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福爾摩斯全集(三)》(2)

第一百零二章《福爾摩斯全集(三)》(2)

第一部

(摘錄自前陸軍軍醫部[2]醫學博士約翰·H[3]。華生回憶錄)[4]

第一章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

1878年,獲得了倫敦大學[5]的醫學博士[6]學位后,我就到奈特利[7]去進修軍醫的必修課程[8]。在那裡完成了學業后,我被派到當時駐紮在印度的諾森伯蘭第五明火槍團[9]擔任軍醫助理。還沒等我趕到部隊,第二次阿富汗戰役[10]就爆發了。到了孟買,我聽說我所屬的部隊已經穿過要隘,進入了敵人的腹地。但我還是跟著一群像我一樣掉隊的軍官追趕部隊,最後平安地到達了坎大哈[11]。在那裡我找到了部隊,並馬上進入新的角色。

雖說這次戰役使很多人得到了升遷和榮譽,但它帶給我的卻只有不幸和災難。我被調入伯克郡旅[12],並參加了那場毀滅性的邁旺德[13]之戰。在這場戰役中,我的肩部[14]被一顆捷則爾[15]子彈打中,肩骨被打碎,鎖骨下面的動脈也被擦傷了。多虧忠誠勇敢的勤務兵默里[16]把我放到一匹馱馬的背上,安全地帶回英軍陣地,否則我就要落到那些兇殘的嘎吉人[17]手裡了。

傷痛[18]使我形容憔悴,長期的輾轉勞頓更讓我顯得虛弱不堪。

《溫莎雜誌聖誕特輯》(1895)

畫者不詳

關於《血字的研究》的筆記

倫敦大學建築圖,伯靈頓花園

彭尼索恩,《手繪集》(1870)

邁旺德戰役

邁旺德戰勢素描圖,1880年7月27日

捷則爾槍支

邁旺德戰時使用的捷則爾槍支,由英國標準協會理查德·D.萊什提供、英國標準協會分會供圖

我的肩部被一顆捷則爾子彈打中。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於是他們將我和一大批傷員一起,送到了位於白沙瓦的後方醫院。在那裡,我開始恢復了元氣,已經能夠在病房中走動,甚至還能到走廊上去曬一會兒太陽。但就在這時候,我又染上了我們印度屬地的流行疫症——傷寒。我昏迷了好幾個月,生命垂危。最後我終於蘇醒過來,逐漸痊癒了,但身體還是非常虛弱,看上去消瘦憔悴,醫生會診后決定立即將我送回英國,一天也不能耽擱。於是,我就被送上了「奧倫第斯號」運兵船。一個月後,當我抵達普茲茅斯碼頭時,我的身體差到幾乎難以康復的地步。但是,政府對我關懷備至,給了我九個月的時間調養身體。

我在英國無親無故[19],所以就像空氣一樣地自由,或者說逍遙自在得像是每天有11先令6便士[20]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我就自然而然地掉進了倫敦這個大污水坑,這裡聚集著大英帝國所有的遊民懶漢。我在倫敦斯特蘭德大街[21]上的一家私人旅館[22]里住了一段時間,過著既不舒適又索然無味的生活。我花錢如流水,大大地超過了我的負擔能力。不久,隨著經濟狀況日益緊張,我開始意識到:我要麼離開這個大都市移居到鄉下去,要麼就得徹底改變現在的生活方式[23]。我選擇了後者,決定從這家旅館搬出去,另找一個不太奢侈又相對便宜的住處。

多虧忠誠勇敢的勤務兵默里把我放到一匹馱馬的背上,安全地帶回英國陣地,否則我就要落到那些兇殘的嘎吉人手裡了。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薩克森·科堡·哥達·阿爾伯特王子

奧斯卡·G.雷蘭德,(1860)

在我作出這樣的決定的那天[24],我正站在克萊特利恩酒吧[25]門前,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頭一看,原來是小斯坦弗[26],我在巴茨[27]時的一個助手[28]。對一個孤獨的人來說,在這人海茫茫的倫敦城中能夠碰到一個熟人,確實令人非常愉快。說實在的,我和斯坦弗以前並不是特別要好的朋友,但現在我熱情地跟他打招呼,而他似乎也很高興見到我。歡喜之餘,我請他到霍爾本餐廳[29]共進午餐,於是我們就一起坐上馬車前往。

馬車轔轔地穿過倫敦熙熙攘攘的街道。這時斯坦弗很驚訝地問我:「華生,你最近幹什麼呢?怎麼搞得面黃肌瘦[30]的?」

於是,我把這段時間的慘痛經歷對他簡單地說了一下。我的話還沒有講完,我們就到達了目的地。

克萊特利恩酒吧內景(1881)

霍爾本餐廳(1900)

他聽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後,深表同情地說:「可憐的傢伙!那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呢?」

「想找個住處,」我回答說,「打算租個價錢不高又比較舒適的房子,不知道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我的夥伴說:「真怪了,今天我已經碰上第二個對我說這話的人了。」

「頭一個是誰?」我問。

「是一個在醫院化驗室工作的人。今天早晨他還在唉聲嘆氣,他找到了一處不錯的房子,但是租金很貴,他一個人負擔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說:「太好了!要是他真想找人合住的話,就找我吧。我覺得有個伴兒比獨自一個兒住好多了。」

小斯坦弗抬起頭,從酒杯上面用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31],說:「你還不了解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等你知道了,你也許就不願意和他朝夕相處啦。」

「為什麼,難道他有什麼問題嗎?」

「哦,我倒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只是他思想有些古怪而已,他熱衷於一些科學方面的研究。據我所知,他倒是個很正派的人。」

霍爾本餐廳的菜單(1884)

倫敦艾伯特皇家音樂廳門口的單馬雙輪雙座馬車(1900)

《維多利亞和愛德華時代的倫敦》

我說:「也許他是一個學醫的吧?」

「不是,我也搞不清他在鑽研些什麼。我相信他精於解剖學[32],還是個第一流的藥劑師。但據我了解,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研究的東西非常雜亂,不合常理;但是,他卻知道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識,這讓他的教授都感到驚訝。」

我問道:「你從來沒問過他在研究些什麼嗎?」

「沒有,他是不輕易說出心裡話的。但在談到他感興趣的話題時,他也是滔滔不絕的。」

「我倒很想見見他,」我說,「如果要和別人合住,我倒寧願跟一個好學而又沉靜的人住在一起。我現在身體還不大好,受不了吵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經把這輩子的刺激都受夠了。我怎樣才能見到你這位朋友呢?」

斯坦弗回答說:「他現在一定是在化驗室里。他要麼就幾個星期不去,要麼就從早到晚在那裡忙活。你願意的話,咱們吃完飯就一塊兒坐車去找他。」

「當然願意啦!」我說。然後我們就轉到別的話題上去了。

在我們離開霍爾本餐廳去醫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給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我想跟他合住的先生的詳細情況。

他說:「如果你和他處不來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驗室里偶然碰到他,才略微知道一些他的情況;此外,我對他就一無所知了。是你自己提議這麼辦,可別叫我負責。」

我回答說:「如果我們處不來,就散夥唄。」我用眼睛盯著我的同伴,接著說道,「斯坦弗,我看你似乎想撒手不管了,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原因吧?是這個人的脾氣真那麼可怕,還是有別的什麼原因?不要這麼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笑,說:「要把難以形容的事說清楚真挺難的。我覺得福爾摩斯全集這個人科學性太強了,幾乎到了冷血的程度。記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鹼[33]給他的朋友嘗。你知道,他並不是出於什麼惡意,只不過是出於一種刨根問底的精神,想對這種藥物的作用有一個更準確的了解而已。平心而論,我認為他自己也會把它吃下去的。看來他對於確切的知識有著強烈的渴望。」

「這種精神也是對的呀。」

「是的,不過有時顯得太過分了。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屍體[34],這肯定是有點古怪吧。」

「抽打屍體?」

「是啊,他是想看看人死以後還能出現什麼樣的傷痕。我親眼看見過他這麼做。」

「你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

「是呀。天知道他在研究些什麼東西。現在咱們到了,你自己看他到底怎樣吧。」說話間,我們就下了車,走進一條狹窄的衚衕,穿過一個小旁門,來到這所大醫院的側樓。我很熟悉這個地方,不用人領路我們就走上了白石台階,走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壁刷得雪白,兩邊是許多暗褐色的門。靠著走廊盡頭處有一條帶有低低的拱頂的岔路,從這裡一直通往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高大的屋子,裡面雜亂地擺放著無數的瓶子。屋裡散亂地放著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邊豎立著許多蒸餾瓶、試管和閃著藍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燈[35]。屋子裡只有一個學生[36]

,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前邊,聚精會神地伏案工作著。聽到我們的腳步聲,他回過頭來瞧了一眼,隨即跳了起來,高興地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一邊對我的同伴喊,一邊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血紅蛋白質來沉澱,別的都不行。」就算他發現了金礦,也未必會比現在更高興。

聖巴塞洛繆醫院:西側大門

《女王的倫敦》(1897)

斯坦弗給我們介紹說:「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先生。」

「您好,」福爾摩斯全集熱情地說,一邊用力握住我的手。我簡直不敢相信他的力氣這麼大。

「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我吃驚地問道:「您怎麼知道的?」

「這沒有什麼,」他咯咯地笑了笑,「現在要談的是血紅蛋白的問題。您肯定看出我這個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說:「從化學上來說,這無疑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實用方面……」

「什麼?先生,這可是近年來在法醫學上最實用的發現了。難道您看不出來它能使我們在鑒別血跡時做到萬無一失嗎?請到這邊來!」他急忙拽住我的大衣袖口,把我拖到他剛才工作的那張桌子前,「咱們弄點鮮血,」說著,他用一根長針[37]刺破自己的手指,再把刺出的那滴血吸進一支醫用吸管,「現在把這點兒鮮血放到一公升水裡。您看,這種混合液與清水無異。血在這種溶液中所佔的成比例還不到百萬分之一。雖然如此,我確信還是能看到一種特定的反應。」說著他就把幾粒白色結晶放進這個容器里,然後又加上幾滴透明的液體。不一會兒,溶液就現出了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也漸漸沉澱到玻璃瓶底[38]。

「哈!哈!」他拍著手喊道,高興得像小孩子剛得到一件新玩具,「您看怎麼樣?」

我說:「看上去是一種非常精妙的實驗。」

「太棒了!太棒了!過去用愈創木液試驗[39]的方法,既笨拙又不準確。用顯微鏡檢驗血球的方法也是一樣差。血跡幹了幾個鐘頭以後,顯微鏡檢驗就毫無作用了。現在看來,不論血跡新舊,用這種新試劑都能進行檢驗。假如能早些發現這個方法,那些現在還逍遙法外的成百上千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說:「確實是!」

「許多刑事犯罪案件的關鍵都在於這一點。也許一樁罪案發生後幾個月才能查出一個嫌疑犯。在檢查了他的襯衣或者其他衣物后,也許會發現上面有褐色斑點。但這些斑點究竟是血跡、泥跡,還是鐵鏽或者果汁的痕迹,還是其他什麼東西?這是一個讓許多專家都感到為難的問題。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我們有了福爾摩斯全集檢驗法[40],以後就不難了。」

聖巴塞洛繆醫院的病理學實驗室(1881)

說這話的時候,他兩眼放光。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對他想象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

我對他的狂熱感到很吃驚,我說:「我向你表示祝賀。」

「去年在法蘭克福發生的馮·彼邵夫一案。如果當時有這個檢驗方法的話,那他肯定早被絞死了。還有布拉德弗德的梅森、臭名昭著的穆勒[41]、蒙特培里爾的洛菲沃以及新奧爾良的塞姆森。我可以舉出二十多個案件,這些案件都可以通過這個檢驗方法作出裁決。[42]」

斯坦弗笑著說:「你像是一本罪案的活字典。你真應該創辦一份報紙,叫做『警務舊聞』。」

「讀讀這樣的報紙一定也很有意思。」福爾摩斯全集一面把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的傷口上,一面說,「我必須得小心一點,」他轉過臉來對我笑了一笑,接著又說,「因為我經常和有毒物質接觸。」說著他把手伸出來,只見上面貼滿了同樣的橡皮膏,而且由於受到強酸的侵蝕,手的顏色都變了。

他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發現了!」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我們有事找你,」斯坦弗說著坐在一隻三腳高凳上,並用腳把另一隻凳子向我這邊推了推,接著又說,「我這位朋友想找個地方住。因為你正愁找不著人跟你合租房子,所以我就把他帶來了。」

福爾摩斯全集聽說我想跟他合住,似乎感到很高興,他說:「我看中了貝克街[43]的一個套間,對咱們兩個人特別合適。但願您不介意屋裡有強烈的煙草氣味[44]。」

我回答說:「我自己也經常抽『船』牌香煙[45]。」

「那好極了。我經常會在房間里放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做試驗,這不會打擾你吧?」

「不會。」

「讓我想想——我還有什麼別的缺點呢?有時我心情不好,會一連幾天不說話;要是那樣的話,您不要以為我生氣了,別管我,我不久就會好的。您有沒有什麼缺點要坦白的?兩個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先互相了解對方的最大缺點。」

聽到他這樣的盤問,我不禁笑了起來。我說:「我養了一條虎頭狗[46]。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最怕吵鬧。每天不定什麼時候起床,並且特別懶。在我身體好的時候,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47],但是,目前主要就是這些缺點了。」

「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對我的同伴喊。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貝克街(1895)

《倫敦的路》(1896)

他聽了急切地問道:「您把拉小提琴也看成是吵鬧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拉琴的人了。小提琴拉得好,就像仙樂一般悅耳;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福爾摩斯全集高興地笑著[48]說:「啊,那就行了。如果您對那所房子還滿意的話,我想咱們可以就這麼定了。」

