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故事開講
曲霄雲一臉壞笑:「咱們既然都把地名換了,朝代也隨便編一個吧,大德朝怎麼樣?皇上郭德剛,皇後娘娘于謙。
皇上不理朝政一天就知道唱戲,皇後娘娘就知道抽煙喝酒燙頭。」
觀眾鼓掌叫好:
「哈哈哈!!!」
「好!!!」
曲霄雲點了點頭:「故事發生在大德年間,陰川一帶。」
「故事主人公叫吳鋒,孩子從小被父母遺棄,被師父撫養長大,師父名叫吳大用,這名起的多棒啊,聽著就沒什麼用……」
「哈哈哈!!!」
「為什麼給徒弟起名叫吳鋒呢?因為吳大用活的有點窩囊,老挨欺負,他就想著讓徒弟活的有點稜角,所以給他起名帶個鋒字,可他忽略了自己的姓了啊!」
「哈哈哈!!!」
「吳大用四十多歲,是一名趕屍匠,長的丑也沒什麼錢,這行雖說是行善事,但成天和屍體打交道,一般人家也接受不了,也沒娶親,爺倆是相依為命,日子過的很清苦。
想生存管著剃頭修腳,人得有個手藝啊,吳大用也沒別的手藝,就把趕屍的手藝教給了吳鋒。
也算是祖師爺賞飯,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吳鋒這孩子除了長的俊不符合條件,別的全合適。
十六歲那年個子就長到了一米八,大小夥子渾身也有把子力氣,再加上經常和師父穿山越嶺熟悉地形,身體素質極佳,可以獨自走腳工作了。」
「頭出發前,吳大用把趕屍匠穿的衣服,攝魂鈴、黃符等一系列路上所能用到的東西也都給備齊了,爺倆平常逢年過節才能吃上肉,吳大用咬著牙走了十里多路,去縣集給他買了半包醬牛肉。」
「列位,窮家富路,沒有錢在家裡忍著也就忍著了,這個貴我吃點便宜的,或者我在屋裡待著不出門,在家裡怎麼窮都能忍。出門不行啊,出門衣服也得帶,乾糧也得帶,錢也得帶,還得住店吃飯呢!」
「吳大用深知這個道理,把家裡所有積蓄的一多半都給了徒弟,就怕路上遇到個難事。」
「師父疼徒弟,徒弟也疼師父。」
「吳鋒嘴上答應了,可心裡想的是自己出來幹活了,得多走幾趟活,多賺點給師父買個禮物。」
「告別了師父后,吳鋒踏上了前往川城的路。書要簡言,路上無話,這一日就到了川城。
為什麼要去川城呢?
因為此時秋高氣爽,正是秋決的時候。
犯人們跪成一排瑟瑟發抖,老百姓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午時三刻,監斬官發令,儈子手舉起鬼頭刀,手起刀落,人頭落地。
看熱鬧的老百姓漸漸散去,二皮匠將屍體縫合好,因穿著特殊,沒多一會就有人找他走腳。」
「這裡提一下,趕屍匠不是什麼屍體都能趕啊,也是有規矩的,所謂三趕三不趕。
砍頭、絞刑、站籠站死的,這三種被迫死的屍體可以趕,因為被迫死,死的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思念親人,所以能引其魂魄歸鄉。
說完可趕,再說說不可趕。
首先病死的屍體不可趕,因為病死的人魂魄是讓閻王爺收走了,趕屍匠沒法和閻王爺搶人。
其次是投河、上吊的屍體不可趕,這種民間說法是孤魂野鬼找的替身,不可為難其投胎。
最後是雷劈火燒不可趕,火燒屍體不全,被雷劈者生前造孽太深,遭天譴不配回鄉。
由此總結:橫死,全屍,非天譴可趕,其餘不可。」
「列位,說書哪那麼容易?方方面面都得給大夥講透了,說相聲甭管是真的假的全國一抓一大把,說書沒兩把刷子冒充不了,真正說書說的好的全國也沒有十個啊,當然我不算啊,我師父算一個!」
觀眾鼓掌:
「你算!!!」
曲霄雲樂了:「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間造孽錢。謝謝各位捧,我努力,爭取成為十分之一!」
「好!!!」
「一直等到天黑,吳鋒出了城到約定地點等著,等委託人將屍體送來,交接好之後,他開始做法。」
「列位,畢竟是鬧妖精鬧鬼的故事,就玄幻著來了啊,竹竿扛著走就沒意思了。」
「吳鋒先將硃砂塗在了屍體的額頭、胸口、肚臍、左右手掌、左右腳掌,用符籙壓住,封住死者的七魄。
又用硃砂塞入死者耳鼻口中,再塞符籙堵緊,堵住死者三魂。
將高筒毯帽扣在屍體頭上,口中念念有詞……」
曲霄雲輕聲細語,像說悄悄話似的:「列位,你們今天來,票錢太值了,我把失傳了的咒語悄悄告訴你們啊,聽仔細了,我就說一遍啊!」
「好!!!」
曲霄雲清了清嗓子:「跟我走吧,天黑就出發,命已經沒了,心不會害怕,有一個地方,那是你的老家……」
觀眾大笑:
「吁!!!」
曲霄雲也樂了:「列位,我哪知道念的什麼咒語啊,不過我覺得《快樂老家》這歌挺符合情景的,都是回家嘛,就稍稍改編了一下。」
「吁!!!」
「哈哈哈!!!」
「咒語念完,屍體是應聲而起,跟在吳鋒身後。」
「陰人上路,陽人迴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