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罪有應得
第406章罪有應得
但也只是給自己壯膽而已,先不說瞄準問題,就算射中了,也被老鼠的皮毛彈開了。
幾個人驚恐的看著這些老鼠,他們掙扎驚叫著求饒,那些老鼠卻不會放過他們,尖銳的牙齒撕咬著他們的皮肉骨血,爭先恐後的將嘴邊的肥肉吃下去,很快那驚恐的叫喊聲就消散了,屋內瀰漫著一股揮之不去的血腥味。
小蘿莉咬著棒棒糖在窗台上踢打著小腿,哼唱著童謠,「河邊的小朋友玩拍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一個在水底游啊游,路上的小朋友走啊走,六個,七個,八個啊九,一起拍呀拍皮球。」
屋內的地板被鮮血染紅,鮮血流淌出去,也流進了裡屋,裡面傳來了女孩子哭喊驚叫的聲音,明汐立即明白了,但是也沒多管,這些還是交給警察來吧。
「姐姐,你又亂跑了。」白球球跳下了窗檯不滿的鼓著小嘴,「如果不是有小老鼠告訴球球姐姐被壞人帶走了,現在姐姐已經危險了。」
到底是誰危險啊,明汐笑了笑,「嗯,那姐姐要多謝謝球球了。」
「話說姐姐你不是很著急么?幹嘛還有心思亂跑啊。」白球球很無奈的攤了攤手。
「倒也不是,」明汐捏著下巴思考了一下,「主要是在街上殺人的話,會更麻煩而已,而且,我有了一個不錯的主意。」
「姐姐你想做什麼啊?」白球球盯著明汐的眼睛,她知道這不是平時的那個姐姐,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好像不是那麼害怕這個姐姐了,而且,越來越熟悉了。
明汐懶懶的伸了個懶腰。一個反手,一本賬簿出現在手裡,隨即將賬簿放進了屋內的抽屜里,「如果,這起拐賣案跟他們扯上關係呢,這樣他們手裡的錢,也有了一個出處了。」
「但是這個出處也是犯法的吧。」白球球挑挑眉。
那可就跟她無關了,明汐得意的笑著,下面就該去把楚氏那些東西拿回來還回去了。一邊走,一邊拿出手機給何揚發了條簡訊,將這邊的案子告訴他,明汐估計那去買葯的人販子回去能正好跟警察撞個正著,如果那幫警察現在立即出警的話。
「姐姐,我救了你啊。」白球球拉著明汐的手忽然說道。
「嗯,姐姐知道了,謝謝球球了。」明汐揉揉白球球的頭。
白球球忽然停下腳步,一臉可憐兮兮的看著明汐,順著白球球的身後看去,是一家冰激凌店,明汐嘴角抽了抽。無奈嘆了口氣,三分鐘后,兩人手裡各一隻冰激凌一起吃著。
買了冰激凌,明汐把白球球留在了那裡看著後續怎麼樣,起碼別讓那人販子跑了,然後自己去了明家的別墅,明汐知道,那些東西一定被他們放在家裡了。
就如明汐預料的,那人販子回來跟警察撞個正著,準確來說,是人販子先買葯回來,開門看見滿地的血跡看被撕咬的看不見人型的同夥,嚇的頓時蒼白了,哪還顧得上裡屋里那些被控制起來的女孩,趕緊跑路啊,結果剛轉身要跑就被警察堵在了門口。得,這下跑都來不及了。
屋內滿地的屍體鮮血,只有他一個活著的,裡屋里三四個渾身傷的女孩,也都指證他是人販子,這下是百口莫辯了,被銬上手銬帶走,女孩們也被緊急送往醫院治療,留下法醫和鑒識科的在屋內取證,何揚也檢查了一下屍體,發現屍體上的傷口是一些細小的牙印,不像是人為的,他一瞬間想起了之前遇到的那個小蘿莉,那好像是只錦毛鼠精來著把。想到這裡,他臉色一變,如果上次不是那個神秘的男人救了自己,自己估計也跟這些屍體一樣了吧。
不管就算那嫌疑人沒有殺人,也是拐賣毆打受害者的實錘了,夠判他幾年了。至於這些人,雖然何揚並不認可這種以暴制暴,以殺止殺,超越法律以外的解決方式,但是他又能怎麼辦呢,那些人,他們根本就是遊離在法律以外的人啊,生於人的慾望,總不能將人的慾望給抓起來吧。
而且他本身也不得不承認,這些人都是罪有應得,可以說,是被自己的慾望給吞噬了,也不為過。
最後看了眼被抬走的那些瑣碎的屍體,何揚掏出手機,給明汐發了個消息,告知已經都抓到了,受害人也都救出來了。
收到何揚消息的時候,明汐正躲起來看著林耿炎施法去控制住明起高韻蘭,兩個人現在迷迷糊糊的,一點反抗能力都沒有,屋內點燃著安魂香,香煙裊裊的。
林耿炎是以看風水的由頭進了明家別墅的,一進門就先點了安魂香,然後裝模作樣的拿著羅盤在屋內四下看著,時不時的指點著傢具的擺設,沒一會兒,安魂香的香味就讓人昏昏欲睡,看著人被定了魂,楚沫兒不知道從哪裡出來,帶著老管家將安魂的兩個人抬進了卧室,林耿炎端著香爐也跟了上去,將香爐放在了床頭柜上。
「現在趁著他們睡著了,不如報警把他們抓起來,」老管家掏出手機要打電話報警。
「誒,等一下,」楚沫兒趕緊攔住了老管家,「別,叔叔阿姨只是生病中邪了,他們並不壞啊,林先生就是來給他們治病的。」
老管家頓了頓,「可是,小姐……」
楚沫兒搖搖頭,老管家只能嘆了口氣,隨即在屋內翻找著楚氏的那些東西。
林耿炎將兩個人安頓好了,靈台上都貼上了以上黃符,走到床尾的位置,開始做法,雙手捏起一個法訣,口中念動著咒文,一個法訣打了出去,打在了床上兩人的身上,金光沒入,卻沒什麼反映。林耿炎立即又捏起一個法訣打了出去,伸手一勾,躺著的兩個人立即坐了起來,捏出一打黃符扔出,黃符立即圍繞著床上的兩個人散開,並迅速的燃燒起來,只剩下一團火焰繼續圍繞在他們四周旋轉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