「咱們什麼時候去看房子?」

「明天中午您先到這兒來找我,咱們再一起去看房子,把一切事情都定下來。」

我握著他的手說:「好吧,明天中午準時見。」

我們走的時候,他還在忙著做試驗。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旅館走去。

「順便問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轉過臉來向斯坦弗說,「真見鬼,他怎麼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

《血字的研究》電影海報

(美國:金色印章/環球電影製造公司,1914)

我的同伴神秘地笑了笑,說:「這就是他與眾不同的地方。許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麼看出問題來的。」

「噢,很神秘,是嗎?」我搓著兩手大聲說,「真有意思。我很感謝你把我們兩人拉在一起。知道嗎?『研究人類最好的辦法是從具體的人入手』[49]。」

「那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別的時候說,「但是,你會發現這是個很棘手的難題。我敢說,他對你的了解肯定比你對他的了解多。再見吧!」

我答了一聲:「再見!」然後就慢慢走回旅館,我覺得我對這個新朋友非常感興趣。

第二章演繹法

按照福爾摩斯全集的安排,我們第二天又見了面,並且到上次見面時他所談到的貝克街221號乙[50]那裡看了房子。這所房子里有兩間舒適的卧室和一間寬敞而又通風的起居室,室內陳設令人愉快,兩個寬大的窗子[51]使屋內光線充足。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這些房間都很令人滿意。我們分租以後,租金[52]也顯得更合理了。因此我們就當場成交,立刻租了下來。當晚我就收拾行李從旅館搬了出去。第二天早晨,福爾摩斯全集也帶著幾個箱子和旅行皮包搬了進來。接下來的一兩天我們忙於打開行李,把我們的東西都放好。一切安排妥當了,我們就逐漸安定下來,對這個新環境也慢慢地適應了。

福爾摩斯全集並不是一個很難相處的人。他很安靜,生活也很有規律,他每晚很少在十點以後還不睡覺。早晨,他又總是在我起床之前[53]就吃完早飯出去了。有時,他整天都消磨在化驗室里,有時是在解剖室里;偶爾也步行到很遠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倫敦的貧民窟[54]。在他工作得開心時,沒有人能比他精力旺盛;可是,他也常常會無精打采,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一言不發,也一動不動。每到這時候,我發現他的表情總是很恍惚、茫然。若不是他平日生活嚴謹而有節制,我真會懷疑他吸毒上癮了[55]。

《血字的研究》電影版護封

(紐約:A.L.博特公司,1940)

幾個星期過去了,我對於他的興趣以及探求他生活目標的好奇心也與日俱增。連最漫不經心的人也會被他這個人和他的外表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體異常瘦削,因此顯得格外頎長;目光銳利(他茫然若失的時候除外);細長的鷹鉤鼻子使他顯得格外機警、果斷;他的下顎方正而突出,充分顯示了他的決斷[56];他的雙手雖然斑斑點點沾滿了墨水和化學藥品,但動作卻異常地熟練、仔細。因為他擺弄那些精緻易碎的化驗儀[57]時,我常常在一旁觀察著他。

如果我承認福爾摩斯全集大大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還時常想方設法打破他在談及自己時的緘默,那麼,讀者也許會覺得我是個不可救藥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結論前,請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麼地空虛無聊,能夠吸引我注意力的事物又是多麼地少。我的健康情況很差,除非是天氣特別溫暖,否則我不能到外面去逛;而且我也沒什麼好友來訪,調劑我單調的日常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我自然就對我的夥伴的神秘發生了極大的興趣,並且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設法解開這個秘密上。

他並不是在研究醫學。在回答我的一個問題的時候,他自己證實了斯坦弗的觀點。他既不像是為了獲得某個科學學位而在研究任何學科,也不像是在尋求其他任何一般的途徑,使他能夠進入學術界[58]。然而他對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熱情卻是驚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領域內,他的學識異常淵博,因此,他的某些發現往往使我震驚。如果不是為了某種確定的目標,一個人是決不會這樣辛勤地工作,獲取這樣準確的知識的。漫無目標的讀者很少會追求知識的精確。除非有某種充分的理由,否則絕不會有人願意在細枝末節上浪費精力。

他的無知和他的博學一樣地驚人。在現代文學、哲學和政治方面,他幾乎一無所知。當我引用托馬斯·卡萊爾的名句時,他傻乎乎地問我卡萊爾[59]究竟是什麼人,他做過什麼。最使我驚訝的是:我無意中發現他竟然對於哥白尼學說[60]和太陽系的構成也全然不知。當此19世紀,一個有知識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繞著太陽運行的道理,簡直令我難以理解[61]。

他看到我吃驚的樣子,不禁微笑著說:「你似乎感到吃驚吧!即使我懂得這些,我也要盡量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釋道:「你看,我認為人的腦子本來像一間空空的小閣樓,應該有選擇地把傢具放進去。傻瓜才會把他見到的所有破爛一股腦兒裝進去。這樣一來,那些對他有用的知識反而被擠了出來;

或者,最多不過是和許多其他的東西摻雜在一起,在取用的時候也會很困難。所以一個會工作的人,在要把一些東西裝進他的那間小閣樓似的頭腦中去的時候,確實是非常小心謹慎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麼都不放進去,而這些工具又樣樣具備,秩序井然。如果認為這間小閣樓的牆壁富有彈性,可以任意伸縮,那就錯了。總有一天,當你增加新知識的時候,你就會把以前所熟知的東西忘了。所以,最要緊的是,不要讓一些無用的知識把有用的擠出去[62]。」

電影《血字的研究》,福爾摩斯全集由詹姆斯·布萊金頓飾演

(英國:薩繆爾森電影製作有限公司,1914)

我分辯說:「可是,那是太陽系啊!」

他不耐煩地打斷我的話說:「這與我又有什麼相干?你說咱們是繞著太陽走的,可是,就算咱們繞著月亮走,這對於我或者我的工作也沒什麼影響啊!」

我差點就要問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麼,但這時我從他的態度中看出來,這個問題也許不太受歡迎。但我還是把我們簡短的談話考慮了一番,想儘力從中得出一些結論來。他說他不想獲得那些與他的研究無關的知識,那麼他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當然都是對他有用的了。我就在心中把我能看出來的他所精通的學科一一列舉出來,而且還用鉛筆把它們寫了出來。寫完了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來是這樣:

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知識範圍[63]:

1.文學知識——無。

2.哲學知識——無[64]。

3.天文學知識——無。

4.政治學知識——淺薄[65]。

5.植物學知識——不全面,但對於莨蓿製劑和鴉片卻知之甚詳。對毒劑有一般的了解,而對於實用園藝學卻一無所知。

6.地質學知識——偏於實用,但也有限。不過,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質。他在散步回來后,曾把濺在他褲子上的泥點指給我看,並且能根據泥點的顏色和堅實程度說出是在倫敦什麼地方濺上的。

7.化學知識——精深。

8.解剖學知識——準確,但不系統。

9.驚險文學——很廣博,他似乎對本世紀發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知之甚詳[66]。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67],也精於刀劍拳術。

12.在英國法律[68]方面,具備十分實用的知識。

我寫了這張清單,很覺失望。於是我把它扔到火里,自言自語地說:「如果我能把這些本領一一聯繫起來,找出一種需要所有這些本領的職業來,但還是不能弄清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麼的話,那我還不如馬上放棄這種企圖為妙。」

我記得在前面曾提到過他拉小提琴的本事。他的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領一樣有些古怪。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還是一些很難拉的曲子。因為在我的請求之下,他曾經為我拉過幾支門德爾松的短歌[69]和一些他所喜愛的曲子。可是,當他獨自一人的時候,他就難得會拉出什麼像樣的樂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調子了。黃昏時,他靠在扶手椅上,閉上眼睛,信手撥弄著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時琴聲高亢而憂鬱,偶爾也怪異而歡快[70]。顯然,琴聲反映出當時支配著他的某種想法,不過這些曲調是否有助於這些想法,或者僅僅是一時興緻所至,我就無法斷言了。如果不是他常常在這些曲子之後,接連拉上幾支我喜愛的曲子,作為對我耐心的小小補償[71],他的那些刺耳的獨奏早就讓我跳起來了。

他靠在扶手椅上,閉上眼睛,信手撥弄著平放在膝上的提琴。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閉上眼睛,信手撥弄著平放在膝上的提琴。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在頭一兩個星期中,沒有人來拜訪我們。我還以為我的夥伴也像我一樣沒有朋友,但不久我就發現他有許多來自社會不同階層的熟人。其中有一個人面色灰黃,獐頭鼠目,生著一雙黑色的眼睛,一星期要來三四次。福爾摩斯全集介紹說他叫萊斯特雷德[72]先生。一天早上,有一個時髦的年輕姑娘來了,坐了半個多鐘頭才走。當天下午,又來了一個頭髮灰白、衣衫襤褸的客人,看起來像個猶太小販,我覺得他很興奮,身後還緊跟著一個邋邋遢遢的老婦人。還有一次,一個白髮紳士來拜訪我的夥伴;另外一回,是一個穿著棉絨制服的火車上的搬運工來找他[73]。每當這些莫名其妙的客人出現的時候,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總是請求讓他使用起居室,我也只好回到我的卧室。因為給我帶來這樣的不便,他常常向我道歉。他說:「我必須得用這間起居室作為辦公的地方,這些人都是我的顧客。」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個直截了當向他提出問題的好機會,但是,我的小心翼翼又一次讓我放棄了勉強他對我吐露真情的想法。我當時想,他不談他的職業,一定有某種重要原因。但是,他不久就主動地談到了這個問題,否定了我原來的想法。

但不久我就發現他有許多來自社會不同階層的熟人。

C.庫爾斯頓,《福爾摩斯全集系列》(紐約及倫敦:哈珀兄弟公司,1904)

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是3月4日。我比平時起得早了一些,我發現福爾摩斯全集還沒有吃完早餐。房東太太[74]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習慣,因此餐桌上沒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咖啡也沒有預備好。一股無名之火油然而生,我立刻按鈴,讓房東太太知道我已準備好用餐了。然後我從桌上拿起一本雜誌[75],想藉此消磨等待的時間,而我的同伴卻一聲不響地嚼著他的麵包。雜誌上有一篇文章的標題上被人用鉛筆作了記號,我自然而然地就先看了這篇。

文章的標題似乎有些誇張,叫做《生活寶典》。這篇文章試圖說明一個觀察者,如果對他所接觸的事物進行精確而系統的觀察,他就會有多麼大的收穫。這篇文章很打動我,因為它既有其精明獨到之處,又未免顯得荒謬:在論斷方面,它嚴密而緊湊;但在推理方面,我又覺得過於牽強附會,誇大其詞。作者聲稱,從一個人瞬息之間的表情、肌肉的每次牽動或眼睛的匆匆一瞥,都可以推測出他內心深處的想法。他說,對於一個在觀察和分析上訓練有素的人來說,「欺騙」是不可能的事。他所得出的結論真和歐幾里得[76]的定理一樣確實可靠。在一些門外漢看來,這些結論確實驚人,在他們弄明白他推出這個結論的各個步驟以前,他們真會把他當做一個未卜先知的神人。

吉爾伯特和沙利文的《耐心》場景圖(1881)

作者說:「一個邏輯學家不需要親眼見到或者聽說過大西洋或尼亞加拉瀑布,就能從一滴水上推測出它們有可能存在。所以整個生活就是一條巨大的鏈條,只要見到其中的一環,就能知道整個鏈條的特點了。推論和分析的科學也像其他技藝一樣,只有經過長期和耐心的鑽研才能掌握;人們雖然盡其畢生精力,也未必能夠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初學的人,在著手研究煩瑣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問題以前,不妨先從掌握較淺顯的問題入手。比如遇到了一個人,看他一眼就能知道這個人的歷史和職業。這樣的鍛煉看起來好像幼稚無聊,但是,它卻能夠使一個人的觀察能力變得敏銳起來,並且讓人明白應該觀察哪裡和觀察些什麼。從一個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褲子的膝蓋部分、大拇指與食指之間的趼子、表情、襯衣袖口等等,哪一方面都能看出他的職業來。如果把這些情形聯繫起來,調查者還不能恍然領悟,那幾乎是難以想象的事了。」

其中有一個人面色灰黃,獐頭鼠目,生著一雙黑色的眼睛。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一個頭髮灰白、衣衫襤褸的客人。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一個白髮紳士來拜訪我的夥伴。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真是廢話連篇!」我把雜誌往桌上一摔,大聲說道,「我一輩子也沒見過這樣無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爾摩斯全集問道。

「唔,就是這篇文章。」我一面坐下來吃早餐,一面用小匙指著那篇文章說,「我知道你讀過了,因為你在上面作了標記。我並不否認這篇文章寫得很聰明,但是我讀了之後,還是不免要生氣。顯然,這是某一位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的懶漢,坐在他的書房裡閉門造車地空想出來的一套似是而非的妙論。一點都不實用!我倒想把他關進地下火車[77]的三等車廂[78]里,叫他把同車人的職業一個個都說出來。我願跟他打個賭,一千賠一[79]。」

「那你就輸了,」福爾摩斯全集平靜地說,「那篇文章是我寫的。」

「是你!」

「對啊!我在觀察和推理兩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這篇克里斯托弗·莫利指出,這裡華生提及地鐵的時機正逢貝克街建立地鐵站,這一站於1863年開通后,進行了多次擴建。

文章里所提出的那些理論,在你看來是空想,其實它卻非常實用,我就是靠著它掙飯吃的。」

「你怎樣靠它生活呢?」我不禁問道。

「啊,我有我自己的職業。我想世界上可能只有我一個干這行。我是一個『諮詢偵探』,你能理解它的意思吧?在倫敦,有許多官方偵探和私家偵探。這些人遇到困難的時候就來找我,我會設法讓他們找到正確的線索。他們把所有的證據提供給我,一般情況下我都能用我對犯罪史的知識,幫他們找到正確答案。犯罪行為都有它共通的地方,如果你熟知一千個罪案的細節,卻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件罪案的話,那才是怪事哩。萊斯特雷德是一位著名的偵探。最近他為一樁偽造案所困,所以才來找我。」

