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美洲13個殖民地的結構基礎及其奠定(

第二章 美洲13個殖民地的結構基礎及其奠定(

帝國的事業和殖民地建設,都需要根據自身的需求找到合適的領導。在帝國最前線,我們曾見過這樣一些智勇雙全的戰士:率領他的騎兵橫掃蒙古和中國的成吉思汗;降服了印度千百萬人的阿克巴;在蒙特祖瑪烈火中鼓舞他的士兵戰鬥的科爾特斯。我們也在開拓殖民地的先鋒隊中,發現了既有遠見又有商業頭腦的管理人才:像英國人巴爾的摩勛爵和佩恩,他們籌募資金,招收佃農,企圖憑自己一人之財力建立國家;而像蓋茨、溫菲爾德和溫斯洛普這些人,他們跟他人合夥經營股份公司,超過了任何一個單獨個人企業的力量;又如卡福和布雷德福,他們帶領一小群清教徒,獨立開墾了普利茅斯的硬土。

當然,要使唯利是圖的商人願意投資海外冒險事業,首先必須要有大膽的領袖披荊斬棘,在前開路。倘若我們要在那些最早看到英國特殊使命而又敢於冒險的先驅者中間找一個做例證,我想這可能會是一個鄉紳的兒子,並曾得到伊麗莎白女王賞賜爵祿的——沃爾特·雷利。

他的性格和早年經歷使他非常適合領導開拓殖民事業。他非常著迷於各種探險和發現的傳說,對一切含有重大利益的事情都很在意。他還有很多朋友是地位不高的地理學家。那些富有經驗的船長,德雷克、霍金斯和弗羅比歇都很尊敬他,他們志趣相投。他曾幫助荷蘭人反抗西班牙統治,還幫助英國海軍擊敗了西班牙「無敵艦隊」,這些都顯示了他無比的膽略。他一直思考那些重大的冒險事業與各國的命運;甚至在晚年,他還草擬了一份世界哲學史的宏大計劃。他就是英國殖民擴張的第一位建築師,日夜夢想他的同胞征服美洲荒原。

沃爾特·雷利有個同母異父的哥哥漢弗萊·吉爾伯特爵士,在一次探險歸途中死於風暴。但他並沒因此而動搖信念,據說他當時感嘆道,「我們在海上和陸上一樣接近天堂。」他打定決心,要在溫暖的南方天空下創建第二個英國。起初他很謹慎,私人出資派了一支由阿瑪達斯和巴洛帶領的探險偵查隊;探險隊帶回報告說,卡羅萊納海岸有個人間天堂。於是,沃爾特爵士請求女王贊助,取得了酒業專賣權,這些收入可以支持他的實驗工作;另外,他還獲得了一塊美洲土地作為賞賜,這有可能使他變成一個管理大片領地的封建貴族。就這樣,他用這些財產又進行了兩次嘗試,還藉助了一些商人的支持,企圖建立一個永久性的美洲農業殖民地,同時,並不放棄尋找貴金屬的可能性。

然而,各種各樣的不幸都使他的冒險事業舉步維艱,最終他傾家蕩產,不得不宣告失敗。他夢想中的帝國也將由別人通過其他方式完成。他的船長們要尋求的黃金寶藏,也必須等待其他美洲殖民者披荊斬棘,穿越森林、平原、沙漠和崇山峻岭,跋涉三千英里,費盡艱辛,到達大陸彼端才能找到。雷利的手下們發現的不是貴金屬,而是廉價的煙葉和馬鈴薯;如果他們知道的話,這會是建立一個國家需要的更堅固的基礎。這些辛辣的煙葉所產生的價值將和黃金一樣穩定,這將成為大種植園最主要的農作物;並且,這些東西產生的財富和悠閑將造就一個新統治階級,他們將和伊麗莎白時代的貴族豪富——像雷利、萊斯特和伯利這些人——的後裔展開激烈爭奪,並取得最後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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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利雖然失敗了,但他的試驗卻為後來者提供了極有價值的教訓,他的精神也勾起了同時代人激烈的競爭慾望。他至少證明了一點:在開始階段,殖民事業不可能依靠任何個人的力量和財力取得勝利。創建一個成功的殖民地必然是一個合作性的事業,它需要極其龐大的資金支持和各行各業的才能,這樣才能解決開始時期的困難。在道路開闢以前,這種情況不會得到改變。可以看到,最初的永久性殖民地都是由大型的商業公司創立的。

美洲最初的四個殖民地的創建都是由貿易公司領導的——兩個來自英國,第三個是荷蘭瓦隆族人贊助的,第四個是瑞典人建立的。1606年特許成立的倫敦公司第一個創立了弗吉尼亞殖民地,起到帶頭作用;1629年成立的馬薩諸塞海灣公司,支援了普利茅斯的創建,並最後按自己的方案建立了新英格蘭。1621年成立的荷蘭西印度公司建立了新荷蘭殖民地,這是後來紐約殖民地的基礎,四十年後由英國人完成。瑞典國王也不甘落後,建立了一個私人的西印度公司,並由這個公司在特拉華河岸開闢了一片瑞典殖民地。

從某種意義上,喬治亞也可以說是「公司」殖民地。它的最初發起人是詹姆斯·奧格爾索普,他宣揚說這是一項慈善事業,即為窮困的債務人建立一個避難所。但是,這個計劃的實現卻得益於1732年喬治第二為此頒布的特許文件。文件要求這個計劃的發起人聯合組成「一個」統稱「美洲喬治亞殖民建設理事會」的「政治單位和法人團體」。在行政和理財方式上,喬治亞殖民地理事會和一般的貿易公司並無實質區別。因此,可以這樣說,正是這些商業資本家的公司,建立了第一批成功的殖民地,並且為這些殖民地在宗教、政治和經濟上造就了最初的國家形式。

由此可見,這些從事殖民事業的商業公司的實質還是一種自治政府,不管他們的動機是為了追求利潤,還是源於經營商業和宗教宣傳這樣的混合誘因。只要特許令沒到期,它們就可以一直經營下去;它的成員可能死亡,但是可以選舉新的繼任人,使它繼續維持下去。像國家一樣,它也有法規,即由國王頒發的特許狀,這個憑據就是約束選民和官員的最高法律。像國家一樣,它也有自己的「領地」——它的面積通常大於二十個公國的封地。它本身就是個小型民主國家;它的股東准許新成員享有選舉權,他們還推選自己的官員,制定各種地方法規。它行使一個主權政府的多數職能:自己制定稅款、罰款和損害賠償數額,鑄造貨幣,管理貿易,處理公司財產,徵收捐稅,管理財政和治理防務。這樣,可以看到,後來美國州政府的所有重要職能,都已在這些商業公司中成型了。

