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第 128 章
第二天,兩個人就帶著孩子飛去了伊比薩島。
又到了盛夏時節,是這個被譽為「地中海明珠」的小島最熱鬧的時節,一年一度的電音節正在這裡舉辦,入夜之後,這裡才是年輕人的天堂。
在酒店的時候,羅伊斯問兩個小朋友:「說說看,你們想去哪裡玩?」
尼克和諾亞異口同聲:「海邊!」
「好,那我們就去海邊。」他手臂一揮,指向陽台,「出發!」
尼克撲過去抱住他的腿:「舅舅搞錯啦,門在那邊。」
「額……」
諾亞轉身往門口跑,又被菲恩拽著后領拎了回來:「塗防晒霜。」
「沒錯,即便是在陰涼處,你們也會晒傷。」羅伊斯從菲恩手裡抽走防晒霜,「所以,塗上才能出門去玩。」
菲恩見他主動攬過給孩子們塗防晒霜的任務,自己就到一旁去收拾出門要帶的東西。
為了塗快速省事,羅伊斯給孩子們塗防晒霜的方式是把他們脫得光溜溜的,全身上下都抹一遍,逗得兩個小傢伙哈哈大笑。
「好了,穿上衣服咱們就可以出門了。」他拿起旁邊一件小一些的t恤,「先給諾亞穿吧。」
「不用了,」諾亞接過自己的t恤,「我可以自己穿,媽媽說了,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
說著,他就拿起小衣服往頭上套,小模樣別提多可愛。
另一邊,尼克也拿起了自己的衣服,學著諾亞的樣子往頭上套:「我也要自己穿衣服。」
他倆這麼乖,羅伊斯也樂得清閑:「行吧,你們自己穿衣服,穿好了我來檢查。」
他回過頭,看到菲恩正背對著他收拾東西,把小朋友出門需要的物品一件一件放進背包里。
「我很喜歡孩子,喜歡和他們呆在一起,」羅伊斯靠坐在桌沿上,手裡把玩著防晒霜。
菲恩拿起一頂兒童漁夫帽,想了想又放在旁邊,是諾亞一會兒出門就要戴的。
羅伊斯問他:「你呢,你喜歡孩子嗎?」
「不喜歡。」
菲恩確實不喜歡小孩兒,他只喜歡他的小外甥。因為諾亞乖巧,安靜,從不給他添麻煩。幸好,一般的熊孩子見到他都害怕,躲還來不及,根本不敢靠近他。
諾亞自己穿好衣服,就過去幫助尼克,握著t恤下擺使勁兒往下拽,讓他把頭露出來。
羅伊斯笑道:「我曾經想過,以後我要生個女兒,小公主多可愛。」
菲恩側過頭,面無表情的看了他一眼:「祝你好運。」
羅伊斯手一抖,擠了一大坨防晒霜在手裡,他扯了張紙巾,正想擦掉,又靈機一動,上前一步,抬手在菲恩臉上一抹,把擠出來的那坨防晒霜,全敷在了菲恩臉上。
「現在想想,孩子還是別人家的更好玩。」
菲恩本能的偏頭要躲,還是沒躲開。羅伊斯抹了一把還不滿足,乾脆又在他臉上搓了兩下,把防晒霜塗得再均勻一點。
菲恩一把攥住他的手腕,一拉一拽,把人按在了地毯上。
羅伊斯倒在地上,卻並沒有放棄抵抗,給他來了個剪刀腿,試圖把人放倒:「給你塗點防晒,出去多晒晒太陽,讓你的膚色看起來健康一點。」
菲恩本就身體前傾,被他剪刀腿偷襲,果然重心不穩,直接摔了下去,倒在了他的身上。
「啊!!」羅伊斯慘叫一聲,試圖把他推開,推不動,拚命掙紮起來,兩個人在地毯上扭打成一團。
菲恩一隻手就能完全壓制住他:「你的膚色就很健康?」
