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章 逼供?鐵證怎麼破?
「
「柳幹員,謝謝你的回答,我懂了。」
愛麗絲蹦蹦跳跳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她懂了。
懂什麼?
這樣模稜兩可的回答,簡直比不回答還要殺人誅心。
而愛麗絲剛坐下,整個人都差點癱坐在椅子上。
真的。
剛才的一番表現,她給自己打100分。
當然,前提打分為10分制。
真的,她已經超常發揮了,而且是10倍發揮。
天知道是誰給了她勇氣,在法庭上這麼蹦躂,還是直面調查科的資深幹員。
想到這裡,她的後背更是留下了一陣冷汗。
「這上個法庭,這麼就和上戰場一樣啊……」
愛麗絲內心瘋狂嘀咕,手腳更是止不住的顫抖起來。
「愛麗絲同學,你真厲害!」
「666,我只能給你喊666了!」
左右兩側,孫大聖和朱天蓬,更是連連豎起拇指。
他們畢竟沒拿到執業證呢,只能在法庭上充當喊666的無能隊友。
而現在,壓力來到了控方這一邊。
因為老柳剛才的一番表現,雖然沒有算是實錘的,但已經和讓人懷疑了。
調查科在審訊周平安的時候,是否存在刑訊逼供?
你說你們辦公室的椅子質量不好,那請問為什麼呢?
是真的質量不好,還是你們對椅子,或者說坐在椅子上的人,施家了某種精神壓力?
要知道,所謂的刑訊逼供,可不只是身體上的壓力,還有精神上的壓力。
根據龍國的《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
另有《刑偵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一條,訊問的時候,應當認真聽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嚴禁刑訊逼供或者使用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獲取供述。
還有《檢查機關刑事訴訟規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查明他的基本情況,訊問其是否有犯罪行為,讓其陳述有罪的事實或者作無罪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對提出的反證要認真查核。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獲取供述。
看到沒有!
這麼多的法律法規,條條框框都在明確警告刑偵人員,不得刑訊逼供。
此刻無論是控方還是辯方,都在思考這件事。
甚至於聽證席上的羅老師,也在翻法條。
不要奇怪,哪怕是老羅他本身就是刑法學講師,他腦子裡可以背下法條來。
但有時候,你也不可能張口就來,你也得翻看一下開頭那幾句話。….
「同學們,雖然刑訊逼供不是本案的重點,而且也只是小杜同學突然提出的一個疑點,但根據「刑訊逼供罪的追訴標準」,我們來細細分析一下。」
羅老師說著,開始背誦起來:
「刑訊逼供可是足夠刑事立案的違法犯罪行為,一旦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那麼就達到了入刑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較長時間凍、餓、曬、烤等手段逼取口供,嚴重損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體健康的;
3、刑訊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4、刑訊逼供,情節嚴重,導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訊逼供,造成錯案的;
6、刑訊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縱容、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訊逼供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背誦完畢,羅笑翔回頭看了一眼懵逼中的學生,嘗試著分析道:「說實話,一些比較容易壞的椅子,和這些是不是都有些對不上?」
學生們下意識的點了點頭。
好像真的都對不上。
「錯了,還是有些能對上的,比如第1條,違法使用械具,這缺腳的椅子,是不是人家老柳故意放進去的,這一點誰能保證,如果這缺腳的椅子真的是他們故意放進去的,並且用來給嫌疑人製造壓力,這是否構成了「械具」的條件呢?」
「這……」一眾同學面面相覷,這也算?
「還有第2條。以較長時間凍餓曬烤,這個較長時間又是有很大的水份啊,裡頭的操作空間,你們誰能判斷出來,嫌疑人別拘留審訊,最長可以拘留48小時,這期間要吃幾頓飯,我說我忘記了給你送飯,我說食堂正好沒飯了,你能保證嗎,也不太可能吧?」
「這……」同學們都不敢說話了。
畢竟這一點,好像誰也沒辦法保證。
「還有第3條,從椅子上摔下來,算不算輕傷,萬一真摔成了輕傷,是巧合還是故意的,誰能判斷?你說是巧合,他說是故意,這不就陷入爭執中了?」
「這樣算下來第6條也適用,這缺腿的椅子,一旦用了三次以上,按照小杜同學的說法,他們一年要用那麼多椅子,是不是早就超過3次了呢?」
羅笑翔說到此,剩下的他也不想說了。
因為裡頭水太深,他也有所顧忌啊。
當然了,這些都是他的猜測,不一定是真的。
也許人家辦公室的椅子,就是比較不耐用呢?
但他都會這麼想,又怎麼能保證,其他人不會這麼想?
正如愛麗絲所說,柳幹員謝謝你的回答,我好像真的懂了。….
到底懂什麼,懂了多少?
你說你只懂一成,我說我只懂兩成,那麼咱們到底懂幾成?