此外,英國政府的得力幫手教會,也是這些公司的主要組成部分。有時,殖民公司確實抱有宗教熱誠,但通常都是徒具形式。引用第一張弗吉尼亞特許狀上的話,它們一般負有這樣的義務,即「向那些還生活在黑暗中,對上帝一無所知的人傳播基督教」。這都是為了博得英國上層社會的好感,不管是不是事實,這都是為了顯示一種對英國國教的忠誠。在弗吉尼亞殖民地無疑有過這樣的指令:公司規定,國教信條是殖民地必須嚴格遵守的規章。弗吉尼亞殖民地會議是美洲殖民地召開的第一個會議;會議通過了如下法案:「全體人民,不論何人,在安息日的上午和下午,都應該參加禮拜和佈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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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第一在1606年就創建了這樣的公司機構,正是他頒布了第一張特許狀,委任倫敦公司建立弗吉尼亞殖民地。隨後,越來越多的人熱心於創建公司,其中包括像費爾南多·戈傑斯和約翰·史密斯這些經驗豐富的航海老手,他們曾經親眼見過美洲;還有像理查德·哈克盧特這種海上冒險事業研究者,他參加過雷利的倒霉實驗。而和這些人相聯繫的則是商人、外貿商、地主鄉紳,還有其他很多對美洲知道很少甚至一無所知的人。對他們而言,殖民事業就是一種謀利的投機商業。

雖然那些投資者都堅持向印第安人傳布基督教,但也想依靠投資很快獲利;殖民地建立不到一年,他們就迫不及待想發大財。他們揚言說假如價值2000鎊的貨物不能立即運到,他們就要將那些移民當成「放逐者」丟下不管。公司的股東和大多數第一批移民,對於殖民地各項事業所需的管理制度,都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

事實上,英國社會還充斥著某種「西班牙運氣」的幻覺。1605年寫的一本歌頌美洲繁華的劇本中就描述了這種景象:「啊呀!朋友,所有都是用純金做的,他們用的烤肉接油盤;所有都是用大塊黃金做的,他們丈量街道用的測鏈;他們的犯人都帶著黃金制的鎖鏈;他們常常在節日外出,到海灘上去撿鑽石和紅寶石。他們把這些都掛在小孩的外衣上,釘在小孩的帽子上,就像我們給孩子戴橘紅色鍍金的針飾,穿了孔的銀幣一樣,一點都不稀罕。」

這些荒誕的傳說在社會上激發了強烈的貪慾,渴望大發橫財的人自然抓住了去弗吉尼亞殖民地的機會。倫敦公司的董事們雖然盡量想挑選那些敬畏上帝又肯辛苦勞動的移民,但是在最終挑選的第一批105名移民中,只有很少的技工和12名普通工人,大約一半的傢伙都像「紳士」,有四個登記為木匠的人。不論如何,他們要去的還是渺無人煙的荒原!第二批移民則帶去了更多的紳士,還有幾名金飾匠——他們嚷嚷說殖民地滿地都是黃金——後來,正如約翰·史密斯回憶道:「現在,誰也不和別人交談,也不抱什麼希望,不去工作,腦子裡只想著——挖黃金、淘黃金、煉黃金、裝黃金、運黃金。」第三次,第四次航行,移民中帶來了更多紳士、商販、士兵和夢想發財的人。最後,史密斯船長終於憋不住了,向公司抱怨說:「你們要是再派人來,我寧願只要三十個。我要三十個裝備齊全的木匠、農民、園林工人、漁民、鐵匠、泥瓦匠和伐木工。而不是1000個現在這樣的飯桶。」

確實,在早期幾批移民中,好像只有史密斯隊長一個人意識到了殖民地經濟的真實狀況。雖然他身上那些迷人的傳說現在聽起來都不足為信了,比如那個被一位印第安姑娘卡航塔斯營救的故事。他看起來更像是卡薩諾瓦和桑丘·潘沙這種吹牛大王。但他確實敏銳地意識到殖民地鬥爭的現實了。他寫道:「在那邊,除非去勞動,否則什麼也別想得到。」

根據這個原則,史密斯經常要求移民不怕苦不怕臟;他還規定不勞動者不得食,這使他很多次節約了工時。史密斯本人儘管大言不慚,不得人心,但作戰時卻非常勇敢;他對制定保衛殖民地和生產生活資料的實際計劃也貢獻頗多;正是他領導勘探和開發了弗吉尼亞。有一次,他因火藥爆炸受傷而被送回英國治療,這期間的殖民地幾乎因為疾病和飢餓而毀滅。最後還是靠著外來救援,才慢慢恢復起來。公司曾向史密斯索要黃金,他卻給了他們一些更有價值的東西:一幅殖民地地圖、一張資源分佈草圖,還有對移民所需素質和技能的實際建議。

在土地政策方面,弗吉尼亞公司不得不考慮移民的不同性質,然後制定合適的土地使用權方案。考慮到快速獲利問題,自由勞工的運送和條件,還有一些獨立資本家希望自力更生,公司制定了一種團體和個人所有權的混合制度。董事們決定,首先,公司必須保有一塊永久土地,由公司出錢僱人耕種。所以,公司決定提供農具和啟動所需物資;每個工人都必須做好分配的任務,所有收穫都存放於公共倉庫,工人按需要得到定額分配,公司則按照資本投入獲取利潤。

其次,還必須劃出一大部分土地,鼓勵個人開發,或者叫做「財力冒險活動」。只要付給公司12鎊10先令的定額捐助,就可以取得100英畝的土地使用權證;等到第一片土地投入耕種,就可以取得一份同等面積的土地。為了鼓勵那些能自付旅費和自己創業的人去殖民地拓殖,公司願意給這些冒險者每人提供100英畝土地。任何資本家,只要出錢送一名勞工到殖民地,就提供100英畝土地。多送一個就多贈送一份土地——後來減為50畝。這些贈送必須遵守一個規定:每100英畝的土地,每年必須給公司繳納兩先令免役地租。

最後,還必須另劃出一大塊土地,為弗吉尼亞公司的職員提供收益。在殖民地,這可以使他們維持一定程度的體面生活。此外,公司還經常給予個人大片土地,作為「有功勞」的報酬——所謂「有功勞」,其實是為掩蓋大量罪惡的託詞。基本上,公司的計劃是建立一個由中等規模田產組成的殖民地;但是,後繼的冒險者越來越多,並且他們發現打個樹樁就可以宣布佔有大片土地。於是,他們用盡各種手段,在短時間內搶佔了沿海大部分土地,然後把它們變成大種植園。那些只有很少土地的移民不得不退到了山麓地帶。