「那其他那些人呢?」

「他們多半是私人偵探介紹來的,都是遇到了麻煩,想找人加以指點。他們告訴我事情的經過,我把我的看法告訴他們;然後我就收取他們的費用[80]。」

我說:「你的意思是說,別人親眼目睹了各種細節都無法解決的難題,你足不出戶就能解決嗎?」

「是這樣。在這方面我有那麼一種直覺。間或也會碰到一件稍微複雜的案件,我就得忙碌一點,親自出馬偵查了。你知道,我有許多特殊的知識。用這些知識破案,就能使問題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所說的推斷法則雖然遭到你的挖苦,但在我的實際工作中,卻是無價之寶。我的另一個天性是觀察能力。咱們初次見面時,我說你是從阿富汗回來的,你當時好像很驚訝。」

「肯定是有人告訴過你。」

「才不是呢。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從阿富汗來的。由於長久以來的習慣,一連串的想法飛也似的在我腦中掠過,因此幾乎感覺不到思考的步驟就能得出結論。但其實我還是一步步地推理出的。在你這件事上,我是這樣推理的:『這位先生看上去是醫務人員,但卻又有一副軍人氣概。那麼,他顯然是個軍醫。他臉色黝黑[81],但從他手腕的皮膚黑白分明看來,這並不是他原來的膚色。所以他是剛從熱帶回來的。他面容憔悴,這就清楚地說明他久病初愈而且歷盡艱辛。他左臂受過傷,現在動作還有些僵硬。試問,一個英國的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辛,而且臂部負傷,這能在什麼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82]了。』這一連串的想法在我腦中飛過,用了不到一秒鐘,所以我便脫口說出你是從阿富汗來的,讓你吃驚不小哩。」

我微笑著說:「聽你這麼一解釋,這件事也挺簡單的。你使我想起埃德加·愛倫·坡的作品中的偵探人物杜賓[83]來了。我想不到現實生活中竟會真有這樣的人物存在。」

福爾摩斯全集站了起來,點燃他的煙斗,說:「你一定以為把我比做杜賓是誇獎我吧?可是,我覺得杜賓實在是個微不足道的傢伙[84]。他先沉默一刻鐘,然後才突然道破朋友的心事,這種伎倆未免過於炫耀,過於膚淺了。不錯,他有些分析問題的天才,但決不是愛倫·坡想象中的非凡之人。」

我問道:「你讀過加波利奧的作品嗎?你認為勒高克[85]這個人物算不算一個偵探?」

福爾摩斯全集輕蔑地哼了一聲:「勒高克是個不中用的笨蛋。」他憤憤地說道,「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他的精力。那本書真讓我難以忍受,說來說去就是怎樣去辨別不知名的囚犯。這樣的問題我24小時之內就解決了,勒高克卻費了6個月左右的時間。這麼長的時間足可以給偵探們寫出一本教材了,告訴他們應該避免些什麼。[86]」

我聽到他把我所欽佩的兩個人物說得這樣一文不值,感到非常惱火。我走到窗口,望著窗外熱鬧的街道,自言自語地說:「這傢伙也許夠聰明,但是未免太驕傲自負了。」

福爾摩斯全集不滿地抱怨道:「這些天來一直沒有罪案發生,也沒有發現什麼罪犯[87],干我們這行的人,要頭腦還有什麼用?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從古到今,在罪案偵查方面從來沒有人有我這樣的天賦,也從來沒有人作過我這麼多的研究。可是結果怎樣呢?竟然沒有罪案可以偵查,頂多也不過是些簡單幼稚的罪案,犯罪動機那麼明顯,連蘇格蘭場[88]的人員也能一眼看穿。」

對他這種大言不慚的談話方式,我感到難以接受。我想最好還是換個話題。

「我很想知道這個人在找什麼。」我指著一個高大魁梧、衣著樸素的人說。那個人正在街對面慢慢地走著,焦急地查看著門牌號碼。他的手中拿著一個藍色大信封,分明是個送信的人。

福爾摩斯全集說:「你是說那個退伍的海軍陸戰隊[89]中士嗎?」

我心中暗暗想道:「吹牛!明知我沒法證實他的猜測是否正確。」

藝術家喬治·哈金森的自畫像

《比頓聖誕年刊》(1892)

正這樣想著,只見我們所觀察的那個人看到了我們的門牌號碼以後,就從街對面飛快地跑了過來。只聽見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樓下有人用低沉的聲音講著話,接著樓梯上便響起了沉重的腳步聲。

這個人走進房來,把那封信交給了我的朋友,說:「是給福爾摩斯全集先生的信。」

挫挫他傲氣的好機會來了。他方才信口胡說,可沒想到會這樣吧。我盡量用溫和的聲音說道:「小夥子,能問問你的職業嗎?」

「門警,先生,」那人粗聲粗氣地說,「我的制服拿去縫補了。」

「你過去是幹什麼的?」我一面問他,一面不懷好意地瞟了我的同伴一眼。

「中士,先生,皇家海軍陸戰隊輕步兵團的。先生,沒有回信嗎?好吧,先生。」

他腳跟併攏,舉手敬了個禮,然後走了出去。

「是給福爾摩斯全集先生的信。」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第三章勞瑞斯頓花園疑案

事實進一步地證明了我同伴的理論的實用性,這確實使我吃驚不小,對他的分析能力也更加欽佩了。但是在我心中仍然潛藏著某些懷疑,這會不會是他事先布下用來迷惑我的圈套呢?不過為什麼要迷惑我,我又不能理解了。我看了看他,他已讀完來信,兩眼茫然,若有所思。

我問道:「你到底是怎麼推斷出來的呢?」

他粗聲粗氣地問道:「推斷什麼?」

「嗯,你怎麼知道他是個海軍陸戰隊的退伍中士呢?」

他粗魯地答道:「我沒工夫談這些瑣碎的事。」接著又微笑著說,「請原諒我的無禮。你把我的思路打斷了,但也許沒關係。你真沒看出來他曾是個海軍陸戰隊的中士嗎?」

「真的看不出。」

「要說明我怎麼看出來的可比看出這件事還難。如果要你證明二加二等於四,你可能會覺得很難,但你對這一事實堅信不疑。

《血字的研究》海報

由雷金納德·歐文飾演福爾摩斯全集,(美國:環球電影,1933)

我隔著一條街就看見這個人手背上的藍色大錨文身了,我就知道他有過航海經歷。況且他的舉止又頗有軍人氣概,留著軍人式的絡腮鬍子;因此,我猜到他是個海軍陸戰隊隊員。他的態度有些妄自尊大,而且帶有一些發號施令的神氣。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揮杖的樣子了吧。從他的外表上看,他又是一個既穩健而又莊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據這些情況,我就能確認他當過中士了。」

「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喊了出來。

「這不算什麼,」福爾摩斯全集說。但是他的表情告訴我,看到我那麼吃驚和欽佩的神情,他感到很開心,「我剛才還說沒有罪犯,看來我錯了——看看這個!」他說著就把剛收到的那封簡訊扔到我的面前。

「哎呀,」我草草地看了一眼,不由地叫了起來,「太可怕了!」

他很平靜地說:「這件事看來確實有點不同尋常。請你給我念一念這封信好嗎[90]?」

下面就是我念給他聽的那封信:

親愛的福爾摩斯全集先生:

昨晚,在布里克斯頓路盡頭的勞瑞斯頓花園3號發生了一件兇殺案。今晨兩點左右,巡警見到案發地點有燈光,因知道那裡沒人居住,所以懷疑出了什麼差錯。巡警看到房門大開,就走了進去,在空無一物的前廳發現一具男屍。屍體穿戴齊整,衣袋中裝有名片,名片上寫著「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伊諾克·J.德雷伯」等字樣。現場沒有被搶劫的跡象,也未發現任何能說明死者死因的證據。屋中雖有幾處血跡,但死者身上並無傷痕。對於死者為什麼進入空屋,我們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棘手之至。希望您能在12時以前到達案發現場,我將在此恭候。在未得到您的指示[91]以前,我們將保護現場[92]。如果您不能前來,我會登門向您稟告詳情,並希望您能不吝賜教。

托拜厄斯·葛雷格森上

福爾摩斯全集說道:「葛雷格森[93]是大都會警察廳中最聰明的人物。他和萊斯特雷德一樣,稱得上是那一群蠢貨之中的佼佼者。他們兩人眼疾手快、精力旺盛,但都因循守舊,而且守舊得厲害。他們彼此鉤心鬥角,就像兩個賣笑婦人似的爭風吃醋。如果他們兩人都插手這件案子的話,那就一定會鬧出很多笑話來。」[94]

看他還在若無其事地侃侃而談,我大為吃驚。我叫道:「真是一分鐘也不能耽誤了,我去給你雇輛馬車來好嗎?」[95]

「我還沒有想好去不去呢。其實我是個世界上少見的大懶蟲,不過那只是在我的懶勁兒上來的時候。有時候我也非常敏捷哩。」

大都會警察廳在查令街蘇格蘭場的總部(1881)

「什麼?這不是你一直渴望的機會嗎?」

「老兄,這和我又有什麼關係啊?如果我把這件案子破了,那我敢肯定,葛雷格森、萊斯特雷德和他們那伙人會把全部功勞據為己有。因為我不是官方人士[96]啊!」

「但是,現在是他求你呀。」

「是的。他知道我勝他一籌,在我面前他也會承認;但是,他寧願割掉他的舌頭,也決不願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認這一點。雖然如此,咱們還是去看看吧。我可以自己一個人破案。就算我得不到什麼,嘲笑他們一番也好。走吧!」

維多利亞時代的警察

他匆忙披上大衣。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他匆忙披上大衣,那種急切的樣子說明他躍躍欲試的衝動已經戰勝了無動於衷的感覺。

他說:「戴上你的帽子。」

「你希望我也去嗎?」

「對,如果你沒什麼更好的事情要做的話。」一分鐘以後,我們就坐上了馬車,匆忙向布里克斯頓路駛去。

這是一個陰雲密布、濃霧籠罩的早晨,屋頂上瀰漫著一層灰褐色的帷幔,像是腳下泥土色街道的映像。我的同伴興緻極高,喋喋不休地談論著義大利克里莫納出產的提琴以及斯特萊迪瓦利[97]提琴與阿瑪蒂[98]提琴之間的區別。而我卻一言不發,沉悶的天氣和即將進行的令人傷感的任務讓我的情緒非常消沉。

最後,我終於忍不住打斷了福爾摩斯全集關於樂器的宏篇大論。我說:「你似乎沒怎麼考慮眼前的這件案子。」

他回答說:「還沒有材料呢!沒有掌握全部證據就妄下判斷,這是致命的錯誤。那樣就會使判斷產生偏差[99]。」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用手指著說,「要是我沒弄錯的話,這就是布里克斯頓路,那個就是出事的房子了。」

「沒錯。停下,車夫,停車!」我們離那所房子還有一百碼左右,他就堅持要下車,剩下的一段路,我們就只好步行了。

勞瑞斯頓花園3號,從外表上看就像一座凶宅。這裡是相連的四幢房子,離街道稍遠,兩幢有人居住,兩幢空著,3號就是空著的一處[100]。空房的臨街一面有三排窗子,因為無人居住,顯得極為凄涼。塵封的玻璃上到處貼著像白翳一樣的「招租」告示。每座房前都有一個草木叢生的小花園,隔在房子和街道之間;花園中有一條黃色小徑,明顯是用黏土和石子鋪成的。一夜大雨,到處泥濘不堪。花園的磚牆有三英尺高,牆頭上裝有木柵。一個身材高大的警官靠牆站著,旁邊圍著幾個閑人,引頸翹首地往裡張望著,希望能看一眼屋裡的情景,但是什麼也瞧不見。

我還以為福爾摩斯全集一定會立刻衝進屋裡,馬上著手研究這樁疑案呢。可是他似乎並不著急。他擺出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在這種情況下未免讓我覺得有點兒裝模作樣。他在人行道上走來走去,茫然地注視著地面、天空、對面的房子和牆頭上的木柵。仔細查看了一陣以後,他就慢慢地走上小徑,或者應該說是走到草地和小徑的交界處,目不轉睛地觀察著地面。他有兩次停下腳步,有一次我看見他露出笑容,還聽到他發出了一聲滿意的歡呼。在潮濕而泥濘的黏土地面上,有許多腳印;但是警察來來往往地從上面踩過,我真不知道我的同伴怎能指望從這上面查出什麼蛛絲馬跡來。但我始終記得上次他如何證明了他對事物的敏銳觀察力,因此我相信他肯定能看出許多我看不出來的東西。

在房子的大門口,一個臉色白皙頭髮淺黃的高個子男人過來迎接我們,手裡拿著個筆記本。他跑上前來,熱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說:「你來了,實在太好了。我們什麼都沒動,一切都保持原狀。」

「除了那兒!」我的朋友指著那條小路說,「就算有一群水牛[101]從這裡走過,也不會弄得比這更亂糟糟了。不過沒問題,葛雷格森,你是不是已經得出了結論,所以才讓他們這樣做的吧!」

這個偵探含含糊糊地說:「我在屋裡太忙了。我的同事萊斯特雷德先生也在這兒,我便把外邊的事都託付給他了。」

福爾摩斯全集看了我一眼,嘲弄地揚了揚眉毛,他說:「有你和萊斯特雷德這樣兩位高人在場,別人也發現不了什麼了。」

葛雷格森很得意地搓著兩隻手說:「我認為我們已經竭盡全力了。但這個案子太離奇了,我知道這正合你的胃口。」

「你沒有坐馬車來嗎[102]?」福爾摩斯全集問道。

「沒有,先生。」

「萊斯特雷德也沒有嗎?」

「他也沒有,先生。」

「那麼,咱們到屋裡去瞧瞧吧。」福爾摩斯全集問完這些不著邊際的話后,便大踏步走進房中。葛雷格森跟在後面,臉上露出驚訝的神色。

我們看到一條短短的過道通向廚房和雜物室[103],過道的地面沒有鋪地毯,滿是灰塵。過道左右各有一道門,很明顯其中一個已經有幾個星期沒有開過了。另一個是餐廳的門,慘案就發生在這個餐廳里。福爾摩斯全集走了進去,我跟在他的後面,看到死屍讓我感到很壓抑。

這是一間方形的大屋子,由於沒有擺放傢具,因此顯得格外寬大。牆上貼著廉價的花紙,有些地方已經有了斑斑點點的霉跡,有的地方還大片大片地剝落,垂在那裡,露出下面黃色的灰牆。門對面有一個華麗的壁爐,壁爐表面是白色的人造大理石,壁爐的一角放著一段紅蠟燭頭。屋裡只有一個髒兮兮的窗子,因此室內光線非常昏暗,到處都蒙上了一層黯淡的色彩。屋內積封多日的塵土,更加深了這種感覺。

這些細節我後來才注意到。我進去的時候,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具可怕的屍體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雙茫然無光的眼睛瞪著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約四十三四歲,中等身材,寬寬的肩膀,一頭黑黑的鬈髮,鬍子又短又硬。他身上穿著厚厚的黑呢禮服上衣和背心,淺色褲子,裝著潔白的硬領和袖口,身旁的地板上有一頂整潔的禮帽。死者雙拳緊握、兩臂伸開、雙腿交迭著,看來他臨死前曾經有過一番痛苦的掙扎。他那僵硬的臉上表情恐怖,我覺得那是我生平從未見過的一種憤恨的表情。兇惡的面貌,可怕的齜牙咧嘴的怪狀,再配上低低的前額,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讓他看起來很像一個怪裡怪氣的猿猴。他那種極不自然的痛苦翻騰的姿勢,使他顯得愈發可怕。我見過各式各樣的死人,但是還從來沒見過比這個倫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濁的公寓中更為恐怖的景象。

勞瑞斯頓花園街三號?

