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夜之蔦歌

第五章 夜之蔦歌

大富豪夜總會,從前也常和老友去喝酒,十二點一定回家,因為不想語琴不放心,**,她肯讓我出去混已算不錯,做人不能太過分,去了也只純喝酒,眾老友不樂意,怪我太古板,反正語琴不在身邊,大可放肆一回,回去左右是死,當然要死得值些。

我卻不那麼理解,男女感情貴在真誠,未結婚已開始欺騙,怎麼好意思叫女人把一生託付給你,信任是彼此的,換個角度來,若語琴背著我在外頭與別的男人胡混,我會怎麼樣,還不像吃飯吞了蒼蠅般噁心,已所不為勿施於人,這是做人的準則。

老友氣笑了,嘲弄道:「是,是,是,你冰清玉潔,你鄭家和是男人的楷模。不過是女人心中男人的楷模,不是男人群里的。快離了我們,回到陳語琴身邊去做你的乖乖男吧,當心沾染了我們呢。」

今天一踏入包廂,眾老友已在坐,見我進去個個站起來,給我一拳頭,表示同情,又舉杯嚷嚷慶祝我重新獲得自由身,自然免不了貶低語琴的言語,不是太過分,我當然不便在眾老友面前翻臉。大家嘻嘻哈哈,快樂過神仙。我喝了幾杯酒,想笑怎麼也笑不出來,獨自默默坐在角落,繼續悼念那段付出十年青春的初戀。

一會兒媽咪領進七八個濃妝艷抹衣著性感的陪酒女郎,眾老友識途老馬,個個站起來挑自己喜歡的,剩下一個沒人挑,眾人見我依舊坐在角落裡發獃,都上前來把那個女子往我身邊推,把她推倒在我身上,哈哈大笑,彷彿這樣捉弄我一下是一件快樂的事情。那女子嘻笑著就勢伏在我胸前,手放在我大腿上,七彩繽紛的腦袋擱在我胸口,嬌聲燕語道:「先生,你好,我是貝絲。」

隨著她親熱的動作,一股濃郁脂粉味夾著酒氣煙味直衝入我的鼻孔,嗆得我狠狽地咳嗽起來。是的,我的愛麗絲也化妝,但是她用的胭脂、水粉、唇彩、眼影所有化妝品皆是香奈兒系列,品味高雅,聞在鼻中是那種淡淡的清香,豐常舒服,嗅覺何曾受過此等劣質化妝品腐蝕。

趁著咳嗽打噴嚏,剩機把貝絲腦袋躲離開我的懷抱,看看眾損友,個個抱著小姐,摟在懷裡喝酒、私語、打情罵俏,誰也不再顧及初失戀的我,也是,失戀算什麼屁大點事,男人,若整日為失戀苦瓜臉,不但不能獲得同情,被人持刀追殺的份兒都有,再輕也得被人指著鼻子罵窩囊廢。

很想轉身離去,倒底不敢犯眾怒,唯有隨遇而安,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重新坐下,拿起酒杯,一口飲盡,暫時把鑽入鼻孔的雜七雜八氣味視死如歸。

貝絲一手捂住嘴巴嘻嘻地笑,見我坐下又重新把腦袋擱在我胸口,萬分無奈,我把她撫正,說:「貝絲,我們喝酒好嗎?」

貝絲斜著眼拋一個媚眼,燈光很暗,且她妝化得太濃,看不出本來面目,只覺一張臉像京劇臉譜,紅紅白白,花花綠綠,眼影太濃,一雙眼睛似貓眼,但是沒有貓眼的靈活機動。我直擔心她在那麼沉重的眼影下,如何能把一雙眼睛睜得大大的,也不嫌累。

「好啊。」她嬌聲說,跟著俯頭過來貼住我耳朵問:「是第一次背著老婆在外面花天酒地吧?」說罷彷彿自覺幽默,掩住嘴巴格格笑,其實嗓門並不細,逼成嬌滴滴的嗓音,聽在耳中怪怪的,毛骨悚然,或者是我神經過敏,人家不是第一天混飯吃,那麼多男人受得了,我又不比任何人清高。

