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大學的創設
大學創立概況
大學從中世紀誕生到現在已經歷了近八百年的歷史。在發展過程中,大學的功能也不斷變化,從最早的培養少量牧師傳授經典知識的教師行會,發展到後來成為集教學、科研和為社會服務為一體的綜合體,成為了社會前進的「發動機」。
公元476年,強大的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後,希臘、羅馬燦爛的古典文化迅速衰落,古代的各種教育機構也蕩然無存。中世紀,西歐的經濟、政治有了一定的發展,這迫使教會不得不改變愚民政策,興辦了一些修道院、教區學校,培養教士和僧侶。但此時學生所學的一切都為了傳教所需,教師都由神職人員擔任,講課用拉丁語,學生只知道有《聖經》、神學,不知有文學、藝術和科學,因此有人把中世紀稱為「黑暗的時代」。
到了11世紀,歐洲的教育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首先,當時已有阿拉伯數字和中東的宗教、醫學等知識的傳入。再者,中世紀瘟疫盛行,死人無數,人們急於找尋解救的方法。再加上歐洲人的生產活動和貿易來往的頻繁,需要新的知識去提高技術和管理。於是有了大學的誕生。
大學(university)在中世紀是一個非常含糊的名詞,它指的是人們的一種聯合體狀態或協會。實際上中世紀的大學都是為了追求這種聯合狀態的優越性而組成的社會團體,因此它們更像是一些行業公會。事實上,在11世紀時,「大學」和「行業公會」的確是可以相互替換地用於工藝會社的。「studiumgenerale」這個詞指的是由從事高等學術活動的學者和學生組成的「大學」或「行業公會」。這樣的機構吸引了許多從世界各國來向精通某些領域知識的教師學習的學生。「大學」一詞也就狹義地專指進行高等教育的機構了。
最初的大學不是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而是自發形成的。中世紀的世俗大學是市民階級的產物,它們在城市與行會組織獲得發展的條件下形成。當時大學的開放性是今天所無法比擬的,因為它沒有校園,沒有校舍,沒有圖書館,沒有固定的上課地點。學生們一般在租賃的教室里上課,流動性很大。
1088年,在義大利工商業發達的城市出現了第一所世俗大學——博洛尼亞大學。它是最先開辦了幾個學院的綜合大學。博洛尼亞大學起源於學習羅馬民法和教會法的學生組織,在法律、文學和醫學三個專科學校合併的基礎上形成。
到13世紀初時,博洛尼亞大學里的學生已達5000餘名。它以法學研究著稱,吸引了來自西歐各地的知名學者。學校是由學生們自己構成的一個委員會管理的。他們雇傭教師,支付薪水,解僱玩忽職守或教學效果不好的老師。是義大利、西班牙和法國南部所有大學的基本模式。
與博洛尼亞大學不同,巴黎大學是以教師為主的行會團體,在巴黎聖母院教堂學校的基礎上發展起來。1179年,巴黎大學的教師團體取得錄用教學人員的權力。1194年又獲得特權,可以組織獨立於地方司法的學校法庭,負責審理有關師生的案件。巴黎大學以文藝學和經院哲學最為著名,後來發展成為歐洲最重要的神學研究中心,在神學和宗教事務上發揮了權威性作用。它被置於教會法管理之下,師生們都享有教士等級的特權,諸如不納稅、不受國家法律約束等等。巴黎大學是英格蘭、蘇格蘭和其他北歐大學的樣板。
1167年,許多英國的教師和學生由巴黎回到牛津,設立了牛津大學,按照巴黎大學的組織方式講學。
後來歐洲又成立了許多大學,每一個大學儘管都有它自己獨特的起源和歷史,但是卻可以分成三種主要的類型。一種是由教會建立的,以巴黎、牛津和劍橋大學為代表。這些學校中的學生和教師形成一個由校長指導的、封閉性的集合體。第二種類型是市立學校,例如博洛尼亞和帕多瓦大學。
這些學校由一個學生選舉出來的教區長管理,學生對教師以及學校的課程有很大的控制權。第三種類型是國立大學,它們是由世俗的統治者在教皇的認可下建立的。由西西里的腓特烈二世建立的那不勒斯大學和卡斯提耳的腓特烈三世創立的薩拉曼卡大學,就屬於這種類型。
