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古希臘的公理化傳統
在歐洲古文化傳統里,法制就是宗教的人間化,宗教就是法制的天國化。我們看亞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學》,就可以體會出古希臘人那種追求公理的勁頭。他們追求一種普遍和絕對的定規。這種定規用於心靈,就成了宗教;用於物質,就成了科學;用於社會,就成了法制。
不難理解,亞里士多德經常把這種絕對和普遍的公理,稱之為「法律」,也稱之為「神律」,顯示出他的公理化思維,一頭連通法制,另一頭連通宗教。宗教、科學、法制,是公理化思維這一根藤上結出的三個瓜。
英國的李約瑟說過,公理化大傳統源於幾何學,有古希臘人長於造船、航海以及造房子的知識背景。當時的幾何學就是最講求定規的,比如三角形的勾股定律,放之四海而皆準,還不絕對和普遍?豈能被懷疑?有些公理甚至無須從實踐中歸納,可以依靠邏輯來演繹,比如數學中的虛數,在實踐中沒有,但就是有用;還有化學元素表,裡面有些元素是先驗的產物,先有分子式的推演,後來才被實踐驗證。這些公理還不「神」?這還不是「法」?
歐洲人就是靠這些公理活過來的,因此習慣於信規則,講規則,求規則,守規則,在中國人看來有點「認死理」,有點「一根筋」,其宗教、科學、法制都有共同的風格,其實也就是有共同的文化基因。他們的領導人叫ruler,就是管尺子的人,管規則的人。相比之下,中國人最不「認死理」。《易》經就是講變化的經,「易」就是變易。佛學到了中國成了禪宗,也放棄定規,所謂「法無定法」。孔子算是執著和刻板一點,但也說「權」是最高學問,「權」就是權變,辯證,靈活處事。所以中國的領導人叫「掌權者」,是能夠把握「權變」的人。
中國人講孝,但忠孝不能兩全時,孝可以放棄。中國人講忠,但皇帝犯了錯誤時,可以「格君心之非」,還可以像孟子那樣把「弒君」正名為「除暴」。總之是不恪守什麼定規,重結果不計較程序,重目的不拘泥手段。孟子還說:大人「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
一般來說,中國人最少教條主義,最少機械論,但體現在社會行為上,就是變通有餘,規範不足,就是人治大於法治,德治大於法治。有時簡直太沒有規矩了,就像毛澤東自己誇耀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無法」,就是沒有法制;「無天」,就是沒有上帝,即沒有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