「我……」無論羅伊斯怎麼掙扎,在絕對的力量優勢面前都是徒勞,「怎麼也比你強一點。」
他今天穿了件淺藍色的襯衫,和菲恩打鬧的過程中,襯衫下擺卷了起來,露出一段收緊的腰部線條,皮膚白得發光。
「呀,」諾亞聽見動靜回過頭來,「我的舅舅和你的舅舅打起來了。」
尼克看到自己舅舅吃虧,趕緊上去幫忙,半途卻被什麼東西絆了一下,撲倒在羅伊斯身上,給他舅舅幫了個倒忙。
諾亞走過來,蹲在他們身旁,看看菲恩,又看看羅伊斯,再看看尼克,最後伸出自己的小胳膊:「我們都很白。」
「哈哈哈哈哈哈哈!」
菲恩鬆手,自己站起來,又把摔倒的尼克扶起來,最後才去拽羅伊斯:「出門。」
他們今天的目的地是一個位於伊比薩島西面的一座無人小島。
當地流傳著關於小島的許多傳說,有人說這裡是神秘的亞特蘭蒂斯最後的遺址,也有人說在這裡曾經多次目擊ufo的存在。
當然,曾經的無人小島,現在已經開發成旅遊勝地。
兩個人帶著孩子在小島各處游完。小朋友們赤腳踩在柔軟細膩的沙灘上,海浪衝上來,沖刷著小腳丫。
尼克出門的時候帶了個拍立得,見到什麼有趣的東西都要拍下來,其中一張就是四條並在一起白白嫩嫩的小短腿。
羅伊斯覺得這張照片非常可愛,並且認為他的小外甥很有攝影天賦,強行把照片據為己有。
尼克嘟著嘴,不滿道:「不行的舅舅,我要把它送給諾亞。」
羅伊斯把照片藏在身後:「可是舅舅也很喜歡。」
「諾亞是我的好朋友。」
「我不是你的好朋友嗎?」
菲恩在一旁實在看不過去,一把抽走了他手裡的照片,遞給尼克。
尼克把照片送給了諾亞,諾亞又把照片遞給羅伊斯:「送給你。」
羅伊斯先是驚訝,隨即又有點得意,彎下腰,摸摸諾亞的小腦袋:「為什麼送給我?」
諾亞露出個甜甜的笑容:「因為你喜歡。」
羅伊斯抱著他,親親他的小臉:「你可真是個小天使。」
他倆帶著孩子出來度假,大部分時候都是兩個小朋友手牽手,歡歡喜喜的走在前面,菲恩和羅伊斯跟在後面,有一句沒一句的閑聊。
羅伊斯問菲恩:「選好了嗎?」
「選好了。」
羅伊斯驚訝道:「你怎麼知道我要問什麼?」
菲恩像看傻子一樣看他:「音樂會演奏曲目。」
「什麼時候的事情?」羅伊斯肩膀撞了他一下,「竟然學會了讀心術。」
「用不著,」菲恩撞回去,他沒輕沒重的,羅伊斯趔趄一步,差點摔倒「你都寫在臉上。」
「額……」
關於和菲恩鬥嘴這件事,羅伊斯幾乎沒有贏過。趕緊換了個話題:「選的什麼曲子?」
菲恩說:「德沃夏克的第七首《幽默曲》。」
聽到這個並不熟悉的名字,羅伊斯有點失望:「為什麼選這首?」
菲恩說:「對方選的。」
羅伊斯聳了聳肩:「好吧。」
菲恩看了他一眼,又說:「還有一首獨奏。」
「所以,這首是你選的?」
菲恩點了點頭,默認了。
羅伊斯雙手交叉,枕在腦後,看上去一副漫不經心的閑適:「那你選了什麼?」
菲恩說:「不告訴你。」
「讓我猜猜看,」羅伊斯思索片刻,笑道,「白雪公主和七個小矮人?」
菲恩想把他扔進大海里喂水母:「叫《墨西哥小夜曲》。」
羅伊斯曾經聽菲恩練習這首曲子的時候說過,讓他想起了白雪公主睡在森林小屋裡,七個小矮人在床邊看著她的畫面。
「我知道,又叫《小星星》,我還有你的錄音……」羅伊斯自知說漏了嘴,趕緊轉移話題,「是不是這首?」
菲恩瞪著他,眼神冰冷:「你沒刪?」
「刪了……」
