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誰都不信

第六章 我誰都不信

李玉泉的反對無效。

安小菁這個女孩,看上去挺安靜文氣的,可一旦做出決定,卻十分堅決。

她想要《短髮》。

其實想想也不難理解,畢竟是當年大紅大紫過的作品!

單就歌曲本身的素質而言,或許稱不上頂級,但肯定是一流的作品。

還是那句話,普羅大眾的審美能力,或許比不上專業人士,但普羅大眾的審美,卻向來都是負責最後定義輸贏的,不是嗎?

贏的,就是好的。

於是……

公用電話亭。

「你應該先告訴我的!讓我去談!」

當電話撥通,電話那頭的管玉蘭聽明白了事情的大概經過,只略微反應了一下,馬上聲音就大了起來,且充滿責怪之意。

圍魏救趙計劃的第一步,進行得比想象中還要順利,但接下來要談合作,就不是單純兩個人一說,就能定下來的事情了。

倆人都是簽了約的歌手,也都接受過自己經紀人在相關方面的耳提面命,於是當然都默契地明白,接下來,該雙方的經紀人出場了。

於是,各打各的電話。

而徐正華,也一天之內第三次撥通了自己經紀人管玉蘭的電話。

結果她很生氣,「我沒跟你講過嗎?版權保護!版權保護!從現在開始,在沒有經過我同意之前,你不要把你的這首作品唱給任何人聽了!曲譜更要放好了,決不能落到任何人手裡,哪怕你對那個安小菁再有好感也不行!」

「好的,管姐,我知道了。」

「回你的宿舍,守著你的曲譜,老老實實等我趕過去!記住,絕不要給任何人看,更不能讓任何人拿走!如果你寫的那首歌,真像你說的,那個安小菁一聽就喜歡上了,決定要用來發她的第一首單曲,那它就意味著一大筆錢!懂嗎?在一大筆錢面前,連你的同學、朋友,都不能完全相信。」

「好的,管姐,我知道了。」

人家畢竟是專業人士。

每個人都沒走,大家都是第一次經歷這種事情——徐正華把自己的作品隨口唱了一下,然後安小菁就相中了,要拿來發單曲了?

就連徐正華和安小菁本身,也是第一次經歷這樣的事情。

有一種……初次經歷的見證感。

大約三十分鐘之後,在已經空空蕩蕩的學校餐廳里,安小菁等來了她的經紀人,一個三十歲上下、微胖的傢伙,叫陸銘。

也就是安小菁口中的老陸。

看上去挺和善的一個人。

他一來,就直接叫上安小菁,跑到一邊竊竊私語了好一陣子,然後走回來,問徐正華,「小菁把你那首歌誇得快要上天,當然,當然,我並不質疑她的審美能力,也沒有質疑你作品的意思,不過……你也知道,這事兒不可能倉促決定,你能……像你們剛才那樣,給我唱一下嗎?或者把譜子給小菁,讓她唱唱?」

「呃……我經紀人馬上就來,她剛才跟我說,不讓我再唱了!」

徐正華轉身,沖安小菁攤手,露出一個「我也沒辦法」的表情。

安小菁只是稍微愣了一下,隨後倒是表示理解,點了點頭。

但陸銘還是有點不死心,又說:「哪怕唱一兩句?」

徐正華說:「我經紀人說……」

「好吧好吧!」

十分鐘后,管玉蘭也趕到了。

她來到之後的第一件事,也是把徐正華拉到一邊竊竊私語。

「稿子呢?曲譜!」

「呃,沒有曲譜,一年前寫的一首老歌了,後來不小心被我給燒了,現在只有我腦子裡有曲譜,剛才也是隨口唱的,沒想到她就相中了。」

管玉蘭聞言頓時鬆了口氣。

「那更好!一首歌哪怕再短,曲譜也挺複雜的,對吧?她應該不可能只聽一遍就能記下來!……你隨時還能寫出來對吧?我不太懂你們的創作……」

「是,隨時。」

「好!從現在開始,你聽我的,待會兒我去給你找個賓館開個房間,你去房間里把譜子寫出來,明天,明天上午我帶你去辦全套的版權註冊登記手續!不管任何人,都必須等那套手續辦下來,我們才能真的跟他們談合作,懂嗎?」

「呃……」

徐正華回味了一下她這番話,「管姐,我明白你的意思,不過去賓館開房間就真是沒必要了,譜子……沒那麼複雜,我今天晚上就給你寫出來。我們一個宿舍就只住兩個人,跟老郭我們關係很好,對他的為人我也一萬個放心。你擔心的問題,是不可能出現的,你放心。」

「你確定?」

「確定。」

「那好,那你現在就可以回你的宿舍了!馬上!這裡的一切,都不需要你管,我負責來處理!」

「呃……」

這女人,強勢得很啊!