在這些方案中,第一種是經過證明最失敗的。因為殖民地離公司太遠,不容易進行監督和管理。勞動成果都收進公司倉庫,工人只能勉強糊口,根本沒什麼利益,當然也就沒人願意竭盡所能幹活。這個方案最後只能造成卑劣的懶惰。1611年,戴爾總督對此作了一些改進:他給每名工人分發了三畝自留土地,他們還有一個月時間去自由耕種自己的地,這期間可以從公司糧倉里領少許口糧。但是這仍然無法挽救這個制度的失敗。它沒有任何利益可以吸引移民,甚至令人反感;它也缺乏直接和良好的管理監督;到10年後,只剩少數男女工人和童工還在這樣勞動。這樣,結果已經很清楚了:管理中心設在倫敦的公司,不可能依靠3000裡外的代理來管理工人,也不可能依靠那些待遇微薄的傭工去順利開墾殖民地。因此,在很短的時間裡,弗吉尼亞的墾殖業就落入了那些土地投機者手裡;如前所述,他們通過投資、購買或者贈與取得了大量田產,並且也用各種辦法獲得了勞動力——自由人、契約工人或者奴隸。

不但是經濟,而且在政治上,弗吉尼亞公司的經驗對後世也有很大價值。在破產之前,弗吉尼亞公司一直存在一種謬見,他們認為那些在英國有過政治活動的人是可以被殖民地總督馴服管理的。總督則是由倫敦選派委任的,隨行帶著大批侍從,以公司的名義管理殖民地。在1606、1609、1612年王國頒給公司的三張特許狀中,沒有一張考慮過讓殖民地自己實行任何程度的自治。在和政府的爭論中,公司和股東的權利擴大了,但是弗吉尼亞的移民卻一直依法受到大西洋彼岸的公司控制。

總督是一個接一個走馬上任:排場像東方國王一樣的豪華的特拉華,專制蠻橫、「非常勝任」的戴爾,掠奪移民又欺騙公司的小暴君阿蓋爾,沉迷於種植煙草的紳士耶爾得利,還有懷亞特——在五年任期內,他將殖民地從公司轉到了國王手中。他們其中有幾位倒是有些能耐,但基本上,他們的任命都是靠關係和陰謀取得的,而不是靠什麼自己的行政才幹。

史密斯船長風趣地說:「總督太多真是這塊土地的災難;走了又來,來了又走,實在讓人不勝其煩;每次宴會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吃完還不管別人死活,趁火打劫。」後來,公司同國王發生了激烈的衝突,這才意識到必須和殖民地人民結成聯盟。於是,1619年,殖民地議會成立了;公司許諾,移民可以在當地政府中享有發言權。

倫敦公司想方設法試圖保有殖民地時,弗吉尼亞的居民也在總結多災多難的教訓。1607年在詹姆士頓渡過的第一個夏季,對他們而言實在是漫長而痛苦的煎熬——酷熱難當的天氣,不衛生的飲水和腐壞的食物。許多人病倒了,有的人死了。喬治·珀西長老親眼目睹了這種慘狀,他在日記里記載道:「到了第15日,愛德華·布朗和史提芬·蓋爾索普死了。第16日,紳士托馬斯·高爾死了。第17日,托馬斯·蒙斯利死了。第18天,紳士羅伯特·彭寧頓和約翰·馬丁死了。」人很容易就死了,到秋季時,已經有一半人死去。

那些從噩夢中倖存下來的移民們開始抱怨,密謀叛變。戴爾總督實行軍事管制法,把人弔死、槍斃和分屍。他把一個人用粗針穿透舌頭,然後用鐵鏈拴掛在樹上,直到死去,但是,不管手段如何殘酷,局勢仍然無法控制。除了瘟疫和叛亂外,還有飢荒。1609年的「大飢荒」時期,一個近500人的殖民地,六個月只剩下60多個人,還多虧救濟船及時趕到這60多名倖存者才得救。除此之外,還有和印第安人的衝突——有個別小衝突,也有像1622年的大屠殺——300名男女和兒童喪生在戰爭中。戰爭大大削弱了殖民地隊伍,也使得殖民地氣氛十分恐怖。據統計,從1606年到1624年期間,公司總共送出了5649個移民,最後只剩下1095人。有些人因為幻想破滅,逃回英國去了;大部分人則死在了弗吉尼亞。

在這20年裡,儘管困難重重,殖民地還是逐漸發展起來了,這有賴於勞動力供應擴大和有利作物的逐步培植。在這一時期初期,歐洲家庭生活也已經傳了進來這是使英國殖民地與眾不同的基本要素。因為有兩名白人婦女弗雷斯特太太和她的女僕安妮·布拉斯於1608年乘坐第二艘供應船到了殖民地。

倫敦公司很快意識到,家庭的建立是移民紮根美洲的永久性紐帶,於是開始鼓勵婦女移居殖民地;1619年,公司自擔風險,派送了90名少女去殖民地。她們「年輕、純潔又討人喜歡」,並在「她們自願的情況下」,公司以旅費的代價出售給移民為妻。這項舉動有效緩和了男人的騷動,對公司也產生了很多有利因素;於是,每年都有婦女分批運出。不過,有時也很困難,因為要說服英國那些年輕、美貌又受過教育的少女去殖民地碰運氣,嫁人,可實在不容易。怎麼讓她們在那些墾殖民里物色中意的丈夫呢?要知道,那可是一些擁擠在碼頭上、靠賣煙草掙錢,做夢都想成親的移民。這個辦法雖然簡單和粗暴,但卻有助於解決殖民地的家庭問題。總督特拉華勛爵有一次說:「這裡充滿了帶著兒女負擔的誠實工人。」隨著殖民地的生活逐步穩定和繁榮,大批的移民都開始攜家帶口過來了;於是,三十年過後,弗吉尼亞出現了第一代當地出生的人,他們不會同自己的父輩一樣祈禱「上帝,保佑英格蘭,我們熱愛的祖國」了。

殖民地地主要想繁榮壯大,必須具備的第二個因素就是,勞動力供應要充足,要有足夠的願意在弗吉尼亞烈日下辛勤耕作的勞工。這個問題更難解決,但在公司結束之前,還是找到了答案。一開始的時候,公司就採用了所謂的「契約傭工」辦法,即由公司出資派送勞工,勞工有一定的工作年限。那些夢想發財的冒險家和購買公司土地的殖民地居民很快效仿起來。在這些成年的或青少年勞工中,有不少是被綁票誘騙上船的,另一些則是被放逐的罪犯。數以千計的人都是被匪徒在街頭打暈拖走的,那些匪徒把這個當成買賣。在契約工人之外,不久又加上了黑奴:第一批黑奴是1619年由一艘荷蘭船運來的。但是,這些黑人的人數半個世紀以後才開始增多。在這半個世紀里,殖民地勞動力還主要是由英國的白人契約勞工組成。