我只好點頭認可,貝絲更高興,端起酒與我碰杯,媚媚地說:「為你逃脫家主婆魔掌乾杯。」

我又好氣又好笑,不說話,舉起酒杯與貝絲乾杯,貝絲酒量好,一口飲完滿杯,我輕輕啜一口,她不依地嬌聲道:「不行,得幹完啦。」

我還是不出聲,我只會與語琴打情罵俏,與別的女人來這一套,自問還沒學會,也不想學,為免勾纏,聽話地把酒幹完。出來混不是第一次,但從來不叫小姐,沒意思,自問今生對夠語琴一個女人足矣。

「先生貴姓?」

「鄭。」

「鄭先生,別緊張啦,是不是感覺對不起老婆。哈,男人都這樣,第一次出來混,似犯罪,第二次就不會,慣了你再見家裡黃臉婆都厭,恨不得下班即泡在女人堆里。」貝絲興緻勃勃發表高論,身材稍嫌高大,不能作小鳥依人,還算豐滿,衣服穿得少且小,很緊俏,有意無意豐乳磨在我身上,兩手還要加催化,在我大腿內側摩挲不停。

我挺尷尬,又不好意思把她的手甩開,那樣親密的動作非但不使我喜歡,還有一種被非禮了的無奈。貝絲大概看出我的尷尬,眨眨眼睛,很感興趣地笑,手已伸到我的敏感部位,繼續挑逗。

「鄭先生怎麼不說話呢?」

「嘴拙。」

「你太古板,放鬆一點好啦,來這裡就是讓你輕鬆。」

嘿,都指責我古板,語琴也怪我古板,對感情真摯也叫古板,貝絲怪我不懂逢場作戲謂之古板,無語了,這世道什麼世道,好人難做。

想拂袖而去,不過性子隨和慣了,一個年輕女孩子出來混,賣弄色相多不易,何必令人難堪。我捉住貝絲游移不定的手,把酒杯塞到她手掌。

「來,貝絲,陪我喝酒。」

貝絲已略知道我不是她想象中那樣的人,嫵媚一笑,停止手上的動作,接過酒杯,碰碰我的酒杯,一飲而盡,笑道:「敬你。」

我大大鬆口氣,真是花錢買罪受,花天酒地,放縱自己,尋找紅顏知已,通通沒用,都不能換回語琴在我心中的感情。

「鄭先生,你真有意思。」貝絲搖著酒杯說,媚媚地笑。

我納悶,大概男人見著年輕女人即惡狼撲食般撲上去,而我卻似小羔羊,等著被人撲殺,所以有意思,哼,當我什麼。

「和你合唱一首歌好嗎?」

「對不起,我不會。」我眼觀鼻,鼻觀心,害怕大膽的貝絲又故伎重演,讓我吃不消。

「唉,你這人真古板。」貝絲埋怨,現在花錢大爺都是甲魚,被人宰,我也不爭辯,斜眼看見世權正摟著一個女子親吻,兩手不閑,上下左右摸索。男人花錢買樂向來如此,而女人大抵也知道這樣,坐台,反正只能坐著摸摸,再要進一步須另算,不能摸,男人還混什麼。

我滿不是滋味,如果可以,這輩子只想守著語琴一個女人,在外混真不是我的本性。我想念語琴,如果她知道我出來與女人斯混,一定會皺著眉頭指責我墮落,但是,她不會阻止我這麼做,反而神秘地問我:「情調如何,是否感覺刺激。」

我微笑道:「感覺很好,太好了。」

語琴笑眯眯道:「償著鮮了嗎?」

我側頭看她,問:「你不怕我與別人跑掉嗎?」

語琴兩手抱胸,高姿態地看著我,嘿嘿冷笑:「你跑得了嗎?別忘了,讀書時我是學校田徑隊的副隊長。你,就你,還想從我手掌心跑掉?」

我舉雙手投隆,語琴則哈哈大笑,她從來是自信的女人,唯有自信的女人才能夠如此高明坦蕩地面對男友在外胡混的行為。

「我講我的故事給你聽好不好,鄭先生。」坐台小姐的工作也不好做,碰到色狼與碰到我這種類型的男人都不好應付,否則媽咪怪罪,指責你不懂得討客人喜歡,還怎麼指望人家下次再來。貝絲見我悶聲不響,又不能似其他男客般,摟摟摸摸坐完台,工作也算盡職,似這般兩人獨坐無言,又不做什麼確實有點怪,我也覺得怪,為了不使貝絲難堪,裝著好興緻道:「好啊,你的故事一定很精彩。」

