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狗叼個頭
第15章狗叼個頭
問世間情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許。
愛情向來都是一件讓人很是憧憬的事情,它似乎象徵著純真,善良,美好。可如果有人用血液在灰色的牆上寫下了這樣的詩句,就令人有些毛骨悚然了。此刻我和谷琛正站在一棟尚未修建而成的樓中。
這棟樓已經封頂,攏共有三十層。
而被人用血字寫下詩的這一層則是十五層,不偏不倚,不上不下的一個位置。沒有電梯,可憐的我爬上這十五層的時候,感覺自己也要累倒吐血了。
這棟樓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開工了,聽說房地產商的預算少寫了一個零,修建了一半才發現預算遠遠不夠,因此這裡被停了下來。老張在這裡已經工作一個月有餘了,他每天的任務就是防止有人潛入工地偷走鋼材,他吃在工地,喝在工地,睡在工地。
開發商雖然算錯了預算,但養一個像老張這樣的閑人還是綽綽有餘的。
昨夜老張又打死了一隻狗,他發現最近的流浪狗和流浪貓多了起來。或許是這個偌大的工地沒有絲毫的人氣兒,所以倒是成了動物們的天堂,那些貓狗順著工地圍欄的空隙跑了進來。
老張有特殊的打狗技巧。
那些帶著項圈,或者是名貴的犬種,老張一般都是不會下手的,那明顯是有人養著的狗。老張有時候覺得很奇怪,城裡人把他們的兒子叫做狗狗,卻把他們養的狗狗叫做兒子。
老張覺得自己已經被時代的車輪壓碎了。
但對於那些沒有人養的流浪狗來說,老張從來不會心軟。
老張說那些流浪貓應該慶幸它們的肉是酸的。
這個地方,就好像是老張的王國。
直到昨夜,老張發現了一個入侵者。
老張必須要每天晚上必須檢查一遍各個樓里的情況,這是規定。但實際上,就算老張曠班幾天,估計也不會有人發現。但老張每天依舊會這樣做,這並不是說老張多麼有責任感,這是因為老張要抓狗。
自從老張發現流浪狗多了起來之後,老張每天晚上便會去各個樓道中去設計陷阱,每晚他都能抓到狗。
昨天晚上老張依舊是這麼做的,但老張抓到的並不是狗,老張抓到一個人。老張逼近他的時候,他剛剛將自己的腳從繩索中掙脫出來。
老張不知道這人三更半夜的來這裡幹什麼,剛想教育他一頓,這個人拔腿便跑,夜色中,老張也沒有看清楚這個年輕人的臉究竟是個什麼樣子,只知道是個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的人,甚至是男是女,老張都不清楚。
老張其實並沒有在意,認為這只是一個來偷東西卻不小心踩中了自己陷阱的笨賊而已。但這個時候,老張聽到了空蕩蕩的樓里傳來了什麼東西走動的聲音。老張用自己的手電筒往樓上照去的時候,什麼都沒有發現。
但老張的確是聽到了聲音:「滴滴答答。」
一陣陰風吹拂了起來。
工地上其實是漆黑一片的,晚上開著燈的費用幾乎比老張一天的工資都高,這顯然是划不來的事情。唯一的光亮是老張手上的一個老式的手電筒,老張走遠了一些,回頭看著高聳的樓,那一個個的窗口像是一個個怪物的眼睛。
老張十分害怕,但是決定上樓看看。
有時候好奇是比恐懼還要來的強烈的感情。老張一步步的往樓上爬去,寂靜的夜晚只能聽到他的「蹬蹬蹬」的腳步聲回蕩在建築之中。老張一步步的往上走,這一走,就來到了十五層。
剛上十五層的時候,老張就問道了一股血腥味,他趕忙四處拿著手電筒去照,牆上被人寫了字。老張是個文盲,他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死了,他從沒有上過一堂課。
