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出手!送李永霞進去!
第14章出手!送李永霞進去!
當顧晨再次說出來控訴之前的審判長李永霞的時候,直播間的所有網友們又一次的震驚了。
太不可思議了!顧晨只是一個實習律師,竟然已經這麼厲害了!!
顧晨不僅把對面當事人送進去了,還把對面的律師也送進去了!
現在還要把審判長李永霞也送進去?【龜龜!】
【顧晨這實習律師,是真的有點變態啊!】
【一個實習律師,把被告,被告律師都送進去了!審判長不會也被送進去吧?】
【不是說顧晨只是一個實習律師,怎麼看起來像是法外狂徒啊!】
【不會吧,你說顧晨能把對面律師送進去已經很牛逼了,可李永霞是審判長啊,審判長怎麼可能被送進去啊?】
【我感覺也不太現實吧要是顧晨真能把審判長也送進去,那就太牛逼了吧。】
顧晨作為一個實習律師的表現,讓網友們大開眼界。
原來真的有律師能夠當庭把對面的律師給送進去啊!
顧晨之前的一番操作,讓中倫律師事務所的金牌律師高勇都是大開眼界。
因為顧晨真把對面律師送進去了!
中倫律師事務所的主任是薛耀庭。
薛耀庭喝著茶,默默的看著直播畫面,「一個實習律師,能夠把官司打的這麼漂亮,邏輯清晰,證據清晰,對法律條文掌握的如此清晰,這樣的人,雖然還只是實習律師,可他的能力卻絕不僅僅是一個實習律師,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律師能夠做到的。」
高勇有些震驚顧晨在法庭上的表現,看到主任這麼誇一個實習律師,「主任,我們律所也有很多優秀的律師,如果讓金牌律師去接這個案子,也是有很大概率能夠勝訴的。」
薛耀庭笑了笑,看著顧晨的眼神愈發的欣賞,「換做任何一個金牌律師,會想著把對方律師也送進去嗎?甚至想著把審判長也送進去?誰能夠做到這樣?」
高勇自愧不如,「把對面律師送進去,的確不是一般律師能做到的,只是我覺得顧晨還是太衝動了,竟然想著把審判長也送進去,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沒有十足的把握,顧晨這就是誣告,拿不出證據的話,自己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要吊銷律師從業資格證,甚至還有可能坐牢。」
高勇說道:「主任,我覺得您對顧晨這個實習律師的評價還是有點太高了,我們律所可是紅牌律所,全國頂級的律所,律師一個個都是精英,從來沒見過您這麼誇過一個人,何況對方還只是一個實習律師。」
薛耀庭看著直播庭審的畫面,說道:「你怎麼就知道,顧晨沒有確鑿的證據呢?想要公平正義,不僅需要法律,更需要律師,需要能夠接受人民大眾監督的審判長,如果律師偽造證據,法官隨意判決,那這個社會就不存在公平與正義了。」
「很多律師會想著打個官司,聽委託人的訴訟請求,賺完錢就好了,可顧晨卻不一樣,他一定是掌握到了什麼證據,所以才會一併起訴對方律師,甚至是起訴審判長,光是這一點,就是很多律師都做不到的。」
高勇說道:「可顧晨真的能夠送審判長進去嗎?很難啊.能夠做到審判長那個位置的,怎麼可能就這麼被送進去?」
法庭現場,根本沒有人相信顧晨能夠把審判長李永霞送進去。
李永霞就在現場,不過她已經不參與庭審,而是在旁聽席。李永霞舉起了手,說道:「審判長,我想來說幾句。」
審判長李康看向了李永霞,點了點頭,「可以。」
李永霞看向顧晨,說道:「顧律師,這個案子你打的的確很漂亮,但是我作為審判長,每一個案件都是公平公正的判決,每一個判決都是有著法律依據的,我在這裡可以接受大眾的監督和審查,顧律師卻一意孤行,對我進行造謠,人身攻擊,污衊,考慮到你是一個實習律師,我可以不予追究。」
「如果你現在對我道歉,我不追究你的責任,如果你不道歉,又拿不出來足夠的證據,那你一定會承擔法律責任,你要想清楚。」李永霞說道。
所有人也都看向了顧晨。
此時此刻,決定權在顧晨手裡。
畢竟顧晨說的話,實在是太過於匪夷所思了。
一個審判長竟然做了那麼多事情?顧晨則是開口說道:「審判長李永霞,對於陳洋這個案子,你之前怎麼判決的,所有人都是知道的,你判了地鐵公司和周玲玲王甜甜兩個人不用賠禮道歉,更不用支付任何精神損失費,反而讓陳洋對兩女進行賠償,賠償兩個人的精神損失費。」
李永霞:「那是我根據現有的證據得出的判決,都是根據法律來的,合情合理合法,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顧晨手裡拿著一個U盤,還有一些文件資料。
顧晨說道:「這裡是我收集到的所有資料,你身為審判長,卻在近三年的所有案子裡面,都嚴重偏向於女方。」
「這是你的個人賬號,各種小號,最近三年來在網上發表的言論,你多次引起男女對立,發表各種不當言論,甚至引導群眾輿論,為了賺流量錢,你更是創建了小號發表各種引戰視頻,證據就在這裡!」
顧晨把證據提交了上去。
所有人都能夠看到李永霞的小號這些年來發表的很多言論。
諸如此類的——
【今天遇到一個普信男,問我要微信呢,我就想說普信男能不能死遠一點兒?】
【今天相親,遇到了一個媽寶男,我問他要50萬彩禮他還不願意,我們能生孩子,多要點彩禮不是應該的嗎?】
【girlshelpgirls,下頭男離我遠一點吧。】
【.】
而李永霞看到顧晨找到了她用各種小號發的言論時,聲音都變得尖銳了起來,「顧晨,你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名譽權!這些並不能說明什麼,難道我說這些言論我犯法了嗎?」
顧晨說道:「你當然沒有犯法,別急,這還不是證據,這只是讓公眾了解你是一個什麼樣子的人,接下來的證據就在這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