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賣盡紅豆散於天、檀香屍臭、輕羅小扇
據衙役們說,這些屍體碎塊是從彌勒像頭頂上暗藏的開口扔進去的,就存放在佛像中間的空腔里。
從腐爛程度上看,最早的一批屍塊大概是三四年前放進去的,而最新的屍塊腐爛得並沒有那麼嚴重,估計是死於半年到幾個月之前。
在三四年間、十七個人一個個被殺,然後剁碎了像腌鹹菜一樣被放進彌勒像里……這情景任憑是誰聽了,也會覺得不寒而慄!
好在這些屍體,最新鮮的也是半年前的,裡面明顯沒有朱羽棋縣主身體的一部分。從這方面來說,畢竟還是個好消息。
聽到這些關於屍體的事,小姑娘紅豆已經嚇得臉色煞白……實際上她今年才十六歲。
不過在明代,十三四歲的姑娘就開始開門迎客基本是常態。沈淵看著這個命運多舛的小姑娘嚇得嘴唇都白了,心裡想著她這樣的年紀,在自己的前世還是個嬌生慣養、追星叛逆的初中生吧?
沈淵上前安慰地拍了拍她的後背說道:「待會兒不管你能認出什麼來,總不能白辛苦姑娘一趟。回頭我掏銀子給你贖身,然後你隨便想幹啥都行!」
旁邊的石勇捕頭聽到沈淵的話,愁得直拍自己的腦門兒,而那個小丫鬟紅豆則是回頭好奇地看了看沈淵:
「少爺您是缺丫鬟?總不至於想娶我做小妾吧?我這長相也不行啊……」
這一下,小丫鬟總算從害怕的情緒中跳出了來,不過她的目光卻躲躲閃閃的,不怎麼敢看沈淵。
這時的沈淵才想起自己一時好心,把這個小丫鬟贖出來,她自己在外面也活不了,弄不好三兩下還得被人弄回青樓里去。
看樣子給她贖身,就是要對她負責了……要不然給石大叔納個妾?
沈淵一回頭,就看見石勇捕頭好像猜出了他的打算,正在對他怒目而視!
有默契……沈淵趕緊收回目光,心裡又想著:要不然問問那個大鼻子成家了沒有?最起碼人家身體好啊,今天可是吹搏Q……
「我看你也是個老實孩子,回頭我替你想個轍,保准給你找個好人嫁了!」沈淵想了半天都沒辦法,索性把話說出來,先讓這小姑娘不要誤會再說。
……
說著話他們來到了衙門裡,專門保存物證的地方。
這時沈淵才知道,在明代的縣衙中有關案件文書、證供和證物的保管,專門有個人負責,這個職務叫承發吏。
通常研究明史的人對於朝廷高層,比如三省六部的職務職能都非常了解。但是縣一級的研究,基本上就到縣令為止了。
下面縣衙里那些小吏都有什麼職務,負責幹什麼,這些事還真是很少有人知道。就連沈淵都是如此,所以他到了這個縣衙,未免覺得事事都新鮮。
有關彌勒廟一案的所有證物都被拿了出來,讓這位紅豆姑娘一一辨認,除了日常用品之外,紅豆很快就在雲霓的隨身財物里,認出了許多小姐當年身上的飾品。
這些簪環首飾她都非常熟悉,只是如今物是人非,佩戴它們的人已經死了。紅豆姑娘一見之下,眼圈又開始發紅。
沈淵和石勇在一邊,看著她一件一件地把那些東西挨個辨認過去。隨即當她的目光看到其中一件物品時,這小姑娘全身一震,好像想起了什麼!
只見她拿起這個東西,舉到了沈淵的面前,目光中帶著堅決說道:「我認識它!」
「這是那個無心公子,送給我家姐姐的!」
……
沈淵回到了家,在房間里洗漱完了之後,他點上燈燭坐到了書桌前。
在書桌上擺著三樣東西,一顆金光閃爍的金瓜子,那張相幫拿回來的無心公子手書,還有剛剛紅豆姑娘拿給他的……一把小巧精緻的檀香扇。
扇子呈牙黃色,上面的工藝精緻繁複,沈淵坐在那裡都能聞到淡淡的檀香味。由於在案發現場放的久了,上面還混合著一股似有若無的屍臭。
檀香扇這種東西,從古至今都是富貴人家女子喜歡的物品。它用檀木琢成,輕盈小巧,在扇動時還有檀香隨著清風撲面而來。
沈淵看到扇子骨上雕刻的花紋極其精緻,再加上檀香本身的質地也是堅如金石,顯然用料和工藝都是極其精美。
一般來說像這樣的東西,若非客人贈送,以雲霓這種身份是不會捨得自己花錢去買的。
這把扇子或許是個重要線索,因為它畢竟不同於那張書法,上面可以供沈淵調查和追溯的線索更多一些。
看著面前這三樣東西,沈淵現在最起碼可以確定一件事:這件案子的內幕絕沒有那麼簡單!
……
首先就是自己昨天破的那件案子,也就是周炳連殺廟祝黃唐和雲霓兩人的事件。
周炳是殺人犯,這件事是不會錯的。他招供時沈淵就在審理現場,他能看出那個頭腦簡單的周炳沒有撒謊。
此外那傢伙所用的刀劍和體貌特徵,也全都和現場的痕迹相符。所以這件案子要是作為一起獨立案件,其實並沒有什麼稀奇的。
然後就是縣主被綁架的事件,隨著時間推移,沈淵越來越擔心的原因就是。擄走鹿邑縣主的那個賊,既沒有在現場留下勒索錢財的書信,也沒有人給王府送信要求什麼事。
這就說明,那個賊真正想要的東西,王府是給不了的!
至於說那傢伙是不是個單純的採花賊?這個猜測就更離譜了。
首先作案者如果是個採花賊的話,所謂一入侯門深似海,他根本沒有機會知道縣主的相貌是什麼樣兒……其實就連沈淵現在都還不知道。
這樣的話,他頂著偌大的風險到王府里去綁走縣主,就要冒著綁來一個醜八怪的風險……而且還要面臨王府龐大勢力的憤怒和搜查。
這對於一個純粹的採花賊來說,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更何況第二點,如果那真的是一個採花賊綁走了縣主,他也沒必要到藏屍體的彌勒廟去吧?
所以現在沈淵排除了兩點:第一就是作案的賊人不是想要王府的錢財,或者用王府的勢力來做什麼事。
第二就是那個賊人,不是因為垂涎鹿邑縣主的美色……假如那個失蹤的倒霉丫頭真有什麼美色的話。
那這就奇怪了,他冒著偌大的風險擄走了縣主,到底是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