13世紀時,歐洲一共有五所重要的大學,即巴黎、奧爾良、博洛尼亞、牛津和劍橋大學。在法國南部還有另外兩所。義大利自誇有十一所,而西班牙僅僅有兩所。德國直到14世紀才有大學出現。到中世紀末期,在歐洲已建立的20多所大學中,有2/3是在法國和義大利。
中世紀大學的學習生活非常緊張,由於大學強調權威的價值以及書籍的無一例外的昂貴(寫在珍貴的羊皮紙上裝訂而成),因此學生要死記硬背的東西非常多。
當時大學的專業主要有文藝、法律、醫學和神學四科目,學生花三四年時間學習文法、修辭、邏輯,通過考試后可以取得學士學位。由於學生通常具有教士身份,他們按照規定應當獨身,所以英文里「學士」(Scholar)一詞就有單身漢的意思。學士再花幾年時間讀完算術、幾何、天文和音樂,就能獲得碩士學位。若要摘取博士的桂冠,還要接受更多的專門訓練。巴黎大學神學博士科目需要十四年才能修完。只有取得碩士、博士資格,才能謀取在大學教書的職位。
一般來說,基督教會的權威們雖然在初生的大學中占統治地位,但某些主要學科的確切起源並不很清楚。在11、12世紀,隨著老的修道院學校的威信日益下降,教區總教堂的學校和半世俗的市立學校開始取代它們。某些這樣的學校在12世紀發展得相當大,經過默默無聞的幾個世紀以後,逐漸成為高等學術活動的中心。例如,查理曼曾建立了和大主教教堂相聯合的學校。在這裡,給年輕的神父們上神學課、音樂課及被教會認為是作為一個教士所必須學習的科目。在中世紀的大學里,當學生數量也增加了的時候,某些不安分和家庭有勢力的學生也成為影響學校的一種不可忽視的動蕩因素。為了保護教師們的利益,全體教師組織了「大學教師協會」。
中世紀大學吸引學生的地方很多。所有學生都以拉丁語作為學習使用的語言。他們組成了「鄉友」(團體)。大學具有很大的權力,並且從市政府和基督教會那裡獲得了很高程度的自治權。在大學里,沒有標準年齡或年級的分配。學生們以粗暴、擁有武器以及酗酒而聞名,並且常常鬧事。在未設獎學金或學生貸款的大學中,他們就常常以乞討、偷竊為生。因此他們與當地城市居民的關係非常緊張,並常常發生衝突,甚至還會進行激戰。劍橋大學就是在牛津大學與市民的一次武裝衝突中,逃散的一部分師生跑到劍橋逐步形成的(1209年)。
儘管名聲不好,大學的基礎仍然主要是年輕人追求知識或至少是在畢業后追求財富和權利的慾望。當時的學生大部分是成年人、商人、神父等。
中世紀的大學雖然是權力很大的機構,但永久性的學校建築卻非常稀少。上課經常是在教授的房子里或租來的房屋中進行。學生們常常是相互獨立地與教授訂立雇傭和支付教師報酬的協定。學生學習六年以後,可以參加一次考試。如果通過了這次考試,就有資格當教師。許多報酬豐厚能賺大錢的職業為大學畢業生敞開著大門。大學生可以接受神職,成為牧師或擔任其他的教會職務。他們的學術研究能力可能會受到一個有錢的庇護者的賞識,他也許會去從事醫學或法律研究,或者做個謄寫員。但是,甚至在13世紀,就已經有學生拒絕這些傳統的道路。他們追求一種漫遊、閑逛的學者生活,周遊遍布歐洲的各個大學和各地的小酒館。
在所有的大學中,教學內容都局限在宗教教義的範圍內,並且還受到教義的調整。學術上的偏離會被當作異端而受到懲罰。特別是在13世紀的宗教混亂中,世俗的權力屈服於基督教的勢力,在大學中成立了托缽行乞修道士的修會,以反對異端。幾乎在這一轉變發生的同時,亞里士多德著作也以它原始的純粹希臘的形式出現,從而能為學者們所利用。
中世紀大學的產生,是世界歷史上的一件大事。這是從黑暗愚昧的中世紀走出的重要一步。大學誕生以後,成為社會的思想和技術中心,為社會走向科學和民主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直到現在,大學仍然發揮著社會思想庫和科技發展中心的作用。
歐洲大學的興起
中世紀的西歐文化教育相當落後,完全被教會把持。教會為了加強封建統治,避免任何反抗意識的產生,有意使群眾處於長期愚昧之中。他們利用宗教在人們精神上造成一種強大的壓力,禁止一切與宗教神學相違背的精神文化滋生。