攝影:伯納德·戴維斯(1962)

我進去的時候,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具可怕的屍體上。他僵卧在地板上,一雙茫然無光的眼睛瞪著褪了色的天花板。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這時,一向瘦削而具有偵探風度的萊斯特雷德站在門口,向我的朋友和我打著招呼。

他僵卧在地板上,一雙茫然無光的眼睛瞪著褪了色的天花板。

查爾斯·道爾,《血字的研究》(倫敦及紐約:沃德·洛克公司,1888)

他說:「這件案子一定要引起轟動了,先生。我還沒見過比這更離奇的案子。要知道,我可不是什麼菜鳥[104]。」

葛雷格森問道:「沒有什麼線索?」

萊斯特雷德附和道:「一點也沒有。」

福爾摩斯全集走到屍體跟前,跪在地上全神貫注地查看著。

「你們肯定沒有傷痕嗎?」他一面問,一面指著四周的血跡。

兩個偵探異口同聲:「絕對沒有!」

「那麼,這些血跡一定是另一個人的啦,也許是兇手的,如果這是一件兇殺案的話。我想起了1834年在烏德勒支[105]案的范·詹森死時的情況。葛雷格森,你還記得那個案子嗎?」

「不記得了,先生。」

「你真應該把這箇舊案重讀一下。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新鮮事,都是以前發生過的[106]。」

說著,他用靈敏的手指這裡摸摸,那裡按按,一會兒又解開死人的衣扣檢查一番,眼裡又現出我前面提過的那種茫然。他檢查得非常迅速,讓人看不出他檢查得有多麼細緻。最後,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瞄了一眼死者那雙漆皮靴子的靴底。

他問道:「屍體一點也沒動過嗎?」

「除了進行必要的檢查以外,再沒有動過。」

「現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說,「其他沒什麼可看的了。」

葛雷格森已經準備好了一副擔架,四個抬擔架的人也在待命。他一聲招呼,他們就走進來把死者抬了出去。當他們抬起死屍時,一隻戒指「啪」地一聲掉了下來,在地上滾過去。萊斯特雷德一把將它抓起來,莫名其妙地盯著它。

福爾摩斯全集走到屍體跟前,跪在地上全神貫注地查看著。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說著,他用靈敏的手指這裡摸摸,那裡按按。

D.H.弗里斯頓,《比頓聖誕年刊》(1887)

他叫道:「有個女人來過。這是女人的結婚戒指。」

他一邊說著,一邊用手托著戒指給大家看。我們都圍在他身邊,目光集中在戒指上。這隻樸素的金戒指無疑曾在新娘的手上戴過。

葛雷格森說:「這樣一來,案件更複雜了。天哪!這個案子本來就夠複雜的了。」

福爾摩斯全集說:「你怎麼知道這戒指不能使這個案子更簡單呢?瞪著它看是什麼也看不出來的。你們在他衣袋裡查出什麼來了?」

「都在這兒,」葛雷格森指著最下面一級樓梯上的一小堆東西說,「一隻金錶——編號97163,倫敦巴羅德公司[107]造的;一根又重又結實的埃爾伯特金鏈[108];一枚金戒指,上面刻著共濟會[109]的會徽;一枚金別針,上邊是個狗頭,狗眼是兩顆紅寶石做的;俄國皮的名片夾,裡面裝著印有『克利夫蘭,伊諾克·J.德雷伯』的名片,這名字和襯衣上的E.J.D.三個縮寫字母相符。沒有錢包,只有些零錢,一共7英鎊13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的小說《十日談》[110],扉頁上寫著約瑟夫·斯坦傑森的名字。此外還有兩封信——一封是寄給德雷伯的,另一封是給約瑟夫·斯坦傑森的。」

「寄到什麼地方的?」

「濱河路美國交易所[111],留交本人自取。兩封信都是從蓋恩輪船公司[112]寄來的,通知他們輪船從利物浦開行的日期。可見這個倒霉蛋就要回紐約去了。」

「你們調查過斯坦傑森這個人嗎?」

「我當時馬上就調查了,先生。」葛雷格森說,「我已經把廣告稿送到各家報社去刊登了,另外又派人到美國交易所去打聽,現在還沒回來呢。」

「跟克利夫蘭方面聯繫了嗎?」

美國交易所(1895)

「今天早晨發了電報。」

「電報上怎麼說的?」

「我們只是把這件事的情況詳細說明了一下,並且說希望他們能提供對我們有幫助的消息。」

「你沒有讓他們提供認為是關鍵性問題的細節嗎?」

「我問到了斯坦傑森這個人。」

「沒問到別的?難道整個案子里就沒有一個關鍵性的問題?你不再拍電報了嗎?」

葛雷格森語氣生硬地說:「我已經把我要說的都說了。」

福爾摩斯全集暗自笑了笑,好像想說些什麼,這時萊斯特雷德又出現了,洋洋得意地搓著雙手。我們和葛雷格森在屋裡談話的時候,他在前屋裡。

「葛雷格森先生,」他說,「我剛才發現了一件絕頂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細地檢查了一下牆壁,就把它漏過了。」這個小個子說話時,眼睛閃閃發光,顯然是在為他勝過了他同僚一招而自鳴得意。

「到這裡來,」他一邊說著,一邊很快地回到前屋裡。由於屍體已經抬走,屋裡的空氣似乎清新了許多,「好,請站在那裡!」

他在靴子上划著了一根火柴,舉起來照著牆壁。

「瞧瞧那個!」他得意地說。

我們前面說過,許多地方的牆紙都已經剝落。就在這個牆角上,有一大片牆紙垂了下來,露出一塊粗糙的黃色粗灰牆。在這處沒有花紙的牆上,有幾個用鮮血寫成的潦草的字母:

RACHE

「你們對這些字怎麼看?」這個偵探大聲說,神情就像馬戲班的老闆在誇耀自己的把戲一樣,「這些字之所以被我們忽略,是因為它寫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裡,誰也沒有想起到這裡來看看。這是兇手用他(或她)自己的血寫的。瞧,還有血順著牆往下流的痕迹呢!從這點就可以看出:無論如何這決不是自殺。為什麼要選擇這個角落寫呢?我來告訴你們。請看壁爐上的那段蠟燭,當時它是點著的,如果是點著的,那麼這個牆角當時就是最亮而不是最暗的地方了。」

他在靴子上划著了一根火柴,舉起來照著牆壁。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

(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葛雷格森不屑地說:「你就是發現了這些血字,又有什麼意義呢?」

「意義?這說明寫字的人是要寫一個女人的名字『雷切爾』(Rachel),但是有什麼事打攪了他,所以他(或她)沒來得及寫完。你記住我的話,等我們把這個案子全弄清楚了,你一定會發現一個名叫『雷切爾』的女人和這個案子有關。你現在盡可以笑話我,福爾摩斯全集先生,你也許是非常聰明能幹的,但歸根結底,姜還是老的辣。」

聽了這話,我的同伴不禁放聲大笑起來,這激怒了這個小個子。福爾摩斯全集說:「實在對不起!你的確是我們三個人中第一個發現這些血字的,自然應當歸功於你。而且就像你所說的,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字是昨夜慘案中的另一個人寫的。我還沒來得及檢查這間屋子[113],如果你允許的話,我現在就開始檢查。」

蓋恩輪船公司

「瞧瞧那個!」他得意地說。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他說著,很快從兜里掏出一個捲尺和一個很大的圓形放大鏡[114]。他拿著這兩樣工具,在屋裡默默地走來走去,有時站住,有時跪下,有一次還趴在了地上。他全神貫注地工作著,似乎忘記了我們的存在。因為他一直在自言自語地低聲嘀咕著,一會兒驚呼,一會兒嘆息,有時吹起口哨,有時又輕輕地發出充滿希望、受到鼓舞似的叫聲。看著他這樣子,我不禁想到訓練有素的純種獵犬,在叢林中跑來跑去,用吠叫表達自己的渴望,直到嗅出獵物的蹤跡才肯罷休。他一直檢查了二十多分鐘,小心翼翼地測量了一些我看不到的痕迹間的距離;偶爾還同樣令人不可思議地用捲尺測量牆壁。在一個地方他小心翼翼地從地上捻起一小撮灰色塵土,把它放在一個信封里。最後他用放大鏡檢查了牆上的血字,非常仔細地觀察了每個字母。做完這些他就把捲尺和放大鏡放回衣袋裡,似乎覺得很滿意。

他微笑著說:「有人說『天才』就是有無止境地吃苦耐勞的本領[115]。這個定義很不準確,不過用在偵探工作上倒挺合適。」

葛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一直充滿好奇又略帶輕蔑地看著這位業餘偵探的動作。很明顯,他們還沒有領會到我現在已經慢慢明白的道理——福爾摩斯全集的每個最細微的動作都具有實用而明確的目的。

最後他用放大鏡檢查了牆上的血字,非常仔細地觀察了每個字母。

D.H.弗里斯頓,《比頓聖誕年刊》,1887

他們兩人同聲問道:「你的看法如何,先生?」

我的朋友說:「如果我幫你們的話,不是要把兩位在這樁案件上的功勞據為己有嗎?你們現在進行得很順利,這時候別人插手進來多可惜啊!」話中滿含譏諷,他接著又說,「如果你們能把偵查的進展情況隨時告訴我,我當然願意儘力相助。我還要跟發現屍體的警察談一談。能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訴我嗎?」

萊斯特雷德看了一眼他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蘭斯,現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寧頓花園門路奧德利大院[116]46號去找他。」

福爾摩斯全集把地址記了下來。

「來吧,醫生,」他說,「咱們找他去。我告訴你們一件對破案有幫助的事情。」他轉向這兩個偵探,繼續說道,「這是一樁謀殺案[117]。兇手是個中年男人,身高六英尺多。照他的身材來說,腳小了一點,穿著一雙劣質方頭靴子,抽的是印度平頭雪茄煙[118]。他是和被害者一起坐著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馬車用一匹馬拉著,馬的三隻蹄鐵是舊的,但右前蹄[119]的蹄鐵是新的。這個兇手很可能是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這僅僅是幾點跡象,但是這些對於你們兩位也許有點幫助。」

萊斯特雷德和葛雷格森交換了個眼色,露出一種懷疑的微笑。

萊斯特雷德問道,「如果這個人是被殺死的,那麼他是怎樣被謀殺的呢?」

「毒死的。」福爾摩斯全集簡單地說,然後就大步向外走去,「還有,萊斯特雷德,」走到門口,他又回過頭來說,「『拉契』這個詞在德語中是復仇的意思,所以別再浪費時間去尋找那位『雷切爾小姐』了[120]。」

說完這幾句臨別贈言[121],福爾摩斯全集就走了,剩下那兩位對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裡。

第四章約翰·蘭斯的敘述

我們離開勞瑞斯頓花園3號的時候,已是午後一點鐘了。福爾摩斯全集帶我到最近的電報局[122]去拍了一封長電報[123]。然後,他叫了一輛馬車,吩咐車夫把我們送到萊斯特雷德告訴我們的那個地址。

福爾摩斯全集說:「什麼也比不上第一手的證據[124],其實,對這個案子我早就胸有成竹了,可是咱們還是應該把要查明的情況弄清楚。」

我說:「福爾摩斯全集,你真叫我吃驚。剛才你所說的那些細節,你自己肯定也不像你裝出來的那樣有把握吧。」

「我的話絕對沒錯。」他回答說,「我到那裡最先看到的是在馬路石沿旁有兩道馬車車輪的痕迹。由於昨晚下雨以前,整個星期都是晴天,所以這些深深的車輪印一定是昨天夜裡留在那裡的。除此以外,那裡還有馬蹄印,其中有一個蹄印比其他三個都要清楚得多,說明那隻蹄鐵是新換的。這輛車子既然是在下雨後到那裡的,同時根據葛雷格森所說,整個早晨又沒有車輛來過,由此可見,這輛馬車一定是昨天晚上到那兒的;因此,那兩個人就是坐這輛馬車到這幢房子來的。」