「討厭的」煙草的發現對弗吉尼亞的經濟生活起了特殊推動作用。這種作物易於大量栽培,並且可以隨時換成現金和貨物。移民們知道,種莊稼或製造鐵器和玻璃用具都賺不了多少錢,所以,他們幾乎不約而同地轉為種植煙草。他們甚至把煙草種到了詹姆士頓的大街上。從煙草收成中,有少數人一年賺了相當於現在7.5萬美元的巨額財富。於是,所有的冒險家都因此變得頭腦發熱了。有一個當事人驚嘆道,「栽培煙草成了獨一無二的賺錢生意。難怪我聽說人都發狂了,不願意再做其他任何工作了。」

煙草除了帶來經濟上的迅速繁榮,也使南部社會的發展道路有了明確方向;它也導致了新的土地分配,即這些土地、特別是沿海地帶的土地必須由大莊園主指揮奴隸去耕種,而不是零散的分給新英格蘭的小農去耕作。這種做法產生了一系列法律、精神和思想上的影響。就這樣,那些在弗吉尼亞適宜的氣候下盡情舒展闊葉的煙草,為命運攸關的殖民地經濟提供了發展道路。

但是,弗吉尼亞的繁榮並未給公司帶來財富和安定,反而是麻煩。隨著人口增長,管理就變得困難,公司和倫敦之間的爭執也更加激烈。這時,在英國國內,以國王和貴族為代表的封建階級和新興的以商人和鄉紳為代表的中產階級衝突激烈,幾年後就演變成了內戰和革命。這兩種勢力都在弗吉尼亞公司里有代表,他們怒目相視,爭吵不已,公司事務陷入一片混亂。在公司和下議院佔優勢的重商主義者,堅決地反對王室和貴族特權,以及一切專橫的課稅案。

國王詹姆斯首先想廢除議會卻無能為力,就遷怒於公司,要求司法機關廢除公司的貿易特許狀。這個案件的結局是早定好了的,因為大法官就是國王委派的近臣。1624年,特許狀廢除,殖民地成為王室殖民地,直接由國王控制和治理。倫敦公司就這樣白白投資了18萬英鎊,並在王權壓制下屈辱收場了。但是,這些情況暫時還沒使弗吉尼亞的政治經濟生活發生根本變化。公司派遣的最後一個高級官員為被國王指定的人選繼續留任;弗吉尼亞的殖民事務仍由王室總督進行管理,另外國王還指定了一個小型理事會,它和種植園主選舉的殖民地議會一起,協助總督。

這就是弗吉尼亞殖民地的開端,歷史學家常把它與清教徒的新英格蘭作對比。好像它是一個由自由思想家們經營的世俗公司一樣。事實上,如果只看歷史檔案的表面含義,你會看見,弗吉尼亞的主要目標「既不是追求財富,也不是要增強帝國力量」,它念念不忘的是上帝的榮耀,以及向黑暗中的人傳播福音的宗教理想。甚至在招收移民的廣告里,公司也一再表示,它們只歡迎那些有正確信仰和宗教生活的人。「他們做了很詳細的規定,以保持他們珍貴的宗教習慣;教堂經過精心設計,並且盡量建造好;每天祈禱的慣例也都得到貫徹。整個殖民工作就好像是個敬上帝的事業。他們還在教堂內募集捐款,打算為亨里克新開拓區的居民和印第安人修建學校。」

不但如此,連土地主選舉的弗吉尼亞殖民議會也完全符合公司和國王的宗教信仰。議會規定,各教區的委員都必須對那些「過著瀆神和邪惡生活的人、罵人者、醉漢、私通者、誹謗者、長舌婦;所有那些不守秩序和態度不端的人,以及在用問答法對兒童和『愚民』進行宗教教育時瀆職的教師」提出控告,以便審訊。

當然,弗吉尼亞的歷史並非處處都在引用《聖經》或者作上帝神跡的見證。但是,這些法規、命令和教令都必然是有意義的;可以說弗吉尼亞和馬薩諸塞一樣敬神,像普利茅斯一樣虔誠。我們不應該忘記:第一批移民美洲的清教徒是同弗吉尼亞公司商定在此地定居的;並且公司領導者也表示了熱烈歡迎。無論那些清教徒看起來多麼「異常」,但他們卻正是公司所渴望的那種工人——強壯而穩重;他們是因為航海意外才來到弗吉尼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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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亞和普利茅斯的顯著差異就是兩地的環境狀況不同,而在殖民事業的商業動機上完全是一致的。北方沿海的氣候和土壤都不適合開闢種植園,也沒有什麼可供快速致富的好作物;新英格蘭殖民地的移民也不像弗吉尼亞公司招募的,不是鄉紳、自耕農,就是有錢有勢的準備發財的商人。這裡的移民都是清教徒,並且大部分都是小農、勞工和手藝工人。

甚至那些經過荷蘭來到科德角的人,也在異鄉家園經歷了重重磨難。起初,他們是英國脫離國教派教徒,和國教發生衝突因而受到迫害,他們向北海逃亡,並在新地方學習各種糊口的工作。所以,這些清教徒把他們的工農業知識和他們的信仰嚴格結合起來,習慣了過那種十分嚴苛的艱苦生活。在荷蘭時,他們被荷蘭手工業行會排斥,無法從事大多數有利的行業。只能靠每天做十二到十五個小時的苦工來謀生。這部分人中有一個歷史學家布雷德福,他後來回憶這段生活寫道,並非「標新立異或其他什麼輕率心理」,使他們移民到別處去。

他列舉了「種種重大的有根據的」使他們遷徙的理由:這些清教徒憑經驗發現「這地方艱苦,很少有人會來,願意定居的就更少。很多來這裡想和他們一起生活的人,後來都因為忍受不了他們的艱苦生活和繁重勞動而離開了。」還有其他的理由:孩子也讓他們苦惱,因為勞動太繁重和艱苦,那些兒童已經未老先衰了;還有就是與異教徒或無信仰的人交往,也讓他們感到墮入魔道的危險。這些在荷蘭從事低賤工作的成年男女們,萌發和集聚了移民新地區所需的全部意志和力量。

但是他們卻沒有遠渡重洋的資金,便只好同一夥倫敦商人談判,以取得移民新大陸所需的土地、船隻、物資供應和暫時的生活費用。倫敦公司給了他們定居弗吉尼亞的許可;經過多次講價,他們又和一些願意投資的商人達成協議,共同組建了一個移民和資本家聯合管理的股份公司。每個16歲以上的移民都自動成為股東,取得價值為10鎊的股份;兩個10~16歲的孩子也可以合看作一股的價值。移民本來還可以購買額外的股份。剩下的資本則由一些倫敦商人投資者提供。同時,移民也和投資者之間達成了一份協議:即全體移民必須工作七年,把產品放入公共倉庫,並從公庫中領取自己的生活資料。七年期滿時可以結算,解除契約關係。

