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章 為了理想而戰鬥
谷成龍等四個小子加上西蒙,湊成了一個五人幫。
西蒙現在自覺靠上了谷成龍這個小團體。說起來,他也只比谷成龍路易斯大三歲,和大多數比乙球員相比,還算是年輕球員。
五個人來到丹尼澤的一間酒吧。
球隊取勝,大家的心情都不錯,幾個人於是就想找地方放鬆放鬆,Happy!
他們中間只有莫哈麥德、西蒙不是第一次來,剩下的三個小子都是初哥。
谷成龍不用說,自從來到比利時一直過著類似苦行憎的生活,深居簡出的。
布拉姆、路易斯也都是老實孩子。
只有莫哈麥德喜歡玩。這個和摩洛哥的環境有關,地中海國家,地理位置優越,從小就大量接觸到外來旅遊者,幾乎所有的摩洛哥球員都比較活潑愛玩。
西蒙以前是跟著球隊老大多米尼克、格尼茲達尼奇等人後面的小弟,現在搖身一變,成了五個人中間的帶頭大哥了。
酒吧里人不多,環境也並不嘈雜,和谷成龍想象中有些區別,有點類似於國內的咖啡館。客人安靜地坐著聊天,舞台上一個歌手彈著吉他唱著一首慢歌。
西蒙瀟洒地打了個響指,叫來招待點了兩大扎啤酒。
比利時人喜歡喝啤酒,這和德國人的習慣差不多,比利時有很多有名的啤酒品牌,而酒吧一般都有自釀的啤酒,作為酒吧的招牌。
「嘿,布拉姆,你還未成年吧,要不要給你來杯果汁!」莫哈麥德嘿嘿調笑著,灌了一大口啤酒。
「見你的鬼吧,我從小就喝啤酒,我喝啤酒的時候,你還在玩泥巴!」
布拉姆黑著臉反駁,他年紀最小,所以總是不願意別人把他當小孩看待。
話說一個人如果哪方面有缺陷,一定不想被別人老是提起。
布拉姆就是這種心態,說誰他小,他一定和誰急!
幾個人善意的哈哈大笑起來。
「比利時的啤酒真爽!過癮!」谷成龍也灌了一大口。
谷成龍在球隊的地位穩步提升,在比賽中的表現也越來越好,心情正是爽的時候。賽季開始之前,他還不敢肯定,自己能不能在比乙這種環境里堅持下來。
現在看起來,問題不大!
「噢!男孩子們,別吵!你們吵到我了!」鄰桌的一個白人大漢嚷道,不屑地轉身盯著幾個人。
谷成龍眉頭一皺。
自從來到丹尼澤,谷成龍就覺得這個小城有些太安靜了,甚至可以說是死氣沉沉!
現在,連到酒吧里喝酒,都不讓大聲說話?酒吧又不是咖啡館!
如果有選擇的話,他可不想來丹尼澤市。
足球是一項充滿勇敢、鐵血的運動,這個小城的氛圍的確和這項運動格格不入。
「嗨!兄台,抱歉吵到你了。不過,我有個問題想請教?」
谷成龍從來都不是個軟弱的主。
前世只有165的他,就不是個任人欺負的善茬,重生之後,各方面能力大幅提升的他,就更加好強了。
他穿著球隊的球衣,一看就知道是丹尼澤球隊的人!白人大漢這麼不給面子,明顯有針對球隊的意思。
馬勒隔壁的!丹尼澤人對球隊的態度,早就讓谷成龍極度不爽!
谷成龍性格里的叛逆因子開始流動,他想看看,這裡的人到底有多麼頑固不化。
「小子,你什麼意思?」
大漢歪著頭,不爽地看過來。
「沒什麼?你覺得你是在喝啤酒?真的不是在喝葡萄酒?」
谷成龍沒有一點懼色,就算是打架,自己幾個年輕力壯的球員也不會吃虧。
酒吧里的人都看著他們,吉他歌手也停了下來,皺著眉頭不說話,但是歌手眼中的鄙夷神情一點也不加掩飾。
「我們當然在喝啤酒,你要說什麼廢話?!」
「你是喜歡大口大口爽快地喝,還是喜歡一點一點的小口喝?就像這樣?」
谷成龍端起杯子,很誇張地慢吞吞像品嘗葡萄酒一樣輕輕抿了一口,然後作出回味無窮的樣子。
「老子是男人,當然不會像你這樣娘娘腔!」
大漢被激怒了,吼了一聲。
谷成龍的樣子十分誇張,像個女人似的扭扭捏捏。
大漢明顯感覺自己被侮辱了,端起杯子一口喝乾杯里的啤酒,把杯子重重砸在桌上,紅著眼睛瞪著谷成龍。
「OK!說的好!丹尼澤的男人不需要娘娘腔!」
谷成龍也端起杯子一口喝乾,像大漢那樣把杯子砸在桌上。
「這才是男人喝酒的樣子!特么的就像做愛,要有高潮!男人就不能娘娘腔,男人就要有豪氣衝天!那才叫High!」
「這裡是酒吧,細聲細氣有特么的什麼意思!要豪放,要想唱就唱,要想跳就跳!」
谷成龍霍地跳起來,一把扯掉外套,噔噔噔大步走上舞台。
他從地上抄起一把電吉他,湊到話筒前,大聲吼道:「下面,就讓來自華夏的谷,帶給大家一首歌,就讓我來告訴你們,什麼叫做High!什麼叫做熱血和青春!」
「生命是純粹的熱情
應該盛滿了愛
並藉以為生
心靈必須戰鬥才能得勝
好比該隱阿貝爾的故事
他是殘酷的對手
你必須為理想而戰
堅持榮耀贏得愛情聖杯
為生存奮鬥下去
為它而戰(是的!)
