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火車26
第145章火車26
「不一定是遊客的吧。」我隨便說道。
醫生把一塊浸泡了黃藥水的棉花重重塞進了我的創口,還在裡面攪動了一下,我痛得「哎呀」一聲。醫生說:「不是遊客還能有誰?要是本地人,早就查出來了,我們那不拉的警察也不是吃素的,以往兇手案一發,過兩天就破案,可是現在這三顆人頭,都過去快一個星期了,什麼新聞都沒出來,你說要是本地人,都不會有人去報失蹤嗎?我猜就是遊客,你看呀,遊客到這兒被人殺害,有誰知道,我看兇手就是鑽了這一空子。」
醫生好像自己化身為大偵探,將汐子湖人頭案分析了一通,說得好像不無道理,老百姓每每看到案件新聞報道之後,都喜歡分析一番,特別是這種未破的懸案,人人都分析得頭頭是道。
我心裡想,其實我也是這樣,雖然我是法醫,現在我手頭上並沒有平時辦案時的那套第一手數據,現在聽到的也是片言隻語,還有就是報紙上的新聞報道,分析起來也不可能很深入,醫生說得沒錯,可以想象,那不拉這種小城市,平時要死個人,就會傳遍全城,協查通報都不用貼,可能就全城沸沸揚揚了,要是確實有本地人失蹤,有失蹤人員的家屬早就去報警了,現在做個親子鑒定一個星期的時間總夠了吧。
難道真的如醫生所說,被殺的是遊客?遊客當然是有可能的,按照報紙上說的那樣,我分析三顆人頭的主人是不同時間被殺的,而且時間都差不多要間隔一年的時間,要是兇手每年殺一個遊客,在表面上看起來只是有個人失蹤,不會引起太大的震動,況且很多來那不拉旅遊的都是獨行俠,步行的,自行車的,自駕的,火車的,飛機的,什麼交通方式都有,期間丟個人,有誰可以確認一定是在那不拉失蹤的?
我想起了天玫和茵拉,就像她們一樣,網上隨便約個人,就可以翹課來那不拉了,結果路上卻出現半路離去這種怪事情,要真是遇害,又有誰知道她們遇害的地點?
汐子湖固然是純潔的,可把人頭拋進汐子湖的人是可惡的,就算是人牲,那這人也是愚昧的,我心裡想。
我對醫生說:「你說得好像很有道理呢。」
醫生滿意地笑了,她戴著大口罩的眼角可以看到魚尾紋舒展了許多。
終於重新包紮好了,我感覺醫生真偉大,我把右腿放下地面,右腿除了一點擱置太久導致的麻痹感,之前的不適已經恢復如初了,一點都不疼,可是我知道,要真正康復,還需要至少兩個星期,肌肉長好,皮膚癒合,疤痕生起,沒有半個月是好不了的。
我走出外科診室,子溪不在候診室,就打了個電話給他,他說酒店裡有點事兒要處理,就先回酒店了。
反正就是一百多米的路,我就一個人走出了醫院,醫院門口忽然看到一個朝聖者,在熙攘的人行道上一跪一拜,往那不拉宮殿方向移行,沒想到現代社會裡還有這般虔誠的朝聖者,沒有親眼看到,真的不會到心裡去,我一邊走一邊想,所以說呢,子溪說得也有一定道理,畢竟他是那不拉長大的,從小耳濡目染,這些宗教對他的世界觀影響是根深蒂固的,哪怕是物理學的萬有引力,他也可以很好地用宗教理論去詮釋,要是從這個角度去分析這人頭案,那麼這三顆人頭要說是兇手的人牲獻祭,就好理解了。
我回到酒店客房,打開房門,走進房間,我忽然眼睛一亮,那個精緻的紅木茶几上擺著一籃百合花,百合花正在綻放著潔白的花瓣,我走過去,疑惑地望著這花,心裡想,這會是誰送的呢?
那不拉我沒有任何熟人同學之類的,酒店也不可能給一個才付了三折價格房費的客人送這麼一籃花朵,那麼會是誰呢?我忽然想到了子溪,子溪在我處理傷口的時候,自己一人離開了醫院,說是酒店有事兒要處理,莫非他要處理的事情,就是給我送花?
可是他為什麼要給我送花呢?我們一路上從素昧平生開始,歷經懷疑,英雄救美,明天又即將分別,這就是旅途中的邂逅嗎?我心裡起了波瀾,眼睛有些模糊起來,這時,我看到了百合花叢中有一張卡片,那一定是子溪要對我說的話,我的心裡撲通撲通地亂跳起來,不知道子溪會對我說什麼。我激動地伸出手,把卡片拿了過來,卡片上寫著一段簡短的話,是一手好看的字:
「我相信命運,更相信命運的無常,從我遇到你的那天開始,我就決定要和你永遠在一起,我努力地想讓你知道,和你廝守一輩子是一件幸福的事。」
下面的落款就是子溪,真是熟悉的段落,我想起了茵拉的那本《永逝那不拉》裡面的那段話,子溪把那段話做了一點小小的修改,在這分別之夜,以花為媒,將他對我的意思表達了出來,我感覺我的臉一下子變得火辣辣的,怎麼會這樣,子溪真的對我有意思嗎?
我在腦海里展現著這一路來子溪的各種表情畫面,特別是我在火車裡暈厥之後,子溪口述的那段,我想象著子溪背著我,翻山越嶺,腳步在滑溜溜的雪山上,一步一步,翻過山頂,來到公路邊,落寞地背著我站在那裡,焦急地期盼路上出現車輛……
我的眼淚又一次流了出來,這是一種被愛的感覺,被一個人愛,被一個人保護,那是一種多麼美好的瞬間。
是的,旅途是奇幻的,命運是無常的,相遇相愛相廝守,每一個心動過的人都知道,一切盡在不言中。
我心裡真的很忐忑,怎麼再次面對子溪,我做好準備了嗎?我可以接受他的愛嗎?此時他在哪裡呢?他就在隔壁的房間里,也同樣忐忑地等著我對他的裁判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