苛刻的協議達成后,這隊清教徒就在1620年夏,乘坐「勝利」號從荷蘭德爾福特港出發遠航;與他們同時出發的是另一批人,在英格蘭南安普頓港乘坐「五月花」號出發。很快,他們發現「勝利」號不適宜遠航,便轉回了港口,其中一些人放棄了航行,另一些則擠上了「五月花」號。最後,「大家緊緊地擠在一條船上」,在九月間,離開了普利茅斯港。

他們的三桅小帆船經受了多次逆風和風暴,幾乎每根木頭都在發抖。在親眼看到了「許多上天保佑的神跡」后,在11月6日,他們看到了弗吉尼亞以北很遠地方的陸地。他們急切的尋找海岸登陸,經過很多天,終於在12月21日成功上岸。他們就把上岸的地方叫做普利茅斯。

離船之前,移民中41位成年男子——移民「祖輩」,多數年齡在四十以下——通過莊嚴的契約,組成了一個政治團體。他們一直同意,要為共同利益而制定和遵守法律,並推選了約翰·卡福——「一位虔誠而服眾的人」——為總督,任期一年。他們將一起勇敢地面對「這貧窮而可怕的新世界」。但是不久,新英格蘭的冬天就來了;到第二年夏天,「一百個人里活下來的不足50人。」儘管如此,他們仍然排除重重困難,伐木建造了木屋;在印第安人的幫助下播種了20英畝玉米;印第安人還在冬季來探望他們,教他們如何利用森林、原野和溪流。

儘管不時也有少量移民前來加入普利茅斯殖民地,但它註定不可能發展成弗吉尼亞那樣大。它受到資源的限制;可以成為勞動力的那些脫離國教派教徒也少;當地也不產出煙草,這種作物可以大量傾銷倫敦市場。過了七十年,普利茅斯仍然只有七千居民;1691年,王國政府頒布特許狀,將普利茅斯併入了馬薩諸塞。

所以,在各州歷史上,普利茅斯的經歷所佔篇幅很少;就像窮人的歷史記載一樣簡短。農業只有依靠皮毛貿易,漁業和伐木業。這些行業銷往歐洲后只能帶回貨物。殖民地建立第三年,它那種獎勵勤勞懲罰懶惰的共耕制也放棄了;土地被分配到每個家庭。移民們放棄了與倫敦商人簽訂的舊契約,用現金購買了創始投資人的一切權利。

普利茅斯移民雖然實行了土地私有制,但他們仍然為維護公共利益而保持了集體管理。私生活的所有事情長者都要過問和檢查;打聽個人秘密,暗中監視,告密甚至也被無限制地使用;凡是膽敢褻瀆上帝、酗酒、怠惰或行為不檢,都會很快被嚴厲懲處。當然,管理並非嚴苛到不可接受。吸煙是可以的,本地釀造的優等啤酒、「烈酒」也可以隨便飲用;甚至不久之後,美酒也可以進口了。幾年之內,清教徒的生活條件都大大改善了,他們的房屋比他們故鄉的更好,財產也更加豐富。美麗的村莊掩映在榆樹叢里,貿易商人也喜歡這種幸運的航程。甚至,很多走運發財的人都開始顯擺起來,他們在履歷上寫著「紳士」成分;他們開始傲視那些沒有爵位和榮譽的人。當然,這樣的人很少;而且他們也不是按傳統方式取得紳士資格。這些只是滿足了某種名利慾望罷了,而這個單純的社會也開始人為的分化。

4

普利茅斯宗教兄弟會的殖民地建立大約十年後,在它的北邊,一個新的殖民地註冊誕生了。它是由一家1629年取得特許證的大型商業公司——馬薩諸塞海灣公司主辦的。這兩個殖民地事業的對照實在是奇特!在普利茅斯,大部分移民都是低賤的農民、勞工、手工藝人,他們屬於一個被認為是非法的宗教團體。對倫敦主教而言,這些人都是可惡的搗蛋鬼,他們「受那些皮匠、裁縫、氈毛匠以及諸如此類的人渣們控制和唆使」。

而建立海灣殖民地的移民,則來自於英國社會的中產階層。他們不是宗教過激派,他們僅僅需要一點溫和改革而非革命。他們本身就是富人,不需要別的商人投資者贊助。他們中很多人在英國擁有龐大地產,有些是富商,有些生於專門職業階層,還有大學畢業的文化人,而多數人則是來自英國東部的自耕農和佃農。在公司名冊上,我們可以看到亨利·羅斯維爾爵士、約翰·楊爵士、理查德·索頓斯托爾爵士、約翰·恩迪科特、約翰·溫斯洛普,還有很多地主、鄉紳和商人階級的代表人物。正如前面所講,這些階層曾經產生過像克倫威爾、漢普登和皮姆這樣的大人物,正處於蓬勃發展的壯年時期。

另一點不同是,馬薩諸塞公司有一張國王頒發的正式的公司特許狀。按照公司慣例,其成員有權擴大成員名額,選舉總督和總督助理,制定法規,管理被授予的大片土地,經營管理幾乎當地所有的經濟事業。總之,它是一家資金充足,在經濟、法律和宗教各方面都很強大的商業公司。

雖然它看起來和被解散的弗吉尼亞公司差不多,但是一個重要的區別在於:馬薩諸塞的公司活動中心、合法的特許狀和它的大部分股東,都轉移到了美洲。他們不是遠在倫敦坐享其成的,他們把公司本身搬到了殖民地,直接參与和指導殖民地建設的每個方面。換句話說,它實際上是建立在新大陸的一個事實上的自治政府。

1630年春,以約翰·溫斯洛普為首的,一大批清教徒鄉紳和自耕農攜家帶口,還有一大批白人契約工人,隨著一隻船隊駛向新世界。此後的20年,形成了一個大批移民出國的狂潮——這二十年也正是英國內亂和革命時期。海灣公司獲得特許狀不到一年,查理一世就開始擺脫議會實行專制統治。此後的十一年,他利用王權大肆徵稅、迫害反對派和強派公債。英國彷彿正在成為一個專制國家。

在王室的橫徵暴斂下,那些中等地主鄉紳、自耕農、商人和手工藝人叫苦不迭;他們也失去了下議院的發言權,在盛怒之下終於燃起了革命熱情。他們在克倫威爾和漢普頓好戰派的領導下,高舉反抗大旗,發動了七年戰爭,終於把國王送上了斷頭台。但是,許多人都對國內的勝利和自由感到失望,他們打算去新大陸尋找新權利。他們變賣產業,招募工人和僕從,把資金和精力都帶到了美洲。那就是波士頓、查爾斯頓、薩勒姆附近地區突然出現的新殖民地。

