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天若有情
「這幾首歌不錯,可以再唱一次嗎?」
「當然可以,陳姐,全部唱嗎?」楊景明站起來,深呼吸一口,就要開嗓。
「嗯~」陳淑芬頓了一會兒,拿出一張說道:「唱這首,《天若有情》。」
其他的幾首陳淑芬也十分喜歡,但是這首歌她發現是新歌,她從這首歌的歌詞當中,彷彿看到了一個美好且悲慘的故事。
歌詞一下子就揪住了她的心。
「原諒話也不講半句
此刻生命在凝聚
過去你曾尋過
某段失去了的聲音
落日遠去人祈望
留住青春的一剎
……」
楊景明微微低沉傷感的聲音響起,那優美的旋律傾訴感拉滿,雖然沒有配樂,但是還是讓陳淑芬帶入了歌詞世界。
一首歌一個故事。
陳淑芬不由想起了年輕時候和丈夫的相識相知,還有共同闖蕩事業的日子。
歌曲的情緒一直在疊加,沒有撕心裂肺的嘶吼,也沒有激蕩人心的轉變,副歌節奏只是微微加快,以一種輕聲質問般的方式響起:
「就像隔世人期望
重拾當天的一切
此世短暫轉身步進
蕭剎了的空間
只求望一望
讓愛火永遠的高燒
青春請你歸來
再伴我一會……」
不求來世,只願今生,不在乎詩與遠方,只在乎當下那剎那的煙火,但是歌詞當中的意味,可能這小小的祈願也沒有實現。
陳淑芬一邊聽著,一邊疑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總覺得楊景明現在唱的比前天要強許多,這唱功恐怕已經可以和公司的羅文相媲美了。
《天若有情》,中文本是《追夢人》,1990年由羅大佑作詞作曲,袁鳳瑛演唱,不過現在被楊景明用了。
楊景明只唱了一遍,大概兩分鐘就結束了。
「真好,年輕真好,如果我沒有聽錯,這歌里應該有一個凄美的故事?」陳淑芬感嘆說道,然後示意楊景明坐下。
如果好好做編曲,那麼這一定是一首金曲。
不,陳淑芬看了看手裡剩下的三張樂譜,心道:最起碼兩首。
這一刻,陳淑芬對於簽下楊景明的心更加堅定。
「陳姐你真是太神了,這首歌的靈感是剛來香江的時候,我聽聽說了一個故事,一個黑社會青年和一個富家小姐……所以才有感而發。」楊景明簡單的說了一下歌曲故事,大概就是參照天若有情的電影。
「是很可惜,不過這就是生活,悲歡離合與太多的不容易,你這個點子如果拍成電影,那應該很有看點。」陳淑芬說著,敲門聲突然響起。
她的助理陳曉端著咖啡走了進來,手裡還拿著一份文件。
接下來沒有多聊什麼,陳淑芬說道:「明仔,你的才華我非常喜歡,也決定簽下你。」
楊景明露出一個驚喜的表情,雖然知道有可能簽約,但是被告知的剎那還是激動。
現在想要出名,除了簽約公司,根本沒有其他渠道。
除非你有一家公司!
「真的?謝謝你陳姐,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辦!」楊景明起身彎腰說道。
「謝什麼?你有才華,那麼就一定會出頭,我還感謝你來堵我的車呢,不然我都遇不到你這個天才作曲家。」陳淑芬調侃說道。
陳淑芬不知道的是,以後這句話會應驗,不過也發生了一件讓她十分後悔的事情。
「你看一下,這是合同,當然,如果以後你繼續作詞作曲,分成可以再提高一成,等你有了名氣,公司也會重新找你簽約。」陳淑芬說道。
楊景明接過合同仔細看起來,其他的都沒有什麼,簽約五年,不過這分成是真的低啊!