《血字的研究》護封

(倫敦及墨爾本:沃德·洛克有限公司,1950)

「聽起來好像很簡單,」我說,「但是你又是怎麼知道另外那個人的身高的呢?」

「哦,一個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從他的步幅上看出來[125]。計算方法很簡單,但我現在沒必要拿這些數字來煩你。我是在屋外的黏土地上和屋內的塵土上量出那個人的步幅的。還有一個驗算我的計算結果的辦法。一般人在牆上寫字的時候,會本能地將字寫在視線以上的位置。現在牆上的字跡離地剛好六英尺多點。這就像兒戲一樣的簡單。」

「那他的年齡呢?」我又問道。

「唔,假如一個人不費吹灰之力就能一步跨出四英尺半,那他決不會是一個老頭兒[126]。小花園裡的甬道上有一個那麼寬的水坑,他顯然是一步跨過去的。漆皮靴子是繞著走的,方頭靴子則是從上面邁過去的。這沒什麼神秘的,只不過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到的那些觀察和推理的方法應用到日常生活中來罷了。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煙呢?」我提醒他說。

「牆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著血寫的。我用放大鏡觀察到寫字時有些牆粉被颳了下來。如果這個人修剪過指甲,決不會如此。我還從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煙灰,它的顏色很深而且呈薄片狀,只有印度雪茄的煙灰才是這樣的。我曾經專門研究過雪茄煙灰。事實上,我還寫過這方面的專題論文[127]呢。我可以誇口,無論什麼雪茄或紙煙的煙灰,只要有這個牌子[128],我看上一眼,就能識別出來。正是這些細微末節的東西,才能讓你看出一個出色的偵探與葛雷格森、萊斯特雷德之流的不同之處。」

「那紅臉是怎麼回事呢?」我又問道。

「啊,那就是一個更為大膽的推測了,然而我確信我是正確的。目前情況下,你還是暫時不要問我這個問題吧。」

我用手摸了摸額頭,說:「我都有點暈頭轉向[129]了,越想越覺得神秘莫測。如果真是有兩個人的話,那麼這兩個人究竟怎樣進入空屋去的?送他們去的車夫又怎麼樣了?一個人怎樣才能逼著另一個人服毒呢?血又是從哪裡來的?既然不是搶劫案,兇手的目的又是什麼?女人的戒指是怎麼回事?最要緊的是,第二個人在逃走之前為什麼要在牆上用德文寫下『復仇』呢?老實說,我實在想不出怎樣才能把這些問題一一聯繫在一起。」

我的同伴贊同地微笑著。

他說:「你把這樁案件中的難點總結得很簡明扼要,總結得不錯。雖然我已經能確定一些主要的事實,但是還有許多地方不夠清楚。至於萊斯特雷德發現的那個血字,是要暗示這是社會黨[130]

或是什麼秘密團體乾的,企圖把警察引入歧途。那字不是德國人寫的。你如果注意看,就能發現字母A有點像模仿德文的樣子寫的,但是真正的德國人寫的卻常常是拉丁字體,所以我們可以確定這字母絕不是德國人寫的,而是出自不甚高明的模仿者之手,而且他還有點畫蛇添足了。這不過是個詭計,想把偵查工作引入歧途。醫生,關於這個案子我想已告訴你夠多了。你知道魔術師一旦把自己的戲法揭秘,他就得不到別人的讚賞了;如果我把我的工作方法跟你說得太多,你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其實福爾摩斯全集這個人不過是個十分平常的人物罷了。」

我回答說:「我決不會那樣的。偵探術遲早會成為一門精確的科學的,而你已經差不多接近這個目標了。」

聽了這話,再看到我說話時的誠懇態度,我的同伴高興得漲紅了臉。我早看出來了,每當他聽到別人誇獎他在偵探術上的成就時,他就會敏感得像任何一個姑娘聽到別人稱讚她的美貌時一樣。

他說:「我再告訴你一件事。穿漆皮靴和穿方頭靴的兩個人是乘同一輛馬車來的,而且非常有可能是非常友好地手挽手一起從花園中的小路上走過。他們進了屋子以後,還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準確地說,穿漆皮靴子的人站在那兒不動,而穿方頭靴子的人卻在屋中不停地走動。我從地板上的塵土上看出來的。同時我還看出,他越走越激動,因為他的步子愈來愈大。他一直在說話,最後終於狂怒起來,於是慘劇就發生了。現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況都告訴你了,剩下的就是一些猜測和臆斷了。好在我們已經有了著手工作的好基礎。咱們必須抓緊時間,因為我今天下午還要去聽阿勒[131]音樂會,聽聽諾爾曼·內魯達[132]的演奏呢。」

我們談話的時候,車子不停地穿過昏暗的大街和冷清的小巷。在一處最昏暗、最荒涼的巷口,車夫突然把車停了下來。「那邊就是奧德利大院,」他指著兩道灰暗磚牆之間的狹窄衚衕說,「回來時到這裡找我。」

奧德利大院並不是一個體面的地方。我們穿過那條狹窄的小衚衕,來到一個方形大院,院內地面是用石板鋪成的,四周是骯髒破爛的住房。我們穿過一群骯髒的孩子,鑽過一行行曬得退了色的衣服,最後來到46號。46號的門上釘著一個小銅牌,上面刻著「蘭斯」的字樣。我們上前一問,才知道這位警察正在睡覺。我們便被帶到前邊的一間小客廳里等他出來。

警察很快就出來了。由於被我們打攪了好夢,他顯得不太高興。他說:「我已經向局裡報告過了。」

福爾摩斯全集從衣袋裡掏出一個半鎊金幣,若有所思地在手中把玩著。他說:「我們想要請你從頭到尾再親口說一遍。」

警察盯著那個小金幣回答說:「我很願意告訴您我所知道的一切。」

「那麼讓我聽一聽事情發生的經過吧。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蘭斯在馬毛呢的沙發上坐了下來,他皺起眉頭,好像要下定決心在他的敘述中不能有任何遺漏。

他說:「我得從頭說起。我當班的時間是從晚上10點到第二天早上6點。夜間11點鐘時,曾有人在白馬酒館[133]打架,除此以外,我巡邏的地區都很平靜。夜裡一點鐘的時候,開始下起雨來。這時我遇見了哈里·默切爾,他是負責在荷蘭樹林區[134]一帶巡邏的。我們兩個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135]的街角聊天。不久,大概是兩點或者兩點稍過一點,我想我該轉一圈了,看看布里克斯頓路是不是平靜無事。這條路又臟又偏,一路上連個人影都沒看見,只有一兩輛馬車從我身旁駛過。我慢慢溜達著,一邊尋思要是能喝上一口熱酒[136]該多好。這時,忽然看見那座房子的窗口透出微光。我知道勞瑞斯頓花園的兩所房子都是空著的,其中一所的最後一個房客得了傷寒病死了,可是房東就是不願修理陰溝。所以我一看到那個窗口有燈光,就嚇了一大跳,懷疑出了什麼問題。等我走到屋門口——」

「你就站住了,轉身又走回小花園的門口,」我的同伴打斷了他的話,「你為什麼要那樣做呢?」

蘭斯猛地跳了起來,滿臉驚訝地瞪著福爾摩斯全集。

「天哪,確實是那樣,先生,」他說,「可是您怎麼會知道的,只有天曉得!您知道,當我走到門口的時候,我覺得太孤單,太冷清了,我想最好還是找個人和我一起進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麼東西,但我想到,也許是那個得了傷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檢查那個要了他命的陰溝呢。這樣一想,嚇得我轉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門口去,看看能不能看見默切爾的提燈[137];可是連他的影子也瞧不見,也沒見到別的人。」

46號的門上釘著一個小銅牌,上面刻著「蘭斯」的字樣。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警察很快就出來了。由於被我們打攪了好夢,他顯得不太高興。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街上一個人也沒有嗎?」

「一個人影也沒有,先生,連條狗都沒有。我只好鼓足勇氣,又走了回去,把門推開。裡面靜悄悄的,於是我就走進了那間有燈光的屋子裡去。只見壁爐台上點著一支蠟燭,一支紅蠟燭,燭光忽隱忽現,借著燭光我看見——」

「好了,你所看見的情況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幾圈,並且在死屍旁邊跪了下來,以後又走過去推推廚房的門,後來——」

聽到這裡,約翰·蘭斯突然跳了起來,滿臉驚恐,眼中露出懷疑的神色。他大聲說道:「你那時躲在什麼地方[138],怎麼看得這麼清楚?我覺得這些事你不應該知道。」

警用牛眼提燈

約翰·蘭斯突然跳了起來,滿臉驚恐。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福爾摩斯全集笑了笑,把他的名片隔著桌子扔給這位警察看。「可別把我當兇手抓起來,」他說,「我也是一條獵犬而不是狼;這一點葛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先生都能證明。還是請你接著說吧。然後你又做了些什麼?」

蘭斯重新坐了下來,但是臉上仍帶著狐疑的神情。「我走到大門口,吹響警笛。默切爾和另外兩個警察都循聲而來。」

「當時街上什麼都沒有嗎?」

「是呀,凡是正經點的人早都回家了。」

「什麼意思?」

警察的表情放鬆了些,他笑了笑,說:「我這輩子見過的醉漢可不少,但從來沒見過像那傢伙那樣爛醉如泥的。我出來的時候,他站在門口,靠著欄杆,放開嗓門,大聲唱著哥倫拜恩唱的那段小調或是這一類的曲子[139]。他都站不住了,真沒辦法。」?

「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福爾摩斯全集問道。

福爾摩斯全集這樣一打岔,約翰·蘭斯好像有些不高興。他說:「是個少見的醉鬼。要不是我們那麼忙的話,早把他送到警察局去了。」

「他的臉,他的衣服,你注意到這些了嗎?」福爾摩斯全集不耐煩地打斷了他。

「我想我還真注意到了,因為我和默切爾要把他扶起來。他是一個高個子,紅臉,下邊圍著一圈——」

「這就夠了。」福爾摩斯全集大聲說道,「他後來又怎麼樣了?」

「我們當時那麼忙,哪有工夫管他。」這位警察頗為不滿地說,「我敢打賭,他肯定認得回家的路。」

「他穿的什麼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裡有沒有拿著馬鞭子?」

「馬鞭子?沒有。」

「他一定是把它丟下了,」我的夥伴嘟囔著說,「後來你看見或者聽見有輛馬車過去嗎?」

「沒有。」

「這半鎊金幣給你,」我的同伴說著就站起身來,戴上帽子,「蘭斯,恐怕你在警察局裡永遠不會升職了。你的那個腦袋除了是個裝飾品,也該有點別的用處。昨晚你本來可以撈個警長乾乾的。你扶過的那個人,就是這樁疑案的關鍵,我們正在找他。現在再爭論也沒有什麼用處了。我告訴你,事實就是這樣。走吧,醫生。」

說著我們就一起出來找馬車,留下那個警察還在半信半疑,但是顯然很不安。

我這輩子見過的醉漢可不少,但從來沒見過像那傢伙那樣爛醉如泥的。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是個少見的醉鬼。」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我們坐著車子回家的時候,福爾摩斯全集惡狠狠地說:「這個笨蛋!想想看,碰上這樣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他卻把它白白地放過了。」

「我還是不太明白。不錯,這個警察所形容的那個人和你所猜想的本案中的另一個人的情況正好一樣,但是他幹嗎要去而復返呢?這不像罪犯的行事方法啊。」

「戒指,先生,是戒指,他回來就是為了這個東西。咱們要是沒有別的辦法抓住他,就可以拿這個戒指當誘餌,引他上鉤。我一定會捉住他的,醫生——我敢跟你打賭,二賠一,我肯定能逮住他。這一切我還得感激你呢。要不是你,我可能還不會去呢,那我就要失掉這個百年一遇的最好的研究機會了。咱們叫它『血字的研究』,好吧?咱們何妨使用一些美麗的藝術修辭[140]呢?在平淡無奇的生活亂麻中,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一樣貫穿在中間。我們的任務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從生活中清理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咱們先去吃午飯,然後再去聽聽諾爾曼·內魯達的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簡直妙極了。她演奏的那段蕭邦的什麼曲子真是太棒了: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141]。」

這位業餘偵探靠在馬車上像只雲雀似的唱個不停。我則在默默沉思著:人類的頭腦真是無所不能啊。

第五章廣告帶來了訪客

忙了一上午,我虛弱的身體實在吃不消了,因此,下午我感到疲倦不堪。在福爾摩斯全集出去聽音樂會以後,我就躺在沙發上,想努力睡它兩小時,可是怎麼也睡不著。上午所經歷的種種情況讓我過於興奮,腦子裡滿是莫名其妙的想法和猜測。一閉上眼睛,那個被害者扭曲得像狒狒一樣的臉就出現在我的眼前。它給我的印象只有邪惡,所以對於那個把如此面目可憎的人從世上除掉的兇手,我除了感激之外,很難有別的感覺。如果說有一種相貌能說明世上最邪惡的人的罪惡,那一定就是這位來自克利夫蘭的伊諾克·J.德雷伯的這副模樣了。雖然如此,我認為還是應當公平對待這個問題,從法律上講,被害人的惡行並不能抵消兇手的罪。

福爾摩斯全集推測這個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覺得他的推測很不一般。我記得我的夥伴嗅過死者的嘴唇,他一定是已經察覺到什麼,才會那麼做的。況且屍體上沒有傷痕,也沒有被勒死的跡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麼致死的原因又是什麼呢?但另一方面,地板上大攤的血跡又是誰的?屋裡既沒有發現扭打的痕迹,也沒有找到死者用來打傷對方的武器。只要找不到這些問題的答案,我覺得不管是福爾摩斯全集還是我,都很難安然入睡。他的那種鎮靜而自信的神態,使我深信他對於全部案情早有了自己的見解,雖然我一時還猜不出來他的見解到底是什麼。

