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零章

第一七零章

實話實說,聽到了現在,朱元璋已經感覺到了一種深深的迷茫。他覺得,未來和現在的距離,真的太遠了。首先,他的百萬公務員在哪裡?

這聽上去,自己豈不就是一個人幹了那百萬公務員的活?

真真是千斤重擔一肩擔,大明沒我真不行。雖然這司法系統太過於集中,確實不行,容易滋生腐敗,但現在這種情況下,也是沒辦法,沒條件。

那怎麼辦呢?只能苦一苦咱老朱啦!這大明,若沒有咱老朱,果然是毫無希望啊。

老朱神色陰鬱,彷彿已看見了大明藥丸的那一天。

【復設大理寺。】

大家:"嗯?陛下又把大理寺給裁了?"

【雖然影視劇大理寺永遠是破案、斷案的專屬戶,但這個印象套用在明代是不夠準確的。最早的唐朝,大理寺確實擁有極為巨大的司法權力,它不但可以審理案件,還擁有部分案件的複審權。

(另一部分複審權,在中書省r門下省,刑部一般擔當轉交工作。)這無疑不利於司法公正。】

「自己審自己嘛!」這點老朱還是嗤之以鼻的,"不就是自己給自己出題,自己給自己答題,能考出個什麼東西來。"

【我們的二審終審制講起來很複雜,但一般來說還是一審完畢后,當事人不滿意可以提起上訴,接著二審。

二審法院可以是上級法院,也可以在原法院,還可以在案件發生地。

大家都聽說過一個知名黑話:南山必勝客。某公司在某地的判決勝率在我們這些不懂法的吃瓜路眼裡總是太高。】

這時候,非靜止空白畫面又動了,出現了一隻戴著墨鏡嘎嘎亂笑的企鵝。

【且不去深究其細節,不同地方的法院對案件的審判結果是不盡然的。律師有時候會因此建議當事人在哪裡打官司。

像某些知識產權類的案子,如果去經常處理該類案子的法院,有可能會得到一個更好的結果一——-該法院的法官能更好的結合時代訴求去理解法條。】

茹瑞點頭道:「看來,白紙黑字雖是不會變,但怎麼去讀它,卻是不一樣的。」

朱棣沉思:「所謂結合時代訴求,大抵是符合大部分人想法、大快人心一類的結果吧?就像前面提過的王驥

注意到大明律的法規總是偏向那些悔婚、不義的男性,這時候死板的根據法條去判,就容易產生悲劇,需要變通。"

楊士奇卻道:「燕王非也,王驥那時是向景泰帝請奏修改法律。但是按照上面的描述,法院是沒有立法權的,他們是不能憑空造出一條適合的法律去審判。王驥碰到的事,未來兔朝的法官定然還是在可選擇的範圍內給女子輕判。"

嫉惡如仇的老朱很是失望:「可是,這樣如何能夠懲惡揚善呢?若全這麼來,很多壞人是不能立刻被繩之以法啊?"

說話間,光幕繼續了:

【另外也要注意「當事人上訴」這點。

主體的不同是一審、二審的重要區別。放在刑事案件里,檢察院一審行使公訴權力,二審就是犯人在行使自己的起訴權。

主體不同,可傳喚的證人範圍等也會有所不同。這也是我們和封建時代的複審極大區別。他們的複審始終出自統治階級的壓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是罪大惡極的死刑犯也有著基本人權。這種法治精神是很重要的。】

嫉惡如仇的老朱當場大怒:「荒謬,這是退步!那些殺人犯,那些□□犯,干出了醜事,又如何平等?他們自甘墮落了!"

文官們則在瘋狂開通腦筋思考這下面的深意。

解縉猶豫開口:「若我沒理解錯,難道這第一次審判過的犯人,他在牢里了,還能找出有利於自己的證人嗎?這怎麼可能呢?"

楊士奇:「有人幫他?是前面提過的律師嗎?」

朱樉震驚道:「等一下,那豈不是哪怕是死刑犯——便是最惡人的死刑犯,也會有律師幫他?這律師瘋了嗎?"

回想起歙縣等地訴訟成風的老朱怒火再次upup:"那些訟棍!"

茹瑞:「律師,法律之師定然懂法。兔朝若是能保證每個死刑犯都有律師替他說話,說明實際上律師已經成了一種最普遍的現象,可能每個案子都有律師。百姓雇傭律師,律師保障百姓不被法律嚇到……未來免朝之法律比之咱們只會只多不少。屆時,光通讀法典就是極難的事了。"

朱棣嘆氣:「全都是讀書人啊,哎!怨不得他們得要那麼多大學

。」

【我們道德上可以譴責它們,但程序上應當合法合規。這涉及到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的區別。

程序正義在大多數時候能夠幫助我們的結果走向正義,所以在不完美的現實世界里,我們不能捨棄它。但是又需要警惕,那些富人玩弄程序,得到完全不能接受的「正義」。如何把握這個度,很大程度體現了這個國家法治建設的水平。】

茹瑞:「果然啊,這法律一多,就是容易被人利用!如同咱們的稅賦,一旦複雜了,就有利於富人了。"

郁新聽到這裡,也明白了,道:「追求正義,但不代表已經完全正義。否則,也不會有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一說了。兔朝,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不得不說,當這話出來之後。靈堂里的大家,突然感覺心落了落。

那彷彿是,遙遠的一個夢景,變得真實了一點。

老朱嘟囔道:「我就喜歡結果正義,結果正義,不就是最終的正義嗎?」大家:"

是啦,反正最終的結果都是被你嘎掉。這也很難說是一種結果正義吧。不如說是一種「老朱正義」?