教士們颳去古代羊皮紙手稿上的學術著作,改為抄寫文字不通的宗教神話;教會開列大批禁書目錄,封鎖禁錮文化傳播:更有甚者,391年,阿非羅主教竟下令燒毀了藏書幾十萬冊的亞歷山大圖書館。這是一座古典文化寶庫,它收藏了古代希臘、羅馬學者多少年積累下來的智慧和心血的結晶,卻被一把大火化為灰燼。教格里哥利利一世曾公然宣稱:「不學無術是信仰虔誠之母。」結果,在中世紀初期,不僅普通百姓全都是文盲,王公貴族也都粗魯無知。社會上只有少數高級教士由於閱讀聖經和宣傳教義的需要而掌握拉丁文。當時,西歐各國的政府文告、外交書信也都是用拉丁文書寫。
教會是中世紀初期惟一設有學校的地方,學生主要是教會人士。教會學校的培養目標僅僅是訓練為教會服務的工具,為封建統治階級培養人才。在教會學校里學習「七藝」,即:文法、修辭、邏輯、幾何、數學、天文和音樂。
從形式上看,似乎這些課程也是文理全科,實際上,這七門學科只是為了一個目的——宣傳宗教教義,為宗教神學服務;七門學科也只有惟一的一本教科書——《聖經》。因此,七藝中的文法是為了明白聖經的語法;修辭是訓練傳經佈道的辯才;邏輯是為了在與「異端」詭辯中進行形式推理和論證神學命題;數學是為了論證聖經中的有關數字;幾何是為了說明地球不是圓的,而是浮在水上的扁平的一片以及有助於教堂的建築;天文是要說明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和為了推算宗教節日、占星卜兆;音樂則是為了演唱讚美詩……等等。總之,文化各科無不是為宗教服務,充滿了宗教神學的性質。無怪當時的教會要說:「科學是宗教的僕人。」這樣的文化教育,使我們不難想象中世紀初期的歐洲,人們是生活在怎樣的黑暗之中。他們除了聖經不知還有其他書籍,更不知還有文學、藝術、科學,粗魯愚昧,虔誠地信仰上帝。
但是,隨著歷史的發展,中世紀的歐洲社會發生了重要變化。10世紀左右,阿拉伯人征服西班牙,把許多古代東方文明的精華帶到西歐。阿拉伯人在西班牙興辦學校,講授《古蘭經》,學習文學、數學、醫學和天文學等自然科學,並建立了圖書館。西班牙成為當時歐洲的文化中心,它的學校曾吸引了大批歐洲青年。另一方面,大規模的十字軍東侵在客觀上給歐洲文化帶來影響。十字軍騎士們接觸到東方文化,也掠回許多技藝高超的手工藝人和博學多識的拜占廷學者。東方的文明和東方的豪華奢侈以其神奇的魅力展現在西歐人面前,使他們感受到基督教世界之外的生活。於是,非基督教文化的滲透和掌握文化的非基督教人士的出現,使中世紀早期教會壟斷文化的局面打開缺口。特別是11世紀以來,西歐社會經濟發展,陸續產生一些以工商業為主的城市,隨之出現了一個新的、工商業者組成的市民階層。他們力圖從封建領主的壓迫下解放出來,在政治經濟方面獨立自主。他們需要新的文化生活,迫切要求自己掌握文化,提高文化水平,再也不能容忍教會對文化教育的壟斷。
因此,為適應市民生活的需要,並為他們培養掌握文化知識的人材,最早在義大利城市,接著在西歐其他城市相繼出現一批不受教會控制的城市學校。這些城市學校大都教授羅馬法,因為羅馬法重視主權和產權,符合當時政治經濟的需要。城市學校可以說是中世紀大學的先驅。
大學(由拉丁文的「聯合」一詞引申而來),是中世紀西歐開始建立的高等學校。11世紀末,在義大利波倫亞法律學校基礎上形成的波倫亞大學是中世紀西歐的第一所大學。12世紀,法國巴黎大學,英國牛津大學相繼出現。13世紀時,西歐各大城市紛紛創立大學。義大利的薩勒諾大學、巴勒摩大學、西班牙的拉曼加大學,德國的海德堡大學,法國的奧爾良大學,英國的劍橋大學等,都是在這一世紀創立的。到15世紀,歐洲已有40多所大學。
巴黎大學是西歐中世紀大學的典型。它形成於12世紀前半期。1200年,經法蘭西國王腓力二世頒發詔書批准而正式誕生。巴黎大學集中了來自歐洲各地的求學者。據說有個時期,巴黎大學的學生達五萬人之多。這主要是由於巴黎大學和中世紀西歐其他大學一樣,一律使用拉丁語教學,所以它能接納歐洲各國通曉拉丁語的學生。
巴黎大學不僅由學生和教師聯合組成,而且為它服務的人,如書販、信差、藥商、抄寫人、甚至旅店老闆等,都算是大學的成員。教師和學生們有各自的組織。教師,按照他們自己的才能,也就是能教某種學科的能力,分別結合成不同的團體,它相當於現代大學中的「系」(是從拉丁語「才能」一詞轉化而來),而從中選出的「首席」或「執事」,就是後來所稱的系主任。各系的教師必須是已經獲得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擔任。來自各地的學生按鄉土組成同鄉會,稱為學館。巴黎大學最初有諾曼底、英格蘭、高盧和皮卡爾迪四個學館。每個學館都有自己的宿舍、食堂、小教堂以及舍監和導師。這種學館後來發展成為學院,它的名稱一直沿用到現代。