這些海灣移民們攜帶了很多家畜、工具、給養和貨物,作為殖民地開拓的初始資本。毫無疑問,他們的領導者希望複製英國的等級社會和制度,只要把可憐的國王和飽食終日的貴族階級排除就行。如果沒有不可克服的障礙,他們將會把這裡和英國建設的一模一樣。有許多大莊園,有許多佃農和僱農在莊園里耕種;還有一些自己有地的自耕農散落其間;同時,這裡也會成為一個按照英國模式管理的國教區,只是要對國教稍作變革,適合移民的情況。有一位清教徒在第一次大規模遠航時說:「我們不會像脫離國教派一樣說,再見吧,巴比倫!再見吧,羅馬!可是,我們要說,再見吧,親愛的英國!再見吧,英國教會,所有的教友們!」馬薩諸塞公司的董事們,有足夠的財富,足夠的宗教知識,還有等級制的堅定信念;他們還得到了准許自治的特許狀,將開始自己偉大的殖民實驗。

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開始繁榮壯大時,新大陸的宗教和經濟形勢已經顯示出了一個決定性的方向。這時候,清教徒已經擺脫英國國教的約束,逐步走向獨立;並且很快,各地的小教會都成了一個有自主決定權的教區。農業經濟的發展也脫離了原來的軌道,朝著公司理事期望的反向發展。這裡不再可能建立大莊園形式的封建農業了。

決定性因素是環境而不是理論:新英格蘭的氣候和土壤,充裕的土地,稀缺的勞動力,使得任何封建制度都不可能存在。清教徒放棄了這種農業模式,當然,並非因為他們反對奴役勞動或奴隸制。他們擁有白人契約勞工,還試圖奴役印第安土著,並且只要有機會有利益就使用黑奴。但是,他們很快發現,這裡漫長的冬季,加上砂石田,多樣化的作物,大規模使用奴隸勞動在經濟上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些因素,清教徒不得不以自耕農為主廣泛散布在新英格蘭地區。而那些不願意接受這種勞苦生活的人,則在大海上找到了出路。他們從事漁業——捕捉鱈魚和碩大的鯨魚,以及在海港之間從事貿易,賺取的財富幾乎可以和弗吉尼亞的煙草貿易相匹敵;以後,他們的後代將和弗吉尼亞的種植園主的後代在會場和戰場上展開鬥爭。

這些經濟因素也深化了行政管理的方法和觀念。總的說來,新英格蘭的這些紳士、自耕農和商人的政治經驗和弗吉尼亞統治階級的並無多大區別,但是他們不得不定居在村落里而不是種植園。這就形成了以小鎮為中心的政治生活單位。另外一點是,馬薩諸塞教會成員外的居民在開始60年沒有選舉權,這使得鄉村教會和政府成了同一機構。這些獨立教會會眾的民主傾向,以討論的形式發展了行政管理制度。

隨著小鎮數量增加,海灣公司的會議就不方便在同一地點舉行了。於是,到1634年,他們採用了一種以村莊區劃為基礎的代議制。從此,每個鎮先通過公開辯論會,選出1-2名代表,再去參加州議會討論。不久,每個鄉村都有了自己的政治家,他們的職責就是代表村莊民眾去參加相關的神學和政治討論,這樣整個法人團體就能聽到各村各區的聲音。

5

馬薩諸塞土地貧瘠,生活艱苦,教規也嚴厲,這使得移民不斷向外遷徙。最後建成了羅德島、康涅狄格和新罕布希爾三個殖民地。他們中的第一支是從宗教論戰中走出來的,這得歸因於兩個不妥協的激進分子羅傑·威廉斯和安妮·哈欽森。威廉斯畢業於劍橋大學,1631年,為了逃避查理一世及其奴僕勞德大主教的專制統治,他來到美洲避難。他帶來了一種新的生活和行為理論,這對於如同老英格蘭的馬薩諸塞來說,實在是一場騷亂。他根據原則而不是利益宣傳宗教自由,是一位宗教改革的先驅人物。

威廉斯的信條主要有四點。第一點是,「因為信仰而受迫害,十分明顯和可悲地違背了基督教義」。因此,可以得出結論,「任何人都不能被強迫去做禮拜,或維護一種禮拜儀式。」它的第三個原則是,政教應該分離。如果選舉民政官員僅限於教會成員,那就好像選擇舵手和醫生,不看專長而看信仰。最後,他認為,民政官員的「權力僅限於人們的身體和財物」,不能干涉人們的信仰。這樣,產生清教主義的理由也產生了這種否定一切教條主義宗教的基本原則,即否定普遍國教。

溫斯洛普對此感到茫然無措,他更害怕那個「像羅傑斯一樣或比他更壞的」安妮·哈欽森。她比羅傑斯晚三年到美洲。哈欽森夫人富有勇氣,品格高尚,出身名門,具有真正的辦事能力。她否定總督至高無上的地位。甚至連總督也不得不承認,她實在大膽機智。從教條主義看來,她帶來了兩種危險的錯誤思想。她贊成信仰基督可以贖罪的教旨,並且宣稱,聖靈存在於每個信徒心中。她還從根本上抨擊清教主義,認為個人有權判斷宗教問題,反對牧師制度和地方行政官員的干涉。這些東西,即使是個男人說出來,馬薩諸塞當局已經不能容忍了,更何況這個女人,一個具有「女權主義」傾向的女人。很快就有結果了,像威廉斯和哈欽森這樣的人在馬薩諸塞是不容存身的。他們不會比其他異端更幸運,最後終於被永久驅逐出境。

威廉斯在森林中忍飢挨凍,費盡千辛萬苦度過了一個可怕的冬天。後來,他召集到五個同伴,於1636年在納拉甘西特灣一個海角創立了普羅維斯頓殖民地。兩年後,哈欽森夫人也在朴茨茅斯建立了一個殖民地。在此過程中,有很多分裂出來的教派成員加入。其中大多數都是農民或工人,他們無法忍受馬薩諸塞的嚴苛統治。

很快,在離海灣不遠的羅德島,也建立了殖民地。這是一個許多小鎮組成的聯盟。1663年,查理第二授予其皇家特許狀。但是,冒險的先驅者們並不甘於森林和岩石山對他們的限制,他們親手製造船隻,再次駛入大海。其中許多人利用西印度的糖漿釀成朗姆酒,然後換成奴隸,運到南方大種植園,從中發財致富。美洲革命前夕,戈福諾公司就說,「酒廠是殖民地貿易賴以存在的關鍵因素。」

