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策
這邊街道原主來過很多次,以前丁桂珍總讓她過來幫忙幹活。
林蕭對比一下覺得李副主任比較和氣,平時樂於助人,街道有事兒也是她去處理擺平,頗有威信,所以她直接來找李副主任打探消息。
林蕭剛到門口就聽見老太太在那裡喊:「人呢,怎麼還沒過來呀?趕緊的啊,這個文件明天要交到區里去呢。」
李副主任喊了半天也沒人過來幫忙,一扭頭看到個苗條漂亮卻衣著寒磣的小姑娘站在門口。
自從丁桂珍去了環衛管以後,林蕭也有日子沒過來,不過老太太還是一眼認出她來。
「林蕭,你會寫字對吧?」
林蕭忙笑著跑進去,「李大娘,我會呢。」
老太太就讓她趕緊幫忙,把幾個文件整理謄抄一下,還有一些數字需要計算出結果。
林蕭一看,一堆手寫的紙頭,還真是凌亂,而且那些數據東一個西一個,顯然應該列個表格。
她也沒有推辭,就上手幫忙整理起來。
老太太探頭指點她,誇道:「林蕭,你這字寫得不錯呀。」
比以前大有進步。
林蕭笑道:「以前在這裡受大娘指導,回去也練過呢。」
當然是騙人的。
老太太卻挺高興,她就喜歡勤奮好學的人。
有林蕭幫忙,不一會兒就把凌亂的紙頭抄寫整齊,表格也一目了然。
老太太把老花鏡戴上,仔細看看,誇道:「這表畫得好哎,這樣看清楚,得勁兒。」
林蕭:「我去年冬天在掃盲班學的呢。」
反正也沒人去找宋和平求證她到底跟他學了什麼。
等老太太沒那麼忙,她突然想起來,「丫頭,你是不是有事兒啊?」
林蕭就點點頭,「大娘,我想問問怎麼才能把戶口單獨立出去。」
老太太摘下老花鏡,眯了眯眼睛看著林蕭,「你這是……受委屈了?沒事,有委屈跟政府說,政府給你做主。」
這時候誰家都沒秘密,尤其吵架鬧騰,一晚上就能傳遍四周。林蕭輪刀子劈飯櫥的事兒早就被鄰居們給傳開了,有說她被對象甩了,瘋了,拿刀砍人,還有說后爸表面忠厚實際虐待她要把她嫁給傻子,還有說對象被姐姐搶了她要砍姐姐,反正五花八門,說什麼的都有。
李大娘自然也聽說一些,不過人家沒找居委會和街道調解,她自然不多管閑事。
這會兒她看林蕭自己過來,竟然詢問單立戶口的事兒,直覺是和家裡鬧崩了。
林蕭微微低頭,輕輕搖了搖,做出柔弱可憐的模樣,「李大娘,沒呢,他們對我都……不壞。是我……大了,不想再在家白吃白喝。」
她這樣一說,李大娘更堅信是董國輝說了什麼,保不齊看繼女不同意嫁給傻子,他生氣想把她趕走呢?
這可就過分了,得找他聊聊。
林蕭忙拉著她的胳膊,「大娘,你,你千萬別找我爸媽啊。」
她欲言又止的可憐樣兒讓李大娘瞬間腦補董國輝知道會打她!
這丫頭是她看著長大的,當年跟著丁桂珍過來的時候才10歲,生得雪白俊俏,聰明可愛,後來卻一天天變得越來越膽小,不敢說話,不敢到人前,整天就是埋頭幹活。
這丫頭是從來不會撒謊的。
她立刻要檢查林蕭的身體,卻見她衣服破舊,不但雙手滿是凍瘡傷疤,一雙鞋子也破舊得不像話。
哎,董國輝和丁桂珍兩口子,也太過分了。
李大娘道:「林蕭呀,現在單身小姑娘想要單獨立戶口可不容易,要麼你得有工作單位,要麼你得有結婚證。」
這時候人最重要的是糧油關係,你從哪個單位領口糧,有單位一切好說,沒單位就得從街道領。
林蕭沒有單位就只能走街道,沒結婚只能跟著丁桂珍,要想自己單出來,要麼立刻找個單位接收,要麼立刻結婚成家。
讓她立刻找個工作單位,那真比登天還難,沒看董秀芝有爸和外公管初中畢業也一直沒工作么?
林蕭可沒做夢宋母會那麼善良給她安排個工作。
這年頭工作崗位都是分配的,一個蘿蔔一個坑,老人退休可以傳給家人,年輕人要想找工作要麼有文化和學歷讓政府分配,要麼有關係和路子讓單位給工作,再不行就得有錢自己偷摸運作一個。
唯一的出路是結婚?
她找誰結婚去?
過兩年就恢復高考,她是必定要參加高考讀大學的,怎麼可能現在結婚生孩子?
李大娘看她面色低落,小聲道:「還有一種情況能分出去。」
林蕭:「是什麼?」
李大娘:「下鄉。」
林蕭:「……」
雖然鄉下二三十年後也會拆遷劃歸城區,可現在城鄉條件差別巨大,沒看那些知青寧願在城裡當無業游民都不肯去下鄉么?
