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氣人的夢
從醫院消毒打完針出來,已經是晚上七點多。
唐風雅小心扶著走路一瘸一拐的秦簡:「還疼嗎?」
秦簡眉頭一皺,手臂搭在她肩上:「疼。」
唐風雅臉頰上便寫滿了心疼。
其實秦簡沒那麼嚴重,就是劃破了一點皮,走路是完全沒問題的。
這一瘸一拐的樣子,只是故意在唐風雅面前裝出來的,消遣她而已。
「那要怎麼辦嘛……」唐風雅低頭看看秦簡腳踝上的傷口,心下十分不忍。
不敢想這狗要是咬在自己身上會怎樣,可能會被嚇哭吧!
雖然這一把年紀說哭就哭有些幼稚,但是面對狗這種生物,她完全沒有抵抗力。
「如果你給我揉一揉腳踝,可能感覺會感覺好一些。」秦簡故意逗她。
「那我給你揉揉。」唐風雅卻當真了,下意識就去彎腰。
秦簡馬上揪著她的衣領,把她提了起來:「這是醫院,不方便,回家再揉。」
「噢……」唐風雅也回過味來了。
她微哼一聲,仰起頭秀眉一挑:「你是不是在故意戲弄我?」
「腳踝確實疼。」秦簡臉上立即掛上了幾分痛意。
「我不是說你腳疼,我是說你讓我給你揉腳踝。」
「揉一揉肯定會舒服點兒啊!」秦簡一本正經地道。
雖然唐風雅覺得他這話是有道理,反正不管身上哪個地方,揉一揉都挺舒服的。
尤其是某些部分,揉一揉可能要上天。
但唐風雅還是有點懷疑,這傢伙是不是在以此夾帶私貨……
不過她也並不生氣。
因為相比這傢伙方才果敢的舉動,他帶這點小私貨也無所謂了。
都替自己被狗咬了,別說給他揉腳踝了,揉什麼都行啊!
兩人上了車。
看到腳傷的秦簡坐上駕駛坐,唐風雅有些無奈,但也沒什麼辦法。
雖然她會開車,可以讓秦簡休息,但如今沒有她的用武之地。
「要不我們叫代駕吧?」唐風雅提議道。
秦簡直接打火,看也沒看她一眼:「有這個必要嗎?我還不至於連車都開不了。」
唐風雅扁了扁小嘴:「人家還不是關心你……」
「既然關心我,那你來開吧!」
「好。」唐風雅作勢要下車。
「差不多得了,我還沒活夠呢!」秦簡撇了撇嘴,鬆開了剎車。
唐風雅輕輕咬著嘴唇,只是微微哼唧一聲,也不和秦簡掰扯。
經過這麼些天的相處,現在她在秦簡面前,大體上是比較溫馴的,已經沒有女強人的氣質了。
倒不是她忘記了過去的那個自己,只是因為她心裡很清楚,現在在秦簡面前,很難強硬的起來。
這傢伙可不會給自己面子,也不會慣著自己的脾氣,說動手就動手。
因此大多數情況下,唐風雅把曾經的個性收斂起來了。
否則在秦簡面前裝逼耍個性,大概率會給屁股換來兩個巴掌,自己又不是抖m,沒這個必要。
……
辦公室里。
唐念錦放下文件,微微挺起胸,伸了個長長的懶腰,那胸前的優美弧線,便更為動人心魄。
她拿起手機,給保姆打了個電話,問及今天家裡發生的一些事:「今天他們在家裡做什麼了?」
「他們在沙發上聊了半個小時,然後去院子里燒烤,大約一個半小時,之後秦簡就離開了。
」
唐念錦輕輕點了下頭,又問:「秦簡和芯芯今天怎麼樣?」
雖然唐念錦的問題有點籠統,但保姆程慧依然會意:「秦簡對芯芯的態度,看起來比較平淡,就像普通朋友一樣。」
唐念錦若有所思,看來這傢伙對自己的小號說對芯芯沒什麼興趣,不是裝逼,可能是真的。
他確實不貪圖芯芯這個千億資產家族的白富美。
如果他不是故意在程慧面前演戲的話,那還真是極其有個性啊!
