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和尚小乞丐
整個肅寧城冷冷清清,唯有東市這條主街熱鬧非凡,整條街上到處張燈結綵,工匠們趕製著牌樓、石坊等點景的收尾工程,店鋪的門廊下面掛著紅燈籠,柱子也用紅綾子包裹的嚴嚴實實,一派喜氣洋洋的景象。肅寧城裡又給魏忠賢新建了一座生祠,後天就要舉辦落成典禮,同時後天也是魏釗六十六歲的壽誕。幾年之前,他還是個窮的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破落戶,有個賤名叫做魏青螞螂。不料想,這幾年托弟弟魏忠賢的福氣,居然在耄耋之年成了欽點的錦衣衛千戶,而且天啟皇帝御筆賜名:魏釗,意思是「一手攥錢,一手拿刀」。
今年的年初,魏釗的兒子魏良卿更是被封為肅寧伯,欽賜誥券,並賞良河間府皇莊良田一千頃,據說這是因為在寧遠大戰的時候功勛卓著···至於他是如何在北京城運籌帷幄的,為寧遠的戰鬥做出何等貢獻,那只有老天爺知道。
在一個月之前,耗時兩年之久花費國帑五百七十八萬兩之巨的皇極、中極、建極三大殿工程告成,親自督造的魏忠賢自然是居首功,封上公之爵,魏良卿也封寧國公,加太師銜。
魏氏一門的顯赫至此可謂達到了頂峰,此次魏釗做大壽,各地官員自然是不敢怠慢,而且聽說魏忠賢和兵部尚書崔呈秀要親自前來祝壽。
和東市的熱鬧景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滿街的衣衫襤褸的叫花子伸出枯瘦如柴的手臂,拖家帶口的乞討,眼睛都是渾濁、灰暗,看不出一點的神采。孩子吸著母親乾癟的**,卻沒有一滴的乳汁,急的哭鬧不停。
來到這個世界已經三個月,方翔從最初的震驚不忍直至司空見慣,可憐人實在太多哪怕同情心再泛濫的人,久了都會熟視無睹。方翔每當想到崇禎上台之後,自己一家人就要被當做閹黨餘孽被清洗,就頭大如斗···這可是迫在眉睫前的禍事,即使僥倖過了這一關,緊接著就是匪患連連天下大亂,神州處處烽煙四起,匪來如梳兵來如篦,直至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禎弔死煤山,滿清入關大明覆滅,神州陸沉幾近三百年。
自己家的事情都顧不過來,哪裡有閑心管別人?
操,想那麼多有什麼用?先填飽肚子才是正經!
方翔一向神經大條,對於無法解決的事情就暫時當它不存在,下意識的甩甩頭似乎所有的煩惱都被搖出腦海之外。
突然,一個衣衫襤褸的小乞丐從方翔身邊飛速跑過,手裡還拿著一張熱氣騰騰的蔥油餅。小乞丐邊跑邊往油餅上吐口水。
前面不遠就是一條衚衕,裡面交織著許多條窄巷,四通八達如同蛛網,只要跑到那裡就能逃的無影無蹤,隨手眼看小乞丐就要消失在衚衕口,卻猛的腳下一打滑摔了個四仰八叉,頓時磕的口鼻出血,但是他依然死死的攥住蔥油餅不鬆手。一滴滴殷紅的鮮血落在冰雪覆蓋的石板路上,瞬間就變成一顆顆晶瑩的血珠。
「好個小賊,當街搶東西!」
如同一陣狂風刮過,一個身材足有六尺(明朝一尺三十四厘米,六尺已超過兩米)的巨漢從方翔身邊掠過,帶著勁風快逾奔馬。小乞丐強忍著劇痛,掙扎著要從地上爬起,卻被巨漢從後面扽住破襖,一把將他舉到半空中。只聽得巨漢怒喝一聲:「好大膽的小賊,搶到佛爺頭上來了!」
現在正是嚴寒徹骨的季節,這個人居然是裸著上半身,一條黑布直綴圍在腰上,古銅色的皮膚,手臂和腿都比平常人粗大一倍,肩膀更是寬的驚人,脖子很粗和頭幾乎連在一起,一塊塊凸起的肌肉銅澆鐵鑄一般,很難猜測他熊虎似的身體里到底蘊藏著多大的力量。他光頭上戒疤非常的清晰,一看就知道,他是個和尚,只是腰間系著一個碩大的酒葫蘆顯得格外突兀。
方翔心中一驚,這巨漢正是方家的家廟鐵佛寺的智信和尚。這賊禿是出了名的小氣,錢又是天生神力,別說是瘦弱的小乞丐,就算是身材還算健碩的方翔,智信也能單手從北京二環路扔到河北燕郊···當然前提條件是,如果此時有二環!
