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愛不歸
第28章愛不歸
他與她,是住在對面的陌生人。她算不上一個漂亮的女子,表情又是平淡,所以在這個混雜的居民樓里,他一直都沒能將她很快地記住;即便是見了面,視線,也總是平行射出去,從不會在她的臉上,停留片刻。他那時忙於工作,一心想著要將公司里同來的新人,全都挫敗,以便能夠脫穎而出,被老總記住。所以他的生活,像是一個高度旋轉的陀螺,他只感覺到自己的存在,其餘人,則成了那模糊的風景,再怎麼美麗,都不過是無關緊要的點綴。而像她這樣面目寡淡的,更是入不了心的。
開始注意到她,已經是兩個月之後的事情了。那時他的諸種努力,終於有了實效,老總在例會上,幾次對他的成績表示讚譽,並特例給他發了一個紅包。那日他揣著紅包,哼著歌上了樓,在門口,正遇到她要出門去。他無意中瞥了一眼,視線,恰好與她的重合。他看見她,啟齒一笑,眉心的痣,也跟著一起溫柔下去;他一時看得呆愣住,竟是忘了開門。是她提醒,說,下班了?他才慌慌地去尋鑰匙,腋下的一沓文件,也便隨之散落在地上。他還沒有彎腰,她早已替他撿起,遞過來的時候,又笑:回家還要加班么,這麼累,要注意適當的休息才是呢。他第一次在她素淡的笑里,向她綻開笑顏,又破天荒地,邀請道:進來坐會兒嗎?
她當然是沒有進去的,這反而讓他覺得更是歡喜,看出她是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子,矜持,雅緻,像牆角的一朵花,沒有人的欣賞,照例在春天裡安然綻放。此後兩個人,再相遇,他總是比她先一步,問出好來。她對他的這種突然而至的熱情,並沒有表示出疏離,而是站定了,安靜笑望著他,聽他口若懸河地講。見他渴了,會適時地拿瓶水來,看他豪爽地一口飲下去。他知道,她是喜歡他的,或者是比他更早地,注意到了他,否則,她眼睛里汪著的那潭水,不會如此地深,深到他探頭看下去,會有微微的暈眩。
他試圖像了解工作一樣地,迅速地將她的內心,看得透徹清晰,但卻發現是徒勞。她依然含蓄吐露了芬芳,並沒有因為她對他的好感,和他對她日漸濃郁的愛戀,而突兀地將所有的枝葉,全都呈現給他;她只是在昔日的清香里,悄悄添了一抹柔和的粉色。他知道她來自南方的一個小城,在一家廣告公司做文案,業績不是太好,但卻從沒有因此有過自責,倒是在生活細節的經營上,從不會吝惜時間,是那種寧肯不要太多的錢,也要生活安定節奏舒緩的女子。
他還知道她喜歡周末的時候,到一些網站去遊走,在一個喜歡的香港作家的博客里,偶爾會留言,但大多數時候,都只是靜靜地看;網路的熱鬧與紛繁,與她有關,又似乎與她無關。他之前只忙於工作,對之外的事情,懶於也不屑於搭理,是她的到來,讓他突然間在工作之外,看見了一片澄碧明凈的天空。他開始喜歡上網路讀書的生活,當然是在她的引導下;她說剛剛看了某個網站,很好,他即刻一路追尋過去;她說香港作家剛貼的一篇文章不錯,他也會用心地去讀。他還會在她的下面跟帖,像一個影子,不棄不離地跟著;在一個網站的論壇里,更是匿了名,遊魂一樣緊跟了她,以致她還沒有來得及問,許多常逛論壇的人,就質疑問道:你們兩個,關係當是非比尋常吧?
這句話,讓他的心,陡然一驚,這才意識到,他是第一次,這樣迫不及待地,去追尋一個人;在此前,他也曾有過幾次愛戀,但皆因為對方的過分依戀,而讓他生出煩厭,繼而愛恨都冷落下來,直至最後像那煤氣的爐子,一旦滅了,連點餘溫也沒有。但這一次,他的熱情,在她的若即若離中,反而是有增無減地一路持續下去,直到她終於停下來,對他淺淡一笑,說,追了這一程,你該是累了。
他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愛戀,兩個皆已經28歲的人,不會再有過分濃烈的情愛,但卻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依戀上彼此,且甘願為了對方,做一些放棄。譬如他喜歡在周末也去加班,但為了她,他寧願慢下腳步,陪她去郊區走走,或者,只是在網上散漫地聊天。又譬如他愛吸煙,但因為她不喜歡那股嗆人的味道,他則盡量地用嚼口香糖的方式,來緩解突然襲來的煙癮。而她,亦是如此。看見他將自己剛剛整理過的東西,弄亂了,並不會埋怨什麼,而是在他轉身的時候,又悄無聲息地收拾好;知道他熬夜的時候會餓,便會定好時間,半夜裡醒來給他做些夜宵,看他吃完了,才肯睡去。
