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沒錢進飯店都沒底氣
對於李傑以前的事,他其實所知並不多,倒不是二人避諱自己過往的事,而是沒有特意提的必要。
李傑是個大咧咧的性子,她並不覺得自己是二婚是離過婚的有啥丟人的,她和旁人嘮起來也很自然,從沒避過方立民,他大多數都是通過這種形式了解到的她的從前。
可現在,經歷了這麼多,方立民忍不住想了解她的全部。
李峰正好是個沒心眼的,和他嘮,一嘮就能套出來,不像李英姐幾個,賊精賊精的。
李俊和麻五正好出來,「大哥……」他邊打量著方立民邊走過去問,「我大姐呢?」
「……」李峰意外極了,「你咋出來了?」
李俊差點翻白眼,咋?他大哥還不想讓他出來是咋的?
「賠了那王八蛋一百塊錢就出來了。」
「不是,我是說你哪來的錢?你大姐著急走了籌錢去了。」李峰愣了一下問。聽李傑說她還有事,之所以沒有攔她,就是知道她是想辦法湊錢去了,早知道就不讓她去了。
「這位,我姐的朋友拿的啊!」他指了指方立民。腆著臉笑:「方哥,你沒跟我哥我姐說啊?」
方立民總不能說,我沒想讓他們還錢這話,他含糊著道:「還沒有說你姐就走了。」
就是說了李傑該走也得走,她現在是一萬個不想見到自己。
這麼一想心裡就有些不好受。
「走吧,去吃飯去!」李峰招呼方立民,又瞥一眼李俊,沒好氣的說:「你和麻五先回家去洗洗……」
李俊一臉不願意,上飯店怎麼能落下他呢,「這不是因為我的事才麻煩的方哥嘛,我哪能不去?是吧方哥?今天的事多虧了方哥,我得和他好好喝點,好好感謝感謝他才行。」
看看,不愧是狐朋狗友,和李英俊那小子想的是一模一樣。
麻五也趕緊點頭,上飯店啊喝酒啊是他最喜歡的事了,他才不回家呢,再說就是洗也要上浴池啊!
方立民對李俊很熟悉,前世他和李傑結婚時,李俊才二十郎當歲的年紀,跟她大姐親的不能再親,李俊是他大姐一手帶大的,跟她感情可以說最好。
她對李俊也是掏心掏肺,有啥好吃的都想著他,有啥好事都不忘他,他結婚她可是拿出所有的錢為他置辦家當,有事也會徵求他的意見,不僅對他好,對他的媳婦和兒子也是愛屋及烏,幾個妹妹都說她偏心,連女兒都吃味的說「我媽就喜歡小凱。」
小凱就是李俊的兒子。
可她萬萬沒想到,二十年後傷她最深的也是這個弟弟。
方立民深深的看了眼李俊,「一起吧!你們雖說衝動了些,可也是為你大姐,這份心意難得!」
這小子講義氣,可壞就壞在沒娶個好媳婦……
李傑前輩子就聽許多人這麼說過,她不這麼覺得,真要是好的明事理,再疼媳婦也不能聽她挑唆干那傷人心的事。
什麼沒娶個好媳婦這話,不過是找的理由罷了。
李俊一聽臉上那笑容更加嘚瑟了。
縣裡沒啥好飯店,除了國營飯店,這一二年倒是開了兩家不大規模的個體飯店。
李峰沒進過飯館,對於他這種一分錢都要掰成八瓣的正經過日子人來說,上飯館是一件很敗家的行為。
他瞅著隔不遠的兩家飯店猶豫著,不知道該進哪家好。
捏了捏兜里的錢,心裡有些嘀咕,也不知道這二十幾塊錢夠不夠他們吃的。本來以為只有他們二人,二十不多但也差不太多,可又多了倆,不,是仨,還是能吃能喝的大肚漢……
方立民沒想讓他掏錢,他自己雖然也不是多有錢,但總算是有工資,比李峰強多了。
他指著離著最近的一家:「就這兒吧!」
李峰看著這家門臉最小,普普通通的掛了兩個幌,心裡鬆了口氣又提了起來,和方立民謙讓著進了飯館,後面跟著橫著膀子亂晃的李俊和麻五,最後面是沉默寡言的司機。
還沒到中午下班時間,飯館里只有他們一桌。
李峰看著菜單上的價格真想站起來就走,一盤普通的黑白菜都要四塊錢,他兜里這二十塊錢可不誇堆啊!(不太夠的意思)
他正斟酌著點些什麼吃能有些面子又能不至於超支,方立民已經指著菜單上開始點菜了,他點了溜肉片和溜肥腸,溜肉片是這時候各個飯館都會做的菜,好吃又實惠,再過二三十年,這個菜飯店裡做的少了,或者說的做的好吃的少了。
溜肥腸他記得李峰愛吃,他自己也還可以,能吃幾筷子,只是那時候身體不允許,李傑不讓他吃。
看看三個大小夥子,他又要了個燉五花肉和漬菜粉,再來一個白糖拌蘿蔔絲,這菜清爽正好就肉。「來四瓶啤酒,五碗米飯一塊上來。」
李峰心裡默默算計著二十塊錢夠不夠付帳,算到一半,這額頭上的汗就滴下來了,誰知道方立民這時候又想了想:「再炸盤花生米吧,正好就酒。」
李峰坐不住了,他按著桌子身體剛起來一半,方立民和他笑著說:「你們下午都沒事吧?我請你們好好的喝一頓。」
他請他們?
李峰立刻擺手:「不不不不,哪能讓你請,說好了我請的。」
「分什麼你我的,我是李傑的朋友,她大哥就是我大哥。」方立民這話說的讓李峰愣怔的一時不知道該接什麼話。
倒是李俊聽了這話眼裡直冒亮光,上上下下來來回回的打量著方立民,旁邊麻五也是個精的,手指悄悄的捅著他:「唉,你說這方哥和你姐……」
眼睛瞪的跟銅鈴那麼大,一副賤兮兮的樣!
李俊收回目光瞪他一眼:「瞎說什麼?他是我姐的朋友!我姐那人你還不知道嗎?你們哪個沒吃過她的沒喝過她的她沒幫過?我姐朋友多著呢,誰不說我姐一句好?」
麻五一想也是,嘿嘿兩聲,「那是,咱姐那人,沒治了!」豎著大拇指說的最後三個字。
李峰也聽著這話不大對,他試探著問:「你和李傑……」李傑不是說不認識他嗎?
「噢,我們是朋友。這次我來就是找她的,正好聽說了李俊的事,這才……」他攤了攤手。
李峰沒明白,那李傑咋說不認識你?不過他老實也沒直通通的問出來,只是猶豫著,「你,你不會是認錯人了吧?」
李俊聽了直翻白眼,這還能認錯人?又不是沒面對面,也不知道老大怎麼想的。
白菜絲先端了上來,方立民指著菜拿起筷子,「咱們邊吃邊說。」
李峰心裡已經打算好了,這帳無論如何也是要由他來付的,只是他兜里的錢不夠,到時候不行就把表壓上,也不知道人家會不會同意……
他那手錶還是李傑給買的,和她的同款,十塊錢的電子錶。
要不讓李俊在這等著,他回去取錢……
方立民看他一副心神不定的模樣,乾脆從褲兜里拿出錢,一沓子卷在一起,雖然沒有百元的,但十塊十塊的也挺顯眼,估計不得有個二三百塊啊?
他抽出五張喊了服務員過來:「壓在這,一會結帳的時候多退少補。」
李峰忙掏出自己那皺成一團的二十塊錢和幾張一塊的,「不不,用我的,哪能用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