馬薩諸塞第二個分支康涅狄格殖民地建立過程中,宗教紛爭也是一個因素,但不是主要的。馬薩諸塞海灣周圍的土地已被先來者佔據殆盡,冒險家們就不得不尋找更好的土地;後來,他們聽說了很遠的康涅狄格河流域,那裡土地很好。他們便出發去勘探那裡,如果好就佔領。在1635~1636年冬天,一個先遣隊攜帶家用,趕著牲畜,經陸路穿過森林,到了新迦南。在這個流域,他們建立了三個小鎮:哈特福德、溫莎和威瑟斯菲爾德。在「雷神之子」托馬斯·胡克的指導下,他們仿照了原殖民地的宗教政策,又在勇敢的約翰·梅森率領下消滅了鄰近的印第安部落。他們天生俱備或學會了公共事務管理才能。1639年,他們制定了一份基本規章。人們把它稱為「歷史上第一部據此建立政府的成文憲法」。

大約同時,其他清教徒也在紐黑文和沿海灣地帶建立了一些小居民點,領導者是倫敦富商西奧菲樂斯和牧師約翰·達文波特。這些自治小鎮,後來就根據所謂「基本法規」的成文法聯在一起。「基本法規」是以《聖經》為基礎制定的,一切人都必須遵守的理想準則。1662年,經王室特許,這兩個小自治體合併為一個殖民地,組成了「一個名叫美洲新英格蘭英國康涅狄格殖民地戈福諾公司的名實相符的法人團體和政治實體」。

另一個從馬薩諸塞分裂的、在梅麗馬克河對岸建立的殖民地,也逐漸繁榮壯大;1679年,它從馬薩諸塞州脫離,成了王室新罕布希爾殖民地。

6

英國有很多政治家都很密切地關注著美洲殖民試驗,其中有一位約克郡的天主教紳士,謹慎而精明的喬治·卡爾弗特爵士。他憑著自己的才幹和殷勤表現,被提升為國王的近臣高官。他也是弗吉尼亞公司的股東。後來,他遭另一個寵臣陷害,被逐出朝廷;那時,他感到欣慰的是他已成為貴族,被封為巴爾的摩勛爵,擁有大筆金錢,足以去新世界從事冒險事業。他先在紐芬蘭試驗,沒有成功;然後他去巡視了弗吉尼亞。因為喜歡該地的溫和氣候,他設法從查理一世那裡要了弗吉尼亞附近大片封地,命名為馬里蘭,以此表示對國王的法籍王后昂列塔·瑪利亞的敬意。

特許狀的條款是,巴爾的摩勛爵以及其繼承人或受讓人是這塊土地的「合法和絕對的領主和業主」,條件是每年向國王上繳兩個印第安人的箭鏃,以及在殖民地發現的金銀礦產的五分之一。同樣地,封地領主也是武裝部隊總隊長、教會最高領導和一切民政宗教事務的管理者。除了永久土地保有權,他還可以將采邑賜給他的家臣,從而在新大陸建立一種中世紀封建制度。但是,這些權力必須受到一種制約,即法律的制定必須獲得自由民或其代表的同意。但是,這份文件獲得國王簽署前,第一位巴爾的摩勛爵便過世了。隨後,這張蓋了印戳的羊皮文書,在1632年6月轉給了它的繼承人塞西利厄斯·卡爾弗特。

巴爾的摩家族一直把殖民地看作一項經濟事業;他們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並從中獲得了巨大的收入。小巴爾的摩在開始階段就為各類移民做好了準備,他的條件是,凡是願意運送五名強壯男子以及給養進入殖民地的紳士,都可以獲得1000英畝土地,每次再從海外運送五名就增加1000英畝——這樣的每份田產都將作為采邑,擁有一切「如同英國采邑的特權」。其次,自費前來的男女,可獲得50英畝或100英畝土地,隨同前來的妻兒僕從則給予額外補貼。當然,這些土地每年都必須要向領主繳納免役賦稅。為了加速土地開墾,他們又擬定了一種特殊形式的傭工契約;不久就採用黑奴制度。因此,馬里蘭就成了一個半封建制的領地,部分是大地主佔有的采邑,由白人契約傭工和佃農奴隸耕種,另一部分則是中等農民階層耕種和完全所有的小田產。

另外,巴爾的摩勛爵還採用了宗教自由的寬宏政策。頒布特許狀的國王就是新教徒,整個國家清教思潮也不斷高漲。在這樣的情勢下,他不可能建立一個純粹的天主教社會。而事實上,如果特許狀嚴格解釋,根本不允許接納天主教移民。即使在英國,天主教徒也未得到法律認可。但是,作為羅馬公教的信徒,他就不能排斥它的教友;相反的,他第一次號召移民時的講話好像是對天主教徒發出的。

不管怎樣,慎重處事都是巴爾的摩家族第一準則;必須要有足夠的智謀,才能從宗教紛爭中保住自己的產業。老巴爾的摩最初就曾明文規定:殖民地教會應該「遵奉英國國教教律」;所以,作為國教的新教至少形式上必須是馬里蘭的合法宗教。

老巴爾的摩的繼承人,也就是他兒子同樣小心謹慎。他在發給首任總督和地方官員的訓令中說,渡海途中不得侮辱或誹謗新教徒。並且,他還命令他們「天主教的一切行動都要秘密進行,天主教徒必須在一切討論宗教的場合沉默」。為了盡量避免麻煩,他還吩咐他們:和信國教的弗吉尼亞交往時,要挑選「一個信國教的人」擔當使者。

1642年,查理一世專制主義垮台,英國進入革命時期。巴爾的摩敏感地覺察到,一場不利的風暴正向他襲來;於是他馬上寫信給馬里蘭總督,說「轄區內任何一個教士都不能在人身、土地或財物上比英國任何類似人員享有更多的特權、豁免或權利;巴爾的摩勛爵或他的官員,也不能因為宗教信仰——即使他是羅馬天主教徒——而批准其要求。」也就是說,這是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這樣做。1688年,英國第二次革命,信仰天主教的詹姆斯第二下台,巴爾的摩家族也因此喪失了他們的馬里蘭殖民地。經過20年時間,本尼迪克特·倫納德·卡爾弗特發現,不可能再用原來的方式恢復產權了;於是,他放棄了祖輩的宗教信仰。正是這種背教行為,為他的繼承人和受讓人挽回了這些收益巨大的祖產。

巴爾的摩家族一面周旋於新教徒的派系之爭,一方面則更仔細地考慮,如何獲得足夠多的種植業者和勞工。在第一次招工宣傳廣告中,他們就重點說明了殖民地的氣候、土壤以及輸送勞工獲利超過100%的可能性;從史料記載來看,移民的宗教信仰明顯不是他們關注的因素。總之,參加第一次遠征的既有天主教徒又有新教徒,雖然比例還有爭論。一個當時的耶穌會修士認為,「大部分人」都信奉天主教;而另一位新教徒歷史學家亨利·卡伯特·洛奇則認為,「推斷大部分移民是新教徒,是中肯的。」

