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中庸章句・序》

第五十章 《中庸章句・序》

細繹朱子之意,小孩搶母親口中糕餅是人心,愛親敬兄是道心,人心是氣,是人慾,道心是性,是天理,人心是形氣之私,道心是性命之正。友情提示這本書第一更新網站,百度請搜索151看書網這些五花八門的名詞,真把人鬧得頭悶眼花。奉勸讀者,與其讀宋元明清學案,不如讀厚黑學,詳玩甲乙二圖,則小孩搶母親口中糕餅也,愛親敬兄也,均可一以貫之,把天人理氣等字一掃而空,豈不大快!

最可笑者,朱子《中庸章句·序》又曰:「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主者對仆而言,道心為主,人心為仆。道心者,為聖為賢之心,人心者,好貨好色之心,聽命者,僕人職供驅使,惟主人之命是聽也。細繹朱子之意,等於說,我想為聖為賢,人心即把貨與色藏起,我想吃飯,抑或想「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人心就把貨與色獻出來。必如此方可曰:「道心常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總而言之,宋儒有了性善說橫亘胸中,又不願抹殺事實,故創出的學說,無在非迂曲難通。此《厚黑叢話》之所以不得不作也。予豈好講厚黑哉,予不得已也。

怵惕與惻隱,同是一物,天理與人慾也同是一物,猶之煮飯者是火,燒房子者也是火。宋明諸儒,不明此理,把天理人慾看做截然不同之二物,創出去人慾之說,其弊往往流於傷害天理。王陽明《傳習錄》說:「無事時,將好色好貨好名等私,逐一追究搜尋出來,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復起,方始為快。常如貓之捕鼠,一眼看著,一耳聽著,才有一念萌動,即與克去,斬釘截鐵,不可姑容,與他方便,不可窩藏,不可放他出路,方是真實用功,方能掃除廓清。」這種說法,彷彿是:見了火會燒房子,就叫人以後看見了一星之火,立即撲滅,斷絕火種,方始為快。《傳習錄》又載:「一友問:欲於靜坐時,將好名好色好貨等根,逐一搜尋出來,掃除廓清,恐是剜肉做瘡否?先生正色曰:這是我醫人的方子,真是去得人病根。更有大本事人,過了十數年,亦還用得著。你如不用,且放起,不要作壞我的方法,是友愧謝。少間曰,此量非你事,必吾門稍知意思者,為此說以誤汝,在座者皆悚然。」我們試思:王陽明是很有涵養的人,他平日講學,任人如何問難,總是勤勤懇懇地說,從未動氣。何以門人這一問,他會動氣?何以始終未把那門人誤點指出?又何以承認說這話的人是稍知意思者呢?因為陽明能把知行二者合而為一,能把明德親民二者合而為一,能把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五者看做一事,獨不能把天理人慾看做一物。這是他學說的缺點,他的門人這一問,正擊中他的要害,所以他就動起氣來了。究竟剜肉做瘡四字,怎樣講呢?肉喻天理,瘡喻人慾。剜肉做瘡,即是把天理認作人慾,去人慾即未免傷及天理。門人的意思,即是說:「我們如果見了一星之火,即把他撲滅,自然不會有燒房子之事,請問拿甚麼東西來煮飯呢?換言之,即是把好貨之心連根去盡,人就不會吃飯,豈不餓死嗎?把好色之心連根去盡,就不會有男女居室之事,人類豈不滅絕嗎?」這個問法何等厲害!所以陽明無話可答,只好忿然作色。宋明諸儒主張去人慾存天理,所做的即是剜肉做瘡的工作。其學說之不能饜(yan)服人心,就在這個地方。

以上一段,是從拙作《社會問題之商榷》第二章「人性善惡之研究」中錄出來的,我當日深疑陽明講學極為圓通,處處打成一片,何至會把天理、人慾歧而為二,近閱《龍溪語錄》所載「天泉證道記」,錢緒山謂「無善無噁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四語,是師門定本。王龍溪謂:「若悟得心是無善無惡之心,意即是無善無惡之意,知即是無善無惡之知,物即是無善無惡之物。」時陽明出征廣西,晚坐天泉橋上,二人因質之。陽明曰:「汝中(龍溪字)所見,我久欲發,恐人信不及,徒增躐(lie)等之弊,故含蓄到今。此是傳心秘藏,顏子明道所不敢言,今既是說破,亦是天機該發泄時,豈容復秘?」陽明至洪都,門人三百餘人來請益,陽明曰:「吾有向上一機,久未敢發,以待諸君自悟。近被王汝中拈出,亦是天機該發泄時。」明年廣西平,陽明歸,卒於途中。龍溪所說,即是把天理、人慾打成一片。陽明直到晚年,才揭示出來,由此知:門人提出剜肉做瘡之問,陽明憤然作色,正是恐增門人躐等之弊。《傳習錄》是陽明早年的門人所記,故其教法如此。

