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充能式武器
(感謝懷紙夏目、道盾的打賞與支持)
獸人永不為奴運動尚未結束,在那名擁有四次販賣違禁魔法藥劑入獄經驗、一次攜帶非法改裝充能式魔杖入獄經驗、一次入室搶劫六旬老太太入獄經驗的「帝國英雄」喪命的事發地段,示威人群仍然不願意撤走,與該地領主調撥過來的正規軍隔著路障對峙。
但帝國其他城市裡的零元購促銷活動已偃旗息鼓,搭舞台唱歌、燒馬車圍著篝火跳舞、在建築物外牆上塗鴉的街頭藝術家們陸陸續續回家,店內商品銷售一空的商家們流著感動的淚水,找人修補自家店鋪受損的門窗。
巫師們的狂歡節自然而然的結束,回歸到平靜的日常中——
「……次元波紋這玩意,學長們到底是怎麼發現的?」人在宿舍的羅森把午睡的龍姬當成靠枕,閱讀從圖書館里找來的關於次元通道的書籍。
依據這本書的理論,如果調用的能量足夠強大,例如數百個巫師聯手施法,『放逐術』可以改良成『超級放逐術』,把目標丟到其他次元。
條紋袍巫師突然闖進來,大聲道:「羅森,有個問題想要請教你!」
不要期待急性子的巫師會敲門,也不要期待禮儀不合格的巫師會擔心騷擾到別人休息而控制說話的聲音。
「嗚嗯。」龍姬也習慣了巫師們的習性,發了下重鼻音表達不滿了事,眼皮都懶得睜開。
羅森指了指自己,確認道:「學長,你確定我能回答你的問題?」
「放心,不是魔法上的問題。」條紋袍巫師舉起一本厚得嚇人的書籍,這玩意絕對不會是擅長意識流寫作的巫師的作品,「這裡就你最熟悉本時代的母星了,有點法律上的問題我想諮詢你的見解。」
「法、法律?!」羅森瞪大雙眼,目光詭異地打量著對方,「學長你的興趣挺獨特的……要不我帶你去找魔物娘玩玩,開闢新的興趣?」
部分異世界的法律有學習的必要,防止莫名其妙地闖禍、被執法者一巴掌拍死,但巫師在母星上所向披靡,當目無法紀的犯罪者也無人能制裁他們,這還學個雞兒法律。
「我跟魔物娘玩的時候,你曾曾曾曾祖父都還沒有出生!」條紋袍巫師沒好氣道,「而且誰會神經病到喜歡研究法律啊,我只是對前幾天晚上看見的一件事感到疑惑,不得不查閱這些廢話連篇的鳥書……」
羅森鬆了一口氣,這才是他認識的巫師學長:「行吧,雖然我不覺得自己有能耐解讀法律,但我至少還能回去問米莉。」
附帶一提,米莉念的不是法律專業,也提供不了半分幫助,反倒是曾為皇室服務的管家精於此道。
條紋袍巫師把椅子拉過來,坐下道:「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晚上,我正打算找個人群密集的地方打開空間通道,把學院里的化糞池裡的東西倒到他們頭上。」
「…………」羅森慶幸自己不是跟這位學長分到同一座城市,即便他身負傳送術,絕對不可能被米田共沾到一分一毫,視覺上也會被噁心到。
條紋袍巫師繼續道:「路上我看見有一名年紀跟你差不多、有點虛胖、拿著充能式法杖的魔法師學徒被人追著打,他倒地自衛時以充能式法杖射殺了兩人、射傷了一人,隨後向城市衛兵投降,據現場的衛兵隊長所說,他應該能無罪釋放。」
衛兵沒有審判權,也不是熟讀法律條款的律師,此判斷只是經驗之談,未必就是最終結果。
羅森理所當然地說道:「這沒問題啊,你都用『自衛』這個詞了,沒有哪個國家會有『被人殺的時候禁止反抗』這法律吧?」
「不,我疑惑的是另一個問題。」條紋袍巫師搖頭道,「為什麼那個魔法師學徒可以大搖大擺地拿著充能式法杖出門,這連違法行為都不算嗎?」
違法≠犯罪(相關內容請查閱你們用過的初中政治教材)
「這個……」羅森無法給出答案。
因為在他的常識里,充能式魔杖和充能式法杖都必須是成年人在行政部門辦理過手續后、才能合法持有的東西,未成年人拿著它們出門就是違法。
萬幸條紋袍巫師已查閱到相關的法律條款,拍著厚厚的書皮道:「經過我兩天的翻查,發現帝國法律對『充能式法杖』的規格有嚴格的標準,未經許可持有長度一米三以下的充能式法杖屬於A級輕罪,最高可判9個月監禁。但對長度一米三以上的充能式法杖不作任何限制,即便是未成年人持有,也算是合法行為。」
羅森對此感到震驚:「雖然我沒有使用過充能式法杖……但法杖這玩意,難道不是越長威力越大嗎?」
魔杖和法杖可不是某種木頭裡放一根魔獸身上採集來的素材充當杖芯就能製作出來的東西,裡頭設有一系列術式,在魔法師的施法過程中起到輔助和增幅作用。
比起不足四分米長、注重便利性和隱蔽性的魔杖,普遍長於一米六、頂部時常鑲嵌特殊素材的法杖可設置術式的空間要大得多,兩者的增幅作用就不在同一個檔位上,充能式武器也繼承此規律。
當然,這不是說充能式魔杖就一定殺不了人、充能式法杖就一定能殺人,還得看製作成本、設置的魔法、使用方法等因素,畢竟一個小小的風刃術就能割破一個人的大動脈。
「正是如此!」條紋袍巫師用力一拍手上的法律書,「你能幫忙解讀一下這條法律嗎?我是怎麼想都想不通,念頭不通達。」
羅森眨眨眼,道:「學長你還真別說……我覺得我這法盲還真的找到解讀的角度。」
「哦哦!真的嗎!?」條紋袍巫師不想回母星解決這個疑惑,能在同伴處得到答案就最好不過了。
羅森沉吟道:「立法者給出的原因,大概會是『短於一米三的充能式法杖易於藏匿,民眾無法預防』而『長於一米三的充能式法杖只能拿在手上,民眾看見了會提高警惕』。」
「這算什麼鬼理由?」條紋袍巫師露出一張怪誕的臉。
「別在意,本來就是忽悠人的。」羅森笑著擺了擺手,「真正的理由是為售賣充能式武器開後門,學長你可能不知道,新時代的貴族已經不能明目張胆地吸國民的血,總得打一下掩護,而魔法武器制售就是大貴族們最重要的產業,他們接受不了一刀切的法律,留的後門越多他們賣得越多。」
「……新時代聽著還不錯?」從舊時代過來的條紋袍巫師,印象中的貴族就是可以明目張胆吸血的,以此作為對比才有這樣的觀感,「不過——」
條紋袍巫師把手中法律書丟進壁爐里,罵罵咧咧地離去:「浪費了我兩天時間,都不是為了治理好國家而立的垃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