為它而斗(沒錯!)
你和我AleAleAle
GoGoGo!AleAleAleGoGoGo!AleAleAle
向前邁進,世界就在我們腳下
GoGoGo!AlealealeGoGoGo!AleAleAle
生命有如一場競賽
應該夢想成為冠軍
生命之杯即是祝福
你將會得到它
GoGoGo!
你與生俱來的本能
勝人一籌
你應該為理想而戰
支持榮耀贏得生命之杯
為生存戰鬥下去
為它而戰(是的!)
為它而斗(沒錯!)」
沒錯,就是《生命之杯》!
那首在98世界盃上由瑞奇。馬丁演繹的足球賽場上的巔峰之作。
這首歌,曲調激昂、熱力四射、震撼人的心靈、直刺人的熱血本能。
在谷成龍的記憶里,這首歌隨著98世界盃一經推出,迅速席捲了全球,在超過30個國家的金曲排行榜中榮登冠軍寶座。
可謂是「GoGoGo!AleAleAle」一出,其他皆是浮雲!
瑞奇。馬丁,就是因為演唱這首歌而名聲大噪,成為國際拉丁流行樂壇的新天王,膾炙人口的《生命之杯》MTV單曲也獲得了當年的格萊美MTV大獎。
《生命之杯》這首歌憑藉著粗獷豪放的激情釋放,成為許多足球運動會烘托氣氛的首選歌曲。
全世界的球迷都對這首歌耳熟能詳!
這首《生命之杯》,經常被人直接稱為「GoGoGo!AleAleAle」,谷成龍雖然沒有瑞奇。馬丁演唱的那麼經典,但是氣勢更足、更加豪放。
現場沒有那獨特的鼓聲伴奏,谷成龍抑制不住地用腳使勁踏著地板,發出咚咚的聲音。
音樂是人類共通的語言。
當初谷成龍聽到這首讓人熱血沸騰的歌,就忍不住隨著音樂大聲應和。
現在,當谷成龍唱到「GoGoGo!AleAleAle」的時候,酒吧里所有人不自覺的被這強勁的旋律震撼,心裡的熱血頓時沸騰起來。
隨著谷成龍的歌唱,無數條手臂舉起、大家身體隨著強勁的音樂節奏扭動、起舞,無數「GoGoGo!AleAleAle」的吼聲從不同的喉嚨中響起!
莫哈麥德面色潮紅的跳上椅子,揮舞著拳頭。
剛才和谷成龍爭吵的白人大漢,也昂著頭,粗著脖子亂吼!
原本安靜的酒吧,被谷成龍攪合成了一場搖滾音樂會。
「這才是男人的音樂!這才是夠High的音樂!」
谷成龍看著混亂的場面,哈哈大笑。
「嗨!你真是天才!音樂大神!我叫斯泰福斯。簡森。」
那個被谷成龍擠到一邊的歌手,滿面潮紅,眼中有隱隱的淚光。
簡森激動地大聲道:「這是你寫的歌嗎?太棒了!這就是我想要的音樂!我從沒聽過感染力這麼強的歌!我可以唱這支歌嗎?」
作為一個音樂人,聽到這首膾炙人口的歌,簡森如果不受感動,那就奇怪了!
短短几分鐘,簡森這個歌手就從對谷成龍等人的鄙夷,上升到了對谷成龍的崇拜!
「你說什麼?你從沒聽過這首歌?」
聽到簡森的話,谷成龍的大腦停滯了!
要是說一個生活在華夏窮苦山村的老農民說沒聽過《生命之杯》,谷成龍能理解。
但是,一個歐洲的樂隊歌手說沒聽過「GoGoGo!AleAleAle」?
老天,你開玩笑嗎?
西蒙幾個人擠過來,他們顯得尤其激動,一個個叫嚷的面紅耳赤。
這首歌本就是球員的歌,最能夠引起球員的共鳴。
「谷!你真是天才!我的心就想要飛起來一樣!」西蒙紅著臉,嗓子都因為叫的太響有點沙啞。
「為了理想而戰!為了生存而戰鬥!谷!你唱的太好了!」路易斯上來熱烈的抱住谷成龍。其他幾個人也紛紛附和。
「停!停!你!莫哈麥德,你告訴我?你以前沒聽過這支歌嗎?」
谷成龍臉黑了下來,使勁把貼在自己身上的路易斯推開,酒吧歌手自己不了解,但球隊的隊友們不會騙自己。
「怎麼了?谷,你很奇怪,我是第一次聽到這首歌。這首歌簡直太棒了!我覺得我想要???」
「停!停!莫哈麥德???你再告訴我,你知道瑞奇。馬丁嗎?」
谷成龍還不死心。
「哦!谷!你的歌讓我熱血沸騰!我也要為了自己的理想而戰鬥???哦!你不要打我???瑞奇。馬丁?那是誰?前鋒還是像我一樣的前衛?」
谷成龍眼前一黑。
這世界,尼瑪全亂套了?難道這裡不是那個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