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情人節
看錯了,應該不是跟蹤他的,有點尿急的韓躍從他的轎車上面下來,順便方個便,確定那輛車有沒繼續跟上來,才放心了幾分,他是個二十五歲的年輕人,不過看起來更像個小混混,幾天不洗澡,還留著邋遢短鬍鬚那種,他真以為自己是拍無間道的梁朝偉呢。
在雍廣市郊外,回到市區仍需要半個時辰,這一地倒是有些偏僻。
再次回到轎車旁,趁機打開手機。
屏幕上顯示3月8日,星期六,22:08。
今天還真是情人節,那丫頭要是不告訴他,他還不知道。
瞬時整個人僵住了。
本該帶著女友去浪漫的夜晚,可他卻連自己女朋友是不是還活著都不知道。
嗎的,我到底在幹什麼,韓躍用力的捶打車頂,瘋了一樣踢著輪胎,為了查自己的女朋友葉琳是不是死了,他混進去都有一個月了,可還是杳無音訊。
不可能還活著的,都過去三個月了,可是她的屍體在什麼地方?
估計找不到了,肯定是吳博這個老東西乾的,那天晚上,他是最後一個見葉琳,然後葉琳就徹底的失蹤了,要不是他,又會是誰?
找出證據,放屁吧!都三個月了,怎麼可能會留下證據,連人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還證據個屁。
憑老東西是最後一個見葉琳的,他有弄死葉琳的動機。老東西說後來葉琳就離開了,現在葉琳不知死活,還真拿老東西沒有辦法。
「我到底在幹什麼?」韓躍自問,若是證據抹乾凈了,沒有人證,屍體在江的某一處,切成塊丟了,三個月,還指望能夠找回屍體來,不是永遠不能把人家繩之於法了。
這一個月,他想盡了辦法,提心弔膽的混進來,還要小心被別人發現身份,把認識葉琳的人查了一個遍,才弄清楚最後一個見葉琳的是吳博。
肯定是吳博這個老東西殺了葉琳。
葉琳一定是暴露了身分,被吳博這個老東西抓住了證據,所以他就把葉琳殺害了,讓別人連屍體都找不著。
如果真的是這樣,他還混在裡面幹什麼?
那不是在浪費時間嗎?
不如乾脆一點,摸清楚這老東西的行蹤,當然他一定有保鏢護著,想要抓住他沒有這麼容易,但一定會有疏忽的。
最重要的是,他到底有沒有決心要弄明白,懲處殺害葉琳的兇手,他愛葉琳是不是到不擇手段的地步,以其繼續浪費時間,知道最大嫌疑犯是誰,看著老東西逍遙法外,還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帶個口罩,來個嚴刑逼供。
他就不相信,把老東西放上電椅,還不張口。
已把自己能想的辦法都想出來了,可就是沒有實際的證據,連人是死是活都確定不了。
警察那一套,對這種人有錢佬根本就沒有作用,只會繼續浪費時間,他受不了了。
肯定是這傢伙,他非常可能知道了葉琳的身分,所以殺了她,這就是殺害葉琳的動機。
葉琳是為了查他的犯罪證據,才去當陪酒女的,也是最好的說明。
再這樣下去,別說葉琳會失蹤了,他也有可能失蹤的。
雖然他確實很小心,可是葉琳失蹤之前就不小心嗎!最後還不是一樣的失蹤了,他整天都在查葉琳的事情,弄不好,有人盯上他了,只是他不知道。
果然某一天,他真的也跟葉琳一樣失蹤了,才叫死不瞑目呢。
得改變計劃,先下手為強,不能按照警察局的那套,葉琳的畫面再次在的腦子裡閃爍,他好幾個晚上都沒有休息好了,這樣下去,肯定會瘋掉的。
只要計劃的好,誰會知道是他抓了吳博,這傢伙的仇人那麼多,兩隻手都數不過來,到時候他只要蒙著臉,不給這傢伙看見,鬼知道是他乾的。
說不定這個傢伙就是個軟腳蝦,那電池的伏數上去,拔他兩顆牙,他什麼都說了。
到底葉琳是死是活,一下子不就知道了。
還需要在這裡浪費時間,做一些沒有指望,根本找不到證據的活,就算再給他一個月,他也沒有把握能把吳博怎麼樣。
就是浪費時間,瞧他那囂張、不屑的模樣,除了他,還有誰有動機呢?絕對是他,他就是那樣一個劊子手,殺人不眨眼的。
他不能繼續這樣煎熬,做一些無用功,簡直就在自尋死路。
對付那樣的人,只有這種辦法,就是以暴制暴。
要想弄清楚葉琳到底是不是死了,最快的辦法就是這種了。
到了絕望的邊緣,既然那麼想要知道真相,為什麼不去試一試,難道他還不夠愛葉琳?
