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是非法同居

第11章 是非法同居

祝良說:「你還有別的話嗎?」

戴愛國就手拍腦袋想了一會兒,「回去給青葉說,別牙尖嘴利的,前天我說電視機的事兒,她說要不是看在我讓你們倆結婚的份兒上,都不會給我買。她媽不要她,我又當爹又當媽把養她這麼大,她上班賺錢了,給家裡買個電視還不是應該?按說她都應該把工資給家裡,不過是我體諒你們要過日子,就都讓她自己拿著了,怎麼不知足……」

「青葉挺好的,爸,你這樣說自己女兒太難聽了,」祝良攔住了他的話頭,「你需要電視,她就依言買了讓我送來,這還不夠嗎?」

戴愛國沒想到在他面前一向寡言的女婿會反駁,愣了一下,脖子里的筋蹦了出來。

祝良不等他再開口,抬手看看手錶,「我去接青葉了」,竟然就那麼走了。

戴愛國愣站在那兒,氣哼哼想:真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一雙不孝兒女!

祝良那邊也正在忍不住嘆氣:天下父母並不是人人都合格。

青葉下班看見祝良等在門口,挺詫異的,祝良說:「臨時起意,想來接你,就來了。」

青葉的同事大姐看見祝良,笑眯眯說:「青葉,這是你愛人啊?挺儒雅帥氣的嘛,怎麼總是藏著不讓我們見呢?」

青葉就紅了臉,把同事敷衍過去,催著祝良:「快走,快走,都讓人看見了。」

祝良載上青葉去百貨大樓,路上就半開玩笑的問了:「你怕同事看見我?嫌我長得丑還是長得老?」

「咱倆還沒領結婚證呢,從法律上來說屬於非法同居,四處晃蕩不好。」

祝良一下說不出話了。青葉嫁給他的時候還不滿20歲,沒法兒領結婚證,倆人就這樣結婚了。

那時候很多人遇見這種情況,都去改年齡,把年齡改大,領證。祝良覺得沒必要,也就一年時間,到時候領了就是,反正他絕對不會出什麼幺蛾子。

所以這個事兒他從來沒有像青葉那樣放在心上。

「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今年咱們的最最最重要任務就是領證,你過完生日第二天咱們就去領。」祝良蹬著自行車說,「以後出門我主動和你保持距離,不讓你為難。」

青葉「噗嗤」笑了,問他:「那明年的最重要任務是什麼?」

「明年?明年我還沒想,你呢?」

「明年我要工作進步,業務能力大提升。」青葉豪氣地說。

祝良扭頭看青葉,「業務能力大提升?你這從哪兒學來的新詞?」

「我們領導啊,他說了,我們單位的邊貿業務有眉目了,去那邊非常鍛煉人。」

「俄羅斯?那邊安全嗎?」

青葉依舊新致勃勃,也不接祝良的話茬,「我現在又不後悔學語言了,如果到時候派我去,我就有業務做了,不用天天干拿報紙,掃地打水的雜活兒了。」

百貨大樓一到,青葉不等祝良就先進去了。一路上關於送電視的事兒連一個字都沒問。

第二天是個大熱天,天剛蒙蒙亮青葉就把祝良叫醒了,「起床回家吧,一會兒太陽出來了,曬。」

清晨的城市還沒有睡醒。除了一些賣早餐的,路上基本沒人。

祝良說:「我還是第一次在這時候到街上來。」

「我上初中的時候天天都這個時間起床,從家裡走著去上學,冬天時候天還黑,也有點嚇人。」青葉摟緊了祝良的腰,似乎又回到了冬天早上似的。

「我初中在鎮上,第一回來市裡是因為參加中師招考,八年前的事兒了。」祝良有些感慨,「十六歲,才第一回見市裡什麼樣。」

「我們家附近那個中學就是考點,」青葉把頭靠在祝良背上,說,「我還在那兒遇見初中生,現在還記得他說的話。」

「說的是至理名言吧,這麼多年還記得。」

「我那天被我爸追著打了,因為一件特別可笑的事兒,」青葉還沒說就先笑了。

「就是我上廁所,用了兩圈紙。不知道奶奶在紙上做了記號還是怎麼的,她在大門口罵我故意糟踐東西,她就只用一圈半,要我以後拿紙都得向她要,申請用一圈半。

「她在外面吵,我就回屋刷刷寫了一封信,跟她頂嘴:我給市長、省長寫信,看看誰規定了只能用一圈半,用多一點是不是要坐牢。」

「我爸剛好回來,上來就要打我,我跑他追,追的我的鞋都掉了,石子硌腳,我就哭了。」

「這時候有個在學校門邊等考試的男生把我拉到身後,叫我爸不要打小孩,還說叫警察什麼的,我爸才走了。」

祝良接著說:「然後你就哭哭啼啼跟他說,你要寄信,但你沒錢,你也不知道郵電局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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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之婚後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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