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是時候結束了
錄音棚里,工作人員都是焦頭爛額。
以往跟林傑合作都非常順利,但這次卻讓人大跌眼鏡。
他自己寫的兩首新歌,高音部分很是驚艷,但今天林傑死活唱不上去,最後只能讓編曲現場改了,讓整首歌唱起來都失去了那種韻味。
這還沒關係,最讓大家頭疼的是林傑的喉嚨還沒好,聲音不能說難聽,但絕對是路邊貨。
錄了一次又一次,就沒有一次能讓人看上眼的。
林傑也弄得滿頭大汗。
早知道會這樣,他就不該去弄那什麼遊戲天賦,臨時找個人奪取會唱歌的屬性,也不至於弄成這樣。
但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目前唯一的辦法,只能一句一句來,然後無縫拼接。
作為娛樂老鳥,經紀人虹姐雖然沒說什麼,但心裡可敞亮得很。鑒於林傑這段時間的狀態,現在又這麼著急出新歌,絕對不是平白無故。
難道這顆冉冉升起的新星,馬上就要糊了?
這個時候,最重要的不是怎麼幫林傑解決問題,而是明哲保身。
於是她悄悄打通了老闆的電話,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這兩首錄完再說。」
老闆是個實在人。
管他糊不糊,他在林傑身上砸了不少錢,能多榨點是一點。
折騰了整整三天,兩首歌終於錄製完成,林傑聽著還過得去,心裡一塊石頭總算落地。
公司也不含糊,立即聯繫平台準備上架,同時宣布召開新歌發布會,大肆宣傳、製造聲勢、帶動粉絲情緒……一切都輕車熟路。
吳姐那邊也跟平台打了招呼,兩首新歌重點推廣。
「回去好好休息,狀態恢復一下!」看著沒精打采、滿臉痘痘的林傑,老闆的語氣里充滿了嫌棄,「明天發布會,你要是再給我搞砸了,別怪我不客氣。」
忍著老闆的臉色,林傑心裡忿忿不平。
等著吧。
等他的系統技能冷卻好,他所失去的,全部都要奪回來!
今天你們給的嘴臉,也將十倍奉還!
……
李信今天不打算開門。
林傑新歌上架,還要開發布會宣傳造勢,這最後的大戲他怎麼可能錯過?
隨便挑選了個皮膚,帶上相機,自己做了個自媒體logo,掐著時間來到發布會現場。
既然是宣傳造勢,自然是媒體越多越好,李信根本就沒受到任何阻攔和盤問,直接就進了發布會現場。
裝扮得還算精緻的舞台上,紅毯早已鋪好。
幾乎所有主流媒體都到場,長槍大炮早就霸佔了前面的位置,後面還有一大堆自媒體人。
一般歌手很少開什麼新歌發布會,因為犯不上,最多是在網上,或者上綜藝宣傳一下。
但林傑今天弄出這種陣仗,除了林傑公司的運作,吳姐更是功不可沒。
十點整,經紀人虹姐先出來說了幾句客套話,緊接著就是林傑出場。
咔嚓咔嚓——
閃光燈不斷閃爍,快門聲此起彼伏。
李信站在最後排的位置,靜靜看著化著濃妝出場的林傑,開始擺著不太自然的姿勢讓大家拍照。
「謝謝大家能夠到場,謝謝!嗯……怎麼說呢,因為最近太忙,所以時隔這麼久才有空出新歌……」
「這兩首歌,已經在大鵝音樂平台上發布……」
林傑的話還沒有說完,經紀人突然走上台,湊到林傑耳邊低語。
只見林傑臉色大變,眼裡露出不可思議的神色。
與此同時,台下的媒體也紛紛接到了一個勁爆的消息。
林傑剛剛在大鵝音樂平台上架的新歌,竟然跟司明之前在易網雲上架的新歌,幾乎一模一樣!
而對方兩首歌的創作者,是已經一年多沒有作品的資深創作人——田七!
幾乎在一瞬間,整個會場就爆開了。
雙方同時發布,不同的創作人,但兩首歌都幾乎一模一樣,這種可能性有多大?
沒有任何可能!
絕對是其中一人抄襲!
不管是林傑,還是田七,在娛樂圈都是重量級人物。
所以不管誰是誰非,這都將是一個能引爆整個娛樂圈、引爆整個網路的、史無前例的重大事件!
一時間各路媒體也顧不得什麼秩序了,紛紛對著林傑發文。
「林傑,對這件事你有什麼要說的?」
「是你的原稿泄露了嗎?」
「是你抄襲了田七的作品嗎?」
「你以前的歌,也有很濃的田七風格,這意味著什麼呢?」
……
面對不停閃爍的燈光,還有嘈雜的提問,林傑心裡懸吊吊的。
說真的,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啊!
原稿寫出來后,他就一直放在家中的保險柜里,直到錄製的時候才拿出來,絕對沒有泄露的可能。
但為什麼,就有幾乎一樣的兩首歌出現了呢?
而最讓他不安的,對方的創作者正是田七!
要命的是,在奪取了田七的屬性后,他也沿襲了田七的創作習慣,原稿都是寫在紙上的,在錄製之前根本沒有電子檔!
