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歸途遇襲
「林隊,你在看什麼呢?」
警車上,林慕然專註看向窗外的凝固表情引起了蕭雨的注意。
林慕然並沒有回答,蕭雨也朝著林慕然注視的方向看了過去,卻發現只不過是一排排向後賓士的行道樹。
「什麼也沒有啊?林隊到底看什麼呢?」
「小丑。」
「什麼?在哪裡?」
「在樹後面,快掉頭,去隔壁街道!」
林慕然突然嚴肅了起來,冷峻而又果斷的神情迅速做出了指揮,無論對面那個神秘的傢伙是不是兇手,都要過去將那個傢伙給盤問一番。
「林隊,這條路的能調轉方向的十字路口在前方一千五百米出。」
「什麼?」
林慕然能根據這個數字計算出來,按照沒有堵車,沒有紅綠燈,以及不違反任何交通規則的情況之下,最快的速度到達對面街道,也要十分鐘,他搖下車窗看了看路況,並不擁擠。
「來不及了!快!跟我下車!」
又一個快速的決定在林慕然的腦海閃現,他決定,就地下車!翻越欄杆,直接衝到對面。
「林隊,你沒事兒吧,這裡並沒有人行道,是會違反交通規則的,而且還不道德!」
蕭雨對於林慕然幾秒一個奇怪的決定感覺異常的惱火,雖然現在路上沒有多少車輛,但翻越欄杆這件事情,很明顯既違反交通規則又不道德,他們可是警察啊。
「沒多少時間了!快!」
「哎?你……!小心啊林隊!」看著林慕然突然下車,朝著路邊狂奔了過去,蕭雨內心一陣緊張,這是個十分危險的時刻,要是對面真的是犯罪嫌疑人,那麼林慕然很有可能被擊中,甚至被殺害,想到這裡,蕭雨迅速的拿出來佩在腰間的手槍,也隨著林慕然的腳步緊緊跟在了他的後面。
林慕然迅速推開車門,兩步下了車,迅速從欄杆上翻越了過去。開車的小張看著這群人奇怪的行為,搖了搖頭。
呼嘯而過的車輛差一點將他們幾個給撞飛,索性他們幾個都是格鬥高手,身手敏捷,三步並作兩步飛快的穿越了兩條街道。
從警車停在路邊到林慕然翻越欄杆,林慕然的眼神一直在緊盯著行道樹後邊的小丑臉,可當他們翻過欄杆,越過兩條高速路,來到樹後邊的時候,卻發現已經沒了人影兒。
「林隊,到底是什麼東西竟讓你不惜違反交通規則?我看什麼也沒有啊?」
蕭雨環視了一周,除過四五棵行道樹以及路面上零星的幾個垃圾之外,什麼也沒有。
「剛才,我隱約看見,小丑的臉!他應該就在某個黑暗的角落裡密切注視著我們查案!」
林慕然仔細察看著小丑曾經躲藏過的行道樹,觸摸著樹榦上的餘溫,略帶激動的說道。
「不是吧,我剛才也朝著這邊看過來了啊,並沒有什麼動靜啊。」
蕭雨感覺奇怪,自己剛才密切觀察了這邊的所有行道樹,都沒有發現林慕然口中所謂的小丑臉。
「或許,那個時候,他已經跑了。走吧,回警局!」
林慕然正要打算回到警車上,卻發現,在路對面的警車側邊的玻璃窗內,竟然再一次浮現出一個小丑臉!
「他在那兒!快跟我來!」
蕭雨還未從緊張的氣氛當中緩解過來,不曾想,林慕然突如其來的一聲大喊,令她迅速緊張了起來。
「在哪裡?」
蕭雨正要準備問明情況,林慕然就已經翻越了一個欄杆,已經跑到了兩條路的中間,正要翻越第二個欄杆。
林慕然跑到警車旁邊的時候,依舊,那個神秘的小丑臉消失在了警車車窗後面。
蕭雨也驅車趕到,見他似乎是跟丟了,剛準備下車,突然一股勁里從後頸襲來,緊接著,她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蕭雨!」
林慕然一回頭,便瞧見了一道黑色人影匆匆離去,蕭雨也緊閉著雙眼半靠在座椅上,身後跟著的張超看見這一幕,也驚呆了。
「砸開車窗!」
林慕然猛然一拳下去,車窗瞬間支離破碎,不過他的手也已經被玻璃割傷。林慕然迅速伸手進去,搖了搖小張的身體,用巴掌拍了拍小張的臉。
張超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林慕然。
此時,車內的蕭雨迷迷糊糊的才醒過來。
「你還好么?」
「我準備下車,結果不知道怎麼了就暈過去了。」
「這是什麼?」
蕭雨抬頭給林慕然彙報情況的時候,林慕然明顯的發現,蕭雨的咽喉處有一道紅印。
「什麼啊?」
「別動!」
林慕然伸手摸了摸蕭雨脖子處的紅印,剛開始以為她被割喉了,沒想到竟然是人用紅馬克筆在蕭雨的咽喉處畫了一道。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啊?我們才剛剛離開一會兒,警車門就被反鎖,蕭雨也被弄暈,甚至還被『割喉』,林隊,剛才究竟發生了什麼啊?」
張超對著突如其來又莫名其妙的一系列事情感覺異常迷惑,什麼人能在1分鐘之內,做到這樣的事情呢。
「就在剛才,我轉過頭看警車的時候,在警車側邊的車窗外,再一次看到了那個神秘的小丑臉。」
林慕然內心也開始有些恐懼,他的腦海當中是可以精確計算出,從他們離開警車到行道樹旁邊,只需要半分鐘不到,而當他們勘察了現場,轉頭看向對面又奔跑過來,也只僅僅需要一分鐘三十秒就可以做到。
一個可怕的人物開始在林慕然腦海當中塑造,短短一分鐘之內,做到這些事情,必然不是一般人,更重要的是,這個傢伙竟然公然偷襲警車,這不是簡簡單單的暗示,這已經是對他們的威嚴進行挑戰。
「從現場來看,這個傢伙剛才應該是上了警車的。」
林慕然說道。
「沒有啊,你們下車之後,我看了一眼你們就轉過頭來,頓時感覺有些困頓,想眯一會兒,一閉眼睛,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林慕然聞言眉頭皺的更緊,這個傢伙作案已經跟普通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有著本質的區別。
這個傢伙可以排除一切心理、環境等等的任何障礙和阻撓,一分鐘之內就迷暈一個警察,很明顯,對於迷藥量的控制,是恰到好處的,必須在乙醚進入人腦後,一分鐘之內暈倒,同時在一分鐘之內消散,數量和方式極為重要。同時,兇手又在一分鐘之內徹底消失,好傢夥,手法如此嫻熟,看來必然是作案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