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二十六.無罪判決
第23章二十六.無罪判決
「警官,你認為我描述的是事實,還是編造出的幻想劇?」
審判時,楊蘇棣的腦海里一直回蕩著李銘的問話。那個時候李銘的臉總算不是平靜如水的神情,而且充滿了求知與認同的表情。
我在找他尋求答案,他也在找我尋求答案。
「檢方在趙昊與劉德林的房間內發現兩張紙條,是你寫的嗎?」
「是。」
「為什麼寫紙條?」
「我想確認他們是否在房內。」李銘隨即意識到他的話有歧義,「我到達十一層時,犯人已經對十一層進行了清掃。我擔心他們也死在犯人手上,想找他們一起逃出去。」
「為什麼只找他們兩個人。」
「因為我懷疑犯人與蘇懷琴有關。」
「蘇懷琴?」
「我曾聽過趙昊與劉德林的爭執,他們似乎在三年前合謀過殺死蘇懷琴。我在馮華的屍體上發現了康乃馨,而三年前蘇懷琴得到的千花獎盃也是康乃馨。我就懷疑是不是蘇懷琴對他們的復仇?」
「可蘇懷琴已經確認於三年前自殺。」法官不動聲色地翻閱著資料。
「或許是她的親人,或許是她的朋友。」李銘說。
「假設有這麼一個復仇者,他為什麼要殺死其他人?」
「我不會知道兇手是什麼想法。」
這就是惡魔的證明。李銘只是想要證明自己無罪,他不是偵探,不需要去尋找真正的兇手。兇手是誰、怎麼犯案、為什麼犯案都不需要他來舉證。因此,李銘只要一口咬定「不知道」就可以。尋找真兇,是警察的任務。
李銘被發現的時候身上沒有任何血液,房間的浴室也沒有清理的痕迹。「你在茛海港的口供里說自己晚上一直在睡覺,如今又變成目擊者,這是怎麼回事?」
「在茛海港時我處於發病狀態,頭腦並不清楚。警官說什麼我就是什麼。」李銘辯解道,「現在經過治療,已經好多了。那晚的事也逐漸想了起來。」
「十一層樓的門把手上很多有你的指紋。」
「我在尋找有沒有生還者。」
「為什麼不往大門逃,而是在十層和十一層之間徘徊?」
「我一開始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還在做些偵探夢,想和兇手鬥智斗勇。等我到了十一層,看到慘狀之後,才打算從大門逃走。但那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沒有想過報警嗎?」
「有。沒信號。」
「座機呢?」
「總是被轉接到一個人手裡。」
「他是誰?」
「不知道。」
「所以你在目擊一切之後又回去睡了一覺?不是打算逃跑嗎?」
「不,我想應該有人將我的葯替換成安眠藥。因為發生的事太恐怖,我以為又是發病了,所以先回房拿了葯。」
「你的藥瓶是空的。」
「我剛好吃完最後一片。」李銘眼睛眨也不眨地說。
「你的意思是在你吃完葯睡著后,犯人還把你搬回床上?」
李銘依舊以同一句話回復。「我不會知道兇手是什麼想法。也許他跟我一樣是個精神病,對我有同病相憐的感情。」
審判庭上的人互相看了幾眼,現在與李銘有關的證據都得到解釋,即使聽上去很荒誕,可能夠猜測的結果便是如此。沒有其他證人、也沒有其他證據,再荒誕他們也得接受。最終法官落下他的鐵鎚,「現在宣布判決。」
「李銘,無罪。」
沒有鼓掌聲,也沒有議論聲。這本就是一場不公開的審判。李銘恭敬地說了一聲「謝謝」后從嫌疑人的檯子上走下來。
與他較熟的楊蘇棣迎上來,「恭喜獲得無罪判決。」
「謝謝。」
「你現在是要回家?」
「嗯。回山上的別墅。」
「不介意的話,我送你一程?」
李銘看他一眼,「好。」
「你的言論和一周前說的並不相同。」駕駛著汽車的楊蘇棣問道。
「如果我跟他們說怪物、幻想,他們也只會把我送回醫院,再次等待一周審判。」李銘說,「那樣我會很困擾。」
「所以你就編造了一套說辭?」
「編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是編造的?」李銘笑道,「比起幻想劇,這種說法不是更為真實嗎?一個被害人的家屬為復仇殺光與她有關的所有人。若是拍成電影,票房說不定會很高哦。」
「根本沒有什麼證據,唯一的證人還是個精神病。其結果,那晚的事便是一個貓箱,我跟你說的是其中一種可能,在法庭上說的是另一種可能。區別只在於你相信哪一種。」
「那天你問我覺得你說的是事實還是編造的,當時我沒法給你答案。現在我可以給你。」
李銘撇過頭來,等待結果。
「我認為你口中的幻想劇,才是真實。」楊蘇棣說,「真諷刺啊,對比法庭上滿篇『不知道』的證言,本該是虛幻的幻想劇卻更合乎邏輯一點。一旦接受了怪物的設定,原有的疑點也隨之而解。」
「我相信你說的是真的。你是一個普通的證人。李銘。」
「你願意信任,我很高興。警官。」李銘說,「不用送我回別墅了,將我放在前面一條街上就好。」
「嗯?現在你可是被議論的中心。」
「沒有問題。」李銘笑了笑,「警官,你平時一定不看影視劇。化了妝的明星與不化妝的明星差別可是很大的。」
李銘拉開車門,楊蘇棣送他下車。他們一個是網路上議論紛紛的犯人,一個是經常上新聞的局長,路人卻沒有分一點目光過來。他們拿著手機,對最近發生的殺人事件大談特談。看著他們,楊蘇棣也產生了與他們活在不同世界的錯覺。自己想象中的群眾堵路,根本沒有。
所以,自己看到的外界言論,其實也是虛幻的么?
李銘走下車,「警官,別想了。事件已經結束了。」
「你今後打算怎麼辦?」
「怎麼,警官,你打算繼續找我聊天嗎?」李銘說,「不知你可曾聽過一個理論,治療精神病的醫生往往也會得精神病。所以,還是離我遠一點為好。」
「你是正常人。」楊蘇棣強調道,「我相信你說的是真的。」
「但你依然看不見,不是么?」李銘回復,「能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本身就不正常。就算你相信了,也不代表我就是正常人。說到底,正常人的概念是大多數人總結出來的規則。我並不符合他們對正常的定義,那我就是不正常的。跟事實與否無關。警官,你能看見你的腳邊有什麼嗎?」
楊蘇棣反射性往自己腳邊看去,他看到了地磚和車輪。除此以外,什麼都沒有。
李銘露出意料之中的無奈笑容,「有一隻貓。黑色的貓。」
「你能分辨出我有沒有說謊嗎?」
「你還能相信我嗎?」
「你還認為我是正常人嗎?」
「這就是事實啊。警官。」李銘勸解道,「別再找我了,事件已經結束了。」
楊蘇棣渾渾噩噩地回到駕駛座,他看到李銘的座位上留下一張畫。
雖然還是簡陋的線條,楊蘇棣這次卻分辨出他畫著什麼。
一隻貓,黑色的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