如果自己被認定為抄襲,那……
想到這裡,林傑已經滿頭大汗,不僅臉上的妝花得一塌糊塗,襯衫也被汗水濕透緊貼身上,讓他微胖的體型展露無遺,看起來要多狼狽有多狼狽。
腦子裡更是亂成一團漿糊,連話都不會說了。
李信雖然站在最後排,但還是拍了很多照片。
當然不是為了紀念,而是等事情了了之後,他要拿去給李凌看。
關鍵時刻,林傑的經紀人站了出來。
「我們林傑絕對不會抄襲!至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在調查清楚前我們不方便發表看法,不過相信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隨著經紀人帶著失魂落魄的林傑匆忙退場,這場聲勢浩大的發布會,便在一陣混亂中草草收場。
但網上的熱鬧和爭吵,才剛剛開始。
……
粉絲自然不遺餘力地支持林傑,說林傑是天之驕子,怎麼可能剽竊,簡直就是笑話。
但更多的人在看了發布會的視頻后,覺得林傑在現場絕對是心虛的表現。
再加上那句直擊靈魂的「你以前的歌,也有很濃的田七風格」,更是讓無數人有了無限的遐想。
沒有任何意外,半個小時就喜提熱搜第一。
看著熱度飆升得這麼快,坐在電腦前的眼鏡大叔,又怎麼可能錯過這個機會。
於是很快,一則關於林傑「小時候偷錢」,以及「林傑小時候」的新聞,又迅速在網上傳播開來。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
把林傑高中時、最近兩年、以及今天的照片放在一起,只要不是眼瞎,就能看出最近兩年的林傑,跟其他時期完全不一樣!
反而是今天那個油膩的模樣和高中時期,非常的符合!
「這是找替身了吧?」
「就看他以前賊眉鼠眼的樣子,妥妥就是偷錢的長相!」
「這是得罪誰了啊,老底都被人扒拉乾淨了,嘖嘖。」
……
「你TMD到底是怎麼回事!」
寬敞的辦公室里,老闆腦門上的青筋都要爆了,幾乎連桌子都要拍碎。
「寫不出來就別寫,你TM去抄襲?」
「我沒有抄襲!那兩首歌,絕對是我寫的!」
「證——據——呢?你倒是把證據拿出來啊!」
「我……我沒存電子檔……」
老闆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要不是歲數大了,他真想搬起桌子砸他腦門上!
這時外面響起匆忙的腳步聲,很快吳姐冷寒著臉走了進來。
她沒給老闆打招呼,直接走到林傑面前,抬手就是一巴掌。
啪——
清脆的響聲,足以看出這一巴掌充滿了力道。
「吳姐我……」
啪——
吳姐反手又是一巴掌。
林傑也不是泥人,冷聲問道:「你不由分說,打我幹什麼?」
「打你怎麼了?」吳姐冷聲一笑,「你知不知道你搞的這些破事,讓我多沒面子?啊?抄襲?還這麼明目張胆?你TM是個豬嗎?」
沒送你去鳥克蘭撿蛋殼,老娘已經比觀世音菩薩還仁慈了!
「我真的沒有抄襲,都是我自己寫的!」
「田七已經公布了電子檔、電子郵件,證明他寫了這兩首歌,你能證明比他早嗎?」
林傑一聽臉色蒼白,徹底蔫了。
他沒有存電子檔的習慣。
「老闆!」秘書急匆匆走進來,臉色不是很好看,「剛才跟林傑合作的所有品牌,都發布了消息,宣布即刻解除跟林傑的合作關係,還要追究法律責任,律師函已經發過來了。」
老闆一聽臉直抽抽。
林傑才簽的最大的代言合同,可是有巨額賠償金的!
他瞪著林傑:「這些賠償,你出!」
「合同不是這樣的……」
「我管你什麼合同!」老闆狠聲道,「你要是敢不給,就等著去鳥克蘭撿蛋殼吧!」
「他沒那個機會了。」
隨著一個宏亮的聲音傳來,馬震和幾個身穿制服的警察走了進來,二話不說直接給林傑戴上了銀手鐲。
「林傑,你涉嫌買兇殺人,請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林傑兩腿一軟,差點就昏厥過去。
因為馬震之前在調查他,所以他確實買通了幾個混混,想給他點教訓。
但他真沒想殺人啊!
「走!」
林傑很快被帶到樓下。
不知道馬震是不是故意,反正警車停得老遠,以至於需要走很長一段路,偏偏他還沒給林傑戴頭套,就讓兩個人直接拖著。
而那些一直堵在公司門口的媒體人,見狀猶如聞到血腥的鯊魚,瞬間就涌了過來。
看著那些熟悉的鏡頭,林傑知道這一次,自己徹底完了。
娛樂圈是混不下去了,賺來的那些錢,也要被老闆剋扣掉,拿去給品牌方賠償。
還要面對牢獄之災。
但,這又能怎麼樣呢?
他還有系統。
等這些事都過去后,他換個地方,換個行業,還能東山再起!
但就在這時,一個熟悉的身影,突然出現在他的視線里。
正是在遊戲綜藝的後台,他追的那個女人!
她為什麼在這裡?
又為什麼笑得如此……詭異,詭異得讓他頭皮發麻。
一股不好的預感,陡然在他心頭升起。
李信確實來到了現場,而且還拍了很多照片。
見林傑就要被押上警車,他知道是時候結束了。
「系統,可以動手了。」
【如你所願。】
【林傑的系統已經被銷毀,混亂能量將回歸宇宙本源。】
【恭喜宿主,清除了第一個外掛,請再接再厲。】
功成,就身退了。
就在李信轉身離去時,原本被押著的林傑,突然感覺某種東西被從身體里抽走。
這讓他大感不妙。
「系統?」
但系統沒有回應。
「系統?」
「系統你吭個聲好不好?」
「系統,你別嚇我……」
……
無論林傑怎麼呼喚,原本隨喊隨到的系統,竟然沒有任何回應。
我的系統……也沒了?
圍觀的人都看著他像個瘋子一樣大喊大叫。
林傑只感覺眼前一黑,直接昏迷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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