老張懂了,他最近學了一個新名詞叫做殺馬特,老張覺得剛才逃跑的那個少年應該就是殺馬特,他們喜歡在牆上亂塗亂畫。
老張用手電筒靠近牆壁,一個個的打量著他看不懂的字,突然他的腳下一絆,感覺什麼東西滾落了下去,他立馬用手電筒一照。
老張在牆角發現了一個桶,裡面的血液灑了一地,他趕緊扶了起來,這個桶老張很是熟悉。
老張從來不是一個浪費食物的人,狗渾身都是寶,他還會把狗血做成血豆腐來吃,在這方面,老張算的上是一個吃貨。這個桶就是平常老張用來裝狗血的,沒想到被那個小兔崽子偷來亂塗亂畫。
老張破口大罵,他提著自己的狗血往回走。
走到一半的時候,老張忍不住用手沾了一點血液去吃。手指放到嘴裡的時候,老張嘗了一口后,猛地僵在了原地。
第二天,思索再三的老張還是選擇了報警。
所以我和谷琛出現在了這裡,然後看到了有人在牆上寫了這麼一句情詩。
可以斷定,昨夜那個人寫這首詩的時候,血液還是沒有凝固的,幾道血痕順著牆壁緩緩的流了下來。不過也不能憑藉老張的一言之詞就斷定這血液一定是人類的,到時候還得檢驗一下才好。
「三更半夜的來這裡鬼畫符。」谷琛嘀咕道。
「兩位,下來啊!」老張在下面喊道:「不得了了啊,有隻狗叼著個頭啊!」
狗叼著一顆頭?
我們站在十五層往下看。
一隻哈士奇叼著一顆頭招搖過市。
那是一顆女人的頭,長長的頭髮遮住了五官,並不能看清楚她的臉。看起來她的頭部並沒有血,脖子處也沒有血液滴落,看起來血液應該已經是凝固了。女人的頭部一側微微的凹陷。
周圍的人甚至忘了尖叫。那隻狗的主人看著自己的哈士奇走向自己,獃獃的張大了嘴。他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扔出去的明明是飛盤,怎麼被狗撿回來的竟然是一個頭。
看著狗嘴裡的人頭,我忍不住說道:「這是搞什麼!」
當我和谷琛來到樓下的時候,哈士奇的女主人正癱坐在地上。周圍的群眾喊叫了起來,我趕忙喊道:「我們兩個是便衣,大家躲遠點。」
「你趕緊把這從狗嘴裡弄出來。」我對著谷琛說道。
谷琛說道:「這讓我怎麼弄!」
「美男計,苦肉計,你愛怎麼弄怎麼弄。」我說道。
谷琛用了各種方法,後來谷琛看著越來越多的圍觀,那也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直接將哈士奇撲倒。淪落到和狗打架的地步我也是醉了。
好在谷琛身手真不是蓋的,終於搶了出來。
我直接脫了短袖,將人頭包裹了起來,然後坐進了汽車。
「昨天晚上老張提到的滾落的東西很可能就是這個。」我對谷琛說道。
谷琛用一種彆扭的語氣說道:「那也就是說,之前的那個年輕人半夜提著一個頭上樓,並且用血寫了幾句情詩?」
毛骨悚然。
然後他下樓的時候,踩入了老張的陷阱。
邏輯上來講,應該是這樣不錯,但是從我感性的層面出發,應該不會是這樣。如果我是這麼冷靜而狂熱的一名詩人,絕對不會因為踩中一個抓狗的陷阱而驚慌失措,從而讓別人發現自己。那麼,那個夜晚被困的年輕人是幹什麼的,寫字的人又會是誰?
「你怎麼光著個膀子啊。」小劉看到了我,然後說道:「衣服里包著的是什麼東西,西瓜吧?一看就是冰鎮的!」
小劉一邊說一邊跟著我走進了邵組長的辦公室:「我給你看看這個瓜怎麼樣,我是老手。」
說著,小劉將短袖扯了開來。
「這,這是個人頭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