尚書之後,又帶著余晗回去過一次,余哲跟嘉和郡主成親,堂叔有親自來京城賀喜,並帶來了一個考上了童生的侄兒。
如今,那個侄兒已經是秀才了。而且,堂叔一家人,都非常的懂事,並不是那種貪得無厭的人家。堂叔對余哲這個侄兒,一直都很親近,也很關心。當年,余哲一家被抄家流放,堂叔知道了,也曾經跑來京城打點,希望可以幫到余哲。雖然最後沒有幫上忙,也算是盡了一份心意。
余晗去老家做縣令,紫蘇還是比較放心的。
紫蘇就道:「也好,我讓你姐夫給你挑選一個好的幕僚,以及幾個護衛。到時候,大姐會親自送你去任上。」
余晗連忙躬身行禮:「晗兒謝謝大姐!」
姑姑說了要送他,他拒絕也沒有用,不如恭敬的笑納。
幾天之後,余晗果然接到了去往楊樹縣上任的調令,心裡不禁滿心的歡喜。
楊樹縣,正是余晗的故鄉。
這個職位,自然是端王幫助余晗謀取的。
得知兒子要去外任,余哲的心裡很不是滋味。他知道,兒子此舉,一定是為了躲避嘉和郡主的。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兒子要去的地方,竟然是自己的老家楊樹縣。
余哲把兒子叫去書房,跟兒子長談了一番,最後對兒子道:「你去上任的時候,我會送你過去!」
余晗:「不用了,大姐說會送我去。有大姐送,就可以了。弟弟還小,爹爹就留在家裡吧!」
余哲聽了,心裡酸澀難忍,伸手就敲了兒子的頭一下:「我說送你去,就送你去!你大姐是你大姐,我是我!再說了,你大姐要去,我還不放心呢!既然如此,大家就一起去,這樣也安心多了!」
余晗:「我先聲明一下,不能讓嘉和郡主跟著去!」
如果她也跟著去的話,這像什麼樣?
余哲無奈的嘆道:「你不用擔心,我知道了!」
唉,也不知道為什麼,嘉和郡主其實對余晗還不錯,可是這孩子卻跟嘉和郡主親近不起來。這麼些年以來,余晗雖然稱不上提防嘉和郡主,卻透著一股疏離。不是不得已,他是不會回余府的,遇上沐休的日子,不是呆在五里坪,就是去將軍府。在余府歇息的日子,屈指可數。
余老夫人想孫兒的時候,就去將軍府小住兩日,跟孫兒好好親近一下,也算解了思孫之情。
余哲滿心的傷感。唉,明明嘉和郡主不是個惡毒的人,可是兒子為何跟她那麼疏離呢?如此,連帶著對他這個爹,也透著一股疏離的味道。跟過去相比,確實疏離了一些。
也是啊,父子相處的日子少之又少,哪裡親熱得起來?反而,余晗跟上官沐風很是親近,看得余哲不禁有些嫉妒。
還有十天,就是赴任的日子了。
這一天,端王把余晗叫去了將軍府,跟他介紹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人:「余晗,這是莫風,日後就是你的師爺了。希望你們可以和睦相處,一起努力,爭取獲得上佳的好評。」
莫風恭敬的對余晗道:「莫風見過大人!」對於這個年輕人,他還是很敬佩的,而且對方的父親又曾經是吏部尚書。對於余哲,他也是很尊敬的,因為余哲是個難得的清官和好官。
余晗連忙恭敬的回禮:「余晗見過莫大叔!」
端王一揮手,又叫過三個年輕的小夥子,跟余晗介紹道:「這是添才、添運和添德,三人的身手都很不錯,日後就是你的貼身侍衛了!」
端王手下的侍衛,最高品級的,就是立字輩,然後就是添字輩。添字輩,是這幾年才培養出來的。給余晗用,很是合適。跟著他去楊樹縣歷練幾年,回來之後,就可以當最得力的助手來用了。
余晗十分的感激,給端王行了一個跪拜大禮:「小子余晗,謝姑父大恩!」
端王親自將他扶了起來:「好孩子,你是你大姐非常心疼的弟弟,在我心裡,你也是我的弟弟。作為姐夫,我為你籌謀,那還不是應該的?」