他忽然拽了菲恩一把,拉著他一閃身,躲到了旁邊一處洞穴里。又鬼鬼祟祟的探出頭去,看兩個小朋友的反應。
菲恩站在他身後,幾乎將他整個人籠罩在自己龐大的身軀之下,在他的上方,也探出頭去。
兩個人幾乎貼在一起站著,羅伊斯的後背緊貼著他的胸膛,幾乎能感受到他緩慢而沉穩的心跳。
「無聊。」
冰冷的聲音忽然從頭頂傳來,什麼氛圍都被他破壞了,十分掃興。
羅伊斯抬起手肘,撞在他的肋骨上:「有本事你別跟過來。」
菲恩推他一把,直接把人按在岩壁上,呼出的氣息噴洒在他的耳朵上,整張臉肉眼可見的紅了起來。
但菲恩並未留意,他的目光一直盯著沙灘上的兩個小傢伙。
諾亞和尼克正在沙灘上撿貝殼,一回頭,這才發現,舅舅們不翼而飛。
諾亞轉了轉小腦袋,環顧四周:「舅舅不見了。」
「誒?」尼克也抬起頭來看向身後,「我舅舅也不見了。」
尼克又問:「他們不會是不要我們了吧。」
「不會的,」諾亞嘟了嘟嘴,「我舅舅不會不要我,他一定是走丟了。」
尼克收起貝殼,提議道:「那我們去把他們找回來。」
他比諾亞要大一些,很有主意,指了指來時的方向:「你去那邊找。」又指了指另一邊,「我去那邊找。」
諾亞一把拉住他的手:「不行,我們不能分開!」
「為什麼呀?」尼克想了想,恍然大悟,「諾亞你是不是害怕呀?」
「別擔心,我會保護你的。」
諾亞說:「我們就在這裡,舅舅會回來找我們的。」
「如果我們離開,舅舅找不到我們會擔心的。」
尼克想了想認為他說得有道理:「那要是他們找不到我們怎麼辦?」
諾亞說:「那我們更不能分開。」他咬了咬下唇,又說道,「我會說英語,媽媽還教了我一些西班牙語,我們還可以請求別人幫助。」
他才只有五歲,和大人突然分開,卻一點也不顯得慌亂無措,反而沉著冷靜,思路清晰,還能在最短時間,想到各種應對辦法。
「我的天,」羅伊斯轉過頭來,沖菲恩低聲道,「他好聰明。」
菲恩挑了挑眉,給了他個「那可是我外甥」的驕傲神情。
即便如此,仔細看,還是能從小傢伙眼裡看到一絲惶恐,其實他也是害怕的。
「出去了。」
說著,菲恩就率先走了出去,兩個小傢伙正背對著他,張望四周。
菲恩一手一個,手臂橫在他倆胸前,將兩個人一起抱了起來。
諾亞回過頭,眼裡滿是驚喜:「舅舅,你找到我們啦!」
他一點也沒懷疑,其實是兩個大人故意多起來了。
菲恩親了親他的額頭,又沖他溫柔的笑了笑,輕聲說了句「抱歉」:「剛才好像迷路了。」
諾亞摸摸他的臉:「沒關係,我會等你回來。」
羅伊斯抱過自家小外甥,颳了刮他的鼻子:「有沒有害怕?」
尼克撲進他懷裡,搖了搖頭:「我和諾亞在一起,一點也不害怕。」
諾亞看看羅伊斯,又看看菲恩,問道:「你們去哪裡了?」
羅伊斯伸手過去捏他的小臉:「我發現了一個好玩的地方,帶你們過去看看。」
他說的就是剛才那個洞穴,裡面也不知道被誰布置了一番,洞口垂掛著一些裝飾,洞壁上還繪了一些圖案,是個非常不錯的拍照打卡地。
關鍵是,從洞內往洞口望出去,還能看到夕陽從海平面緩緩下落,是個非常不錯的,欣賞日落的地方。
於是,菲恩和路易斯並排坐在洞口,兩個小傢伙坐在他們懷裡,四個人一起,觀看了一場浪漫而壯闊的海上日落。
返回伊比薩島的時候天已經黑了,島上正在舉辦音樂節。羅伊斯硬是拉著菲恩過去看了一會兒。