沒有人會告訴你,但他們確實都懂了。
帶著這樣的想法,陪審團的眼神都變了。
「陳法官,我方申請追加提問。」
任千凝沒有辦法,她必須要改變陪審團的看法,所以得繼續對老柳進行提問。
不過她也沒有想到,愛麗絲居然會和她玩套路,而且還是這麼陰險的套路。
「柳幹員,剛才辯方質疑你們辦案過程中,存在一些非常規的手段,這應該都是辯方的猜測吧?」
「嗯……」柳幹員猶豫了一下,但還是點了點頭:「是的,我們辦法的過程都是嚴格按照規定,公開透明的。」
「那就好!」任千凝算是鬆了一口氣。
「那麼剛才你也向辯方說明了,被告周平安存在殺人動機,根據死者譚某的社會關係,你得到了周平安和譚某,其實雙方存在日積月累的矛盾?」
「是的。」
「那麼讓我們回到案件之中,回到最根本的證據上!」
任千凝也同樣拿出照片,放置在投影設備上。
照片上是一把染血的剔骨刀,刀身還沾染著殷紅的血跡,這是現場留下來的兇器。
「柳幹員,請你告訴我們,這把刀是……」
「這就是切斷了譚某脖子的那把兇器,刀柄上還有被告周平安的指紋,這一點他是絕對賴不掉的!」
說到此,老柳再次惡狠狠的瞪了周平安一眼,目露鋒芒。
有這把兇器在,那麼兇手是誰不需要再說明了。
「是的,這把兇器上,有被告周平安的指紋,而這把兇器經過鑒證科的專業人士堅定,確認為殺害譚某的兇器!」
任千凝拿著報告,一字一句,語氣嚴肅。
因為這就是鐵證!
第一次開庭審理,為什麼能夠裁定被告周平安有罪?
因為這就是鐵證!
兇器是經過堅定的,而堅定的報告指出,兇器上的指紋來自周平安!
這就說明了,你周平安就是兇手!
哪怕調查科存在一些不合規的地方,哪怕目擊證人可能沒看到現場的情況。
但只要兇器和指紋在,真兇就賴不掉!
而現在,因為愛麗絲的騷套路和騷操作,任千凝不得不藉助柳幹員這位證人,將兇器和指紋這兩項鐵證拿出來。
這一次,任千凝終於可以說出在地檢署裡頭說過的話了。
這案子鐵證如山,優勢在我!
「愛麗絲妹妹,看你怎麼辦!」
得到了老柳肯定的回答后,任千凝看著愛麗絲,嘴角洋溢著的自信,那是誰都看得出來。
而愛麗絲,又要如何操作呢?
這一次,控方拿出來的可是鐵證啊!
不過小丫頭並沒有怯場,既然控方出招了,她作為辯方自然只能接招。
「陳法官,我方追加提問結束。」….
都拿出鐵證來了,任千凝自然知道,自己這邊的工作結束了。
而隨著她返回控方席,愛麗絲也站了起來。
她朝著聽證席上的張益看了一眼,後者正在朝她點頭。
愛麗絲也在心中給自己打氣,面色鄭重的再次走到證人席前。
「柳幹員,你好,我也來追加提問啦。」
老柳都不回應了,畢竟已經打過招呼了,而且剛才的招呼,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你一個小丫頭,長得這麼漂亮,沒想到心這麼黑!
差點被你給坑到了!
愛麗絲可能也知道自己剛才做的有些過分,所以也沒有在乎老柳的反應。
因為接下來,她還要更過分!
「柳幹員,我相信你是認定了我當事人就是兇手,對吧?」
「當然,兇器和指紋,都在告訴我這個既定事實!」
柳幹員也沒藏著掖著,直接承認了。
「那麼你是否排查過死者譚某的社會關係?」
「當然有了,他的老婆孩子,左鄰右舍,甚至是老家那邊我都讓人去問過了。」
刑事調查科針對兇殺案,自然是需要排查死者社會關係的,因為很多謀殺案往往是仇殺或者情殺。
這就好像一個女人死在家中,兇手超過七成都是丈夫或者情夫所為,這就是社會關係帶來的矛盾。
刑事調查科自然要排除這些因素,事實上他們遇到謀殺案,第一個就是往這方面調查。
不過……
這案子的情況,大家也都有目共睹。
都這樣了,其實調查其他的因素,還有必要嗎?
「柳幹員,你們在現場找到了兇器,還有指紋,甚至我的當事人都在現場,所以你們一定認定他就是兇手吧?」
「這有什麼問題……都這樣了,你難道還認為,會有其他人殺了譚某?」
愛麗絲攤了攤手,老柳也沒有否認。
確實,都這樣了,誰還會懷疑其他人?
再說了,廚房外面的大廳,還有四個員工守著呢。
誰能瞞過他們四個人,悄無聲息的潛入廚房幹掉譚某,難道是隱身人嗎?
別逗了,好吧,兇手就是周平安!
