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這個時候的鄉下安靜得很,王大可一個人走在路上,聽著一路上的鳥語花香,心想,要是六十幾年後還有這樣的環境那該多好啊!
在這個年代,資訊極度不達,沒有地圖,不能從空中俯瞰,那就只能全靠自己的雙眼來觀察。王大可甚至都沒有自己現在所處的地方的地圖,他只能以王家村為中心,然後從東南西北開始慢慢的熟悉著周圍的環境。
「哪本書上說的到外面走一圈好像就到處有鬼子一樣的,媽的,老子走了五六公里了,一個鬼子也沒碰到。」王大可走得悶氣,一個人在那裡自言自語道。
終於他翻過一個小山坡,前面就是一覽無餘的平原,但是王大可很快就現了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一個鬼子據點。
這個據點是建在一個很空曠的地方,以一個碉堡為主,裡面應該還有宿舍、倉庫、食堂什麼的,王大可對於抗rì戰爭年代的資料雖說不記得完全清楚,但是大體上知道。
大的據點可能上百人,小的甚至只有十來個,一個偽軍班。王大軍盯著眼前的據點觀察,人數可能還不少,而且不時的有一小隊的人在周圍巡邏,自己要下手還得仔細觀察才行。
在現代,沒有準確的情報基本上不會出動他們的特種兵,除非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碰到突現象他們才需要自己去獲取情報。
但王大可不敢老是站在那裡盯著那據點觀察,再說也沒什麼好觀察的,外面都圍了圍牆,王大可又沒有透視眼,在外面看得再多也沒有用!
過了這個據點距離慶嫂所說的縣城就不遠了,王大可既然來了這裡,肯定得去縣城見識見識,要知道在現在要還想見這麼古sè古香的街道,那得去旅遊區!
還好,王大可雖然身材魁梧,但是慶嫂給他準備的衣服可是打了好幾個補丁,破爛得很,倒沒有引起在城門口的那些鬼子兵的注意。
王大可是個職業的軍人,自然有著自己的習慣,他在進入縣城的時候就記下了城門口的他們兵力的分佈跟機槍的位置。這些東西根本就是他的無意為之,就像以前他去飯店吃飯一樣,還沒進去就能注意到飯店外面停了些什麼車,甚至車牌都能記住,而且自己所坐的位置一般是面對門口,背後肯定會有一條最短的通道通向飯店的後門……
「賣米,上好的大米便宜賣啦!」
「賣布,賣布,新到的洋布!」
「賣煙,賣煙,多種煙子,先生,買煙嗎?」
……
別的什麼東西都好,王大可看著也新鮮,但是碰到這個賣煙的小男孩的時候,王大可差點忍不住了,在現代他可是個煙鬼,每天都要兩包煙以上,那還是部隊里控制得嚴,雖然在執行任務的時候不能吸煙,但只要是任務一結束,別人都是回來后洗澡換衣服然後就是休息,而王大可的第一件事是抽煙,不抽夠半包煙他根本不會放手。
只是現在摸摸自己的口袋,現除了慶嫂給自己準備的兩個餅外,什麼都沒有。看到小男孩期盼的目光,王大可只能搖搖頭,然後逃也似的跑開了。
「到什麼時候都不能沒有錢啊!」王大可感嘆道。
可自己除了殺人是特長之外,好像一下子還找不到謀生的手段。雖然昨天對慶嫂說要讓她過上好rì子,但好rì子又怎麼會這麼容易就來到呢?想到好rì子,王大可又想起自己曾經抽過的一種叫好rì子的香煙,當時自己還嫌它味道不怎麼樣,吸到一半就扔了,要是換到現在……,不管想像。
王大可到了縣城之後也沒什麼地方可去,就連喝壺茶也要一分錢,現在他身上可以一個子也沒有。所以只好靠著牆,就著口水啃著口袋裡的餅。
但是就在他吃完第一張餅時,他的目光突然被一樣東西給吸引了。甚至連嘴裡的東西都不知道還要嚼才能吃下去了。
那王大可是現了什麼東西呢?本來是個下回分的,但一看字數才這麼一點,那就接著說吧,他看到的是一把駁殼槍!
大部分人一般都稱它為盒子炮,正式名稱是毛瑟軍用手槍(mausermi1itarypisto1)。毛瑟廠在1895年12月11rì取得專利,隔年正式生產。由於其槍套是一個木盒,因此在中國也有稱為匣槍的。有全自動功能的,又稱快慢機,毛瑟廠則稱之為shè型(snete11feuer),在1931年5月量產。另一個較少人知道的名稱是自來得手槍,許多人以為只有shè型稱為自來得,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自來得一直是這一類手槍在中國比較正式的通稱。
這樣的資料對於王大可來說根本不需要去想,看到這把槍他腦海里馬上浮現出這些資料來:
全長:288mm
全重:g
槍管長(連彈膛):132mm
口徑:7.63mm
表尺shè程:1ooom
來複線:6條,右旋
來複線纏度:2oomm
瞄準基線長:23omm
裝彈具式樣:彈夾
這種槍雖然是德國人明的,但用的最多的卻是咱們中國人,在現代王大可甚至在家裡還收藏過這樣的一把駁殼槍。
當然,駁殼槍並不複雜,只要是有條件就可以生產,王大可記得當時中國就有好幾家兵工廠可以生產,但由於沒有採用標準件,生產出來的配件並不能通用,甚至還有些遊方郎中竟然也靠著維修製造駁殼槍為生,只是他們那些就基本上屬於半專業,他們制出來的槍能正常打出一百子彈就處不錯了。
但現在王大可看到的絕對是舶來品,也就是真正的德國貨,雖然只看到一小部分,但是從他的做工以及漆水來看,王大可絕對可以肯定那是一把好槍。
要是在現代,王大可絕對看不上這要的槍,但在這個時代就不一樣了,駁殼槍可以說是最時尚的東西。
要知道,想當年打響南昌起義的朱老總就是用的駁殼槍!而且王大可知道,驅殼槍在其大量生產的四十年歷史中,內部幾乎沒有什麼改變,因此可以說原始設計幾盡完美,沒什麼可改進了。分解一支駁殼槍基本不需要工具,只要有一顆駁殼槍的子彈就可以將槍分解,盒子炮是丑得可愛的標準典型,幾乎是羅曼蒂克的。
所以現在他看到這樣的好貨sè怎麼會不心動呢?
只是拿著駁殼槍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好貨sè,穿著個綢子外衣,頭上一頂圓邊冒,駁殼槍就放在屁股後面掛著,要不是現在還在光天化rì之下,王大可可以早就動手了。
在不大的縣城轉了一圈,王大可不是沒有看到過落單的鬼子兵,但是一則他們身上的機械王大可用不上,二則他怕因為自己一時痛快而把災難帶給了縣城裡的老百姓,所以他一直強忍著沒有動手,現在碰到這兩個特務,他哪還不興奮?如果現在有人仔細觀察王大可的話,會現他的兩眼都在冒光!就好比狼現了羊,或是sè狼現了躺在自己床上的裸女似的。
剛才他們是到前面一家酒樓去吃飯,沒辦法,口袋裡沒錢,王大可只好拿著剩下的那張餅在外面干啃,直到那兩個人吃得酒足飯飽之後,王大可才把那最後一小塊餅塞到了自己的嘴裡,然後不緊不慢的跟著他們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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