在離他們三四丈的牆根上,蹲著三個破衣爛衫蓬頭垢面的乞丐,一個男乞丐的瘸腿以一種詭異的角度擰在身體後面,女人則抱著一個哇哇大哭的孩子。
「爹,給娘和弟弟吃!」小乞丐在空中掙扎著將沾滿口水的蔥油餅扔給路邊一個瘸腿乞丐。
小乞丐的聲音稚嫩清脆,雖然臉髒的看不出模樣,但是聽聲音是個女孩子。
「智信,不要傷·····」方翔大喊一聲。
傷人的人字尚未出口,就看見智信像狗熊扔布娃娃一樣隨手將小乞丐甩了出去,方翔無奈的閉上了雙眼。
以智信的氣力,小乞丐即使不死也是重傷,在這天寒地凍的時候,缺醫少葯腹中空空的乞丐,只要一點不起眼的輕傷就能丟了性命。這個年頭,死個乞丐和死條狗沒多大的區別,人命輕如草芥!
「好!」
方翔耳邊爆起莫小栓的歡呼聲,他睜眼一看,只見小乞丐好端端的站在女乞丐的身邊,只是雙眼滿是困惑。
方翔是親眼看見她被丟出去的,居然毫髮無傷,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智信用的是巧勁兒。看到這裡,方翔的心總算是鬆快了些,這和尚雖然平日吃醉了酒喜歡打人,但也不是凶蠻沒有人性的那種人。
「你這小賊倒還有些孝悌之心,拿著這些錢買些吃食!」智信從懷裡掏出幾個銅錢,數了幾遍又揣回去一多半,背過身子滿眼不舍的丟給小乞丐三個銅子,然後一搖三晃的走開。
突然,小乞丐「噗通」一聲跪在地上,從後面死死抱住智信鐵杠子般的大腿。
「快鬆開,佛爺的衣裳髒了沒人漿洗!」智信回頭看到袈裟上兩個烏黑的手掌印,哭喪著臉舉起醋缽般大小的拳頭,作勢要打。
「大叔,你買了我吧!我給你做飯洗衣,我吃的少能幹活,只要十貫錢!」小乞丐被智信嚇的一縮脖,但是依然不肯鬆手,一邊被智信拖著走一邊苦苦哀求。
「佛爺是出家人,買的什麼奴婢?你這小賊不要胡纏!」智信腿一抖,小乞丐如同中電般全身顫抖著從地上滑了出去。
「和尚,你的錢都栓在肋巴骨上啦,用鋼鉗子扽一個下來都帶著血絲··你沒兒沒女,攢那麼多錢做什麼,倒不如買了她給你洗衣做飯,你死之後還有個頂盆打幡的!」莫小栓生性唯恐天下不亂,抽著鼻涕湊上去起鬨。
「莫小栓你這小鬼頭,你爹是不是三天沒打你,熬的皮癢了?佛爺赤條條來去無牽挂,死了一把火燒了乾淨,要甚頂盆打幡?再說家廟裡多個女娃娃,豈不羞煞了人?縱然佛爺心中坦蕩,但是傳揚出去對府里的名聲也不好···不和你們胡扯了,佛爺吃酒去!」智信笆斗大的禿頭搖的如同撥浪鼓一般,大搖大擺的朝酒館走去,方向正是剛才傳出吵鬧聲的那家「秦家老店」。
小乞丐眼見無望,悻悻的走回去,女乞丐懷裡的小孩子肯定是餓壞了,三口兩口就吞了半張,噎的不停打嗝。女乞丐把剩下的小半張餅撕成小塊遞給小乞丐,她吞咽著口水卻只挑出最小的一塊填進口裡,慢慢的小口咀嚼,幾乎是在嘴裡抿。
「這賊禿,偷吃酒肉還吃的這麼光明正大!」莫小栓被智信搶白了幾句,啐了一口道。
