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審訊

第19章 審訊

第19章審訊

於老三第一時間聯繫了交警隊,刑警隊,所有路口已經封死,女孩的照片也下發下去了,李安則是道:「記住了,不要傷害那個女孩,她不構成犯罪。」

張春謠道:「不構成犯罪?誘導犯罪也算是犯罪。」

李安道:「唉,和你說不明白,張默你解釋一下吧。」

張默道:「誘導犯罪又叫教唆犯罪。教唆犯,是指以勸說、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等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教唆人,即構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徵是教唆人並不親自實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實施自己的犯罪意圖。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關係,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對象應當是具有民事行為和民事責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構成共犯關係,只對教唆人單獨定罪量刑。」

於老三道:「不用你解釋法律,我清楚的很。」

張默繼續道:「所謂的誘導,這種東西,在法律上的界限是很模糊的,打個比方,一對夫妻去動物園觀光,當然,動物園是野生的那種,一群人坐在車上,然後老公和妻子開玩笑的書,你敢下去么?,然後妻子被老虎吃了,你覺得,這構成犯罪么?」

眾人沉默,李安補充道:「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我和王小丫說,你怎麼不去殺人呀,然後王小丫去殺人了,豈不是我也有責任?」

張春謠道:「你這個解釋很牽強,不能夠作為案例。」

李安道:「沒錯,確實不能夠作為案例,其實誘導看的是誘導人的內心,如果他是有意的,那麼自然就是誘導了,如果是無意的,根本沒辦法定罪。」

於老三道:「那為什麼劉青青要跑?」

李安無奈道:「我哪裡知道,我只是覺得她可疑,順路想讓她去警局協助調查一下,因為這個女人和犯罪人員有性關係的。」

額?幾個人不太懂了。

張春謠道:「假如你的推斷都成立,犯罪動機,犯罪手法,以及犯罪人員是如何逃離現場,你知道么?」

李安道:「不知道呀。」

張春謠有一種想打人的衝動,感情你什麼都不知道,那怎麼抓人,怎麼定罪?

李安道:「我需要知道這些么?」

張默無奈的嘆了口氣,回屋了,已經不需要他了,因為事情已經結束了,賴文思則是奸笑了一聲,道:「李哥,你不會又要重操舊業了吧?」

李安笑了笑道:「張春謠,你不是一直好奇,我到底有什麼本事么?我現在告訴你,其實我是一個老千。」

老千?王小丫道:「是那種玩撲克耍賴的么?」

李安道:「那叫作弊,當然,也算是老千的一種,其實,老千說白了是一種騙術,騙術分為幾個等級,逃避人的雙眼是最初級的,逃避人的思維,是第二個等級,逃避人的內心是第三個等級,犯罪也是如此,那些犯罪的人,或者說,是犯罪之後銷毀證據的人,無非是想騙過人的雙眼罷了,不過這個案子呢,這三種都有。」

於老三道:「好吧,既然你打算做,就去做吧,不管你是騙也好,坑也罷,你只有十二個小時的時間,十二個小時一過,這些人就要放走了。」

李安拍了一下賴文思,道:「走,跟哥裝逼去。」

賴文思無奈的看了一眼於隊長,於老三點了點頭,道:「算了,你胡鬧吧。」

現在,於老三有點不怎麼相信李安了,到現在為止,李安除了側寫了一下,確定了嫌疑人,其餘什麼都沒做,相應的證據都沒有拿出來,根本就不是破案,更像是在胡鬧。

回到警局之後,李安和賴文思特地的打扮了一下,兩個人走進了秦書的屋子內,秦書笑著看著兩個人道:「說實話,我沒想到警察裡面有你們這個無恥的傢伙。」

李安放下了文件,道:「那是自然,你猜我讓你們三個在這裡面蹲著,用了多少錢?」

錢?秦書有點不懂,李安道:「我去社會上找了幾個小流氓,一千塊錢,一個人,蹲十五天,只要能夠拉你下水,額外補助五百塊獎金。」

秦書揉著腦袋,道:「感情你是黑警察呀。」

此時在外面監督的於老三尷尬的揉著腦袋,張虎道:「這段如果被上面人知道了,你的職位就真的不保了,這哪裡是破案,這簡直就是雇凶坑人。」

於老三道:「這也沒辦法,這個案子最難的就是線索和證據,因為沒有證據,所以沒辦法扣人,甚至多余的聊天都很難,我比較贊同李安的方式,如果不是把這三個人扣了,估計過幾天就可能出現新的案件。」

張虎道:「不是六月份才有么?這才五月份呀。」

於老三道:「你看看就好了,估計很快就有答案了。」

李安拿出來一本日記,放在桌邊,道:「其實案子沒那麼的繁瑣,這是一個最簡單的騙局,燈下黑,最不可能的人就是最可能的人,我一直好奇,為什麼警察布置了那麼多警力,抓不到人,就像是鬼一樣的消失了,後來我有點明白了,兇手是藏在你們家裡。」

張虎笑了笑道:「真是胡鬧,如果兇手藏在他們家裡,為什麼我們調查的時候沒找到?」

秦書也是同樣的問題,「每一次人死了,警察都會去我們家裡調查,搜索,五年呀,為什麼沒有找到人?」

李安拿出文件來,道:「心古老巷的住戶去向,未發生案子的時候,整個巷子的住戶是滿的,發生案子之後,一年之內,人差不多都搬走了,前三個案子兇手是逃走了,因為形成規律的案子,至少需要三起,警方才會設定成為規律案件,警察調查一年,第二年再作案,不用走了呀,直接去你家就好了。」

張虎看了一眼於老三道:「這是什麼狗屁道理?趕緊讓他出來,別給我丟人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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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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