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有多重
「我信啊,作為律師,我相信我的當事人講的是事實。」李源琦微笑著說道,「而且我覺得我的當事人到了今天這種地步,根本就沒必要否認這一千萬的借款的。收了卻否認,我的當事人現在雖然落魄了,卻也不屑為之。他否認只能說明他沒有收。」李源琦這時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金鳳的律師犯了一個職業上很低級的錯誤,就是他在法庭上用反問句來對抗李源琦否認於都收錢的答辯。雖然反問句是不需要回答的,因為他已經把意思表達的很清楚了,但是這也意味著他給了李源琦一個回答的機會。律師屆是有個公認的規則的,對自己不知道答案的問題盡量不要去問,因為你也不清楚對方會講出什麼樣的事情來。而李源琦又怎麼能夠放過這個對方律師給他製造的機會呢?即使這個機會可能也於事無補。但他今天上法庭來,本來就是沒什麼話可講的,再不抓准機會多說幾句,那會顯得他這個律師太沒水平了。「這個你信也是沒用的,」金鳳律師並沒有把李源琦的話當回事,繼續犯下了第二個錯誤,他過於輕視對手了,「雙方有白紙黑字的合同在,就算你想否認也是否認不了的。」李源琦笑了,他覺得金鳳事先一定是沒跟律師講實話。眼前的這個律師還以為於都確實拿了金鳳的一千萬了,所以才這麼信心滿滿。其實金鳳如果講了實話,律師一定會盡量規避付款這些方面的問題的。實在規避不了,也會含糊其辭的。李源琦說道:「對方律師我請你搞清楚一點,我沒否認合同文本的真實性,我說的是金鳳並沒有履行合同。如果金鳳付了款,於都又收了,那相關的憑證麻煩出示一下。」金鳳的律師一下子語塞了,因為他拿不出付款憑證。這個時候他才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那就是圍繞著不確定的事實糾纏得太多了。不過他的反應也是很快的:「這個雙方並沒有什麼憑證的。不用說大家也懂得。這種事根本就見不得光,於都那麼狡猾的人,又怎麼會留下證據呢。法庭如果非要我方拿出憑證的話,可就讓壞人的鬼計得逞了。」李源琦心中暗罵了句娘,對方律師又把案子跟於都的品行掛上了勾,而於都最大的弱點就是他的品行。從品行上推斷,於都有很大的可能性會這麼做的。民事案件對證據的要求並不嚴格,強調的是或然性,而非必然性。只要有這種可能,法官就能靠自由心證來裁判案子的輸贏。而姚樹江感覺上是傾向金鳳的。李源琦剛燃起的希望再次暗淡了。但是不到最後時刻,他還不想認輸。李源琦想起曾經看過一部律政劇,裡面有這樣一個情節:老律師教導年輕律師,在法庭上當你覺得法官要判你輸的時候,你就要不停的說,沒話說也要不停的說下去,直到你覺得法官被說服了為止。「對方律師請你不要想道德綁架法庭,」李源琦先給對方扣了頂大帽子,把他放到了法庭對立面的位置,「你拿不出付款憑證就老老實實的承認拿不出付款憑證,明擺著嘛,金鳳沒有付款又怎麼有付款憑證呢?事實就是金鳳根本就沒履行合同,他想趁著於都現在社會評價極為負面的時機,拿這份未履行的協議誣告於都,以報復於都否決金鳳提出收購案的一箭之仇。法庭一定不會被你這種小花招給糊弄過去的。也一定不會讓金鳳這種小人得逞的。」金鳳律師倒也沒被李源琦這種話術弄亂了陣腳,他冷笑了一聲:「對方律師真是巧舌如簧啊。但這並不能改變社會大眾對於都的公評,更無法否認於都已經收了這一千萬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