一個做過外賣小哥的人,面對這種家庭的白富美主動示好,都不為所動。
這樣的男人,全世界恐怕都找不到幾個。
念及至此,唐念錦心頭不由得都有些動容了。
是否考慮一下,接受他們在一起呢?
這個念頭在腦海中盤旋片刻,唐念錦最終晃晃腦袋,還是將它拋了出去。
算了,既然他本來沒想和芯芯談戀愛,那也挺好了,對大家都算是能接受的結果。
其他的還是別再多想,萬一最後事情不受自己控制了呢!
畢竟自己也不是微操大師。
而且,誰知道這小子是不是演的呢?
如果房間里只剩他和芯芯二人,他還會這麼君子嗎?
只是唐念錦不知道這樣假設的結果,也沒有答案。
總不能做個實驗,讓他倆獨處一室,過一夜再去看結果吧……
「其他還有什麼情況嗎?」唐念錦問道。
「沒有了。」程慧並沒有提他們聊到的那個「唐風雅提防家人不敢回家」的敏感話題。
因為唐芯表現出來的態度比較單純友好,她並沒懷疑唐念錦。
如果唐芯和唐念錦之間能和諧相處,作為保姆,程慧也不會故意挑撥離間。
但如果她們二人之間出現了大的隔閡矛盾,她肯定就會站在唐念錦這邊了。
話說回來,程慧自己都想過,這件事是否是唐念錦做的,但給她十個膽子也不敢提一個字。
「好的。」唐念錦應一聲,掛掉了電話。
她打開微信小號,給秦簡發了消息,「質問」道:【你今天在白富美同學家都做什麼了?】
畢竟自己現在的人設是對他有好感,理應對此有所計較。
此時的秦簡正在泡腳,看到唐念錦的消息,他便如實回:【就聊了會兒天,吃了燒烤,我就走了】
唐念錦:【我就相信你一回。】
秦簡撇了撇嘴,你愛信不信,還演上癮了是吧!
「草……」靠在床頭看書的唐風雅突然口吐芬芳。
原來是她把《羅傑疑案》看完了,這部小說本來也不算長,只有12萬字。
「你覺得怎麼樣?」秦簡笑道。
唐風雅放下了書,臉上意外的情緒里,含著些微的不滿:「就像你說的,感覺被作者騙了。」
「嘿嘿……」
這部推理小說的特別之處在於,它是用第一人稱「我」來寫的。
以「我」的視角為讀者講述我經歷的一起謀殺案的開始和經過,期間我一直幫助偵探一同調查這起性質嚴重的殺人案件。
最後,偵探終於查出了兇手,原來兇手就是「我」。
這本書寫於近一百年前,在那之前,並沒有這種類型的推理作品。
後來人們把這種寫作手法稱作「敘述性詭計」,這本書也就是敘詭流的開山之作。
之後許多推理小說都有借用,比如十分有名的東野圭吾的《惡意》,也借鑒了這個寫作手法。
「我睡覺了。」唐風雅把書放在一邊,躺進了被窩裡。
秦簡見狀便沒打擾她。
他把洗腳水倒了,也準備休息。
但他沒有再去床上,而是睡在了泡沫墊上。
兩人睡一張床,確實越來越容易擦槍走火。
秦簡倒不抗拒發生些什麼事,但唐風雅抗拒,那就沒必要了,否則都成搶奸犯了。
唐風雅探著腦袋看了一眼,想到今天秦簡為自己被狗咬的事情。
如果還是讓他睡地上,感覺有點不好意思。
「要不……你來睡床上吧?」唐風雅客氣道。
「好。」秦簡倒是不跟她客氣,乾脆的起身來到了床上。
「……」唐風雅見狀,鼓著嘴悶悶不樂地去了泡沫墊上。
你這傢伙還真是一點不謙虛呀!
入夜。
良久,唐風雅再次聽到了那個聲音:「你想回到過去嗎?」
又來了!
熟睡中的唐風雅微微蹙了下秀眉。
有沒有辦法讓我醒過來,把這個氣人的破夢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