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節 阿飛博客精選 2

第54節 阿飛博客精選 2

在為自己辯護的時候,我知道自己其實慾壑難填,貪得無厭。我唯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燈火通明的超級市場,我常常被這些過於豐厚的物質感動得熱淚盈眶。我犯了所有的過錯:貪、嗔、痴,但從來不思悔改。

臨走前,我給他留下一塊廉價的巧克力。

公司的同事在我對面吃飯。我很少見到他,因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圓桌上只有我們兩個人埋頭吃飯。突然他說,我很想念女友的身體。

我說,你可以去找她,

我找不到她他說。

為什麼?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塊排骨。

因為她死了。

我尖銳地笑起來,不要這樣嘛,這樣很好笑的。

我們一起去坐地鐵,路過繁華的琉璃廠,華燈初上,大街上轟鳴著當下流行的歌,還有主持人甜得如蜜的嗓音。

請你為我唱一首歌,他說,我們曾經哭泣,也曾共同歡笑……

我一直沒有唱。地鐵里很擁擠,有人在看報,有人盯著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說了一聲再見,然後下車。沒有回頭。

不可以為別人悲傷。

你要站著彈琴,站著唱。

我說為什麼要站著?

因為你在演出。

那柯本為什麼坐著?

那是UNPLUGE.

為什麼不是UNPLUGE就不可以坐著唱?

那就是民謠了。

民謠又怎麼了?

你總不能大家站著你一個人坐著吧?

那鼓手為什麼不站著?

除非你們坐著撒尿我就站著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裡讓別人看著我。我不想表演,我只想蜷縮起來,唱歌。

事實上我想我並不熱愛搖滾。1998年的最後一天,我一個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樂隊,亂鬨哄的,熱火朝天。我站在那裡,心裡又害怕又孤單。我誰也不認識。我也不要和他們一樣。

半夜四點我爬起來打電話。電話那一頭的聲音蒼老而疲憊:喂,請說話。

我突然銳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歡快的兒歌:

我是一個粉刷匠,粉刷本領強

哎呀我的小鼻子,變呀變了樣

wuhongfei發表於>2005-1-1220:51:04

起了床,出去找房子

天果然有些冷了。

我去看了一家,還不錯,但是對方是一個男孩子,他長的有點清秀。學計算機的,工科男生,山東人。

他希望租給男孩子。

我一向是一個不願意說服別人的人,但是這一次我決定試試。

我搓著手。找最合適的詞。

我跟他講:他是一個注意清潔和衛生的人

我是一個喜歡安靜的人。

我們都是比較隨和的人。比較好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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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我們・春光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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