沒有錯,既老朱習慣老朱之後。大家也習慣了老朱。

【宋代后,司法的改革趨向於擴大刑部職能,削弱大理寺。複審權歸於刑部。但總體還是朝著平衡三法司這個走向去的。

可是元代很特殊,元代剝奪了大理寺的大部分職能,全部聚攏到了刑部。這個改革的影響被明代繼承,案件一般是刑部r都察院審了,大理寺複審。

朱元璋參考了元代,又以借鑒了唐宋,在摸索著他心目中完美政治體制的過程里,反覆設置、裁撤著大理寺。

吳元年設大理寺洪武元年裁撤

洪武14年復設,左寺4位評事,右寺8位評事洪武29年裁撤

建文復設(洪武31年9月)

建文調整(洪武33年2月),左寺6位,右寺6位朱棣繼承(洪武35年7月),左寺6位,右寺6位。】

朱允炆笑眯眯吐出一個字:「四。」他比劃出「四」,強調:"建文永樂新政,+4。"他願意當個沒有感情的計數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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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依太祖祖訓還設」,朱棣很仔細的刪掉了太祖實錄29年關於廢除大理寺的重大決策條目。決定只聽29年以前老爹的話。】

大家已經充分意識到了朱棣說話的藝術。

老朱微微一笑:「你既然可以讓咱活到洪武35年,也可以讓我在洪武29年以後閉嘴。」朱棣:我閉嘴,我閉嘴。

【但是呢,在分配人數這件事上他有點糾結。

左寺管京城&直隸的所有軍民案子。右寺管其他省份。建文時因為彼此工作量的問題,調整了比例。

為什麼會出現工作量調整呢?這和建文的主要政治思路「寬省刑獄」有關。

當治下「天下犯人減少了2/3」。他於建文2年下詔,啊!祖宗顯靈啊!過去訴狀很多,現在「斷獄頗簡」。】

祖宗·老朱·死亡射線:「祖宗現在顯靈了,祖宗的意思是,讓你多多斷案,不是讓你直接把案子給刪掉!"

朱允炆:

我閉嘴。

【以前是工作量加大,把御史台改為都察院。現在沒必要啦,原本不定人數的十二道監察御史,現在止設28人。

御史們干回本職工作,都去監督貪官、弘揚新風吧!沒必要分治刑獄了。——以前可以對地方案件進行複核,現在權力喪失了。很可能也無法把普通人押解至京。

京城裡堆積的外省案件工作量降低,犯人數量自然也降低。工作人員自然也不需要有那麼多啦。建文3年因此做出了人員的調整,減少了分管外省的右寺工作人員數量。】

老朱對於監察御史的人數,是有過調整的想法的,大抵是每道設5個御史,如此便是60人。看上面的意思,自己最後還是決定人數不定。

畢竟一直維持60人,頗為冗官。但是這小子一下子砍到28人……太能裁了吧!

【朱棣登基了,大理寺的官員上奏。老大啊……人數當年是這樣、那樣的原因調整的勒。您斟酌斟酌?

朱棣聽了報告,非常重視,和李景隆、茹瑞等重臣共同商議此事,兩人均建議保留66開。該系統運行2年後,大概受重設都察院、司法權被中央奪回的影響,運行不暢。永樂2年9月,左寺4人,右寺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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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李景隆,本來因為無話可說而神遊天外的他,突感開心。畢竟在朱棣的朝廷,他也是被重視的,還能被問這種重要的問題。

可是……未來的自己,到底是怎麼想的呢,竟然鼓吹朱允炆的建文政策。這……這瓜田李下.…

【中央法制相關的部分,還有原本刑部、都察院均下轄6名司獄(獄警)。建文年間,革去刑部4人,都察院5人,兩個部門加在一起只有3個獄警了。

與此同時,他不斷地把地方司獄司當做冗官裁撤。

古代的行刑權一直沒有被獨立出來,本來這也應該和其他司法部門互相牽制,保障犯人服刑時的基本待遇,不遭到虐待。

從太宗實錄里就能看到,監獄管理一直很成問題,如果案件處理不及時,那些犯人就會在獄中被折磨致死。

朱棣因此提醒刑部趕緊把案子結了,別拖延症。

其實還有個辦法,就是改善監獄管理環境,這一般也得增多人手。朱允炆的辦法是都裁掉?

裁掉了獄警沒錯,但犯人總要關吧?尤其是地方監獄……up不認為,那種情形下的犯人會有什麼好果子吃。

我願把這些都叫做「眼不見、心為靜的」的國王新衣式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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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向朱元璋直播朱棣會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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