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臭味相投
「各位警官,請問找我有什麼事嗎?我還等著出攤呢!」潘桂花道。
「你男朋友叫什麼?」警員問。
「警官,有沒有搞錯啊,你看我都快四十的黃臉婆了,都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了,廢物老公就有一個,男朋友是啥玩意啊!」
看這情形,潘桂花是不打算配合。
「開武館那個,姓葉的,叫葉什麼?現在人在哪裡?」警官繼續追問道。
潘桂花裝腔作勢道:「哦,你們說葉春明啊!什麼我男朋友,我跟他又不熟,他不過來我那吃了幾次夜宵而已。」
「現在我懷疑你,還有你男朋友葉春明跟兩個月前河福街爆炸劫款案有關,現在馬上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警員不打算跟她在這耗著。
要打太極,那就回局裡,慢慢陪她打。
「什麼爆炸劫款案,你們搞錯了吧,喂喂,你們幹嘛?放開我,來人啊,警察胡亂抓人了,救命啊!」
潘桂花一通耍刁,潑婦罵街般大喊。
很快,周邊圍來了不少看熱鬧的群眾,但聽說跟惡性爆炸搶銀行一案有關,大家都非常支持警方這麼做。
有群眾高聲道:「你要心裡沒鬼,怕什麼查。」
見群眾一邊倒,潘桂花消停了下來。
到了警局,潘桂花仍舊脾氣不小:「你們要是懷疑葉春明是劫匪,你們抓他去啊,抓我一個女流之輩算什麼本事。」
「行啊。那你告訴我,葉春明現在人在哪裡。」警員道。
潘桂花道:「這我哪裡知道,我都說了,我跟他不熟,什麼男女朋友,根本就沒這回事。」
接下來,不管警方怎麼盤問,潘桂花翻來覆去的就說不知道,不清楚,不關他的事。
還反過去威脅警員:「你們無憑無據就抓我,不過,最多也只能關我24個小時,到時候我出去,一定找媒體曝光你們。」
她倒懂得挺多,不過那是針對一般嫌疑人,也就是說在這24小時內,警方必須找到有力證據,首先得證明她是重大嫌疑人。
警方立刻停止對潘桂花的審訊,隨後迅速調查她跟葉春明的關係。
根據其出租屋周邊人反應,潘桂花跟葉春明同居在這屋子裡已經有大半年了,葉春明還經常幫他一起出攤,給他打下手。
不過,這兩個人關係挺奇怪的,經常吵架,而且葉春明還經常對她出手,潘桂花也經常在鄰居面前詛咒他死。
可兩個人就是不分,一直這麼吵吵鬧鬧搭夥過日子。
聽到這些,警方有理由懷疑,潘桂花興許還真就是犯罪團伙之一,正因為如此,兩個臭味相投的人哪裡分得開。
不過,似乎又不太像,因為大家又都表示,潘桂花這個女人很勤奮,每天晚上出攤到凌晨三四點回來,第二天還外出打臨工。
說是家裡有兩個孩子要養,沒辦法。
那這樣的話,是同夥又說不通了,上一次搶了兩百多萬,就算是分個幾萬,在當時也算得上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更重要的是,如此兇殘的歹徒,是絕不可能堅持做這種又臟又累的工作的,只可能以此掩飾身份,做做樣子。
當問起葉春明,周邊人表示,已經有些天沒看到他了,前段時間說是要回老家齊爾市裝修房子。
不過後來大家又看到他在這一帶晃悠,然後又消失了。
大家都表示葉春明這個人很不靠譜,說的話沒一句能信的。
開的那個武館生意本來就不好,人交了錢后,老是不見他開門,不少人因此退了學費。
說到這些,大家都有同一個疑惑:「也不知道他是怎麼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