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言可畏

第23章 人言可畏

第23章人言可畏

目送著年輕男子離開以後,林凡就又開始轉過身去,從那被砸開的電子門中進入法院。

按理來講,自殺的並不只有跳樓女子,還有著一位心懷正義的高級法官,所以此行將要牽扯到的事情,應該也就會有著非常之多。

但,打開了電梯門,林凡這一路皆都暢通無阻,便就直接來到了法院樓頂。

女鬼果然在那裡,她就坐在那法院樓的欄柵之外,似是在翹望著東京風景。

「嘿,您的外賣。」林凡出聲提醒了一句,就又拿出了那件針孔攝像機。

但女鬼卻並沒有理會林凡,只在彷彿自言自語地講說。

「我應該有一個很好的家庭,我有著非常疼愛我的丈夫,也有著非常懂事的孩子,所以我不應該如此糾纏。但這世界不應該這個樣子,因為我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那又為什麼非得忍讓呢?」

「可從小,父母老師就告訴我,要謙虛忍讓、要與人為善,所以在整個學校裡面,我從來都是沉默寡言。鉛筆丟了,我怪我自己沒有看好;書本丟了,我怪我自己沒有寫名;男朋友丟了,我就怪我自己不懂珍惜。」

「因此老師們皆都誇我,說我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生,可我這樣的學生,卻只是考上了一個普通大專。」

「工作、結婚、生子,我的人生一切都在重蹈覆轍,幸好我的丈夫出色、我的孩子聰慧,我也才感覺到了人生希望。」

「但,也就在我產生了人生希望,因此每天加班至十點鐘的時候,十四路公交車上卻有著一群人,他們皆都對我揩油與偷窺,並且他們還理所應當地認為,這就是整個東京的常態。」

「我應該要隱忍,應該要責怪著自己,為何不早一些買輛汽車呢?畢竟公交車上也就是如此,因為他們全部都說了,這就是整個東京的常態。」

「可我扇了他們一巴掌,我覺得他們觀念已經魔怔,而也就在這個時候,十四路司機也幫我說話,以至於我最終可以安全到家。」

「可,當我回家以後,我丈夫從電腦上接取到病毒文件,文件是觀看后自動刪除的屬性,而裡面主人公也赫然就是我。」

「我丈夫瞬間暴怒,就要提出來與我分手,因為他說自己拿不出來一千萬,來贖回我所做過的齷齪事情。可我做過什麼事情呢?我丈夫絲毫也都沒有言語,只是立馬抱起兒子,開始揚長而去。」

「家庭瞬間破碎,原因我只能想到十四路公交車,因此我就向著法院起訴,說我要告那些十四路的乘客。」

「可因我說不清楚乘客身份,也拿不出來一些其他輔證,因此東京法院拒不受理,說要讓我去找東京警署。」

「法院都不受理,警署又能如何呢?更何況這連財物丟失都算不上,所以警署也必然不會立案。」

「但也就在我一籌莫展的時候,我的一位大學學長又認出了我,而通過與他聊天以後,我才得知他也是東京法官。」

「學長為我開了後門,又幫我搜集各種能夠起訴的證據,可也就在最終庭審的時候,這一切都被被告律師揭穿,並且他還誣陷我與學長有染,以至於學長只能用死亡,來證明出來自己清白。」

「為什麼呢?為什麼那些兇犯們可以逍遙法外,可學長這樣的好人,卻只能含冤而死?」

女鬼不斷講說著,也算讓林凡了解清楚了來龍去脈。

可、很奇怪,按照女鬼講說來看,偷窺她的是另有其人,反倒那位十四路公交司機,他在這裡面扮演了一位好人角色。

不對,一定是因為司機當時計劃,他在過程中出現了一些紕漏。

安全到家。

對,是因為女鬼當時到家了,所以司機才只能被迫放棄。

也因此,才有了接下來的病毒文件。

所以,這是一個團伙,而不是單一的某個人。

林凡瞬間得出來答案。

「被告是誰呢?你們又是如何找到他的?」來到欄柵旁邊,將針孔攝像機放在女鬼身旁,林凡就又如此詢問了起來。

並且他發現,自從經歷了達人公寓以後,他目前對於鬼物已經完全沒有恐懼。

取而代之的,則是一種惺惺相惜,又或者是一種特殊的惻隱之心。

萬物皆有始終、鬼物也不例外,並且相比於鬼物來講,往往活人威脅才是最大。

然而……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星任務:證據。」

「叮,恭喜宿主獲得金錢獎勵:六百元人民幣。」

「叮,因未知原因,宿主觸發隱藏任務:起訴狀。」

「任務簡介:從我身上流淌的血水,灌溉著這方骯髒的世間,任它群魔亂舞、任它百鬼夜行。我身處於正義之地,守護著心中火焰,無論它魑魅魍魎、亦或者又是蛇蟲鼠蟻。給我一張狀紙、我來替你伸冤,給我一個機會、我來替你斬卻黑暗。請你相信,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它永遠不會缺席。」