當時,巴黎大學設有四個學科:文藝、醫學、法律和神學。文藝學科是初級科,學習「七藝」,它的內容與教會學校的「七藝」大不相同。語法,包括拉丁語和文學;辯證法,即邏輯學;修辭,包括散文、詩的習作和法律知識;幾何,包括地理和自然歷史;天文學,包括物理學和化學;還有算術和音樂。這個學科人數最多,修完后可以得到學士學位。其他三個學科是高級科,只有初級科畢業的學生才能升入,修完后可以獲得碩士學位。不過在中世紀,要想獲得學位是一件很複雜的事。在上大學的人中,往往只有1/3的人獲得學士學位,而獲得碩士學位的僅佔1/16。其餘離開大學的人根本沒有獲得任何學位,只滿足於他們在初級科學到的知識。中世紀大學各科的學習年限較長,文藝科一般要學五至七年。其他三科,每一科也要學習五至七年。學習年限之長,往往也限制學生不能修完各門學科。
中世紀大學的學習方法主要是聽講、記筆記和參加辯論會。教材多是古代傳下來的一些名著。每天清晨,學生們到教堂做完彌撒,就去教堂上課。教師一邊誦讀教材,一邊加以解釋,不允許學生懷疑,也極少實驗。即使是醫學教學也不進行活體解剖,更絕對禁止做人體解剖,教師只能從阿拉伯的醫書上引用某些解剖學知識。辯論是大學學習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中世紀大學生習以為常的活動。所有獲得學位的學生都必須經過公開答辯,來證明自己獲得這個學位的權利。巴黎大學組織辯論會,主要是本校師生參加,有時也邀請其他大學的教師來辯論。辯論時,辯論者提出某些命題,聽取反對意見,並駁斥這些意見。當時,很多參加辯論者達到了較高的水平。例如:有一次,一個英國牛津大學出身的碩士來巴黎大學參加辯論會。他聽取了二百多條反對意見,竟能全部當場記住,並且立即依次加以反駁。辯論會常常是在熱烈的氣氛中進行,當辯論達到高潮時,激動的雙方面紅耳赤,甚至會扭打起來。
巴黎大學創立初期,校內行政管理具有較濃厚的民主氣氛。學生和教師之間都是相當民主的,享有同等權利,並共同選舉大學校長。學校由校長領導,不受任何上級管轄。這種大學自治的特點,恰恰表現了它是城市市民反抗封建教會鬥爭的產物。
但是,教會極端仇視這種不受其管轄的世俗大學。它不能容忍文化知識在人們中間傳播,啟迪人們的心靈。因此千方百計運用宗教權力將教會勢力滲入大學,並殘酷迫害那些主張不依賴神學而獨立研究學術及哲學的教師。一些敢於提出與教會不同的觀點,並堅持自己觀點的學生和教師,被教會法庭處以火刑,甚至活活打死。到13世紀中期,巴黎大學已完全為教會所操縱,其他大學也難逃此運。許多具有自由思想的教師不是被驅逐出去,就是慘遭迫害。學校的教師多由教士擔任,他們講授的課程多是從聖經中引來,並不是真正的知識。從此,在大學里佔主導地位的是輕視經驗、崇奉教會權威,壓制自由思想的經院哲學。只有醫學、法學等實用學科未被排斥。
儘管如此,西歐中世紀大學的出現依然是世界教育史上一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歷史事件。它雖未能徹底擺脫宗教勢力的約束,但世俗大學畢竟不同於教會學校,學生來源廣泛了,教師也不是清一色的神職人員。它的出現意味著對宗教獨佔文化教育內容的一種突破。
中世紀大學組織的形成
中世紀大學的組織是在城市與行會組織發展的條件下形成的,歐洲「大學」一詞原來的意義是由人們組織起來的團體,後來又發展為專指由從事學習、教學和研究的人組織起來的團體。此後在大學形成的過程中,又有了較為明確的含義,指並非專由一個地區或一個階層團體得到學生,而是由各個地方來的學生組成的學校。它從事包括有神學、法學和醫學這些學科的高等教育,而且每種學科是由多位教師講授,大學的組織與教學的形成經歷了一個長期過程並有著各種類型。