貝絲柔媚一笑,化著彩妝的眼睛一閃一閃,很使我膽戰心驚。

「我們只是小人物,故事有什麼精彩的,不過那樣罷。」貝絲喝一口酒,把卡拉OK音量調小一點,反正大家醉翁之意不在酒,沒一個唱歌聽歌的,「我有一個未婚夫,現在讀大學。」貝絲語氣有點得意,轉眼看我,那意思很明顯,她為讀大學的未婚夫驕傲,「我來自貴州一個偏遠山區,自小訂的娃娃親,我未婚夫從小聰明,讀書特別厲害,但是我們那裡窮,高中的時候他爸媽就一個勁兒不讓他讀下去,說男人識字會算也夠了,最重要是娶媳婦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是正經。未婚夫很傷心,常常在我面前流淚,說家裡人不理解他。那時候我們村裡有別的女孩子出外打工,回家個個衣著光鮮,打扮花枝招展,她們說外面是一個花花世界,滿地金錢,只要跑出深山溝,隨便能掙到錢。我聽了很心動,同時想到未婚夫,暗想,如果我能掙到大錢,不是可以供未婚夫讀書嗎?於是想也沒想,和村裡姐妹跑出來,當然我們都沒有什麼文化,真正做大錢是不可能的,只有做小姐,錢才來得快來得多,我想到未婚夫的眼淚,根本不考慮將來,隨姐妹們下海,做起夜總會坐台小姐,賺到第一筆錢不是寄給父母,而是給未婚夫交學費,他也真爭氣,考到名牌大學,還有一年半就畢業了。」

說起未婚夫,貝絲眉毛色舞,工作中做作的小動作少了,反使我舒服一些。詫異她這種狹隘的犧牲精神,一個年輕女孩,自甘墮落,做三陪小姐,掙來的錢居然為了供未婚夫上大學,他大學畢業后真會與她結婚?兩個人之間距離這麼遠,我搖搖頭,真不敢相信現實中還有杜十娘故事。

「我都想好了,等他大學一畢業就辭工回家結婚去。」貝絲興奮地說,兩眼發光。

「他答應你了嗎?」我好心提醒,女孩子都免不了愛做夢,只是有時候夢醒來,現實太殘酷。

「他怎麼敢不答應,我們是從小的娃娃親,再說,還是我供他念大學的,我就是他家大恩人。」貝絲理所當然,理直氣壯剝斥我。

我為她悲哀,輕輕搖搖頭,連我聽到這話都不樂意,更別說她那讀過大學的未婚夫,人家心裡本來感激她的付出,但是一天到晚聽到恩人恩人這個詞,誰心底會舒適?

「你為什麼要為他犧牲,值得嗎?他在乎嗎?」我不以為意,一個人的犧牲未必換來同等的回報,若期望高,結局更悲慘。

「又不是外人,他是我未婚夫啊,等他大學畢業后結婚了就是我丈夫,犧牲也是值得的,況且他都不知道我在外面做什麼工作,我告訴他在一個有錢老闆家裡做女傭,他也信以為真,我才沒那麼笨,讓他知道我在夜總會做小姐。」貝絲咭咭地笑,一點不覺得難為情或者汗顏。

「你一個月賺多少?」

「不一定,生意好能賺一兩萬。」

嘿,是我這高企工薪一半,真不能小看,小學畢業或者中學畢業,能賺那麼多錢?難怪許多年輕小姐不願做工廠,辛苦一年不如人家坐台一個月,換作我是女人,在沒有選擇賺大錢機會下,也願意做夜總會小姐。