這份應該是新人合約,新人只有十分之一的報酬,其他的都要上交公司,但是公司會給新人出一張迷你專輯EP試水。
如果成功,那麼就會安排繼續出十至十二首歌的大碟。
而且錄完歌曲之後,其餘的宣傳,打榜,刻錄唱片,鋪貨等等公司都會安排,那是楊景明只需要坐著等錢就行。
如果火了的話,則會安排他舉辦簽售會。
楊景明思索了一會兒,說道:「陳姐,如果是我作詞作曲的歌,那版權的歸屬?」
「一般新人公司都會買斷,但是我可以和你爭取一下和公司五五分,我也知道很多創作人對於自己的「孩子」都很在意,如果想要全版權,那可能有點難辦。」陳淑芬喝了一口咖啡說道。
特別是在華星,深得TVB真傳,想要全版權,根本沒得談。
其他公司也只有大咖才有全部版權。
「謝謝陳姐,以後我的專輯就用我自己的歌,我也想多分一點,對了陳姐,如果以後我要發行外語專輯,那?」楊景明笑道。
總所周知,華星唱片又被戲稱香江歌壇巨星的「中轉站」、「夢想創造營」,從71年創立以來,培養了梅艷芳、張國榮、羅文、甄妮等天王巨星,還簽約過黎明,許志安,劉德華,郭富城等等一系列大咖。
不過待遇這些跟不上,再加上只注重香江這一畝三分地,不去外面發展,等九十年代外資進入香江的時候,華星唱片競爭力下降,漸漸衰落。
背靠TVB的華星唱片有一股子傲氣,注重新人的培養,但是對於天王天後卻不那麼珍惜,抱著一種愛簽不簽的態度。
華星認為,只要新人有點實力,那麼自己就能培養出天王天後,因此也導致許多人紅了之後,總想著跳槽。
當然,面對大咖的跳槽,華星也沒有多加挽留,沒有台柱子,這也是華星慢慢衰落的原因。
如果華星唱片不出外語專輯的話,那麼合同上的內容可能還需要做些改變,只把中文唱片簽約華星,外語專輯掛在其他公司旗下。
現在的香江許多歌星都是這麼操作,因此楊景明也要未雨綢繆。
陳淑芬聽到楊景明的話,頓時詫異的看著他:「你還會寫外語歌?」
可以說RB樂壇養活了香江歌星,許多人的成名歌曲都是改編的日語歌。
本土雖然也有許多原創,如黃霑,黎小田,許冠傑等等,但是原創的數目畢竟是少數,歌星又那麼多,所以許多經理人都把目光轉向了RB。
陳淑芬自己前兩年還跑去RB,帶回來了一首《Monica》,這首歌也成為了張國榮的成名曲,並獲得了十大中文金曲獎和十大勁歌金曲獎。
「好,合作愉快,你有沒有BB機,可以加我聯繫方式,後面有什麼重要事情,我都會通知你。」陳淑芬起身和楊景明握手。
「我還沒有,以後會買。」楊景明有點尷尬的說道,為了得到陳淑芬的行動路線,他把帶來的錢全都花光了,只留下了一點飯錢。
而且就算沒有花買消息的錢,那也買不起BB機。
雖然BB機41年就出來了,但是現在想買一個,還是要一千多塊錢,換算成港幣那就是四千。
如果是後世那還覺得不懂,但是對比現在一個月工資幾十塊,就知道其價格的殺傷力了。
很快,法務部就來了,修改了一下合同分成和版權的問題,楊景明爽快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隨著法務部的人離開,整個公司都知道陳太又簽約了一個新人,據說長得帥,又會唱歌又是作曲人,引得公司的女職員全都好奇起來。
大廳前台的小麗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然後和姐妹們談論著楊景明的長相。
「以後陳曉負責你所有的事情,明天再來公司談論你以後的工作,我們今天也會做出一個方案,將你推向所有歌迷的眼前。」陳淑芬說道,然後就讓陳曉帶著楊景明去參觀公司。
她還要忙公司那些當紅炸子雞的事情,特別是張國榮,現在剛剛能和譚詠麟爭霸歌壇,她可不能鬆懈。
楊景明隨著陳曉一路參觀,一個部門一個部門的和大家打招呼,最主要的是編曲部,還有錄音室的那些錄音師。
現在公司的那些大咖,如羅文,甄妮,張國榮,梅艷芳等人都沒在公司,只要不是錄歌,大家很少會來。
而且,也沒那麼多時間,全都忙著商演,演唱會,各地粉絲見面會的事情。
大約一個小時之後,楊景明就提出告辭,離開了。
助理陳曉則是返回,來到了陳淑芬的辦公室,辦公室門一關,陳曉全身都輕鬆下來,對陳淑芬撒嬌說道:「姑姑,我回來了。」
「注意你的儀態,一副小姑娘姿態,就算以後當了經紀人,我怕你鎮不住藝人。」陳淑芬語氣雖然嚴肅,但是話語當中的關愛絲毫不掩飾。
「怕什麼,有全香江大名鼎鼎的陳太為我坐鎮,我誰也不怕。」陳曉說著,整個人癱軟的躺在了沙發上面,讓身前襯衫的紐扣承受了不該承受的壓力。
陳淑芬微微搖頭,說道:「我準備讓你帶今天簽約的新人,如果沒有意外,他一定會像呂方和杜德偉一樣出名,你跟了我那麼久,也該自己帶人了。」
「真的?姑姑你不自己帶?」陳曉激動說道,以楊景明的條件,她還以為自己姑姑會自己帶呢,搞不好又是一個張國榮。
沒想到居然會讓給自己,天上掉餡餅了。
要知道她大學還沒畢業就跟著陳淑芬,直到現在都四年了也沒有帶人,她還以為還要等一兩年才有藝人帶呢!
只要一想到以後自己每天對著一張無比帥氣的容顏,陳曉就覺得十分養眼。
「我帶的藝人太多了,而且今年會很忙。」陳淑芬簡單的說了一句,然後接著和陳曉商量怎麼推楊景明出道。
而楊景明這邊,已經來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麻油地稍微偏僻的一條街道小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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