義大利的波洛尼亞大學起源於學習羅馬民法和教會法的學生組織。波洛尼亞所在的倫巴德地區,處於西歐和東方貿易往來的通道,羅馬教皇與神聖羅馬皇帝進行長期鬥爭的中間地帶,工商業發達,出現了大批的自治城市,為學術研究的興起提供了有利條件,歐洲各地的學生紛紛到此求學。但是中世紀城市和行會的法律、規章是維護本地人利益的,對於這些外來的學生極為不利,學生們在房租和學費上受到敲詐,甚至要他們替同鄉人歸還欠下的債務。於是這些學生們便逐步組織起來形成團體,制定了自己的規章從事學習和聘請教師。學生團體考核聘請教師的學術質量,規定聘金和講授課時數量,還有一些更詳細的規定,如教師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必須按照課本逐節進行講解和論證,如果一門課不能吸引來五個以上的學生,這門課的講授資格便被取消。學生團體與城市當局協商房租標準,不得允許有人向房主出高租來驅逐學生。而由學生團體認可在學識和講授方面合格的教師,才有資格向學生進行考試,並授予從事法律等專業的合格證書,隨著學生團體的壯大和規章的完備,波洛尼亞大學便成為西歐第一所有著完備制度的大學。
學生團體之所以能取得這樣的成就,是由於中世紀城市行會林立,法規紛雜,在團結起來的學生面前不得不讓步,而學生多是富家子弟和有教會支持資助的教士,也是城市的經濟來源,教師則多為「遊學之士」,也要從學生團體得到可靠收入。德國的神聖羅馬皇帝和羅馬教皇在義大利北部城市激烈爭奪,各城市均有「皇帝黨」與「教皇黨」之分,都要爭取具有法律和其他學識的人才。1158年,皇帝腓特烈一世(巴巴羅薩)授予波洛尼亞大學特許狀,批准了大學自治的法律地位,1189年教皇克萊門特三世的通諭,更進一步明確了保障學生租房居住,商定租金的權利。大學從這些敕令與通諭中獲得的重要法律權利還有:大學生可以自由通行,城市與各地方當局不得阻礙;大學生與外人發生訴訟,均由大學審理;大學師生免交賦稅,免服兵役。
隨著由西歐各地來的學生人數的增多,學生團體為便於組織和管理,又分為「同鄉會」,首先是分為阿爾卑斯山內和山外兩個同鄉會,後來山內同鄉會又分為倫巴德、托斯卡納和羅馬三個同鄉會,山外同鄉會又分為高盧、皮卡迪利、勃艮第、普瓦圖、圖爾內與緬因、諾曼底、加泰隆尼亞、匈牙利、波蘭、德意志、西班牙、普羅旺斯、英格蘭、加斯科尼十四個同鄉會。同鄉會的原則是互相保護、幫助、共同娛樂。要求純潔,友愛,照顧病人,提供貧困者的需求,防止爭吵鬥毆,埋葬死者,互助學業的研修,援救被迫害者等,每個學會有專門的負責人,並收一些會費。最初學生團體沒有集中的領導機構,只是在有重大問題時派代表共同會商,後來各團體共同選舉產生了校長,並授予校長以司法權力。
學生對同鄉會和校長的關係是採用締結章程、宣誓遵守服從的形式結成的,這種組織形式主要是保證學生的學習、生活和不受外人侵犯,教師是處於這種組織之外的,但是學生團體除了聘任與判定合格的教師之外,也不士涉教師的教學,考試與學術活動。
波洛尼亞大學在成長過程中也經歷了多次鬥爭,包括與城市當局、封建貴族、教會和師生內部的鬥爭,有司法鬥爭,武裝自衛,學生罷課,教師罷教,大學集體遷移等種種形式,由於大學學術水平卓越,並善於利用矛盾取得支持,鬥爭往往取勝,以致這些鬥爭形式均被承認為大學的合法權利。波洛尼亞大學到13世紀初學生已達5000餘名,除了民法與教會法外,於1316年增設醫學,1360年增設神學。波洛尼亞大學這種由學生主持管理校務的體制,成為義大利、法國南部、西班牙、葡萄牙等地大學的榜樣。大學的法律教育的影響遍及西歐,但較為輕視神學與經院哲學,形成了較為自由的學術氣氛,也為孕育義大利的人文主義思想提供了條件。
西歐中世紀大學的另一個典型是法國的巴黎大學。巴黎在查理曼帝國時代就設有教會和宮廷學校,此後巴黎的幾個著名教堂和修道院學校,尤其是巴黎聖母院的主教學校一直持續發展。12世紀古典文化的復興,經院哲學的形成和唯名論與唯實論的激烈鬥爭,在巴黎的教會學校是最為集中的研習和討論場所。過去的宗教教育已遠遠不適應需要,許多人要求接受文藝學科、哲學、神學和教會法的教育。而在教會勢力強大的法國,進行這類教學必須得到教會頒發的許可證。最初這種許可證由教會學校的校長頒發,由於教會學校校長對許多學科毫無知識並經常以出售許可證謀利,嚴重損害學者的聲譽和權利,各教會學校的教師便組織起來抗議與抵制。