舞台上歌手正在演唱一首節奏感十足的電子樂,羅伊斯沒聽過,但覺得很好聽,聽著聽著,甚至跟隨著音樂節拍晃動身體。
但跟菲恩去年一起結伴同遊的巴西球星比起來,德國人在這方面實在缺少一些天賦,非但不好看,甚至有些滑稽
菲恩嫌棄的看他一眼,帶著兩個孩子轉身走了。
羅伊斯從後面追上來,一躍而起,跳上他的後背:「你那是什麼眼神,我跳得不好?」
菲恩試圖把他甩下來:「你說呢?」
「我覺得還不錯,」羅伊斯頗有些自豪,「我可是參加過奧巴梅揚的拍攝。」
「……」
又是奧巴梅揚,看來他和這位加彭中鋒的關係是真的很好。
那個菲恩也看過,不知道他哪來的自信,竟然覺得自己跳得還不錯。
一旁的人群漸漸多了起來,有路過的遊客朝他們側目,羅伊斯於是從他背上跳了下來:「你就應該多聽聽流行樂。」
「不聽。」
「不聽怎麼跟大師合作?」
「……」
吃過晚飯之後,也沒什麼外出的行程,兩個孩子在房間里玩耍,他倆只能坐在一旁陪著。直到兩個小傢伙玩累了,才各自帶著孩子回房休息。
第二天,他們又來到老城區,走過鵝卵石鋪就的小巷,來到位於山頂的伊比薩大教堂。
這是一座典型的地中海古堡,順山而建,主體純白色,在之後數百年裡融合了加泰羅尼亞哥特式風格和巴羅克風格。教堂內部的博物館,陳列的展品都是和宗教有關的藝術品。
從教堂出來,外面有一片開闊的空地,孩子們在花架下面玩耍,兩個大人則並排坐在旁邊,一邊聊天,一邊欣賞美景。
這裡是老城區的最高處,坐在這裡,可以眺望整座古樸而靜謐的小城。
羅伊斯說道:「去年這個時候,你也在伊比薩島吧。」
菲恩皺眉,不知道他在說什麼鬼話:「去年這個時候,我在參加歐洲杯。」
羅伊斯聳了聳肩:「好吧,那是歐洲杯之後。」
「嗯。」
羅伊斯又說道:「還上了熱搜,因為和內馬爾一起,媒體都在報道這件事情,所有人都在猜測,你要轉會巴薩。」
菲恩說:「在這裡偶遇。」
羅伊斯有點不滿:「你怎麼沒跟我偶遇?」
菲恩皺眉:「你那時也在?」
羅伊斯想了想:「比你晚幾天。」
「那怎麼偶遇?」
羅伊斯笑倒在他的肩頭:「這不是今年拉著你一起。」
這時候,菲恩的手機響了,他低頭看了一眼,是門德斯打來的。
門德斯輕易不會給他打電話,除非是工作上有什麼重要的事情。
菲恩遲疑了片刻,還是走到一旁去接電話。
羅伊斯回過頭來,看到兩個小寶貝坐在花架下面,於是拿起手機,給他倆拍了一張照片,自己看了看,還挺滿意。
而後,尼克沖他跑過來,撲進他懷裡,拿出一張照片遞給他:「舅舅,你看我拍得好不好。」
那張照片一看就是拍攝不久,圖像還沒有完全顯現出來。
另一邊,菲恩還在接電話,神情嚴肅,大多數時候都在聽對方講話,偶爾回應一兩聲。
這時候,照片已經完全呈現出來,羅伊斯低頭一看,這張照片拍得是真不錯,上半部分是湛藍的天空,中間是小城錯落有致的房屋,最下方有兩個並排的人影,正是他和菲恩。
很明顯,拍照的瞬間就是他說他拉著菲恩一起來伊比薩島度假,因為照片里,他的頭正靠在菲恩肩膀上。
羅伊斯晃了晃手裡的照片,問小外甥:「這張可以送給我嗎?」
尼克點了點頭:「可以。」
羅伊斯便不客氣的收了起來:「好吧,那它現在就是我的了,你可不可以再答應舅舅一件事情。」
努克歪頭看著他:「什麼事?」