徐正華自己強勢慣了,面對別人的強勢,多少有點不大適應。

但他當然知道,在這方面,對方肯定是比自己要專業的。

想了想,他決定只盯一個方面,「別的事情都交給你,我當然放心。但是管姐,有一點我要說在前頭。這首歌,我是一定要拿給安小菁唱的!這一點,你別鬧得太僵,更不能談崩,沒問題吧?」

管玉蘭聞言詫異地看了他一眼,又扭頭看了看遠處的安小菁,「看來你昨晚的表白,也並不單純的就只是英雄救美,對嗎?喜歡她?」

喜歡不喜歡,是另外一個話題。

喜歡某個女孩子,有無數的思路可以去嘗試,只要最後能愉快地攜手直達天地陰陽大歡樂,就是好思路。

金錢,虛榮,包包,手錶,信用卡。

一個老男人千瘡百孔卻又歷久彌堅的心。

那迷人的滄桑感。

成功者上位者身上自帶的光環加成。

或許還有偶爾的那麼一絲絲真情流露。

都是好的通道。

但這跟事業不是一碼事。

徐正華上輩子的年齡和閱歷就在那裡擺著,顯然,他早就不是唯感情論的單純小伙了。

他在歌壇沒有任何依靠,沒有任何名氣,沒有任何可資調遣排布的人脈,現在還已經被自己的簽約公司給內部封殺了。

安小菁是他唯一真正算是認識的歌手了。

而且她是個新人歌手,連一首單曲都還沒發,很弱勢。

正好,大家都弱勢。

前有同學之誼,多少總是加分項。

后又有英雄救美之恩。

加上自己隨後被封殺,就使得這一波的心理得分,應該更高些。

幾乎是最完美的合作對象了。

合作共贏,先把名氣打出去,才是唯一的王道。

因為僅憑原主留在腦海里的極為粗淺的那一點唱片公司知識,徐正華都能猜個八九不離十——安小菁喜歡,才只是第一步而已。

後面還有製作人、管理人、唱片公司。

管玉蘭讓自己不要相信任何人,事實上,作為一個心智成熟的男人,一個曾經的成功者,徐正華現在連她都不信。

一旦鬧得太僵,被掐斷了安小菁這根線,自己還認識誰?

接下來賣給這個人,還是賣給那個人,給的條件到底是高是低,自己又懂什麼?還不是得全聽她管玉蘭的那張嘴怎麼說?

壓手裡怎麼辦?

是,《短髮》肯定是好歌,按說不愁賣,就算《短髮》不好賣,自己還有的是各種好歌,但商場上的規矩,從來都不是這樣的!

這是生意!

但自己要去爭取的最大的利益,卻並不是錢。

賣給這個人,還是賣給那個人,對方對這首歌的喜愛程度如何,本身的性格脾氣如何,自己能不能參與到製作過程中去,盡最大可能的保證本身就該取得成功的一首歌拿到它應有的成功?做好了之後,又會不會被收入專輯或發布單曲,何時能夠上市銷售?

這一連串的問題,牽一髮而動全身。

但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入行!

先入行,有了自己的名氣,再談其它!

當然,這些思考,實在是沒必要跟管玉蘭一一的擘畫明白。

做個為美色奮不顧身的憨憨,還蠻好的。

所以,「是,我喜歡她。想拍她。幫幫忙?」

管玉蘭滿臉無奈,手在額頭上揉了揉,「行吧,我現在甚至不知道你寫的是一首什麼歌,想賣給別人,人家也未必要!」

說到這裡,她愣了一下,忽然抬頭,「我記得之前你說過不止一次,要是你自己會寫歌就好了,對吧?你這不是能寫嗎?看樣子還寫得不錯?」

「呃……」

漏洞。

但是是前任留下的。

沒等他想到理由去解釋,管玉蘭的眼睛忽然瞪大了,神態異常嚴厲,「你可千萬別告訴我,你是『借鑒了別人的作品!」

「我保證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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