1179年,在拉特蘭宗教會議上的鬥爭,使教皇亞歷山大三世頒布通諭,嚴禁教會學校校長出售許可證,並必須擔保教學人員的質量。教皇特別斥責了巴黎聖母院主教學校的校長。此後,取得教學資格就主要取決於教師團體的「授職」了。由於巴黎的教師與學校擁有很高的聲譽和地位,西歐各地求學的學生紛紛來到巴黎學習,以得到教師團體的授職。教師團體由於擁有眾多的學生,勢力強大起來,經常與巴黎的市民發生衝突。巴黎的教師團體便向教皇亞歷山大三世請願,取得了由教師審判有關學生的法律案件的特權,實際上是由一個教師專門組成的法庭審理。後來這些特權又由教皇西斯廷三世於1194年加以確認,將巴黎大學所有師生置於教會法管理之下,使他們在與俗人的爭端中享有教士特權,並實際由大學處理。法國國王腓力二世(奧古斯都)於1200年正式承認了巴黎大學的特權。在這些鬥爭中,教師團體把過去的習慣和規章寫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並使教師團體成為處理各類法律事務的法人團體,指派固定官員,使用專門印章,並最後排除了主教學校校長對大學的權力。雖然教師和學生均具有教士身份,但由於他們來自各地,不願受巴黎當地教會組織的管轄,終於在1231年得到羅馬教皇的支持,又取得了獨立於當地教會的自治權。
巴黎大學的教師團體之所以能夠連續取得這些成就,主要是當時羅馬教廷的權力達到最高峰,羅馬教皇企圖利用巴黎大學對法國的教會和俗權進行控制,而巴黎大學又彙集了西歐各地有權勢、有學識的教士,權傾西歐的教皇英諾森三世,就曾是巴黎大學和波洛尼亞大學的學生。
在大學成長過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數最多的文藝學科教師團體。他們也組成了法蘭西、皮卡迪利、諾曼底和英格蘭四個同鄉會(實際包括了西歐其他地區來的人)。但教師更上一層的組織是分學科的教授會,分為文學、神學、教會法學(羅馬民法在巴黎被禁止講授)和醫學四個教授會。
每個教授會有權頒發本學科的教學許可證書,決定本學科的教學規則和學生紀律。每個教授會選舉一個會長。大學的重大事務由幾個教授會共同會商。到13世紀末,文學教授會的會長由於擁有較多人力、財力,實際上成為巴黎大學的校長。巴黎大學這種由教師團體主持校務的體制,成為英格蘭、蘇格蘭和北歐各大學的榜樣。巴黎大學最盛時曾達5萬多人,號稱與教皇和皇帝並為歐洲三足鼎立的勢力,尤其以文藝學科和經院哲學最為著名。巴黎大學在神學和宗教事務上的權威和影響,在14世紀教廷分裂時期甚至凌駕於教皇之上,形成了大學中強大的宗教保守勢力,一直延續到歐洲近代時期。
中世紀大學中還有一個具有特別影響的典型,即英國的牛津大學。牛津在中世紀初期就有一些學者在此教學,在1167年左右,由於英王亨利二世與法國國王的爭執,許多英國的教師和學生陸續由巴黎大學回到牛津,按照巴黎大學的組織方式講學,逐步形成了牛津大學。但是牛津既非工商業中心,也不是政治和教會中心,教師、學生的研習和生活必須以獨特的方式加以保證,於是便形成了學院制度。學院制度在西歐其他大學也存在,起源於為付不起房租的窮學生提供宿舍,逐步形成學生共同學習和生活的組織。但是在牛津,學院成為大學體制的主要形式,大學是因一個個學院的建立而發展起來。學院是由英國各地的貴族、教會以至國王捐助的資金、土地和房屋而建立起來的,最早形成的是大學學院(1249年)、貝利奧爾學院(1260年)和莫頓學院(1263年)。每個學院訂有由國王和教會當局批准的章程。
章程包括尊重捐獻者的意願,服從某個教俗上層的領導,教師團的組成,院長的產生和權力,經費的運用,學生的學習規章和紀律等,學院對於招收師生、經費應用和進行教學方面均擁有自主權。學院擁有學生和教師宿舍、教堂、食堂、教室、圖書館和庭院,各具風格。大學的重大事務由各學院院長會商,並輪流分工負責。大學的校長是由國王和教會任命的,主要是負責大學獨立的司法權,學院制度的建立在當時具有重大意義,它為許多貧窮的學生和教師提供了學習、生活的保障,使各種教授、學習、管理制度能夠系統化和貫徹實施,並為大學提供了可靠的經費來源,使大學不僅在司法上,並且在經濟上也加強了獨立性。