福爾摩斯全集回來得非常晚。我相信,他絕不會是一直聽音樂會聽到這麼晚。他回來的時候,晚飯早已經擺在桌上了。

「今天的音樂會棒極了。」福爾摩斯全集說著就坐了下來,「你記得達爾文對於音樂的見解嗎?他認為,人類遠在會說話前,就有了創作和欣賞音樂的能力了。也許這就是我們會不可思議地受到音樂感染的緣故吧。在人類的心靈深處,對於世界混沌初期的那些朦朧歲月,還留有一些模糊不清的記憶[142]。」

我說:「這種說法過於寬泛了。」

「一個人要想說明大自然,他的想象力就必須像大自然一樣地寬廣,」福爾摩斯全集說,「怎麼回事?你今天和平常不大一樣呀。布里克斯頓路的案子讓你心神不寧了吧?」

我說:「說實在的,確實是這樣。經歷了阿富汗戰爭之後,我本應該鍛煉得更堅強些的。在邁旺德戰役中,我也曾親眼目睹自己的戰友血肉橫飛啊,但是我並沒有感到害怕。」

電影《血字的研究》場景,福爾摩斯全集由詹姆斯·布萊金頓飾演

(英國:薩繆爾森電影製作有限公司,1914)

「這一點我能理解。這件案子有一些很神秘的東西,引人想象。沒有想象,也就沒有恐懼了。你看過晚報[143]了嗎?」

「沒有。」

「晚報對這個案子的介紹相當詳盡。但是沒提到抬起屍體時,有一個女人的結婚戒指掉在地上這件事[144]。當然,沒有提倒更好。」

「為什麼?」

「你看看這個廣告,」福爾摩斯全集說,「今天上午的事情發生后,我立刻就在各家報紙上登了一則廣告。」

他把報紙遞給我,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這是「失物招領」一欄的頭一則廣告[145]。廣告內容是:「今晨在布里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間拾得結婚金戒指一枚。請洽貝克街221號乙,華生醫生,今晚8時至9時。」

「對不起,用了你的名字,」福爾摩斯全集說,「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萬一被那些笨蛋偵探識破,他們又要從中插手了。」

「這倒沒什麼,」我回答說,「不過要是真有人前來領取的話,我可沒有戒指呀。」

「哦,你有啊,」說著,他就遞給我一枚戒指,「這一個就行,幾乎和那個一模一樣。」

「那麼你預料誰會來拿這枚戒指呢?」

「唔,就是那個穿棕色外套的男人,我們那位穿方頭靴子的紅臉朋友。他自己不來,也會打發一個同黨來的。」

「他不會覺得這樣做太危險嗎?」

「一點都不會。如果我對這個案子的看法不錯的話——我有種種理由相信我沒有看錯。這個人寧願冒任何危險,也不願失去這枚戒指。據我觀察,戒指是在他俯身察看德雷伯屍體的時候掉下來的,當時他沒有察覺。離開這座房子以後,他才發覺他把戒指丟了,於是又急忙回去。這時他發現,由於自己的粗心大意,沒有熄滅蠟燭,警察已經到了屋裡。他這時候出現在房子的大門口很可能會惹人懷疑,因此,他不得不裝出酩酊大醉的樣子。你不妨設身處地想一想:這個人把整件事情仔細地想了一遍以後,他一定會想到,他也可能是在離開那所房子以後,把戒指丟在路上了。那麼怎麼辦呢?他自然是急忙在晚報上尋找一番,希望能在失物招領欄中有所發現。看到這個廣告他肯定眼睛一亮,簡直是喜出望外哩,怎麼還會害怕這是一個圈套呢?在他看來,找到戒指肯定不會和暗殺這件事有關。他會來的,一定會來的。一小時之內你就見到他了。」

報販,拉德蓋特廣場(1892)

《維多利亞和愛德華時代的倫敦》

「然後怎麼辦呢?」我問道。

「啊,到時候你讓我來對付他吧。你有什麼武器嗎?」

「我有一支舊軍用左輪手槍[146],還有一些子彈。」

「你最好把它擦乾淨,裝上子彈。這傢伙準是一個亡命徒。雖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但還是做好準備、以防萬一為妙。」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話去做了準備。當我拿著手槍出來的時候,只見餐桌已經收拾乾淨,福爾摩斯全集正忙著他至愛的消遣活動——信手撥弄著他的小提琴。

當我拿著手槍出來的時候。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我進來時,福爾摩斯全集說:「案情越來越有眉目了。我發往美國的電報剛剛有了迴音,證明了我對這個案子的看法。」

我急忙問道:「你的看法是——」

「我的琴要是換上新弦就更好了,」福爾摩斯全集說,「你把手槍放在衣袋裡。那個傢伙進來的時候,你要用正常的語氣跟他談話,別的我來應付。不要大驚小怪,以免打草驚蛇。」

我看了一下表,說:「現在已經8點了。」

「是啊,他可能幾分鐘之內就要到了。把門打開一點。行了。把鑰匙插在門裡邊。謝謝!這是我昨天在書攤上找到的一本很奇妙的古書[147],書名叫《論各民族的法律》[148],是用拉丁文寫的,1642年在蘇格蘭低地的列日出版。這本棕色封面的小書出版時,查理的腦袋還牢牢地長在他的脖子上呢[149]。」

「出版者是誰?」

「菲利浦·德克羅伊,不知道是何許人[150]。書的扉頁上寫著『古列奧米·懷特藏書』,墨水早已退了色。也不知道古列奧米·懷特是誰,大概是一位17世紀的實用主義法律家,他寫字繞來繞去的,帶著一股法律的味道[151]。我想我們等的人來了。」

他說到這裡,忽聽門鈴大作。福爾摩斯全集輕輕地站了起來,把他的椅子向門邊移了移。我們聽到女僕[152]走過門廊和她打開門閂的聲音。

「華生醫生住在這兒嗎?」一個清晰但有點刺耳的聲音問道。我們沒有聽到女僕的回答,只聽見大門關上的聲音,然後就聽到有人上樓來了。腳步聲猶猶豫豫,像是拖著步子在走。我的朋友側耳聽著,臉上現出驚奇的表情。腳步聲緩慢地沿著過道走了過來,接著就聽見輕微的叩門聲。

「請進。」我高聲說道。

應聲進來的並不是我們所想象的那個兇惡殺手,而是一位滿臉皺紋的老太婆。她蹣跚地走進屋后,好像突然被燈光照花了眼。行過禮后,她就站在那兒,眯著那雙被照花的眼睛看著我們,痙攣顫抖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裡摸索著。我瞥了我的夥伴一眼,只見他顯得怏怏不樂,我也只能保持鎮定了。

一位滿臉皺紋的老太婆。她蹣跚地走進屋。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老太婆掏出一張晚報,手指著我們登的那個廣告說:「我是為這件事來的,好心的先生們,」說著,她又深施一禮,「廣告上說,有人在布里克斯頓路拾到一枚結婚金戒指。這是我女兒莎莉的,她是去年這個時候結的婚,她的丈夫在一艘英國船上[153]當服務員。如果他回來發現我女兒的戒指不見了,會說什麼呢?我簡直不敢想。他這個人平時脾氣就不好,喝了點酒以後,就更加暴躁了。是這樣,昨天晚上我女兒去看馬戲[154],是和——」

老太婆掏出一張晚報,手指著我們登的那個廣告。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這是她的戒指嗎?」我問道。

老太婆叫了起來:「謝天謝地!莎莉今天晚上可要開心死了。這就是她丟的那個戒指[155]。」

我拿起一支鉛筆問道:「您住在哪兒?」

「皇茲第奇區,鄧肯街13號。離這兒挺遠呢。」

「可是布里克斯頓路並不在皇茲第奇區和什麼馬戲團之間呀。」福爾摩斯全集嚴厲地說。

老太婆轉過臉去,紅紅的小眼睛銳利地瞥了福爾摩斯全集一眼,說:「那位先生剛才是問我的住址。莎莉她住在派克漢姆區,梅菲爾德公寓3號[156]。」

阿斯特里馬戲團(1850)

老太婆轉過臉去,紅紅的小眼睛銳利地瞥了福爾摩斯全集一眼。

查爾斯·道爾,《血字的研究》(倫敦及紐約:沃德·洛克公司,1888)

「您貴姓?」

「我姓索耶,我的女兒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湯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個又漂亮又正直的小夥子,公司里找不到比他更好的服務員了;可是一上岸,又玩女人,又喝酒——」

「這是您的戒指,索耶太太,」我遵照著我夥伴的暗示打斷了她,說,「這個戒指顯然是您女兒的。我很高興,現在物歸原主了。」

老太婆嘟嘟囔囔地說了些千恩萬謝的話后,就把戒指包好,放入衣袋,然後拖著腳步走下樓去。老太婆剛出房門,福爾摩斯全集騰地一下站起來,跑進他自己的屋裡。幾秒鐘以後,他走了出來,已經穿好了大衣,繫上了圍巾。他急匆匆地說:「我要跟著她。她一定是個同黨,她會把我帶到兇犯那裡去。別睡,等著我。」客人出去后大門剛剛砰地一聲關上,福爾摩斯全集就下了樓。我透過窗戶向外看去,只見那個老太婆有氣無力地走在馬路對面,福爾摩斯全集在她後邊不遠處尾隨著。我心想:假如福爾摩斯全集的所有想法沒錯的話,他現在就要直搗虎穴了。其實他用不著告訴我等著他,因為在我沒有聽到他冒險的結果以前,我根本就睡不著。

福爾摩斯全集出門的時候將近9點鐘。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閑坐在房裡抽著煙斗,隨手翻閱一本亨利·繆爾熱的《波希米亞人》[157]。10點過後,我聽見女僕[158]回房睡覺去的腳步聲。11點鐘,房東太太的沉重腳步聲[159]從我房門前經過,她也是回房去睡覺的。將近12點鐘,我才聽到福爾摩斯全集用鑰匙打開大門上彈簧鎖的聲音。他一進來,我就從他的臉色看出,他並沒有成功。他好像在猶豫著是該高興還是該懊惱,後來高興終於戰勝了懊惱,福爾摩斯全集忽然放聲大笑。

那個老太婆有氣無力地走在馬路對面,福爾摩斯全集在她後邊不遠處尾隨著。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這件事說什麼我也不能讓蘇格蘭場的人知道。」福爾摩斯全集大聲說著,就跌進椅子里,「我把他們嘲笑得夠嗆,這回他們絕不會善罷甘休的。可是,我也不在乎他們譏笑我,遲早我會把面子找回來的。」

我問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唉,我倒不在乎跟你說說我失敗的情形。那個傢伙走了沒多遠,就開始一瘸一拐,好像腳很痛的樣子。她突然停下腳步,叫住了一輛路過的馬車。我向她湊近些,想聽聽她要去的地點;其實我根本用不著這樣緊張,因為她說話的聲音很大,就算在馬路對面也能聽見。她大聲說:『到皇茲第奇區,鄧肯街13號。』我想看來她說的是真的[160],所以看見她坐在車上以後,也跟著跳上了馬車尾部。這是每一個偵探必須精通的技能。我們就這樣向前走,馬車一路未停,直奔目的地。快到13號門前的時候,我先跳下車來,裝做閑逛的樣子在馬路上漫步。我看見馬車停了,車夫跳下來,把車門打開等候著,可是並沒有人下來。我走到車夫面前,他正在黑暗的車廂中到處摸索,嘴裡不乾不淨地罵著我這輩子都沒聽過的『最好聽的』詞。乘客早已蹤跡全無了。我想,車夫要想拿到車費恐怕得猴年馬月了。我們到13號去問了問,原來那裡住的是一位品行端正的裱糊匠[161],名叫凱斯維克,他從來也沒聽說有叫什麼索耶或者丹尼斯的人。」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

(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我吃驚地大叫道:「你是說那個身體虛弱、步履蹣跚的老太婆竟然在車行進中跳下去了,而你和車夫都沒看見?」

福爾摩斯全集厲聲說道:「什麼老太婆,真該死[162]!我們被人騙了,我們兩個才是老太婆呢!他一定是個年輕的小夥子,一個身手敏捷的小夥子。而且還是個了不起的演員,他的演技真是舉世無雙[163]。顯而易見,他是知道有人跟著他的,因此就用了這一手,趁我不注意溜了。看來我們想抓的那個人,絕不像我當初想象的那樣孤身一人,他還有許多願意為他冒險的朋友。喂,大夫,看樣子你是累壞了,聽我的話進去睡吧。」

他仍在考慮那個他立志要解開的謎。

W.H.海德,《哈珀周刊》,1899(這幅圖在[紐約:哈珀兄弟公司,1904]出版的《福爾摩斯全集系列,卷一》中的《馬斯格雷夫典禮》再次應用)

我的確感到很疲乏,所以就聽他的話回屋去睡了。剩下福爾摩斯全集一個人,坐在微微燃燒著的爐火邊。在這萬籟俱寂的漫漫長夜裡,迴響著他那憂鬱的琴聲[164]。我知道他仍在考慮那個他立志要解開的謎。

第六章葛雷格森大顯身手

第二天,各家報紙都連篇累牘地刊登了所謂「布里克斯頓疑案」的新聞。每份報紙上都有非常詳盡的報道,有的甚至還刊發了社論[165]。其中有些消息連我都沒聽說過。我的剪報本里至今還保存著不少關於這個案子的剪報。下面是其中一些新聞的摘錄:

《每日電訊報》[166]報道說:在所有的犯罪記錄里,很少有比這個悲劇更為離奇的案子。被害人用的是個德國名字,又沒有什麼其他的犯罪動機,而且牆上還有那麼狠毒的字樣;所有這些都說明這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黨所乾的。社會黨在美國的流派很多,被害人無疑是因為觸犯了它們不成文的法律,才被追蹤到此,遭了毒手[167]。這篇文章還順便提到過去發生的德國秘密法庭[168]案、礦泉案[169]、義大利燒炭黨[170]案、布林威列侯爵夫人案[171]、達爾文理論案、馬爾薩斯原理[172]案以及萊特克利夫公路[173]謀殺案等案件,然後在文章結尾向政府提出忠告,主張今後要密切注意在英外僑的動向。