「任務難度:兩顆星。」

「取貨地點:無要求。」

「顧客定位:東京市高級法院。」

「任務期限:三個月。」

「距離任務過期時間:三個月。」

……

系統的提示語音,開始不舍時宜地響起。

林凡收起了手機,就又開始環顧於四周。

但在這四周之內,皆都沒有任何身影。

林凡吞咽了一口唾沫,就又再一次看向白衣女子。

「他的手段並不合法,甚至於證據也都是偽造?」林凡聲音平靜,但他情緒卻又萬分起伏。

他得要承認,那位法官的確值得尊敬,可他卻又只能默認,法院之地徇不得任何私情。

這也就難怪了,女鬼有著法官來做後台,可結局卻也只能敗訴,甚至於她與法官還得雙雙死亡。

嗯、不對,法官是用槍來自殺,那麼他的槍是從何來?

林凡忽然反應過來,法官身上不應該有槍。

可他還沒有來得及深思,女鬼就又已經講說了起來。

「受害者是我,而罪犯是那些逍遙法外的人,可這件事情曝光以後,民眾們指責我的聲音,卻要比那些罪犯們更大。」

「有人說,不就是偷窺嘛,難道真以為自己是聖女,所以都容不得別人來看一下?」

「又有人說,這就是一種炒作,而目的也就是出名,但出名應該要用小姑娘才對,而我已經是名老婦女。」

「還有人說,東京每年數千起案件,各種悲慘遭遇者數不勝數,可別人都能安下心來生活,卻唯有我要選擇嘩眾取寵。」

「更甚至者,還有人向我推薦一款軟體,他說讓我就在軟體上面賣慘,這樣下半輩子都可以衣食無憂。」

「可我是在賣慘嗎?我明明是受害者,那我為何不能討取該有的權益?我明明已經家破人亡了,那我為何還要遭受眾人指責?」

「罷了、罷了,或許我最開始就應該沉默下來,像那些所有選擇沉默的人們一樣,這樣或許我還會有一個家庭,我還會有我那可愛的兒子。」

女鬼如此講說著,就又從法院樓頂跳了下去。

而林凡也沒有阻攔,因為他很清楚,鬼物不可能再跳樓死亡。

就像,第二中學的白衣女鬼一般。

嘆息了一口氣,林凡就又打算離開這裡。

然而……

「叮,系統接收到新任務:針孔攝像機。」

「任務簡介:我終於明白了,不能將希望寄託於別人,因為他們沒有承受過痛苦,所以永遠也都不會感同身受。可我不能讓丈夫也誤會我,說我是一個不知羞恥的女子,所以我得要向他解釋,我得要得到他原諒。」

「任務難度:半顆星。」

「取貨地點:東京市高級法院。」

「顧客定位:石垣山墨林公寓。

「任務期限:三天。」

」距離任務過期時間:三天。「

……

系統後續任務終於接到,只不過那墨林公寓的名字,卻又讓林凡心頭一緊。

當然準確一些講說,應該只有那」公寓「兩個字。

但林凡瞬間就又釋懷了起來,覺得自己有些杯弓蛇影。

這好像是,已經被達人公寓給嚇怕了。

可,按照系統任務發放的邏輯來看,三天之內的應該皆都是小任務,更何況它難度也就只有半星。

因此,不需要杞人憂天。

林凡如此思慮著,便也就跨上了他的摩托車,開始回到自己的出租屋裡。

綺語獨自在床沿之處,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林凡忽然覺得,自己有些冷落了這位姑娘。

想一想,自己經常遊盪於黑夜之中,每次回來也都沒有一個固定時間,那麼綺語經常獨自在家,這又怎能不讓她心生孤獨呢?

林凡覺得,應該得要詢問一下綺語,看看她到底喜歡什麼樣的生活。

然後,這也才能再來講說,要努力讓她過得幸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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