牛津大學雖然在一個小城市形成,也經歷了與城市當局和市民的長期鬥爭,甚至發生多次武裝衝突。在1209年一次武裝衝突中,逃散的一部分師生跑到劍橋,逐步形成了劍橋大學。此後牛津學生又幾次被市民打得逃散。但是牛津大學得到國王和教會的支持,國王在1244、1248、1275年一再頒發的特許狀中保護牛津大學的權利,最終在1355年大學戰勝城市當局,成為牛津的掌權者。大學的得勝也是由於大學建立了許多學院,全英國各地的學生均來此就學,人力財力增強並博得了全國的支持。雖然學院林立,制度各異,牛津大學的教師還是形成了嚴密的組織來管理大學。來自英國南方和北方的教師分別選出兩個學監,學監後來取得了指派各學科的教師代表選舉校長的權利。全體教師又逐步形成教師會議,教師會議提出和修改學校規章,討論決定重大財政收支,總管授予學位事項。教師會議多次與教會和修道院團體對大學教學的干涉進行鬥爭,並取得勝利。
牛津大學在西歐中世紀也起到重大的作用。牛津校長格羅塞特和學者羅吉爾,培根對抗教會壓力,最先開展對自然科學的實驗研究。鄧斯·司各特和威廉·奧卡姆發展了唯名論,對抗羅馬教會的正統神學,成為中世紀學術界對羅馬教會基本信仰和理論最嚴重的挑戰。約翰·威克里夫提倡國家教會,反對羅馬教皇和教士,成為宗教改革運動的先驅。
在波洛尼亞、巴黎、牛津等大學榜樣的帶動下,到十五世紀末,整個西歐建立了近80所大學。義大利有20所,法國有18所,英國有2所,蘇格蘭有3所,西班牙有13所,葡萄牙有1所,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境內(包括尼德蘭、捷克和瑞士)有16所,匈牙利有3所,波蘭、丹麥和瑞典各有1所。大學是在中世紀封建制度下,在城市、行會、教會團體各種組織的影響下形成的,但在形成過程中,大學卻又與這些組織和制度進行了激烈的鬥爭,取得了存在、發展、自主的種種權利。儘管大學組織並不能擺脫封建制度和神權統治總的束縛和要求為其服務的目的,但是追求知識、追求真理、追求得到改造社會和自然界的能力這種人類進步的總傾向,是限制不了的。正因為西歐中世紀大學這種組織為此提供了較為良好的條件,才會成為近代高等教育制度的先導。
中世紀大學的教學活動與成就
中世紀西歐大學的教學活動隨著時間與地區的不同有許多差異,因此只能概述一些基本的共同特點。
中世紀西歐並無系統的小學、中學教育,學生在進入大學之前,一般要在教會學校和後來由城市興辦的文法學校學習基本的讀、寫、算術和宗教教育,特別要初步掌握拉丁文,因為拉丁文是大學教學和生活交際中惟一通用的語言。
學生在十三—十六歲之間便可以進入大學。大貴族子弟是很少進入大學的,他們一般接受騎士和宮廷教育,以繼承爵位和領地。但大學生主要是靠父母的供給,所以小貴族(尤其是無繼承權的非長子)、鄉紳、富裕市民(從事工商業與學術者)的子弟是主要成分。另外就是教會人士的親戚、子弟和各地教會資助而來的貧窮少年(多半為了在教會任職)。最初的大學並無固定的校舍和資產,隨著大學的發展尤其是學院的建立,才使較為貧困的學生以至教師有更多學習研究的機會。最初的大學紀律管理十分鬆弛,學生只是拜一位教師總管學習,經常有荒廢學業、鬧出種種事端者,因生活無法維持而中途輟學的也為數不少。後來隨著大學組織和設備的完善,尤其是學院的設立,才有了嚴格的制度和紀律。學生要在學院固定的宿舍就宿,早上五、六點鐘按時起床,共同在食堂就餐,參加禮拜,按時上課,閉門自修,只是在一定時間才可離開學院外出。一般大學學生和教師均有教士身份,所以要求獨身不婚。當時大學的生活供給標準是不高的,一些貧窮的學生被許可乞討,吃富有學生分剩之食,作助教謀生。青年學生在一起經常舉行球賽、打獵、舞會、音樂等活動,但這均是自行組織而非大學認可的,也免不了有鬥毆、酗酒、賭博、宿娼之類事情。同時這些學生組織起來,以言論文字甚至武力攻擊學校當局、教會、封建領主,直至國王和皇帝的事也時有發生。被稱為「異端」的反教會思想也在大學流行。