《旗幟報》評論說:這種無法無天的暴行,通常都是在自由黨[174]

萊特克利夫公路地區,斯蒂普萘(1892)

《維多利亞和愛德華時代的倫敦》

執政時發生的。究其原因,是由於民心動亂和因此而導致的政府權力的削弱。死者是一位美國紳士,已在倫敦城居住幾個星期。生前曾住在位於坎伯威爾[175]區托爾凱伊的夏潘提爾太太的公寓里。他是在私人秘書約瑟夫·斯坦傑森先生的陪同下出來旅行的。他們二人本月4日[176]星期二辭別女房東后,就去尤斯頓火車站[177],準備搭乘快車去利物浦。當時有人在車站月台上看見過他們,之後就不知所蹤了。後來,根據警方的記錄,在尤斯頓車站數英裡外的布里斯克頓路的一所空屋中發現了德雷伯先生的屍體。他如何到達此地以及如何被害等情況,仍是未解之謎。斯坦傑森至今下落不明。值得安慰的是,蘇格蘭場的著名偵探萊斯特雷德和葛雷格森二人正在聯手偵查此案,相信本案很快就會水落石出。

《每日新聞報》報道說:這肯定是一樁政治罪案。由於歐洲大陸各國政府的專制和對自由主義的憎恨,許多人被驅逐到我們的國土上來。如果我們不追究他們過去的所作所為,這班人士很有可能成為優秀的公民。在這些流亡人士中間,有著一種嚴格的「準則」,一經觸犯,必予處死。目前必須竭盡全力找到他的秘書斯坦傑森,以便確定死者的詳細生活習慣。另據報道,死者生前在倫敦的住址已經查獲,這使案情取得了決定性的進展。這都要歸功於蘇格蘭場葛雷格森先生的機智幹練。

早餐時,福爾摩斯全集和我一同讀完了這些報道,這些報道似乎讓他感到相當有趣。

「我早就對你說過,不管發生什麼情況,功勞總是屬於萊斯特雷德和葛雷格森的。」

「那也要看結果呀。」

「哦,老兄,這才沒有一點關係呢。如果兇手捉到了,肯定是由於他們兩個勤勤懇懇;如果兇手逃跑了,他們又會說:雖然他們歷盡艱辛,但是……好事永遠都是他們的,壞事就是別人的了。不管他們幹什麼,總會有人給他們歌功頌德。真是『笨蛋雖笨,但是總有比他更笨的笨蛋為他喝彩[178]』。」

這時候,過道里和樓梯上突然傳來一陣雜亂的腳步聲,夾雜著房東太太的抱怨聲,我不禁喊道:「這是怎麼一回事?」

「這是偵緝隊貝克街分隊。」我的夥伴一臉嚴肅地說。正說著,只見六個街頭流浪兒[179]衝進屋來,這是我所見過的最骯髒、最衣衫襤褸的孩子。

「立正!」福爾摩斯全集厲聲喝道。這六個小流氓就像六個破爛的小泥人一樣站成了一條線,「以後你們叫維金斯一個人上來報告,其餘的人在街上等著。找到了嗎,維金斯?」

一個孩子答道:「沒有,先生,我們還沒有找到呢。」

「我估計你們也沒找到,一定要繼續查找,找到為止。這是你們的工資。」福爾摩斯全集給了他們每人一個先令。「好,現在去吧,希望下次有好消息向我報告。」

福爾摩斯全集揮了揮手,這群孩子就像一群耗子似的下樓了。一會兒,就聽到街上傳來了他們刺耳的吵鬧聲。

福爾摩斯全集說:「這些小傢伙,一個人比一打警察還能幹。人們一看到官方人士就閉口不言了。可是,這些小傢伙什麼地方都能去,什麼事都能打聽到。他們很機靈,像針尖一樣無孔不入。他們就是需要有人組織。」

「這是偵緝隊貝克街分隊。」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立正!」福爾摩斯全集厲聲喝道。

查爾斯·道爾,《血字的研究》(倫敦及紐約:沃德·洛克公司,1888)

我問道:「你是為了布里克斯頓路的這個案子雇的他們嗎?」

「是的,有一點我想要弄明白,但只不過是時間問題。啊!現在咱們可就要聽到些新聞了!你瞧,葛雷格森在街上朝我們這兒來了,滿臉得意之色。我知道他是到這兒來的。你看,他站住了。他來了!」

門鈴一陣猛響之後,一眨眼的工夫,這位金髮偵探就一步三級地跳上樓來,闖進了我們的客廳。

「我親愛的朋友,」他緊緊地握著福爾摩斯全集反應冷淡的手,叫道,「祝賀我吧!我已經把整件案子弄得清清楚楚了。」

我似乎看出,在福爾摩斯全集富於表情的臉上掠過一絲憂慮。

他問道:「你是說你已經找到線索了嗎?」

「當然了!老兄,我連兇手都抓起來了!」

「那麼他叫什麼名字?」

「亞瑟·夏潘提爾,是皇家海軍的一個中尉,」葛雷格森一面得意地搓著他的胖手,一面挺起胸脯大聲說。

街頭流浪兒

攝影:雅各布·里斯,《另一群人的生活》(紐約:查爾斯斯克裡布納後世出版社,1890)

「找到了嗎,維金斯?」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福爾摩斯全集這才鬆了一口氣,放鬆地笑了笑。

「請坐,抽支雪茄吧。」他說,「我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你是怎麼抓到他的。喝點兒加水威士忌嗎?」

「喝點兒就喝點兒吧,」這位偵探回答說,「這兩天費了不少勁兒,可把我累壞了。你知道,體力勞動倒不多,主要是腦子緊張得厲害。我想你能明白,福爾摩斯全集先生,因為咱們都是用腦子幹活兒的。」

福爾摩斯全集一本正經地說:「您過獎了。讓我們聽聽,您是怎樣獲得這樣一個可喜可賀的成績的。」

這位偵探在扶手椅上坐了下來,洋洋得意地大口吸著雪茄,忽地拍了一下大腿高興地說道:

「真可笑,萊斯特雷德這個傻瓜,自以為很聰明,可是他完全搞錯了。他正在尋找那位秘書斯坦傑森的下落呢。斯坦傑森就像一個沒有出世的孩子[180]一樣和這個案子無關。我敢斷言,他現在已經捉到那傢伙了。」

說到這兒他哈哈大笑,差點兒喘不過氣來。

「那你是怎樣得到線索的呢?」

「啊,我全都告訴你們。當然嘍,華生醫生,這是機密,只能咱們幾個說說。首先必須克服的困難就是要查明這個美國人的來歷。有些人也許要登廣告,等著有人來報告,或者等著死者生前的親朋好友出來,主動透露什麼消息。托拜厄斯·葛雷格森的工作方法卻不是這樣的。你還記得死者身旁的那頂帽子嗎?」

「記得,」福爾摩斯全集說道,「那是從坎伯韋爾路229號的約翰·安德伍德父子的帽店買來的。」

聽了這話,葛雷格森顯得有點垂頭喪氣。他說:「想不到你也注意到了。你去過那家帽店嗎?」

「沒有。」

「哈哈!」葛雷格森放下了心,「就算看起來再小的機會,你也決不應該放過。」

「在偉人的心裡,任何事情都不是微不足道的[181]。」福爾摩斯全集說,像句至理名言。

「好,我找到了店主安德伍德,問他是不是賣過一頂這個號碼和這個式樣的帽子。他們查了查售貨記錄,很快就查到了,這頂帽子是一位住在托爾凱伊的夏潘提爾公寓的德雷伯先生買的。這樣我就找到了這個人的住址。」

這位金髮偵探就一步三級地跳上樓來。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倫敦的一家私人旅館。

注意:上面還有對外國人的特別告知(「這裡可以使用法語交流,我也懂德語」)。

「聰明,真是聰明!」福爾摩斯全集咕噥著。

「我跟著就去拜訪了夏潘提爾太太,」這位偵探接著說,「我發現她的臉色異常蒼白,神情十分不安。她的女兒也在房裡——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當我和她談話的時候,她的眼睛紅紅的,嘴唇不住地顫抖。這些都逃不過我的眼睛。於是我就開始懷疑起來。福爾摩斯全集先生,你知道那種感覺,當你發現正確線索時,精神為之一振啊!我就問道:『你們聽說你們以前的房客,來自克利夫蘭的德雷伯先生神秘死亡的消息了嗎?』

「這位太太點了點頭,好像連話都說不出來了。她的女兒哇地一聲哭出來。我越看越覺得他們肯定知道點什麼。

「我問道:『德雷伯先生幾點鐘離開你們這裡去車站的?』

「'8點鐘,』她不住地咽著唾沫,壓抑著激動的情緒說,『他的秘書斯坦傑森先生說有兩班去利物浦的火車,一班是9點15分,一班是11點。他要趕第一班火車。』

「『這是你最後一次見他嗎?』

「我問這個問題時,那個女人的臉色一下變得極其蒼白。過了好一會兒,她才回答說:『是的。』可是她說這話的時候聲音沙啞,語調很不自然。

「沉默了一會兒以後,女兒說話了,聲音清晰而鎮靜。

「她說:『說謊對我們沒什麼好處,媽媽,我們還是跟這位先生坦白說吧。後來我們確實又見過德雷伯先生。』

「『願上帝饒恕你!』夏潘提爾太太雙手一攤,坐回椅子上,喊道,『你毀了你哥哥了!』

「『亞瑟一定也希望我們說實話。』姑娘堅定地回答。

「我就說道:『現在你們最好還是都告訴我吧。猶猶豫豫還不如什麼都不說。何況你們還不知道我們掌握了多少情況呢。』

「『都是你,艾麗絲!』她媽媽大聲說,然後轉過身來對我說,『我全都告訴你吧,先生。你別以為一提起我兒子我就著急是因為怕他和這樁可怕的命案有什麼關係。他完全是清白的。可是我擔心的是,你或是別人覺得他有殺人的嫌疑。但是,這是絕不可能的。他的高貴品格、他的職業和他的經歷都能證明這一點。』

「我說:『你最好還是把事情說清楚吧。相信我,如果你的兒子真是清白的,他絕不會受到冤枉的。』

「她說:『艾麗絲,你最好還是出去吧,讓我們兩個人談。』於是她的女兒就出去了。她接著說,『唉,先生,我本來不想告訴你的,可是我女兒已經說出來,我也沒有別的辦法了。既然要說,我就一點細節也不會漏掉。』

「我說:『這是聰明的做法。』

「『德雷伯先生在我們這裡住了差不多三個星期。他和他的秘書斯坦傑森先生一直在歐洲大陸旅行。我看到他們每個箱子上都貼著哥本哈根的標籤,可見那是他們的上一站。斯坦傑森是一個沉默、謹慎的人;可是他的主人——我不得不說,完全是另一回事。這個人舉止粗俗,行為下流。在他們搬來的當天晚上,德雷伯就喝得酩酊大醉,直到第二天中午12點鐘還沒完全醒過來。他對女僕們態度輕佻、下流,簡直讓人噁心。最糟糕的是,他竟敢用這樣的態度來對待我的女兒艾麗絲。他不止一次地對她胡說八道,幸好我女兒很單純,還不懂事。有一次,他居然把我女兒緊緊摟在懷裡,這個畜生,連他的秘書都罵他太不是個人。』

「願上帝饒恕你!」夏潘提爾太太雙手一攤,坐回椅子上,喊道,「你毀了你哥哥了!」

詹姆斯·格里格,《血字的研究》(倫敦、墨爾本及多倫多:沃德·洛克有限公司,日期不詳)

「『可是,你為什麼還要忍受呢?』我問道,『我想,你願意的話,隨時可以把房客攆走。』

「我的問題切中要害,夏潘提爾太太一聽臉就紅了,她說:『要是他來的那天我就把他攆走就好了。可是,他們的條件太誘人了。他們每人每天的房租是一鎊,一個星期下來就是14鎊[182];況且現在是租房的淡季。我是個寡婦,我的兒子在海軍里工作,花銷很大。我真捨不得白白放過這筆錢,所以我就盡量容忍。可是,最近這一次他鬧得太不像話了,因此我才讓他離開,這就是他們搬走的原因。』

「『後來呢?』

「『看到他坐上車走了,我心裡才輕鬆下來。我的兒子那時正在休假,但這些事我一點也沒告訴他,因為他脾氣暴躁,而且又非常疼愛他的妹妹。這兩個人走了以後,我關上了大門,總算是一塊石頭落了地。可是,天啊,還不到一個鐘頭,門鈴又響了,原來是德雷伯又回來了。他的樣子很興奮,顯然又沒少喝。當時我和女兒正在屋裡坐著,他一頭闖進來,驢唇不對馬嘴地說他沒有趕上火車。後來,他竟然當著我的面轉頭對艾麗絲說,讓她和他一起私奔。他對我女兒說:『你已經長大成人了,什麼法律也限制不了你了。我有的是錢。別管這個老女人了,馬上跟我走吧。你可以像公主一樣享盡榮華富貴。』可憐的艾麗絲非常害怕,一直躲著他。可是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門口拉,我嚇得尖叫起來。就在這時候,我的兒子亞瑟走了進來。以後發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聽到叫罵和扭打的聲音。我嚇壞了,連頭都不敢抬。等我抬起頭來看時,見到亞瑟手裡拿著一根棍子,站在門口大笑著。他說:我想這個傢伙再也不會來找我們的麻煩了。我現在出去跟著他,看看他去幹些什麼。說完這話,他就拿起帽子,向街上跑去。第二天早晨,我們就聽到了德雷伯先生被人謀殺的消息。』

「可是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門口拉。」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這就是夏潘提爾太太親口說的話。她說話時常常又喘又停的,有時候聲音還非常低,我簡直聽不清楚。但我還是把她的口供全都速記[183]下來了,決不會有什麼差錯的。」