他習慣於在工作中計算付出與收穫的比例,如果付出沒有達到想要的收穫,即便是已經讓外人羨慕,他也會有些微的失落。所以對於這段愛情,他下意識里,也常會將兩個人的情感,放到時間的天平上,稱量上一番。直到有一天,他終於發現,愛情,不知不覺,已經在兩個人之間,發生了微妙的轉移。他在最初的那段略顯瘋狂的追尋之後,一顆心,在她的溫暖里,慢慢疲憊下來,歸屬的感覺,讓他的鬥志,重新轉移到工作中去。他又開始為了工作,斤斤計較,患得患失,與周圍人的關係,也瞬間變得緊張。常常就為了別人一句話,而記恨許久。她的愛,起初是恬淡清亮的,慢慢就在時光里,熬成一碗黏稠溫熱的粥。她依戀上他的愛,就像藤蔓依戀上一面牆,她願將自己的生命,深深地嵌入他堅實的胸膛里去,也願意用自己柔韌的枝蔓,將他的心,密實地包圍起來,直到,他再不會逃離。所以他在工作中的煩亂,她每次都會用自己的溫柔,為他化解。她是個聰慧的女子,她明白他始終是個為事業而生的男人,所以她將一份愛,漸至熬到濃郁,試圖消解他在追尋名利的路上,愈來愈盛的暴躁和嫉恨。
可是已經攔不住了。他的這份工作,在短暫的光華之後,竟是漸漸潰敗,一年後新人浪一樣湧進,他很快被淹沒下去;他費了很大的力氣,依然無法再回到從前的鋒芒。工作上不順,他便也失了昔日的浪漫,對她漸至冷淡,明明知道她是對他好的,可還是忍不住要用冷漠的言語,傷她,似乎這樣,就可以平息他心底那股衝天的憤怒。他一直以為,她的退讓和柔情,是一株生生不息的草,不管怎樣地焚燒,照例是春風一吹,又蔥綠一片。他開始嫌棄她的種種,甚至連她的關心,也故意地挑剔,這樣直到有一天,下了大雨,她在公司門口舉傘等他。他正因為一份錯拿的材料,而與同事爭吵,以為別人是有意在老總面前擠兌他;正吵到氣極敗壞之時,聽見她在門口輕喚他的名字,他的衰頹,即刻如滿地雨打的桐花,在泥土裡現出不堪的顏色。他幾乎是咆哮著,將對同事的忿恨,全都轉移到她的身上。他說你不就是想看我出醜么,今天終於如願了!
而她,卻是在他的喋喋不休里,將傘放到他的桌上,又朝他的同事抱以歉意的一笑,便丟下他,轉身出了門。
他以為她又像平常那樣,並不介意他的怨怒,不過是一個人回家,做好飯等他消了氣回去再吃。因為,她的臉上,不僅看不到絲毫的怨恨和委屈,還有一種難得的平靜在。所以他磨蹭到很晚,估計她將飯放到保溫鍋里,自己睡去了,才收拾了東西回家。
回到家后,著實是餓了,他溜進廚房,打開鍋,看到自己喜歡的蛋炒飯,正冒著熱氣,他一口氣全都扒下去,這才想起她來。可是,從客廳到卧室短短的距離里,他卻發現,一切,又都回復到昔日單身時的模樣。她,似乎是一個從沒有存在過的影子,不過是瞬間,就了無痕迹。
他幾乎是發了瘋般地,開始找她,且為此,連工作,都不想要了。他以為她的熱情,會有餘溫的,至少,不會這樣突然地就涼下去;可是,她卻給了他,這樣一個近乎無情的轉身,無情到讓他以為一切都還是溫熱的,但卻發現,那冰涼早已是刻骨。
他去她的公司等她,但等到的結果,是她已經辭職,至於去向,無人知曉。她的手機,博客,QQ,都停掉了。唯一她無法停掉的,是她常去的論壇,和那位香港作家的博客。他開始每日都守在這兩個地方,等著她的出現。他幾乎是每隔一個小時,就會去留言,將那美好的過往,一件件地講給她聽。他並不確信她是否能夠看到,可是,他卻執拗地認定,她能夠感應到他漫天的悔意。而這,是唯一可以讓她回頭的方式。
許多的網友,都知道了他與她的故事,有人安慰,說他這樣一片痴情,她定是能夠看到,且回心轉意;亦有人冷眼旁觀,說,早做什麼去了呢,到現在才來挽回,不是太晚了么?還有人說,在這樣科技發達的社會,想要尋個人,當不是太難的事,只要她像你說的那樣,經常在網路遊走,相信不過是幾個月,你定能夠在網上尋到她的足跡。
他在一次次無助的找尋里,也曾想過放棄,可還是在一些網友的支持下,堅持下來。他發了無數次帖子,在她喜歡的網站,他一直堅信,總有一天,她能夠看到他的表白,知道他在失去她的時候,曾經怎樣地心痛,亦知道他情願用工作,來換回她的愛情。他用盡了所有可以尋到她的方式,甚至到她的城市去查詢,他將尋人啟事,貼滿她有可能到過的每一個地方,和那些他們一同走過的街道、公園、廣場,他從沒有如此執著地去做一件事情,執著到連他自己,都生出感動。
這樣直到有一天,他在香港作家的博客上,看到一個人,在他的帖子後面,冷冷說道:在這樣一個科技發達的時代,尋一個人,當然不是難事,關鍵是,人尋到了,那份愛,是否能夠完好無損地一起找回?
他就在那一刻,突然地明白,這份愛,在她決絕的轉身里,是永遠地不會再回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