和師爺說好後天就去赴任,師爺莫風就告辭:「那好,小的這就回家去,安排好家裡,後天一早在南城的城門口等大人!」
端王擺擺手,對立春道:「送莫師爺回家!」
立春對莫風躬身道:「莫師爺請吧!」
送走莫風,端王就給了余晗一個錢袋:「這裡有五千兩的銀票,你新官上任,必然要打點一下。比如,請衙門裡的人吃頓飯,如果誰家有困難,那個人是值得拉攏的,就伸一把手。你千萬要記住我的一句話,無論何時何地,都堅決不能貪污受賄!如果你有什麼難處,儘管跟我說,或者跟你大姐說。咱們是一家人,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就說,沒有什麼要顧忌的。」
余晗連忙擺手:「姐夫,我手頭有銀錢,那也都是大姐以前給我的。大部分我都攢了下來,如今也有不少了,再說了我上任之後,是有俸祿的,可不能再要姐夫的銀錢。這樣的話,那臉皮也太厚了!」
端王淡淡一笑:「你那一點俸祿,能當什麼用?你不是回老家去再做官么?那麼,平日里少不了有老家的人,會去衙門找你。人家找你,又剛好遇上飯點,你不得請人家吃飯么?你那點俸祿,恐怕連招待老家的人也不夠!拿著吧,跟我有什麼好客氣的!」
「我不能要,謝謝姐夫了!」余晗還是堅決的拒絕。
開玩笑,這些年以來,他的衣食住行,還有讀書的銀錢,都是大姐給出的。這些年以來,大姐也給了他好些銀錢了。如今,如果還要端王給的銀錢的話,他就實在貪心不足了。
「給我拿著,不得推辭!」端王不由分說的,就把錢袋塞在了余晗的衣兜里:「我就給你這麼一次,日後都不會再給了,你手頭寬裕一些,才可以承受得住各種誘、惑!」「謝謝姐夫,姐夫的大恩,小子會銘記在心!」余晗對著端王,深深的一鞠躬,眼裡赫然有了晶瑩的淚光。
他這輩子,最大的貴人和恩人,就是紫蘇。若是這輩子,他沒有紫蘇這個表姐,此時此刻,他都不知道在哪裡。或許,早就不在人世間了,即便很幸運的活了下來,也只是一個沒有出息的平凡的人。
不說他了,就是他的父親余哲,如果沒有紫蘇的話,也早就跌落塵埃了。表姐紫蘇,是余家的大恩人和大救星。在他的心裡,紫蘇就是他嫡親的大姐,是比父親還要親近的親人。
這一天,天氣晴好。
紫蘇帶著紅茶,在立信和十幾個侍衛的護送下,離開了京城,送余晗去任上。余哲也帶著幾個護院,緊緊跟隨。
余晗帶走三個侍衛,以及師爺莫風,還有他的貼身侍衛端午,踏上赴任的征途。端午,以前是他的書童,如今成了他的貼身侍衛。端午已經成親了,娶的正是五里坪的一個姑娘,這次余晗去任上,端午的妻子上官迎春和兒子石頭,也跟著一起去。
上官迎春是個善良質樸的好女人,女紅和廚藝,都非常不錯。甚至,還在五里坪女子書院上過兩年學,會認字看書。小石頭今年三歲了,是個乖巧懂事的小子。
上官迎春跟著去楊樹縣,可以充當廚娘,料理余晗和三個侍衛,一個師爺,以及自己一家三口的一日三餐。這做廚娘的,跟茶水和飯菜接觸,不是知根知底的人,那是不能用的。
端王留在了王府,照顧朗兒。王府這麼大,如果紫蘇和端王都走了,說實在的,二人肯定是不放心的。反正,紫蘇跟余哲同行,王府又派出了十幾個最得力的侍衛去保護紫蘇,端王勉強可以放心紫蘇。
不過,去楊樹縣的話,一來一去,就得六七天。
自從跟紫蘇成親之後,端王還沒有跟她分開過那麼久,目送著馬車遠去的方向,端王的心裡有點空落落的。要不是朗兒太小,離不開父母,這一次他是一定要跟隨紫蘇一起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