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和合之制
先秦諸子百家裡,多是有益世道人心的「善言」,不大倚重客觀實證的「真理」——善在真之上。
除墨家、名家、道家有一點抽象玄思,其餘只算得上政治和倫理的實踐心得彙編。少公理,多政策;少邏輯,多經驗;有大體原則,多靈活變通——孔子謂之曰「權」,為治學的最高境界。
多權變,難免中庸和中和,一般不會接受極端和絕對。「物極必反」、「否極泰來」、「過猶不及」、「相反相成」、「因是因非」、「有理讓三分」、「風水輪流轉」、「退一步海闊天空」……這些成語和俗語,都表現出避免極端和絕對的心態。墨子倡「兼愛」之公心,楊子倡「為我」之私心,都嫌說過了,涉嫌極端和絕對,所以只能熱鬧一陣,很快退出知識主流,或被知識主流收掉。
與此相適應,中國傳統的各種政治、經濟、社會安排也從來都是混合形態,或者說是和合形態。幾千年的歷史上,沒有出現過標準的奴隸制社會,有記載的奴婢數量最多時也只佔人口的三十分之一(據錢穆)。沒有出現過標準的封建社會,中央政府至弱之時,郡縣官僚制也從未解體,采邑割據形不成大勢。更沒出現過標準的資本主義社會,儘管明清兩代的商業繁榮曾雄視全球,但「紅頂商人」們亦官亦儒亦俠,怎麼看也不像是歐洲的中產階級。這樣數下來,歐洲知識界有關社會進步的四階或五階模式,沒有一頂帽子適合中國這個腦袋,於是馬克思只好留下一個「亞細亞生產方式」存而不論,算是留下餘地,不知為不知。
說到制度模式,中國似乎只有「自耕小農官僚國家」的一份模糊,既無純粹的公產制,也無純粹的私產制,與歐洲人走的從來不是一路。
從春秋時代的「井田制」開始,歷經漢代的「限田法」、北魏的「均田法」等等,私田都是「王田」(王莽語),「王田」也多是私田,基本上是一種統分結合的公私共權。小農從政府那裡授田,繳什一稅,寬鬆時則三十稅一,差不多是「責任制承包經營」,遇人口資源情況巨變或者兼并積蔽嚴重,就得接受政府的調整,重新計口派田,再來一次發包,沒有什麼私權的「神聖不可侵犯」。後來孫中山、毛澤東、鄧小平的土地改革政策,也大都是國家導控之下「耕者有其田」這一均產傳統的延續。
很多學者不大習慣這種非「公」非「私」的中和,甚至不大願意了解這一盆不三不四的制度糨糊。特別是在十六世紀以後,歐洲的工業革命風雲激蕩,資本主義結下了甜果也結下了苦果,知識精英們自然分化出兩大流派,分別探尋各自的制度公理,以規制人間越來越多的財富。
流派之一,是以「公產制」救世,這符合基督教、伊斯蘭教——尤其符合猶太教的教義。作為西方主要教派,它們都曾提倡「教友皆兄弟姐妹」的教內財產共有,閃爍著下層貧民的理想之光。歐洲早期社會主義者康帕內拉、聖西門、傅立葉等,不過是把這種公產制由宗教移向世俗,其中很多人本身就是教士。接下來,猶太人馬克思不過是再把它從世俗倫理變成了批判的政治經濟學。顯而易見,共產主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在某種意義上只是歐洲文化幾千年修鍊的終成正果,對於缺乏宗教傳統的中國人來說當然有些陌生。公產制在表面詞義上能與中國的「公天下」接軌,正如「自由」、「民主」、「科學」、「法制」等等也都能在中國找到近義詞,但作為具體制度而不是情感標籤的公產制一旦實施,連激進的毛澤東也暗生疑竇。針對蘇聯的國有化和計劃經濟,他在《政治經濟學筆記》一文中曾多次提出中國還得保留「商品」和「商品關係」,並且給農民留下一塊自留地和一個自由市場,留下一線公中容私的遺脈。劉少奇等中共高層人士雖然也曾膜拜過公產制教條,但遇到實際問題,還是軟磨硬抗地抵制「共產風」,一直到八十年代后推廣責任田,重啟本土傳統制度的思路,被知識界譽之為「撥亂反正」。
流派之二,是以「私產制」救世,這同樣是歐洲文化幾千年修鍊的終成正果。游牧群落長於競鬥,重視個人,優勝劣汰乃至弱肉強食幾乎順理成章。在世俗領域裡,不僅土地和財富可以私有,連人也可以私有——這就是奴隸制的邏輯,也就是蓄奴領地、封建采邑、資本公司等一系列歐式制度後面的文化背景。這種文化以「私」為基礎,既沒有印度與俄國的村社制之「公」,也沒有中國郡縣制之「公」。可以想象,這種文化一旦與工業化相結合,自然會催生亞當·斯密和哈耶克一類學人,形成成熟的資本主義理論。與此相異的是,中國人有「均富」的傳統,「通財貨」的傳統,「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傳統,最善於削藩、抑富、反兼并——開明皇帝和造反農民都會幹這種事。董仲舒說:「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此眾人之情。聖者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使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董仲舒在這裡強調「眾人之情」,差不多是個半社會主義者,但求一個社會的均衡的安定:貧富有別但不得超出限度,私產可積但不可為禍弱小。在這樣一個社會裡,「中和」精神重於「零和」規則,私中寓公,以公限私,其制度也往往有一些特色,比如鄉村的田土公私共權,表土為私有,底土為公有,國家永遠持有「均田」的調劑權利,實際上是一種有限的土地私有制,較為接近當今的土地責任承包制。
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制度可能不是實現生產集約化和規模經濟的最佳安排,但它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至少能花開別處:第一,使無法得到社保福利的農民有了基本生存保障;第二,進城的農民工有了迴旋餘地,一旦遭遇經濟蕭條,撤回鄉村便是,與歐洲當年失地入城的無產階級有了巨大區別,不至於導致太大的社會動蕩。在九十年代的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很多中國的企業訂單大減,但正是這種土地制度為中國減震減壓,大大增強了農民工的抗風險能力,非某些學者精英所能體會。
由此看來,「共產風」曾經短命,「私有化」一再難產,這就是中國。中國不追求「化」,不習慣極端與絕對,其優勢或劣勢可能都在於此。中國知識界曾師從蘇聯,後來也曾師從美國,到底將走出一條什麼道路,眼下還難以預料。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中國以其獨特的歷史傳統和文化資源,以其獨特的資源和人口國情,不可能完全重復甦聯或美國的道路,不可能在「姓社」還是「姓資」這個二元死局裡憋死。
如果說歐洲代表了人類的第一階現代化,蘇聯和美國代表了人類的第二階現代化,那麼假使讓中國及其他發展中國家成功進入第三階現代化,中國很可能以思想創新和制度創新,向世人展示出較為陌生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