方翔淡淡的笑了笑,沒有做聲。「方大少爺」四歲的時候,隨母親逛廟會被人潮擠散,方翔被拍花子的拐走,關在一所破廟裡。方家人幾乎急瘋了,母親高氏又急又悔當時就昏厥了過去。萬幸的是,遊方僧人智信正好就寄居在那所破廟,他打跑了匪人救了年幼的方翔。當智信把方翔送回家中的時候,一家人感恩戴德不知道該如何酬謝才好,可巧的是家廟裡的老主持圓寂,方家人就請智信到鐵佛寺做了主持,受方家人的供養。
智信搶先一步走進「秦家老店」,店小二顯然和他非常熟悉,高聲叫道:「大和尚裡面請,二樓雅座伺候!」
「佛爺不耐煩呆在鴿子籠里,氣悶的很,就坐大堂!」
「得嘞···到這裡和到家一樣,您覺得哪裡舒坦就坐哪裡,您要是喜歡坐櫃檯裡頭,咱就讓掌柜的給您騰地方!把葫蘆給我,我先給您打滿,這帳還記在府里?」
「不記在府里,難不成記在你賬上?你這廝好多的廢話,快把酒菜擺上來才是正經!」智信解下腰間的葫蘆遞過去,瞪眼道。
掌柜的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他親自端出一大瓦盆熱氣騰騰的牛肉,滿臉笑容的端到智信的桌前,瓮聲瓮氣的道:「大師嘗嘗新醬出來的牛肉,塊塊都帶著尖兒!」
智信滿意的笑道:「好肉,佛爺吃的順口有賞!」
掌柜的笑逐顏開道:「只要您多來幾趟,就是照顧小的草料了,哪裡還敢討您的賞?嗨,其實您哪裡在乎那幾個賞錢,只要在賬上添上兩筆,就什麼都有了!」突然,他的笑意斂住了,瞪著眼珠子看著門口,驚叫道:「哎呦,是那股香風把大少爺吹來了,您可是稀客,怪不得今天早上喜鵲在門口叫了半晌,原來是貴客來了!」
方翔笑了笑,這年月的酒店小二、掌柜真是會伺候,話說的令人極為享受,似乎每個汗毛孔都開了。他母親的,這才叫做顧客就是上帝啊!不像二十一世紀的酒店,就知道找一群美女站在門口,逢人就是一句話:「您好!歡迎光臨」,還不如養個八哥放門口,連工錢都不用發。
店裡很冷清,大堂里只有三桌客人,其中之一還是智信和尚。
「二毛子,快把二樓雅座再拾掇拾掇,茶碗、酒杯都用新的,炭火盆都用塊子炭,帶面子的一星半點兒都不能用,莫讓炭灰髒了少爺的衣裳!二毛子,你是死人啊?就不能快著點!少爺是貴人,咋能讓他乾等著?」掌柜的跳著腳罵道。
方翔笑道:「不必費事兒,我就在大堂吃,這裡還通透些!隨便弄點熱乎的就行,這天還真是冷!」
「啪!」
一聲巨大的聲響嚇了方翔一跳。
「你個瓜慫,剛才社(說)個啥?你不絲(是)社(說)木(沒)葷菜咧?這牛肉是素的?這牛肉,那賊禿吃得,額(我)就吃不得?」
旁邊的桌子上,一個黃臉黃須的年輕人怕案而起,怒目而視沖著掌柜的道。
智信和尚慢慢的從椅子上站起來,瞪著一雙牛眼,一字一頓道:「哪個不知死的,敢罵你祖宗?」
莫小栓等人眼中頓時放光···有熱鬧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