城裡再不好那也有定量口糧供應,她這個年紀一個月有26斤,林錚有16斤,花一點錢就能買到。去鄉下那可不保准,天天上工賺工分,累死累活不說,她這力氣一年忙到頭可能都賺不出自己的口糧。在城裡還有其他供應呢,一個月三兩到半斤肉票,一斤雞蛋,半斤糖等,鄉下可沒有!
不管知青辦或者有些人把鄉下誇得多好,大家也不傻,沒人願意從城裡下鄉的。
反正知青辦領導家的孩子都沒下鄉,都安排其他工作了。
再說她沒有工作肯定得動腦子賺錢,賺錢自然是城裡更合適。
她輕輕搖頭,表示不想下鄉,「我下鄉,我弟弟就沒人管,他……我不能不管他。」
李大娘雖然同情她卻也沒轍,畢竟自己也沒工作給林蕭安排,就算街道有那麼一個半個的臨時工崗位,從區委到街道、居委會,多少人盯著呢,他們街道自己都做不得主。
林蕭又問:「大娘,那我戶口不動只搬出去住,街道能不能幫我把糧油關係單獨列個糧本?」
現在他們家的口糧以及副食品等都在一個本子上,都由丁桂珍保管。
李大娘:「你要搬到哪裡去?可有地方?」
她沒告訴林蕭,要想這樣操作得家長同意,不過如果丫頭能找到房子,她就做主給辦了。
林蕭也沒瞞著她,「我親戚正幫我找呢,要是能租到房子我就帶著弟弟搬出去,到時候轉到那邊街道去。」
租的房子肯定不接收戶口,但是領口糧等卻是就近原則。
李大娘:「你沒有單位,房子可不好租。」
林蕭自然知道,豈止不好租簡直是很難租。
李大娘怕她一個小姑娘不知道這方面便熱心腸地給她解釋。
城裡和鄉下不一樣,鄉下想蓋房子就跟大隊審批宅基地,批下來有錢就能蓋。城裡的房子在58年左右的時候完成了公私合營,除了集體單位分房,就是公有出租房,哪怕私房主也只保留很緊張的自住面積,其他的都成為經租房由政府統一出租。
租房得有單位介紹信,沒有單位要有街道介紹信,而且不租給單身未婚的男女青年。因為未婚青年的住房面積是在父母家的,要麼住單位集體宿舍,住房那麼緊張要優先考慮已婚夫妻,不可能租給未婚的。
如果不從房管所租,那就只能去住戶問,但是現在除了一些有身份的人家,大部分普通人住房都緊張。
七八口住在不足二十平的屋子裡都很常見,甚至十來口都住在二十平的屋子裡。
住房緊張,去單位申請分房的排到幾年後去,有人就自己出錢去房管所租房住,還有人腦子活的就在自家前後加蓋。
自住都這麼緊張,更不可能出租。
若是敢租給人再被鄰居悄悄舉報,單位或者街道就會審查他家面積,既然還有餘力出租就說明家裡很寬敞,就別想排隊分新房。
被李大娘這麼一說,林蕭更加沒底。
難道她要帶著弟弟一直住在這裡,直到高考?
那絕對不行!
住在這裡,她想賺錢不管幹點啥都會被董國輝知道,到時候保不齊就被舉報。
與其這樣,她寧願結個婚然後租房搬出去,當然不是真結婚,而是找個人假結婚。
法律意義上的已婚未婚她並不在乎,只需要和男方約好就行。
只是上哪兒去找這麼一個人呢?
這種關係最重要的是男方人品得過硬,否則還不如不搬出去。
韓昭?
在原劇情中韓昭至死未婚。
一開始他娘沒少給他張羅對象,可他總說不想成親,改開以後忙著做生意更沒時間處對象結婚。
林蕭懷疑他一直惦記著自己的娃娃親所以才不成親的,畢竟很少年輕男人主動不娶媳婦。
既然他喜歡原主,那麼她找他假結婚他肯定會同意的。
結婚後她就可以從房管所租到房子,有地方落腳就能做點什麼賺錢,有錢就能過日子。
雖然她利用韓昭的感情,但是作為報答她會救他,絕不會讓他死掉。等兩年後他們離婚,她去參加高考,他繼續做他的生意,雙贏。
林蕭之所以想這個辦法,是信任韓昭的人品,不管原主的記憶還是原書的劇情都證明這人人品過硬,值得合作。
她打算再見面就跟韓昭商量一下。
李副主任真心關心林蕭,打定主意要跟董國輝好好聊聊,讓他別想為了彩禮什麼的亂給林蕭找對象,她道:「你沒事的時候多來街道轉轉,我這裡有活你就搭把手。」
雖然算不上臨時工,但是有街道的人看著,董國輝也不敢太過分。
林蕭跟她道謝,告辭先回家。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念叨太多,她剛要往衚衕里拐的時候就見韓昭從北邊大步走過來。
他身材高大頎長,披著一身暖陽,碎發上都跳動著金色的光芒,簡直跟從油畫里走出來的一樣!
林蕭頓時高興起來,朝他擺手打招呼,「韓昭!」
韓昭看她歡欣雀躍的樣子,跟只小白鴿似的,不禁彎起唇角,「小丫頭沒大沒小,你得管我叫哥。」
林蕭從善如流,立刻叫了一聲:「韓昭哥哥。」
她叫哥哥的時候聲音過於甜美,笑容還有點小狐狸,韓昭感覺被什麼電了一下似的,總覺得她在打什麼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