「那麼我是否可以認為,你們接下來的所有調查,都是以周平安為兇手而進行的,你們哪怕排除了社會關係,哪怕進行證據收集,都是為了證明我當事人就是兇手?」
「我們會考慮所有疑點,但根據現場的證據和目擊者的口供來看,你當事人是兇手的可能性最大!」
老柳沒有正面回答,但這個回答也足夠了,我們認定了你當事人就是兇手!
「那麼,你們也沒有排查死者譚某最近的社會關係,比如說好味道火鍋店的運營情況?」
「這……」
老柳心說,我t是稅務局,也不是銀行,我只是個刑偵調查人員,我要排查這些幹什麼?
「那你知不知道,死者譚某在外面借了高利貸,並且欠下了很大一筆錢,債主最近都找上門去了?」….
「這……」
老柳好像聽說過這方面的消息,調查的時候反黑組那邊好像也和自己打過招呼。
不過因為案件已經找到了兇手,他好像沒有理會這些信息。
因為所有罪證都指向周平安,他也認為自己抓到了兇手,那麼其他的因素也就可以排除了。
再說了,現在這年頭,欠錢不還的人多了去了,他有必要一個個去調查嗎?
人都已經死了,我管他是欠了銀行多少錢,還是欠了高利貸多少錢,反正都和我無關啊。
正因為如此,老柳對於同事的提醒,那都是一筆帶過的,完全沒有在乎。
而現在,聽到愛麗絲說起這些事的時候,他才堪堪反應過來。
不對啊!
這些信息,都是他們調查科內部的,都沒有對外公開,眼前這個小丫頭是怎麼知道的?
愛麗絲是怎麼知道的,當然是周平安告訴她的。
譚某被高利貸的人追債了,這一點作為老員工的周平安,顯然是清楚這件事的。
「柳幹員,從你的表情來看,你是知道這件事的?」
「你這個,我好像是聽反黑組的同事們提到過,但是……」
「但是被你忽略了,對吧!」
愛麗絲打斷了老柳的話,這也讓陪審團的人全都略顯意外。
死者譚某和高利貸扯上了關係?
他們還真不知道啊。
「還有一點,我知道調查科認定了我當事人是兇手,至於原因自然是因為作案的可能性,廚房外面有四個員工守著,不可能有其他人能夠瞞過他們四人,是不是這樣?」
「嗯!」老柳下意識的點了點頭。
你還知道啊!
那你還問?
「可如果,有人不選擇走正門呢?」
「嗯!?」
這一下子,是讓老柳不淡定了。
不走正面,那走哪裡?
愛麗絲朝著朱天蓬二人小手一揮,指揮道:「放!」
二人立馬會意,再次搗鼓起來。
很快,投影設備開始播放起。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我是王牌律師事務所的新員工,負責的工作是掃地拖地,清理垃圾,還有……」
「停,幹活先!」
中,張益出現在鏡頭中,剛準備自我介紹,就被愛麗絲清脆的聲音打斷了。
然後就在鏡頭中,張益活動了一下四肢,隨後看了一眼面前高處的消防樓梯,開始做準備運動。
暫停,隨後愛麗絲走到陪審團面前:「這中的消防樓梯,是案發現場樓下,這一點柳幹員應該也認識。」
老柳仔細看了一眼,隨後下意識的點了點頭。
這地方確實是案發現場的後面樓下位置,他沒辦法否認。
繼續。
張益活動好了,隨後一個健步跳起,雙手抓住了消防樓梯,隨後雙臂用力,整個人就爬了上去。
很快,蹬蹬蹬幾步之下,他翻入樓上消防通道,然後直接一個衝刺,整個人猶如一隻猴子般,竄入打開的窗戶之中。
「這……」
看到這一幕,柳幹員不淡定了。
怎麼回事?
現在入室的手段,這麼簡單了嗎?
「大家可以看到,我們律所的保潔員都能輕輕鬆鬆翻身闖進去,那麼其他人呢,是不是也可以辦到?」
愛麗絲適時開口發言,將陪審團的所有人都吸引了過來。
「因為案發時,廚房正在準備食物,譚某需要炒菜,所以窗戶一定是開著的!」
接下來的話不需要多說,窗戶開著,如果有人真的和張益一樣翻身進去,是不是也可以這麼快,這麼麻溜?
「而根據現場的足跡來看,可以確認在最近幾天內,有人確實翻過後面的消防通道!」
「同樣的,我們還有隔壁鄰居的口供,他們告訴我,最近幾天確實有人在後面鬼頭鬼腦,打探著什麼,看起來像是不法分子,他們也都想附近治安署報過案!」
愛麗絲再次拿出證據,這一次她不僅有足跡,還有人證。
這些證據足夠證明,有人確實打算翻窗殺入譚某的住處,然後意圖不軌!
而這,就是愛麗絲對付鐵證的方法。
你有鐵證,但我也有合理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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