大學的教學也逐步系統化。大學最初兩年到四年,是以教師講解輔導教材為主,每次上課常達三小時,每日有課一兩次。教師先給學生說明教材梗概及主要思想,簡要敘述本章知識,逐句誦讀原文,再重述重點、釋疑和旁徵博引。教材常有較原文更長的各家註解。此後就要組織學生個別或分組提出問題,進行對辯,再要求每個學生自選問題,進行有獨到見解的論證,並進行答辯。隨著年級的增高,學生的答辯分量越來越多。學生只有通過由相當高資格者組成的教師團體主持,並有相當多權威人士旁聽的答辯,才能取得學士、碩士或博士資格。由於書籍和書寫工具是昂貴難得的,學生必須下很大功夫背誦,記熟大量教學書籍,並有熟練的分析,邏輯推理和辯論能力,才能通過答辯的道道關口。
在教材內容上,文藝學科作為基礎,但中世紀初期「古代七藝」的教材已遠遠不夠了,加上了亞里士多德、托勒密、西塞羅等人的原著,後來邏輯學和哲學得到特別的發展,成為文藝學科的高級課程。哲學分為自然哲學(物理學、動物學、植物學)、道德哲學(倫理學、政治學、經濟學)和形而上學三部分,基本上是以亞里士多德全集各書為教材。最初是要求學習六七年得到碩士學位,也就是取得擔任教師資格的證書。學士最初只是對於正在就學以求得教師資格的學生的稱呼,後來由於大學需要助教,學生也需以此謀生,便有了學士學位,一般學習四年可以得到。而神學、民法、教會法和醫學除了要有文藝學科的基礎外,還需要長時間的專業學習,有時多達十六年之久,由這些學科結業的一般便授予博士學位(不一定要先有學士與碩士學位)。原先大學要求穿戴的教士袍服由此發展出各學銜不同的樣式,授予學位也發展出了隆重的穿袍、奏樂、遊行、宴會儀式。獲得這些學銜,也就逐步成為擔任教師、法官、律師、公證人、高級教士和醫生的必要條件。大學在社會上的地位便更形重要。
處於羅馬教會神權統治之下的中世紀西歐,大學的教育,不得不適應教會教義教條定下的框架。在學習神學、經院哲學和教會法時,只就教會定下的教義教規和教材研討,根本很少涉及《聖經》本來的意義及原文(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真意。在學習象亞里士多德等古典作家的著作時,也是按教會的教義加以歪曲來適應神學觀念。大學中自然科學和醫學的教學,也得符合基督教的信仰和宇宙觀,如上帝創世,地球中心等,並且對權威的學說不能提出疑問。因此,儘管中世紀的大學師生養成了良好的研讀、註釋,邏輯分析和推理、辯論的能力,并力圖以理性來求知,但總的並沒有擺脫教條與權威的局限性。但隨著西歐經濟和文化的發展,文藝復興和人文主義運動的興起,打破了這個局限性。
文藝復興的在學科上的突破,首先是在大學的基礎學科文藝學科。在文藝學科教授和學習的一批學者,如彼德拉克、薄伽丘、洛倫佐·瓦拉,伊拉斯莫、戴塔普爾、黎希林、科勒特等,從研習古典文化中發現了被教會歪曲的基本知識上的謬誤,而威克里夫、胡斯、馬丁·路德、慈溫利、加爾文等在大學研修神學的學者,在此基礎上又指出羅馬教會在教義、教條上的謬誤。掀起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偉大運動的傑出人物,大多數是受過大學教育的學者。而在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運動的衝擊下,大學培育出了哥白尼、開普勒、枷利略、培根、哈維等第一批傑出的近代科學家。套在中世紀大學上神學專制的枷鎖一旦出現裂痕,便人材輩出,不少人由學究和臣僕變為新時代精神的主將,使落後的西歐首先跨入科學、文化的新時代。
在這個大轉變時代,大學的組織和地位也有所變化。由於中世紀的社團和教會組織的衰敗以及大學規模、設備、需求的擴大,舊有的對大學的經濟政治支持來源已經不能勝任了。新興的民族國家中的王權,一些發達的領地和城市共和國的當局,開始以國家財政來直接支持大學。英國的牛津和劍橋大學,法國的巴黎大學,奧地利的維也納大學,西班牙的薩拉曼加大學是國家的榮耀,威尼斯的帕多瓦大學和佛羅倫薩的大學是城市的驕傲,海德堡大學、科隆大學、圖賓根大學、那不勒斯大學則是領地發達的象徵,而克拉科夫大學、布拉格大學、哥本哈根大學、烏普薩拉大學是弱小民族獨立自強的希望。大學建築輝煌,規模劇增。雖然專制王權和反宗教改革的勢力還要令大學套上新的桎梏,但是科學、文化的發展畢竟又邁出了一大步,大學的師生在隨後兩三個世紀作出了百倍於前人的輝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