錢德洪極似五祖門下的神秀,王龍溪極似慧能,德洪所說,時時勤拂拭也,所謂漸也。龍溪所說,本來無一物也,所謂頓也。陽明曰:「汝中須用德洪功夫,德洪須透汝中本旨,二子之見,止可相取,不可相病。」此頓悟漸修之說也。《龍溪語錄》所講的道理,幾與《六祖壇經》無異,成了殊途同歸,何也?宇宙真理,只要研究得徹底,彼此所見,是相同的。

就真正的道理來說,把孟子的性善說、荀子的性惡說合而為一,理論就圓滿了。二說相合,即成為告子性無善無不善之說。人問:孟子的學說,怎樣與荀子學說相合?我說:孟子曰:「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荀子曰:「妻子具而孝衰於親。」請問二人之說,豈不是一樣嗎?孟子曰:「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據孟子所說:滿了五十歲的人,還愛慕父母,他眼中只看見大舜一人。請問人性的真相究是怎樣?難道孟荀之說不能相合嗎?

性善說與性惡說,既可合而為一,則王陽明之致良知,與李宗吾之厚黑學,即可合而為一。人問:怎麼可合為一?我說:孟子曰:「大孝終身慕父母。」《厚黑經》曰:「大好色終身慕少艾。」孟子曰:「五十而慕父母者,予於大舜見之矣。」《厚黑經》曰:「八百歲而慕少艾者,予於彭祖見之矣。」愛親是不學而能,不慮而知的,好色也是不學而能,不慮而知的。用致良知的方法,能把孩提愛親的天性致出來,做到終身慕父母,同時就可把少壯好色的天性致出來,做到終身慕少艾。昔人說:王學末流之弊,至於盪檢逾閑,這就是用致良知的方法,把厚黑學致出來的緣故。

依宋儒之意,孩提愛親,是性命之正,少壯好色,是形氣之私。此等說法,真是穿鑿附會。其實孩提愛親,非愛親也,愛其飲我食我也。孩子生下地,即交乳母撫養,則只愛乳母不愛生母,是其明證。愛乳母,與慕少艾,慕妻子,其心理原是一貫的,無非是為我而已。為我為人類天然現象,不能說他是善,也不能說他是惡,故告子性無善無不善之說,最為合理。告子曰:「食色性也。」孩提愛親者,食也,少壯慕少艾慕妻子者,色也。食、色為人類生存所必需,求生存者,人類之天性也。故告子又曰:「生之謂性。」

告子觀察人性,既是這樣,則對於人性之處置,又當怎樣呢?於是告子設喻以明之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又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告子這種主張,是很對的。人性無善無惡,也即是可以為善,可以為惡。譬如,深潭之水,平時水波不興,看不出何種作用。從東方決一個口,則可以灌田畝,利行舟;從西方決一個口,則可以漂房舍,殺人畜。我們從東方決口好了。又譬如,一塊木頭,可製為棍棒以打人,也可製為碗盞裝食物。我們把它製為碗盞好了。這個說法,真可合孟荀而一之。

孟子書中載告子言性者五:曰性猶杞柳也,曰性猶湍水也,曰生之謂性,曰食色性也,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此五者原是一貫的。朱子注《食色》章曰:「告子之辯屢屈,而屢變其說以求勝。」自今觀之,告子之說,始終未變,而孟子亦卒未能屈之也。朱子注《杞柳》章,以為告子言仁義,必待矯揉而後成,其說非是。而注《公都子》章則曰:「氣質所稟,雖有不善,而不害性之本善。性雖本善,而不可以無省察矯揉之功。」忽又提出矯揉二字,豈非自變其說乎?

朱子注「生之謂性」章曰:「杞柳湍水之喻,食色無善無不善之說,縱橫繆戾(li),紛紜舛(chuan)錯,而此章之誤,乃其本根。」殊不知告子言性者五,原是一貫說下,並無所謂縱橫繆戾,紛紜舛錯。「生之謂性」之生字,作「生存」二字講,生存為人類重心,是世界學者所公認的。告子言性,以「生存」二字為出發點,由是而有「食色性也」之說,有「性無善無不善」之說,又以杞柳湍水為喻,其說最為合理。宋儒反認為根本錯誤,一切說法,離開生存立論,所以才有「婦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類怪話。然朱子能認出「生之謂性」一句為告子學說根本所在,亦不可謂非特識。

宋儒崇奉儒家言,力辟釋道二家之說,在《尚書》上尋得「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四語,詫為虞廷十六字心傳,遂自謂生於一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嗣經清朝閻百詩考出,這四句出諸偽古文《尚書》,作偽者系采自荀子,荀子又是引用道經之語。閻氏的說法,在經學界中,算是已定了的鐵案。這十六字是宋儒學說的出發點,根本上就雜有道家和荀學的元素,反欲借孔子以排道家,借孟子以排荀子,遂無往而不支離穿鑿。朱子曰:「氣質所稟,雖有不善,而不害性之本善。性雖本善,而不可以無省察矯揉之功。」又要顧事實,又要回護孟子,真可謂「縱橫繆戾,紛紜舛錯」也。以視告子扼定「生存」二字立論,明白簡易,何啻天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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