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節 阿飛博客精選 2
在為自己辯護的時候,我知道自己其實慾壑難填,貪得無厭。我唯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燈火通明的超級市場,我常常被這些過於豐厚的物質感動得熱淚盈眶。我犯了所有的過錯:貪、嗔、痴,但從來不思悔改。
臨走前,我給他留下一塊廉價的巧克力。
公司的同事在我對面吃飯。我很少見到他,因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圓桌上只有我們兩個人埋頭吃飯。突然他說,我很想念女友的身體。
我說,你可以去找她,
我找不到她他說。
為什麼?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塊排骨。
因為她死了。
我尖銳地笑起來,不要這樣嘛,這樣很好笑的。
我們一起去坐地鐵,路過繁華的琉璃廠,華燈初上,大街上轟鳴著當下流行的歌,還有主持人甜得如蜜的嗓音。
請你為我唱一首歌,他說,我們曾經哭泣,也曾共同歡笑……
我一直沒有唱。地鐵里很擁擠,有人在看報,有人盯著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說了一聲再見,然後下車。沒有回頭。
不可以為別人悲傷。
你要站著彈琴,站著唱。
我說為什麼要站著?
因為你在演出。
那柯本為什麼坐著?
那是UNPLUGE.
為什麼不是UNPLUGE就不可以坐著唱?
那就是民謠了。
民謠又怎麼了?
你總不能大家站著你一個人坐著吧?
那鼓手為什麼不站著?
除非你們坐著撒尿我就站著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裡讓別人看著我。我不想表演,我只想蜷縮起來,唱歌。
事實上我想我並不熱愛搖滾。1998年的最後一天,我一個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樂隊,亂鬨哄的,熱火朝天。我站在那裡,心裡又害怕又孤單。我誰也不認識。我也不要和他們一樣。
半夜四點我爬起來打電話。電話那一頭的聲音蒼老而疲憊:喂,請說話。
我突然銳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歡快的兒歌:
我是一個粉刷匠,粉刷本領強
哎呀我的小鼻子,變呀變了樣
wuhongfei發表於>2005-1-1220:51:04
起了床,出去找房子
天果然有些冷了。
我去看了一家,還不錯,但是對方是一個男孩子,他長的有點清秀。學計算機的,工科男生,山東人。
他希望租給男孩子。
我一向是一個不願意說服別人的人,但是這一次我決定試試。
我搓著手。找最合適的詞。
我跟他講:他是一個注意清潔和衛生的人
我是一個喜歡安靜的人。
我們都是比較隨和的人。比較好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