「他不問你一月怎麼能賺那麼多錢嗎?」一個大學生決不是傻子,對社會已相當了解,更有許多大學生為了學費,節假日做家教,賺外塊貼補生活費。

「我告訴他我老闆人很大方。」貝絲得意洋洋,咧開嘴巴,對自己的伎倆十分滿意。

我還是搖頭,無論多大方的老闆,不會花萬多元請個女工,笑話,誰還去讀大學,犧牲腦細胞,乾脆都去老闆家做佣好了,反正工作無分貴賤。況且,她能騙得幾時呢,在家做佣與在夜總會做小姐有著天差地遠的差別,幾年的生活習性,很難徹底改變,除非她未婚夫是瞎子,或者天生是吃軟飯的,否則一個眼神,舉手捉足間立馬露出破綻。

「你欺騙他?」

「怎麼算欺騙,我還不是為他好。」貝絲滿不在乎,點起一根煙,一杯接一杯地喝酒,酒量大的驚人,也許是酒精作用,一直咭咭地笑,又把腦袋擱我臉口,酒氣直衝而來,怎麼看也看不出半分做女傭工的姿態。我皺皺眉頭,把她腦袋挪開,讓她靠在沙發上。

「萬一他知道實情以這作借口嫌棄你怎麼辦?」這女孩,不知她是愚昧無知還是天真,以為除下臉上妝容,穿上荊杈布裙即是良家婦女,現代社會,什麼怪現象都有,一個心安理得使用女友嫌錢交學費的男人,真正好也好不到哪裡,我是男人,特別瞧不起吃軟飯還一臉理直氣壯指責女人墮落道貌岸然偽君子。

「要愛就愛他死去活來,要不愛就與他同歸於盡,否則活著還有什麼意義。」貝絲語出驚人,頭靠在沙發上,臉上神情似笑非笑,隱在煙幕下,似真似幻。我不由對她刮目相看,她肯定不會吟風弄月,賣弄愛情詩,但是她的愛是熱烈單純的,毫無做作。

「好,貝絲,為你的愛情乾杯。」

貝絲很高興,喝光杯中酒,乜斜著我,咭咭地笑:「鄭先生,你真是一個好人。」

現代社會好男人已不吃香,否則語琴為何離開我,我十分感謂,與貝絲大有同病相憐,也不似先前那麼排斥。酒喝得差不多,歌一首也無人唱,世權已擁著女郎離去尋樂子,走時還對與貝絲喁喁而談的我擠眉弄眼,我也懶得理他。結賬后我給了貝絲一百元小費,她忽然趴在我耳邊問:「要我陪你上酒店嗎?兩百元一次,五百元陪一夜。」

我有點嗔怒此女如此不自愛,沉臉道:「為什麼要與我上酒店去?」

貝絲理直氣壯道:「掙錢多唄,坐台才一百元,反正是要陪男人,你是好人,以其陪別的男人,我願意為你服務啊。」

我哭笑不得,含蓄道:「錢賺得越多不見得人生越快樂。」

貝絲一扭臉,嘟著嘴巴道:「才怪,錢當然越多越好,鄭先生你說話真正天真。反正已濕身,難道陪男人上床一次和一百次有區別嗎?我的目的是來賺錢的,賺夠了就不做。」

我說不出話,一次和一百次還是有區別的,但是,怎麼和一個陌生出來撈世界頭腦簡單滿腦想掙大錢供未婚夫讀大學的貝絲解釋呢?縱然解釋她也未必明白,我又不能娶她做老婆,人家還有大學生未婚夫等著抬花轎接她。

我溫和地說:「不。這是給你的小費。」

貝絲聳聳肩膀,大概是怪我太古板,送上門的還拒絕,接過一百元,笑著道謝,踩著高跟鞋扭著屁股走了,等待她的自有願意讓她賺錢的男人,她的夜未央,才剛開始。

與大家道別駕車回家,回到家衝進浴室,打開水龍頭,整個人站在水龍頭下一陣猛衝,把身上的酒氣脂粉味沖乾淨,換上乾淨衣服,才算真正鬆口氣,夜已深,斟一杯酒站在陽台上,夜闌人靜,感覺前所未有孤獨,語琴,這個時候,她可安睡了?

這一夜,我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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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愛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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