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美芹之死1
另外一條線索是,家住焦庄大隊的程大力,這個人今年25歲,家住馬家務公社焦庄大隊,是南郊倉庫的職工,住家離現場稍遠一些。群眾反映他曾經化名「閆軍隊」、「李中華」,冒充高幹子弟,在外招搖撞騙,哄騙女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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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安也把他作為重點懷疑對象。簡單地翻了一下材料,曹小安說道:「這樣吧,我看,劉三侃和鄭文西重點查鮑力。即便他不是兇手,肯定也有其他的問題,或許他能提供出此案的線索。我和劉青宇查程大力,先從詐騙上入手,獲取證據后再找他談話,給他來個敲山震虎!」
次日,曹小安、劉青宇二人先找到了被騙女事主王曉玉。她今年22歲,身材適中,端莊秀麗,是鵝掌村居民。在對她的訪問中,王曉玉講述道:「四年前,一次我在回家的公共汽車上,遇到了程大力。他的兩隻眼睛老注意我,我躲開他以後,他又跟上來,主動跟我搭話說:『我是高幹子弟,我的父親是中央辦公廳的。我叫閆軍隊,你不要怕,我看你挺老實的,我非常喜歡你,咱們交個朋友吧!『我說:『我不認識你。』後來我下車后,他也跟著下了車,一直把我送到家。我見他高高的個子,身材勻稱,舉止斯文,長得也很漂亮。從心裡說,對他並不反感。後來,他幾次到我家找我,我跟他也出去了幾玩了幾回。一次,他說能買到緊俏商品。我給他3500元,讓他給我買一塊英格手錶。准知,從那以後,就見不到他了。
後來,一次我外出辦事,路過焦庄時,見他下了公共汽車,進了焦庄。一打聽,才知道他不叫『閆軍隊『,叫程大力。這時我才知道他是個騙子。以後我找過他幾次,跟他要錢。他翻臉不認人,動手要打我。到現在這錢也沒要回來。」
曹小安、劉青宇找的第二個女事主叫花麗麗,今年23歲,是馬家務村的居民,長得也很漂亮。她談的情況和王曉玉談的基本一致,也是在公共汽車上碰到了程大力,他自稱叫「李中華」,是高幹子弟。喜歡花麗麗,想搞對象交朋友,后又花言巧語地說能買緊俏商品。花麗麗交給他3800元,叫他幫助買一塊羅馬錶,他後來也是再不露面了。一次在路上,花麗麗見他騎著車,另一個人跟他打招呼,管他叫程大力。花覺得不對頭,便在後面悄悄跟著,到了焦庄村,進他家去要錢,他不給,還把她連推帶打的給轟了出來,這時花麗麗才知他是個騙子。
訪問完了這兩名女事主后,曹小安、劉青宇又趕到焦庄村進行了調查。程大力的左鄰右舍都承認,先後有兩名女青年到他家追要錢財。其中,還有一名叫劉能的鄰居反映,除了這兩名女青年外,還有另一名女青年到他家要過錢。曹小安讓她看了楊美芹的現場照片,劉忻說:「有點像那個要錢的女青年,但是,因為臉上有血跡,不敢肯定。」這一線索無疑是個重大突破!
曹小安認為,程大力不僅僅是招搖撞騙的事,已經構成了詐騙,而且已上升為殺人案的重大嫌疑人。於是決定傳喚程大力。隨後曹小安和劉青宇將程大力傳喚到分局進行突審。程大力卻採取死魚不張嘴的辦法,無論你問什麼,就是不說話。曹小安對他進行了仔細觀察。見他身高約有一米八,寬闊的肩膀,修長的雙腿,身材勻稱,瓜子臉,眉清目秀,顯得很斯文,可以說是個美男子。
曹小安心裡暗暗尋思,怪不得年輕的女孩子都不討厭他呢!若把他和違法犯罪分子聯繫起來,恐怕還真不會有人相信。
12月12日,辦了拘留手續后,把程大力押進了拘留所。在15天的拘留期內,曹小安、劉青宇天天提審他,他仍是沉默不語。在最後一次提審時,他竟囂張地質問道:「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你們為什麼把我抓進來!」
曹小安對他說:「你不必嘴硬,到時候你自然就知道為什麼抓你了。」
曹小安向程旭仁彙報了他的情況后說:「我認為,程大力以沉默來對抗審訊的原因,一是想矇混過關;二是有重大問題,他怕承認了詐騙問題,會由此露了馬腳,這個人絕對不能輕易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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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使曹小安更加堅定了程大力有重大問題沒有交代的看法,下決心要把這些疑點查清。當天,在村裡,曹小安、王鳳捷、劉青字找到了程大力的養母程楊氏,她說:「程大力是我們抱養的孩子,他的養父很早就去世了,只剩下我們母子兩人。我對他溺愛太深,所以他從小就嬌生慣養,為所欲為。上小學六年級時,一次,他欺負女同學。老師批評他,讓他在班上作了檢查。他也答應以後改正,並寫了書面保證。誰知,晚上,老師下班回家被人用彈弓子把頭打了一個大紫包。老師同頭髮現是一個孩子,從背影看像他。前年底,他和幾個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搶過一頂羊剪絨的帽子。回家讓我發現了,說了他一頓。他在外面用的假名很多。有一次,他跟我說:『我也記不清用過多少假名了。』不知道他從哪兒弄的錢,買了一件將校呢大衣,外出時穿戴起來,在外面冒充高幹子弟。一個個女青年被他騙了,有的找到家裡要錢。這個孩子我也管不了啦!結婚以後,他就自己單過了。他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
告別了程楊氏,曹小安、王鳳婕、劉青宇三人又找到了程大力的另一個好友陳玉,陳玉說出一個情況,使曹小安等人終於找到了破案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