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節 傷感

第三十六節 傷感

以前我摻的少,他們喝了以後說這酒「後勁大」,喝過以後頭疼得厲害。

當時我很害怕,畢竟殺人這事不是鬧著玩的。雖然我做夢都希望他們老兩口下地獄見閻王,但我不想跟著他們一起死。

第一次摻的酒精不多。

第二次的數量增加了一倍。

第三次我決定下狠手,因為那時候鄰居已經開始喝我送過去的第二瓶酒。算算時間差不多了,再拖下去,很難找到合適的機會。

那天正好是我養父的生日。村裡不像城裡,生日時間不管陽曆,只看農曆。我一大早就起床收拾家裡,打掃門口,洒水凈街,然後帶著我女兒趕早出門去集上割肉買菜。

我是故意這樣做,讓左鄰右舍都知道我有充分的理由做好菜擺宴席。我的養父母對此很意外,卻沒有起疑心。他們看著我殺雞燉湯,炒豬肝,做紅燒肉,炸洋芋片,還拌了他們喜歡吃的皮蛋……燒菜的時候我故意把大門敞開,讓過往的人都能聞到廚房裡飄出的香味。

南泉村不大,很多人都知道那天我養父過生日。

下午燉肉的時候,我故意裝作站在大門口乘涼,招呼過往的熟人,請他們晚上來家裡陪我養父喝酒。

我邀請的都是女人。歲數沒我養父那麼大,而且都是在村裡閑話較多,身邊也圍著很多閑散男人的那種。

的確有兩個女人動心了,可她們還沒進門就被我養母冷嘲熱諷擋了出去。眼看著鍋里的燉肉熟了,我去廚房裡端菜上桌,我養母還站在門口跟一個女人對罵……她們誰都沒有看見我在冷笑,然後走進裡屋,告訴我養父,可以吃飯了。

他們每次買酒都用塑料桶裝好運回來,倒進內屋的一個大瓦缸里存著。

養父用提斗從瓦缸里舀起兩壺酒,興高采烈坐下來邊吃邊喝。養母是個貪嘴的,她隨便吵了幾句就折返回來,忙不迭的喝酒吃菜。

按照村裡的規矩,女人和孩子不能上桌,我和女兒在院子里靠近大門的位置擺了些菜,坐在那裡吃飯。那裡很敞亮,來來往往的行人都能看見。

兩個老雜種喝多了,趴在桌上,一動不動。我耐著性子跟女兒吃飯,直到天色晚了才站起來收拾碗筷。

村裡人都知道老兩口好酒,從門口經過的人早就對此習以為常。等到我在屋裡叫著跑出去,喊人幫忙的時候,很多人都對此不以為然,認為是喝醉了,只要睡一覺就好。

喝多了與醉死的區別很大。進屋幫忙的那些人很快發現事情不對勁,趕緊叫來了村長和支書,打電話給醫院。等急救車來了,醫生一邊給他們灌氧氣,一邊把人抬上車,我也跟著一起……還沒到醫院,兩個老雜種就蹬腿兒咽氣了。

派出所的公安又來了。

接連死人已經引起警察懷疑,他們里裡外外到處搜尋,但沒有找到證據。

說起來,殺人這事兒的確要早作準備。

如果不是我前些年就買好了工業酒精,藏在瓦罐里,用塑料布和泥巴封上口,埋在地里,就這樣冒冒失失臨時出去現買現用,警察肯定順藤摸瓜查到我身上。

兩個老雜種在村裡是出了名的能喝酒。這些年我一直在裝模作樣,他們每次喝酒我就往外跑,逢人就哭訴說他們喝了酒亂打人。這事可不是我胡編亂造,左鄰右舍都能作證。就在我丈夫死的前一年,養父喝多了,半夜摸進村公所,在村長的辦公室里睡了一整夜,第二天被人發現,用冷水潑醒……這事被當成笑話,就連外村的人也知道老兩口在這方面的名聲。

當時辦案的警察審過我,我抵死不認。裝工業酒精的瓦罐我早就砸成碎片,埋在附近的山上。家裡存酒的大瓦缸里剩酒不多,警察肯定能化驗出摻了酒精。這種事根本說不清楚,很多村裡人都在喝假酒,還有摻了水的包穀酒。反正我滴酒不沾,不管警察怎麼問,我就一句話:「酒不是我買的,我和女兒當時坐在院子里吃飯,不知道他們究竟喝了多少。」

