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5章 原型小說
我走到電腦前,發現陳可辛看的是一篇言情小說。
小說挺長,一共有幾百個章節,粗略算下來大約有上百萬字。
我看了看小說的簡介內容,一名女明星在事業落入低谷時,碰到了一名普通男人,在男人的鼓勵下,女明星找回自信,重新成為了一線紅星。
之後,兩人墮入愛河,演繹了一出男版的白馬王子和灰姑娘。
這種俗套的內容,早些年還挺流行,不過近些年已經很少有人寫了。
我看完第一章內容,說道:「這篇小說有什麼含義嗎?」
「這篇小說的女主角,完全是套用了金採薇的人設。」
「什麼?」
我愣住了,隨即說道:「你的意思是說,言情小說的女主角是金採薇?」
「沒錯。」
陳可辛正色說道:「你解剖屍體的時候,我從省廳回來跟王副隊長一起詢問金採薇的助理,問她金採薇有沒有得罪過人,據金採薇的助理講,要說仇人倒是有一個,就是這個小說的作者。」
緊接著,陳可辛將掌握的情況一字一句的告訴我。
這篇小說寫於幾年前,那時正是金採薇處於人生巔峰的時候。
被諸多光環籠罩的金採薇,儼然是國內演藝圈未來的一姐。
某天,金採薇的經紀人找到她,說網上有人寫了一篇火爆的言情文,文中女主角與金採薇為極其相似。
除了跌落低谷那段外,不論是出道內容,還是到國外領獎,簡直就是金採薇的翻版。
金採薇親自看了這篇小說,裡邊的主人公的確是自己。
當即,金採薇命令律師,通過私信向這名作者發去律師函,要求他馬上停止更新,將小說在網上刪除,否則,將會向法院起訴。
沒想到對方理都未理,繼續在網上更新。
這一下,金採薇徹底火了,開始向網站發去律師函。
網站迫於壓力,停止了小說的更新,小說作者竟然把文章從專業的小說網站,轉移到了自己的個人空間。
由於作者文筆極好,小說觀看人群多達幾十萬。
這群人跟到空間,直到作者將小說寫完。
由於對方沒有和網站簽約,網站方面不知道作者的聯繫方式以及個人信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無法協助金採薇起訴作者。
惱羞成怒的金採薇通過經紀公司,僱用了一大批水軍以及專業的刪帖團隊,打算清除掉這篇小說的痕迹。
在這群人的煽風點火下,小說的影響力逐漸下降。
半年以後,金採薇的對外郵箱,收到了一封郵件。
郵件沒有內容,只是夾帶了一篇寫了幾萬字的劇本。
劇本內容是一起懸疑殺人案,兇手以剝皮的方式將死者臉皮剝掉,內容詭異莫名,極具衝擊力。
金採薇的經紀人看到劇本,感覺如果由金採薇擔任女主角,很可能會一炮而紅。
但是當他看到作者的署名后,整張臉都變了
劇本的作者,竟然是之前言情小說的作者。
經紀人認為對方發來劇本不是為了合作,也不是想賣劇本,而是赤裸裸的挑釁。
十有八九,他會將裡面的受害者寫成金採薇,藉此報復金採薇對他的打壓。
「陳隊,劇本的文檔你的有嗎?」
聽完陳可辛所講的內容,我覺得這名作者的嫌疑極大。
他的劇本裡邊提及了殺人換臉,與金採薇的死狀一模一樣。
但如果直接認定他的兇手,又缺乏足夠的證據,我必須在看完劇本以後才能下結論。
陳可辛拿起滑鼠將文章關閉,點開個人文檔,將劇本文稿展現在我面前。
由於劇本只寫了一半,前期大部分內容都是鋪墊,一直寫到一名女死者被兇手殺害在家裡,之後就戛然而止了。
劇本的主要構成,都放在懸疑推理方面,如果作者是兇手,抓他的難度會成倍增加。
作者文筆幹練,邏輯清晰,一看就知道擁有著豐富的生活經驗,並且查閱了大量有關懸疑推理方面的資料,否則,絕不能寫出這種嚴絲入扣的劇本。
查詢資料的過程中,兇手勢必會查大量案例作為參考,他會不會從中學到反偵查經驗?
又會不會通過這些案例,分析出警方的破案步驟?
如果假設成立,兇手的狡猾程度直線上升。
我將心中的擔憂告訴給陳可辛,陳可辛同樣有這樣的擔憂。
她叫我過來,就是想聽聽我的想法。
我搖頭說道:「作者具體是不是兇手,我們還不能完全確定,只能把他列為嫌疑人,現在要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儘快找到這名作者,其次,查找和金採薇有過節的涉案人員,對他們進行過篩子一樣的盤問,從中找出誰有殺人的動機。」
「你認為兇手是作者的幾率有多大?」
「五五之數吧。」
我不敢過早下結論,警方斷案靠的是證據,雖然個人判斷也很重要,但沒有證據的輔助,個人猜測總歸是猜測。
陳可辛沉默了一會兒,說道:「我已經安排人手,去尋找這名作者的線索,同時也會加大人手繼續調查金採薇的私生活。」
緊接著,陳可辛嘆氣道:「再過一個多小時,金採薇的妹妹金采蝶會來警局認屍,是你親自接待,還是我派幾名警員領她去解剖間?」
「隨便安排幾個人吧。」
我抿了抿嘴說道:「我剛才想到自己忘說了一件事情,除了從這二點調查,還有一點我們也不能遺漏。」
「還有什麼?」
陳可辛追問道.
我正色說道:「我在對死者手指進行檢查時,從指甲縫裡發現了些許石灰粉末,之前我們判斷卧室是死者被害的第一現場,但是通過檢查石灰粉末,我感覺咱們判斷錯了,卧室或者說是金採薇的家,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說說你的判斷。」
「之前梁組長看到卧室里出現大量的血手印,認為金採薇是在這裡被害的,我並不這麼認為,石灰粉末附著在指甲的時間不長,還沒有完全凝結乾涸,說明死者在死亡之前,曾經去過存有石灰粉末的地方,她是在那裡被兇手暗害的,然後兇手將死者帶回了家裡,故布疑陣令我們警方認為,金採薇家是第一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