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被鮮血吞沒的世界(十六)
緩了好久的阿耶莎總算是從剛剛的衝擊中緩和過來,順了幾口氣后將自己身上所發生的事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
講實話,方雷在這之前提前設想過阿耶莎的經歷,頂多就是些貴族之間的明爭暗鬥,又或者是家族之內的爭鬥,而阿耶莎所在的那一支輸了,被賣后被拐賣成了奴隸。
可阿耶莎所說的卻與方雷想的有些出入。
阿耶莎並不是貴族,她口中的父親是海盜,還不是一般的海盜,而是七大海盜王之一的金鬍子。
方雷就覺得奇怪,這些海盜海賊啥的,怎麼就喜歡叫什麼什麼鬍子的呢,光方雷知道的就是啥藍鬍子,白鬍子啥的,怎麼就不能叫黑頭髮,藍眼珠,金鉤子啥的。
不過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阿耶莎居然是七大海盜王金鬍子的女兒。
而她的父親金鬍子,死在了一場海盜王與海盜王之間的火拚中,殺死金鬍子的海盜王根據阿耶莎所說,那個海盜王自稱赤血,赤血·曼爾托,是七大海盜王中最年輕的海盜王。
正因為赤血的年少氣盛,所以他才敢明目張胆的公然與另一個海盜王開戰,要是換做其他上了年紀的海盜王絕對不會這麼做。
因為他們年紀大了,心中的雄心壯志早已隨著歲月的流逝而消磨殆盡,安於現狀,同時也不想打破海盜王之間的平衡。
金鬍子同樣如此,所以他被赤血打了個措手不及,從而導致全線崩潰,自己的海盜團幾乎被屠殺殆盡,自己也死在赤血的屠刀之下。
赤血的行為雖然讓其他海盜王非常震驚,但對此並沒有表現出太大的關注,只是默默的加強了自己海盜團的防禦和對其餘海盜團的警惕之心。
一來是現在赤血海盜團剛打完一場勝仗,氣焰正盛,誰都不願意當這個出頭鳥,站出來。
二來是作為海盜,本來就是靠拳頭說話的,他們年輕的時候也是一刀一刀砍出來的,只是因為年齡使得這些老傢伙們之間達成了保持平衡的默契。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誰都不願意輕易與另一個海盜王開戰,一旦開戰就會死人,自身的實力就會受到損傷,到時候說不定就被其他海盜王抓住機會,坐收漁翁之利了呢。
赤血攻擊金鬍子海盜團,除了想展示自己的肌肉外,更重要的是想要奪取金鬍子的海盜信物。
七大海盜王,每一個海盜王都有屬於自己的信物,信物不光是給內部成員看的,更是一種象徵。
只有持有信物的海盜才能成為海盜王,不然即便你拳頭足夠大,人手足夠多,依舊不會被其他海盜所承認。
還有一個傳言在海盜中流傳,說是得到七件海盜王信物的海盜將能成為下一任海盜皇帝,雖然這種事沒有放在明面上,但還是有不少海盜相信著,赤血就是其中之一。
很可惜的是赤血在毀滅金鬍子海盜團后並沒有如願得到海盜王的信物,那東西像是憑空消失一般。
方雷聽后敲了敲桌子,朝著阿耶莎伸出手。
阿耶莎很清楚方雷的用意,雖然有些不願意,但為了保命,她只能拿出海盜王的信物。
阿耶莎將手伸進衣服里,一陣翻找后猛地一拽,只聽一聲刺耳的布匹撕裂的聲音,接著阿耶莎將緊握的手放在方雷攤開的手掌,拳頭輕輕一松,一枚金色的骷髏幣落在方雷手中。
方雷拿著骷髏幣把玩一番后說道「這就是所謂的海盜王信物?沒想到會在你身上。」
「每個海盜王的信物都不一樣,這是我父親金鬍子的海盜王信物,是在他臨死前交給我的。」
別看這骷髏幣金光閃閃的,拿在手裡還有點份量,看著是價值不菲,但稍微有點經驗的人都能看出來,這東西不是純金的,只是外面度了一層金光閃閃的金漆,裡面其實是鐵的。
方雷拿著骷髏幣一邊把玩著一邊思考,許久之後,方雷猛地將骷髏幣拍在桌子上說道「好,這件事我幫你。」
聽方雷這麼說,阿耶莎露出些許笑容。
「但不要高興的太早,我可以幫你,但我要得到相應的好處。」
方雷頓了頓說道「我會幫你召集你父親被打散的舊部,也會幫你報仇,幹掉那個赤血,當然,我也不需要你效忠我,畢竟你們是海盜,說效忠實在是有些天方夜譚了。」
「那你想要什麼?」
「我要你和你的手下為我效力一年,一年時間你們必須完全服從於我,凡是戰鬥,只要我命令,你們必須沖在最前面。」
方雷話剛說完,阿耶莎想都沒想直接同意,速度之快讓方雷都吃了一驚。
不怪阿耶莎如此,實在是她現在除了同意外沒有其他選項了,雖然方雷有些霸王條款,但對於阿耶莎來說,這或許是唯一一次能夠為父報仇的機會,而且要是阿耶莎不同意,只怕下一刻就會和那些奴隸們一樣。
方雷搖搖頭說道「對於海盜,我可沒有那麼大的信心。」
說著拉開抽屜,從裡面取出一粒西瓜子大小的黑色藥丸說道「把它吃了,我們的合作就達成了。」
「這是......什麼?」
阿耶莎拿起藥丸不明所以的問道。
「毒藥,一種慢性毒藥,如果不定期服用解藥,你的身體將會從內到外一點點潰爛,最後化為一灘膿水。」
聽到毒藥兩個字,阿耶莎身體不自覺地顫抖起來,更不要說方雷還形容的那麼恐怖,不過她也清楚方雷這麼做的用意,無非就是控制自己;只要吃了這毒藥,就算自己想要反叛也絕無可能,畢竟小命在人家手上攥著。
阿耶莎說道「我能知道你的實力嗎?畢竟赤血是七大海盜王之一,手底下海盜眾多,個個都是不畏生死的亡命徒,實力太弱恐怕........」
後面的話阿耶莎沒說,但用意已經很明顯了,就是想看看方雷的肌肉夠不夠硬,拳頭夠不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