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九章 到底誰是?
搜查住所?
秦風微微一愣,隨即表情坦然:「你們搜查我的住所又怎麼了,我真的沒有殺人,當然也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被你搜查到啊。」
「還有你們說我在前天去天順工程監理公司,我不知道這個地方在哪。」
「不知道在哪?」
王剛再次冷哼一聲:「伱父親當年醉酒摔死和他喝酒的人就在這個天順工程監理公司工作,你現在跟我說,你不知道這個地方在哪兒?」
秦風苦笑兩聲:「這個我是真不知道,當年我父親醉酒失足摔死,那是一個意外,我知道跟他喝酒的人叫王旭,我哥那兩年因為這件事情和王旭有過很嚴重的衝突,他覺得是王旭害死了我父親。」
「但是我不這麼認為,當時父親的死已經請法醫做過鑒定了,確實是意外死亡。」
「我也知道那個王旭就在天順工程監理公司工作,但我沒有去過那個公司,所以我真的不知道在哪。」
王剛側過身子看了看陳言,表情有些疑惑,轉過頭接著問:「那你前天下午3點多去淮海路38號幹什麼去了?」
「我去見客戶了呀,我的客戶本來讓我去淮海路38號去接他,結果我中午去的時候沒接上,晚上的時候又去了一次,他也說沒時間。」
「那是個大客戶,他說他在好再來飯店吃飯,我就開車去了好再來飯店啊。」
「你們不信可以去問他,我這有他電話。」
記下秦風說的電話號碼王剛隨即安排人去查秦風的通話記錄還有聯繫對方進行核實。
「那你為什麼又去了恆昌小區?」
這一次,秦風的表情有些不自然。
說起話來還有些吞吞吐吐:「那個……那個房子不是我的房子。」
王剛冷冷的看著秦風:「那當然不是你的房子,我們已經調查過恆昌小區的那棟房子是你以你公司的名義在兩年前租賃的。」
「秦風,王旭就居住在那個小區,而就在你去恆昌小區居住的當晚他就被人殺了,
你告訴我,這難道是巧合嗎?」
「還有案發的當天,你去過的地方都是王旭曾經待過的地方,淮海路38號,好再來飯店。」
「且在酒局結束之後王旭離開的時候,同他一起喝酒的張強給你打了電話。」
「這就相當於告訴了你王旭是什麼時候離開的酒席,此外,張強本身就是天順工程監理公司的人,你有求於他,竟然不知道天順工程監理公司在哪,你不覺得你的話前後矛盾嗎?」
砰!
王剛拍擊桌面的聲音嚇了秦風一跳:「秦風!你當我們是三歲小孩子嗎?」
此刻的秦風,被王剛突然拍擊桌面的聲音嚇的一哆嗦,臉上也有些細密的汗珠:「這……這真的是誤會!」
「真的,你們要相信我,我真的沒有殺王旭,我那天白天的事兒都是巧合。」
「那天晚上張強給我打完電話之後,我就再沒出去,我一直在恆昌小區的房子里。」
「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查恆昌小區的監控,那小區監控特別多,監控不可能拍不到我,而且小區就一個出入口,大門口就有監控,我要是出去的話,它肯定能拍下來啊。。」
「再說,就算沒有監控,我也有人證啊!」
「人證?」
王剛和陳言對視一眼,王剛開口:「誰能證明你當晚沒有出去?」
監控這事現在不能提,因為當晚的監控陳言他們早就派人查過了,沒有可疑的地方,也根本沒有發現秦風半夜出去過,否則的話現在根本就不用傳喚訊問了。
但是秦風說自己有人證,就讓二人有些驚訝了。
「是……是我公司的設計師孫雅。」
嗯?
「你公司的設計師孫雅?她為什麼能證明?」
「因為王旭被殺的那天晚上,我和孫雅在一起,恆昌小區那棟房子其實就是我們公司給孫雅租的。」
「我和她是一年前在一起的……」
與此同時,剛剛核實秦風通話記錄和客戶的偵緝員也回來了。
秦風沒有說謊,他去天順工程監理公司附近確實是他的客戶讓他去的,好再來飯店也是如此。
秦風和王旭的交集真的只是巧合。
一個小時后,秦風裝修公司的孫雅也確定案發當晚她確實和秦風在一起,秦風沒有作案時間!
秦風的作案嫌疑基本上算是徹底排除了,可如此一來的話,案件的偵破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秦風不是兇手,秦雨也不是兇手,那到底是誰殺了王旭呢?
辦公室里,陳言面前的煙灰缸已經塞滿了煙頭,他已經將自己關了三個小時了。
陳言對整個案件的情況進行了仔細的復盤,從保潔員清掃濱河路到發現被害者的車輛報警,然後現場勘察,尋找嫌疑人員,到發現秦雨之後又發現秦風等等所有的環節,一幕一幕畫面在陳言腦海中掠過。
對於這起案件的作案兇手陳言不得不給予一聲厲害的評價。
整個作案現場沒有留下絲毫痕迹,這為陳言後續偵破案件帶來了極大的阻力。
而通過排查王旭的人際關係,其實沒有發現能夠和王旭形成可以殺人這種深仇大恨的人員。
和王旭有過較激烈衝突的,其實只有秦雨一個人,但是這個時間也是兩三年以前了。
這兩三年時間之內,秦雨並沒有因為父親的死再找過王旭,那麼有兩種可能,要麼就是秦雨已經放下了這個事,要麼就是花了兩三年的時間策劃這場犯罪。
陳言腦海中不斷閃現秦雨的畫面。-
「這個人……」
陳言秦雨的嫌疑從大到小一直在發生變化,但其實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完全排除。
秦風不一樣,秦風雖然在案發當天看似和王旭有很多交集,但是經過線索證據分析可以確認只是巧合,更重要的是秦風當晚有人證可以證明他沒有作案時間。
至於那個孫雅有沒有說謊……這個可能性不太大,敢給殺人案做假證……一般人做不到。
而且以兇手在整個作案過程當中展現出來的謹慎小心來看,他也不可能將自己不在場的證據交給其他人,讓對方做假證。
所以,到底是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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