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老太太出門
大家好,我是聲聲,其實這個聲明我應該早點發出的,我被融梗了啦
我於2月發出老六這本書,後有作者以「開書靈感」為由,后未經允許將我的片段拿走。
還以「喜歡」之名,拿走我嬌的人設,後來我找上門,作者才連夜修改文章併發出聲明。
我第一次寫書,當時即便感到不舒服,但感覺你也算不上抄襲,也信了你的話。
直到後來,我無意通過「孟宴臣」得知了這世上還有融梗這個詞。
後來想調色板,但是想到你這本書的由來,我便感到下意識的反胃。
你改了,但是你拿走我嬌人設寫出你的書,這怎麼不算抄襲呢?
維權很難,我第一次寫,不知道該怎麼辦,猶豫了很久,直到夜裡看見有人評論說讓我嬌跟你的女主角做姐妹??????
姐他媽直接破大大大大防!!!!!
我也只是一個小作者,唯一夢想就是稚嫩的手法為我筆下的人物描繪出一個個盛大的世界。
不要跟我說上綱上線,劇情不一樣,她都改了這些話。
說什麼她有系統,姐還有天道呢。
身為創作者,你怎麼會不知道,寫小說沒有仿寫,只有抄襲。
身為創世者,我為你筆下的人物感到可悲。
你之前問我該怎麼辦,我要所有人都知道你筆下的女主不配跟我嬌做姐妹。
借用丁墨大大的一句話。
「我要這世上的每一個抄抄,都被迫坐在印廠里,一筆筆塗掉不屬於她的每一個字,願原創輝煌,盛大,持久。」
雖然你沒有那麼嚴重,但是,都抄襲了,誰還管你情節嚴不嚴重。
最後,你的道歉,我不接受~~~
(喜歡嬌?你不過看嬌的題材能爆而已,都是作者,誰不懂你那點心思)
一一8.16
凌晨破防發瘋親媽致上
ps:有人發瘋有意見來這裡找我。
誰懂啊,家人們,本來就因為事情多煩死了,竟然還有人要拉著嬌嬌一起跟一個騙子當朋友,搞什麼啊。
當朋友可以啊,等我這個親媽死了以後再說。
接下來就是我一個人的發瘋,我已經憋了太長時間了,大家允許我發個瘋,不允許也沒辦法,因為我已經開始發瘋了
大家當個樂子一看昂,因為按照我發瘋的次數,接下來我會時不時發瘋創死所有人。
還有,不要拉踩不要拉踩,雖然捶人家,但是求求大家不要拉踩,因為這有點太壞了,搞得我跟個反派一樣。
姐可是大好人,大大滴好人。
誰家看書還能順便吃個瓜?還得是姐寵你們,該死,一群小寶貝們,就姐天天寵你們,么么么么么么么愛上姐了吧。
該說不說,誰家好人單獨開一篇來打擊抄襲啊。
不過,我嬌值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對了,如果有讀者認為,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的話,其實也沒什麼,我可以理解昂。
我發瘋上綱上線,是因為嬌嬌確實是我第一個女兒,難免手段瘋了一些。
如果實在不行,你們很討厭俺的話,俺就換個窩,嘿嘿嘿,絕對不打擾大家看書的雅興,么么么么,愛大家。
對了,某作者,你的書里,真的只有我嬌的影子嗎?嘿嘿嘿。
熱知識,有些片段讀著熟悉,那不叫巧合,那叫融梗~~~
怎麼說呢。
一個世界破破爛爛,但,總有人縫縫補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