怎麼可能,他們說好,這個情人節就拿結婚證的,兩個人是約定好的。
五年的愛情長跑,這是他們相愛的證明。
怎麼能放過吳博,這老東西得償命,什麼都不要了,要真的是他殺死了葉琳。
不管會不會給抓起來槍斃,他也會把這個老混蛋活埋掉,讓他也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體。
噴了一根煙,他重新回到了車子裡面。
車子也重新的啟動。
他沒有選擇,就這麼干,現在只需要考慮清楚,怎麼逼那該死的老東西說出真相就可以了,他需要考慮一個偏僻的地方,果真要審問那老東西,起碼要一個破倉庫之類的吧。
沒錯,到時候不能給別人發現,他還要準備鐵鏈、鉗子、汽車電池等等。
否則他怎麼審問吳博呢,這些他都要準備好,然後抓他。
他知道這些在法律的框架下是不允許的,平時他願意堅持,可他現在找不到把老傢伙繩之於法的證據,難道眼睜睜的看著逍遙法外。
不,他做不到,為了葉琳,弄清楚葉琳是不是死了更加的重要,該狠的時候必須狠,他才不在乎會違法。
他需要對方告訴他葉琳怎麼死的,屍體在什麼地方,要是還能夠找到葉琳的屍體,警察是可以把老東西繩之於法的。
他重新上了車子,接著啟動車子。
車子需要穿過前面的偏僻區域,才能夠回到市區。
這條公路就在了懸崖邊上,還真是有一些陡峭,儘管懸崖的這一邊,還有護欄,但是每年還是有幾起交通意外發生在這裡,而懸崖下面是一條江。
開車的人需要十二分的精神,要不然真擔心一個馬虎眼飛到江里去。
前面的交通路燈亮了,可那個攝像頭好像歪了,應該沒有照到他的車子,但韓躍並沒有闖過去,因為那個角落右側,有輛卡車開了車燈,還閃了兩下,明顯要兜出來。
不經意兜了一眼後視鏡,韓躍的車後面,有一輛大SUV跟上。
見鬼,不就是剛才那輛跟著他的車的,肯定就是這一輛,怎麼又出現在自己的車子後面,他竟然到現在才發現。
不會這麼巧合的,最近他確實神經兮兮,畢竟在調查葉琳的失蹤,葉琳就因為查案子才失蹤的,他又怎麼可能不擔心自己也會以同樣的方式失蹤,有點像地下黨的,神經明顯比正常人綳得更緊,時時刻刻要警惕著有沒可能被害。
是這輛車子,他記得車牌號7D898,只能看見帶著鴨舌帽的司機,那短鬍鬚不知道是不是貼上去的,不能看到車後座有沒有人。
該死的大卡車怎麼還沒有拐出來,他到底想幹嘛!
那輛SUV已經上來,就要懟住了他的車尾。
韓躍以為他會並上來,他從車底槽下面摸出了早就準備好的半自動手槍,該死的交通燈還是紅的。
可就在這時,後面的SUV像是瘋了一樣的直撲他的車尾,狠狠的把韓躍的車子頂出,槍還沒有抓穩,掉了下來,他想剎車,卻沒有來得及了。
瘋了,這傢伙要幹什麼,但很快他就明白了,就在他的車子剛被頂出路口,一側的大卡車就橫著撞出來,頂著他的車子撞開了左側江邊的護欄,那護欄肯定給動過手腳,要不然怎可能這麼容易撞開,還沒有反應過來,他連同小轎車就飛向了懸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