警察在村裡走訪,幾乎所有人都說「這事應該不是李麗紅乾的」。倒不是說我平時在村裡名聲有多好,而是這些年他們都看著我受苦受累,就像一個奴隸,早就習慣,徹底麻木。

還有就是養父母在村裡不受人待見。尤其是在喝酒這件事情上,每逢村裡婚喪嫁娶,逢年過節,他們都會喝得爛醉如泥。這事有很多人作證,派出所的公安也就逐漸打消了懷疑。

我帶著女兒離開南泉村,去城裡打工。那個家對我來說充滿了骯髒、可怕的回憶,我永遠也不想回去。但死過人,而且還是死了好幾個人的房子根本賣不掉。我只能讓老宅空著,土地交給鄰居,每年換點糧食和蔬菜。

你們公安真的很厲害,事情過了那麼多年都能被你們查出來。說起來也是我疏忽大意,當年給大瓦缸里摻工業酒精的時候,女兒就在旁邊。沒想到你們居然能從這方面看出破綻,把當年的案子聯繫起來……殺人償命,反正這輩子我也活夠了,你們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吧,只是不要為難我女兒和我弟弟,這是我唯一的要求。

……

審訊結束,時間已經過了凌晨五點。

雷躍沒穿外套,襯衫衣扣大半是解開的,露出左右各半邊發達的胸肌,還有濃密的胸毛。

加班的時候沒人在意形象,

他站在走廊上,從褲兜里摸出煙盒,抽出一支遞給站在旁邊的虎平濤:「來一根?」

虎平濤擺了擺手:「我不會。」

「煙酒茶不分家,干我們這行,慢慢的你就會了。」雷躍自嘲地笑笑,把那支煙塞進嘴裡,左手擋著風,低頭把煙湊到扳開的打火機上點燃,用力吸了一口,感受著尼古丁徐徐進入肺部,進而對神經產生的刺激效果,他臉上浮起忽憂忽喜的神情。

「我也沒想到這案子會變成這樣。本來只是追查毒資,卻牽連出多年前的殺人案……拋開案件本身不說,李麗紅這女人的確很可憐。昨天初審的時候,李廣益還跟我說起,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她從輕發落。畢竟她女兒還小,這個年齡就沒了爹媽,真不知道以後會變成什麼樣。」

虎平濤陰鬱的心情在臉上一覽無遺。案子破了,他卻絲毫感受不到穿透重重迷霧找出真相的快樂與興奮,只有深深的思考。

「李麗紅當年為什麼不報警?」他轉過身,看著左手按在欄杆上,昂首挺胸大口噴吐煙霧的雷躍:「她的情況屬於非法收養,她養父母兒子的行為是強**女。就算李麗紅那時候年齡小,不懂事,可她後來嫁了人,成了家。既然能判斷出丈夫墜落山崖不是意外,而是有預謀的兇殺,為什麼不對辦案的警察說明情況?」m.

雷躍雙腳分得很開,站姿穩定,彷彿釘在那裡。他用力吸著煙,燃燒的微紅煙頭瞬間變得閃亮,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飛快縮短。這股濃煙被雷躍牢牢鎖在肺部,足足過了十秒鐘才從鼻孔里徐徐噴出。

「不是所有人都會按照正常合理的方法去做事。」雷躍用手指輕輕彈著煙灰,布滿胡茬的臉上很是感慨:「十多年前……咱們不說那麼久,就說五年前吧!那時候的法律法規與現在比起來,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咱們幹警察的也要讀歷史。中國以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後來經歷了辛亥革命,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咱們不評價政治,你看看電視上的國外新聞,中東地區,還有非洲,那些國家常年爆發戰亂,一幫傻逼為了權力爭過來打過去,到頭來苦的還是老百姓。所以在戰爭的基礎上建立國家,舊政府留給咱們的是一個爛攤子。」

「小虎你想想,四九年建國,那時候的社會是什麼樣?真正的百廢待興啊!光是打土匪就花了好幾年時間,同時還要進XJ援XC。要是沒有那時候領導人的雄才大略,咱們國家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變成現在這樣。」

「就說憲法吧!從建國到現在,前前後後修改了很多次。為什麼?因為社會發展與法律法規之間必然會產生矛盾。十年前制定的法律現在有用嗎?肯定有用!但其中的細節部分也肯定不符合某些社會現實。」

「我剛進警隊那會兒,跟著老師學勘察。那時候破案條件簡陋,沒有現在這麼多的科技輔助手段。我老師是全國有名的腳印專家,他那雙眼睛是真厲害,憑著現場提取的一枚腳印,就能把罪犯從懷疑人群里找出來。」

「包括我在內,所有人都佩服得五體投地。老師沒有藏私,他專門開了個培訓班,可真正學出來的沒幾個人。警校有開痕迹學這門課,但理論在實際方面的運用很難。尤其是各人不同的邏輯思維,對線索會產生不同程度的誤判。」

(推薦龍掌洞主作品《小城法醫》,作者是體制內的警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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