不管比例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巴爾的摩家族對待所有教派都比較寬容:不論是幫助同信仰的神父,還是租售土地給新教的農民,當然也包括新英格蘭那些艱苦節儉的清教徒。馬薩諸塞總督溫斯洛普在日記中曾寫道:「巴爾的摩勛爵在弗吉尼亞附近有大片領地……我們這邊誰願意去都可以得到土地,並且信教自由,還有一切那裡所能提供的權利;耕種土地的年租則由雙方商議決定。」溫斯洛普還辯解說,他治理的馬薩諸塞沒有一個人接受「那種誘惑」。但事實是,的確有很多人接受了,還包括弗吉利亞的國教教徒。他們定居在切薩匹克海灣的豐饒土地上。幾年之內,遷徙定居的人確實很多,他們幾乎要推翻殖民地原有的政治體制。他們彼此聯合,捐棄前嫌,反對統治者的溫和信教自由政策,以便控制自己管轄的天主教徒和貴格派教徒。如果沒有1649年的信教自由法,天主教徒很快就會屈服於新教徒。

信教自由法一直引起很多爭論,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以此為根據,以自由的名義提出各種要求。因而這段歷史值得詳細考證。信教自由政策的產生,首先是巴爾的摩勛爵所堅持的原則,也因為新教君主的統治環境,再次,這也是因為急於出售土地的要求。這種做法使得宗教派別有明顯混和的現象,新教的成份比天主教增加更快。1648年,查理一世因為國內的反專製革命,也請求巴爾的摩勛爵採取措施,避免人們指責說它的殖民地是個天主教據點。巴爾的摩自然遵從了。他撤換了殖民地信仰天主教的總督和理事會,委派新教徒接任,並頒布了一個有限制的宗教自由法律草案。

不久,這項宗教自由法案就由馬里蘭議會通過了。這時的總督和理事會都是新教徒。有種看法說,多數眾議員是天主教徒。但是,這樣的話已經受到強有力的質疑。實際情況是,沒有確鑿的史料記載能夠解決爭論,沒有記錄議員投票過程的日誌;也沒有理由說明,抽象自由愛好者怎麼為此激動。但是,這隻能說,普遍的信仰自由還沒有被各教派認可為主要原則,這是嚴謹的。

可以說,信教自由法自身的內容,就反映了制定它的各個教派所堅持的自由的含義。法令規定:任何宣稱信仰耶穌基督的人,在宗教禮拜時不應受到干擾;無論是誰,凡是「否定我們的救世主耶穌基督是上帝之子,或者否定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或其中任何一位的神性或神性的統一,或者使用或說出任何有關神聖的三位一體或其中任何一位的無恥演講,談話或文字者」,應處以死刑,並沒收其財產。

法令又為那些無恥地談論各派教徒(包括天主教、聖母瑪利亞或清教徒、長老會、獨立派、耶穌會、路德派、加爾文派、再洗禮派、勃朗派、唯信仰論派、巴羅派、圓頭派或分離派中任何一派)的人,規定了其他相應的懲罰、罰款和當眾鞭笞。凡是「經常賭咒、酗酒、或參與任何野蠻活動,或傷風敗俗的娛樂,或者在沒有絕對必要的情況下在安息日或主日工作,因而褻瀆了禮拜日即安息日或主日」的人,法令規定要實行罰款或笞刑。上述就是該法律的條款,以及法令制定時的環境,也是制定人認為可以依法審判和裁決的事實。

但是可以肯定,信教自由法的適用性是暫時的。40年後,在推翻詹姆斯第二的暴亂中,信教自由的保障受到嚴重損害。從此以後,國教教徒佔了上風,他們利用時機,在馬里蘭確立了國教統治地位,並授權徵收稅款,禁止天主教徒公開舉行禮拜儀式,禁止天主教徒遷入。這種國教至上的信條,就多少削弱了富有階級同英國政府的感情。在喬治三世統治時代,他甚至發現,有時候天主教徒就像分離派教徒一樣希望革命。

7

儘管巴爾的摩家族在殖民地困難重重,但他們的成功依然激起了其他國內廷臣的妄想。內戰結束后,查理第二登上王位,需要對那些忠臣們論功行賞;還有許多債主,他們也有權向新國王要求錢財和賞賜。他們中有八個人最有權力:首相剋拉倫登,他一心一意忠誠於王室事業;議會軍倒戈將軍蒙克,他把國家交給查理並晉陞為貴族;阿什利·庫伯勛爵,他擅長左右逢迎博取主子恩寵,後來被封為沙夫茨伯里伯爵;喬治·卡特雷特爵士,他是英吉利海峽澤西島總督,曾在克倫威爾叛軍前最後一個降下王旗;弗吉尼亞保皇黨總督威廉·伯克利爵士及其兄弟伯克利勛爵,他們曾經支持王室反對平民黨;克雷文勛爵和約翰·克利登爵士,他們功勞較小,但是也足夠有權力。查理給了他們一塊很大的殖民地即卡羅萊納,這塊殖民地從大西洋一直延伸到太平洋;在英國法律和當地議會許可的限度內,他們可以以業主的身份隨意治理這塊殖民地。

特許狀頒布後幾年,沙夫茨伯里聘請政治學家約翰·洛克——這個輝格黨小冊子作家——為他們制定殖民地法律。洛克接受了這個任務,草擬了這份殖民地法律——一份最耽於空想的文件。他建議:領頭業主可以成為領地內享有王權的領主;其他人則可以抽籤擔任各種官職,包括海軍軍官、侍從長、保安長官、首席法官、貴族法庭審判長和財務大臣等職。業主可以保有五分之一的土地作為私人財產;另外一大部分土地可以劃分為大莊園和采邑,歸貴族階級佔有,由世襲農奴耕種;最後剩下的土地可以出售給他人,並帶有世襲產權。

為適應這樣的經濟結構,洛克設計了一個包括平民會議在內的複雜政體。可見輝格黨人為荒原設計的這個理想而完美的社會秩序——一個以奴役勞動為基礎,主體由貴族階級構成,同時又受民主機構制衡的社會秩序。洛克說,它的目標是要避免「多數人的民主政治」,同時要建立一個「最合適君主制的政府」。這實在是一個名字好聽又有趣的法律。很快,它就通過業主們批准並宣布生效,但是,它不可能在卡羅萊納實現,就好像不可能在月球上實現一樣。現在,對我們而言,有趣的事實是,它可以反映當時的輝格黨人——這個英國統治階級中最開明的黨派,如果沒有被荒原上殘酷不可控制的生存現實挫敗,他們會在美洲建立怎樣的社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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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的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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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洲13個殖民地的結構基礎及其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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