羅伊斯湊在他耳邊輕聲道:「這件事只有我們兩個人知道,不可以告訴別人。」
尼克叫他:「舅舅,我想吃冰淇淋。」
羅伊斯掐一把他的小臉:「你個小機靈鬼。」
尼克沖他嘿嘿的笑:「我誰也不說。」
「走吧。」菲恩已經打完電話,懷裡抱著諾亞。
回去的路上,遇到甜品站,羅伊斯還不忘滿足小外甥的要求,給他們一人買了一個冰淇淋。
他還打算給自己買一個,卻被旁邊的人制止:「不增肌了?」
羅伊斯不滿道:「我在休假,增什麼肌?」
菲恩推著他離開:「你這兩天吃的甜食已經夠多了。」
羅伊斯抱怨道:「你比我們隊的營養師還煩人。」
「……」
菲恩兀自往前走,懶得搭理他。
旁邊卻有人拉了拉羅伊斯的手,他低頭一看,是諾亞。
小傢伙養著腦袋,沖他甜甜的笑,小手舉得高高的:「我的給你吃。」
羅伊斯把他抱起來:「真的嗎?」
諾亞點點頭:「舅舅說,這個叫美菱格。」
去年,他也對另一個人說過同樣的話,對方聽到「美菱格」三個字,就婉拒了他的好意。
羅伊斯頗有興趣的問道:「西班牙語里把這個叫美菱格嗎?」
諾亞點點頭:「對,叫,美菱格,可甜可甜了,你嘗嘗。」
嘗嘗就嘗嘗,羅伊斯張大嘴,一口咬下去,冰淇淋就只剩最下面的甜筒。
諾亞一臉震驚的看著他,隨即大喊一聲:「舅舅!!!」
菲恩轉過頭來,諾亞露出誇張的神情,沖他說道:「馬爾科一口把美菱格都吃了!」
「……」
羅伊斯心滿意足,抱著諾亞又去買了個冰淇淋。
在外面玩一天,無論是大人還是孩子,都有些累了。回到房間,洗完澡換一身乾淨衣服,晚飯是叫的客房服務,酒店還貼心的給孩子們準備了玩具和點心。
羅伊斯打開電視,正在播報體育新聞。
夏季轉會期剛開啟不到一個星期,鋪天蓋地全都是各傢俱樂部的轉會傳聞。
其中,羅伊斯最關心的自然是他們多特蒙德的法國小將登貝萊的未來。
這名年輕球員今年只有20歲,速度快,左右腳均衡,個人能力非常突出。
他來到多特蒙德僅僅一個賽季,就通過自己在場上的表現,引起了多家豪門俱樂部的關注,其中就有來自西甲的巴塞羅那。
但這些都僅僅只是傳聞,畢竟登貝萊還很年輕,只在多特蒙德踢了一個賽季,關注歸關注,豪門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不可能說買就買。
但媒體捕風捉影,說得跟真的一樣。
菲恩坐在另一邊,看了一眼電視,又看向羅伊斯,難得見他陷入沉思。
菲恩說:「他要走了。」
這聽起來不像是個疑問句,但羅伊斯卻搖了搖頭:「我不知道。」
過了片刻,他才輕聲嘆了一口氣:「我希望他不會走。」
「其實,他應該知道,對他或是對俱樂部而言,現在並不是離開的最佳時機。」
的確,如果他在多特蒙德多呆一年,發揮穩定的話,很有可能幫助球隊再拿下一座冠軍,到時候自己技術上更加成熟,身價也進一步提升,會有更多選擇。
說得更現實一點,多特能收到更多的轉會費,他也能和下家談更高的薪資和簽字費。
但羅伊斯說的只是如果,憑他對這位隊友的了解,登貝萊就不是個能沉下心來積累和沉澱的性格。
於是,新聞已經播到了另一則傳言,而這個傳言的主角就坐在羅伊斯旁邊,他也沒有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