福爾摩斯全集打了一個呵欠,說道:「的確是緊張刺激。後來怎麼樣了?」

這位偵探又說了下去:「夏潘提爾太太說到這裡,我看出了整個案子的關鍵所在。於是,我就用一種對婦女一向行之有效的眼神盯著她,問她兒子回家的時間。

「『我不知道。』她回答說。

「『不知道?』

「『不知道。他有一把彈簧鎖的鑰匙,他自己開門進來的。』

「『你睡了以後他才回來的嗎?』

「『是的。』

「『你幾點鐘睡的?』

「『大概11點。』

「『這麼說,你的兒子出去了最少兩個小時。』

「『是的。』

「『也可能是四五個小時?』

「『有可能。』

「『這麼長時間他都幹了些什麼?』

「『我不知道。』她回答說,說時嘴唇都白了。

「當然,說到這裡,就用不著多問了。我找到夏潘提爾中尉的下落之後就帶著兩個警官,把他抓起來了。當我拍拍他的肩頭,警告他乖乖跟我們走的時候,他竟厚顏無恥地說:『我想你們抓我,是懷疑我和那個渾蛋德雷伯的死有關吧。』我們並沒有向他提起這件事,他自己倒先說出來了,這是最讓我覺得可疑的。」

「十分可疑。」福爾摩斯全集說。

「當時他手裡還拿著她母親說他追德雷伯時拿的那根大棍子,是一根很結實的橡木棍子。」

「那麼你的高見如何?」

「唔,據我看,他追德雷伯一直追到了布里克斯頓路,在那兒他們又爭吵起來。爭吵之間,德雷伯挨了狠狠的一棒子,可能正打在肚子上,所以人雖然死了,卻沒有留下任何傷痕。那天晚上雨很大,所以周圍沒有人。於是夏潘提爾就把屍體拖到那幢空房子里去了。至於蠟燭、血跡、牆上的字跡和戒指等等,不過是想轉移警察視線的一些把戲而已。」

「做得好!」福爾摩斯全集鼓勵道,「葛雷格森,你大有進步啊,你遲早會出人頭地的。」

葛雷格森驕傲地答道:「我自己也覺得這件事辦得挺乾淨利落的。這個小夥子自己主動交代說:他追了一陣子以後,德雷伯發現了他,於是就坐上一輛馬車逃跑了。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位以前在船上的老同事,他們一起走了很久。可是我問他這位老同事的住址時,他又不能給我一個滿意的回答。我覺得這個案子的情節前後非常吻合。可笑的是萊斯特雷德,他一開始就找錯了線索,恐怕他不會取得什麼進展了。嘿!說曹操,曹操到啊。」

萊斯特雷德站在屋子中間,緊張地擺弄著帽子,不知道該怎麼辦。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果然是萊斯特雷德來了。我們談話的時候,他已經上了樓,現在已經進了屋。平時從他的舉止和衣著上都能看到的信心十足和洋洋自得,現在卻不見蹤跡了。只見他愁容滿面,衣著凌亂。他顯然是有事來向福爾摩斯全集請教的,因為他一看到他的同事也在這兒,便表現得局促不安。他站在屋子中間,緊張地擺弄著帽子,不知道該怎麼辦。最後,他終於開口了:「這真是最最離奇的案子,一件最不可思議的怪事。」

葛雷格森得意洋洋地說道:「啊,你這樣看嗎,萊斯特雷德先生?我早知道你會得出這樣的結論。你找到那個秘書斯坦傑森先生了嗎?」

「那位斯坦傑森先生,」萊斯特雷德心情沉重地說道,「今天早晨6點左右在好樂迪私人旅館[184]被人殺害了。」

第七章一線光明

萊斯特雷德給我們帶來的消息非常重要,但又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我們三個聽了以後,全都目瞪口呆[185]。葛雷格森從椅子上跳了起來,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酒也弄翻了。我默默地注視著福爾摩斯全集,只見他雙唇緊閉,眉毛已經快壓到眼睛上了。

「斯坦傑森也被殺了,」福爾摩斯全集喃喃地說,「案情更加複雜了[186]。」

「本來就夠複雜的了,」萊斯特雷德坐在椅子上,發著牢騷說,「我好像不小心跑到了一個什麼戰略研討會似的。」

葛雷格森結結巴巴地問道:「你,你這消息可靠嗎?」

「我剛從他住的房間那裡來,」萊斯特雷德答道,「是我第一個發現這個情況的。」

福爾摩斯全集說:「剛才葛雷格森正在給我們講他對於這件案子的看法呢。能不能請你也把所看見的和所做的事情跟我們說說?」

「我不反對,」萊斯特雷德坐了下來,回答說,「我坦白承認,我原來認為斯坦傑森與德雷伯的被害有關。這個新情況讓我明白我完全弄錯了。我抱定了這樣一個想法,於是就開始偵查這位秘書的下落。有人曾在3號晚上八點半左右在尤斯頓車站看見他們兩個人在一起。次日清晨兩點鐘,德雷伯的屍體就在布里克斯頓路被發現了。我當時面臨的問題就是要弄清楚從八點半以後到謀殺案發生的這段時間裡,斯坦傑森都幹了些什麼,後來他又到哪裡去了。我先給利物浦發了個電報,說明斯坦傑森的外貌,並讓他們注意監視美國的船隻;然後就在尤斯頓火車站附近的旅館和公寓里挨戶查找。你們知道,當時我認為如果德雷伯和他的朋友已經分開,按常理來說,斯坦傑森當天晚上肯定要在車站附近找個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再到車站去。」

福爾摩斯全集說:「他們可能事先約好了會面的地點。」

「事實證明確實如此。昨天我跑了整整一個晚上打聽他的下落,可是毫無結果。今天早晨我很早就開始查訪了。八點鐘,我來到了小喬治街的好樂迪私人旅館。我問他們是否有一位斯坦傑森先生住在這裡的時候,他們立刻回答說有。

「他們說:『你一定就是他等的那位先生了,他等你已經等了兩天了。』

「『他現在在哪兒?』我問道。

「『他還在樓上睡著呢。他讓我們九點叫他。』

「『我現在就上去找他。』我說。

「我當時想我突然出現,可能會使他大吃一驚,一不留神也許會吐露些什麼。一個侍者[187]自願帶我上去。這個房間是在三樓,有一條不長的走廊一直通到房間。侍者給我指了指房門以後,正要下樓,我突然看到一種可怕的景象,我雖然有20年的經歷,這時也感到想吐。一條彎彎曲曲的血跡由房門下邊流了出來,一直流過走廊,匯積在對面的牆腳下。我大叫一聲,那個侍者聽到后,就轉身走了回來。他看見這個情景,嚇得差點昏過去。房門從裡面鎖住了,我們用肩把它撞開,沖了進去。房間里的窗戶開著,窗子旁邊躺著一個男人的屍體,身上穿著睡衣,縮成一團。他早就斷了氣,四肢已經僵硬冰涼了。我們把屍體翻過來,侍者一下就認出他就是用斯坦傑森的名字住進這間房子的客人。致死的原因是有一把刀刺入了身體左側,肯定是刺入了心臟。還有一件最奇怪的事情,你們猜猜看,死者臉上有什麼?」

「他看見這個情景,嚇得差點昏過去。」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我聽到這裡,不覺毛骨悚然,已經預感到有十分可怕的事情。福爾摩斯全集答道:「是『復仇(RACHE)』這個字,用血寫的。」

「正是這個字。」萊斯特雷德說,話音中還帶著恐懼。一時之間,我們都沉默了。

這個暗藏兇手的行為似乎很有計劃,而且難以理解,這使他的罪行顯得更加恐怖。一想到這,我那在戰場上曾經堅強的神經,也不免開始震顫。

「有人看見過這個兇手,」萊斯特雷德接著說,「一個送牛奶的小孩在去牛奶房的時候,偶然經過旅館後面的那條小衚衕,這條衚衕是通往旅館後邊的馬車房[188]的。他看到平時放在地上的那個梯子豎了起來,對著三樓的一個大開著的窗戶。這個孩子走過去之後,曾經回過頭來瞧了瞧,他看到一個人從梯子上下來。那個人不慌不忙、大搖大擺地走了下來,這個孩子還以為是旅館里的木匠在幹活呢。他沒太注意這個人,但倒是想過,這時候就幹活也太早了吧。他記得這個人是個高個兒,臉紅紅的,穿著一件長長的棕色外套。他在行兇之後,肯定還在房裡停留過一會兒。因為我們在臉盆中發現了帶血的水,說明兇手曾經洗過手;床單上也有血跡,可見他行兇以後還從容地擦過刀子。」

一聽到兇手的身形、面貌和福爾摩斯全集的推斷十分吻合,我就掃了他一眼,可是他的臉上並沒有絲毫得意的表示。

福爾摩斯全集問道:「你在屋裡沒發現什麼兇犯的線索嗎?」

「沒有。斯坦傑森兜里裝著德雷伯的錢袋,但是看來平常就是他帶著的,因為幹什麼都是他付錢。錢袋裡有八十多鎊,分文未少。不管這樁離奇罪案的動機是什麼,但絕不會是謀財害命。被害人衣袋裡沒有文件,也沒有記事本,只有一份電報,是一個月前從克利夫蘭城發來的,電文是』J.H.現在歐洲[189]』,沒有署名。」

福爾摩斯全集問道:「再沒有別的東西了?」

「沒有什麼重要的東西了。床上還有一本小說,是死者臨睡前看的。他的煙斗放在他旁邊的椅子上。桌上還有一杯水。窗台上有個盛藥膏的木匣,裡邊有兩粒藥丸。」

福爾摩斯全集猛地從椅子上跳起來,高興得歡呼起來。他眉飛色舞地大聲說道:「這是最後的一環,現在我的論斷算是完整了。」

兩位偵探莫名其妙地盯著他。

我的朋友信心十足地說:「我對這個案子的每條線索都了如指掌了。當然,細節還有待補充。但是,從德雷伯在火車站和斯坦傑森分手,到斯坦傑森的屍體被發現,這期間所有主要的情節,我都已一清二楚,就像我親眼所見一般。我要把我的見解證明給你們看。你把那兩粒藥丸帶來了嗎?」

「在我這裡,」萊斯特雷德說著,就拿出一隻白色的小盒,「藥丸、錢袋、電報都拿來了,我想把這些東西放到警察局去比較安全。我把藥丸拿來,只是出於偶然,因為我敢肯定它不是一件什麼重要的東西。」

「請拿給我吧,」福爾摩斯全集說,「醫生,」他又轉向我說,「這是平常的藥丸嗎?」

這些藥丸當然不平常。珍珠似的灰色,小而圓,對著光看時幾乎是透明的。我說:「從分量輕和透明這兩點來看,我想這些藥丸能在水中溶解。」

「正是這樣,」福爾摩斯全集回答說,「請你下樓把那條可憐的狗抱上來好嗎?這個狗一直病著,房東太太昨天不是還想讓你幫它解決痛苦嗎?」

我下樓把狗抱了上來。這隻狗呼吸困難,目光獃滯,說明它活不了多久了。的確,從它那慘白的嘴唇就能看出,它的壽命早就遠遠超出一般狗類了。我把它放在地毯上的一塊墊子上面。

「我現在把一粒藥丸切成兩半,」福爾摩斯全集說著,就拿出小刀把藥丸切開,「半粒放回盒裡留著將來用,這半粒我把它放在酒杯里,杯子里有一匙水。你們看,我們這位醫生朋友的話是對的,它馬上溶解在水裡了。」

「這可能很有意思,」萊斯特雷德以為福爾摩斯全集在嘲笑他,因此帶著受到傷害似的語調說,「但是,我看不出來這和斯坦傑森的死又有什麼關係?」

「耐心點,朋友們,耐心點!到時候你就明白它是大有關係的了。現在我往裡面加點牛奶就好吃了,然後把它放在狗的面前,它就會立刻舔光的。」

他說著就把酒杯里的液體倒到盤子里,放在狗的面前,它很快地就把它舔得乾乾淨淨。福爾摩斯全集這種認真的態度讓我們深信不疑,我們都靜靜地坐在那裡,目不轉睛地看著那隻狗,並期待著出現某種驚人的結果。但是,什麼也沒有發生,這隻狗依舊躺在墊子上,吃力地呼吸著。很明顯,藥丸對它既沒有什麼好處,也沒有什麼壞的影響。

福爾摩斯全集早已把表掏出來看著,時間一分鐘一分鐘地過去了,可還是沒有結果,他的臉上顯得極其懊惱和失望。他咬著嘴唇,用手指敲著桌子,表現得十分不耐煩。看到他情緒那麼激動,我也不由得替他難過。可是兩位偵探的臉上卻顯出譏諷的微笑,他們很高興看到福爾摩斯全集受到了挫折。

這隻狗依舊躺在墊子上,吃力地呼吸著。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這不可能是偶然的,」福爾摩斯全集大聲喊著,他終於從椅子上跳了起來,在屋裡煩躁地走來走去,「絕不可能僅僅是由於巧合。在德雷伯一案中我就懷疑有某種藥丸,現在這種藥丸在斯坦傑森死後真的出現了,但是它們竟然不起作用。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所作的一系列推論絕不可能有錯誤!絕不可能!但是這個可憐的東西並沒有吃出毛病來。哦,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福爾摩斯全集高興地尖叫了一聲,跑到藥盒前,把另外一粒藥丸切成兩半,把半粒溶在水裡,加上牛奶,放在狗的面前。這個不幸的傢伙好像連舌頭都沒完全沾濕,四條腿便痙攣顫抖起來,然後就像遭到電擊一樣,直挺挺地死去了。

福爾摩斯全集長長地噓了一口氣,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珠。「我對自己的信心還是不夠,」他說,「剛才我應當明白,如果一個問題看上去和一系列的推論相矛盾,那麼,它必然有其他某種解釋方法[190]。那個小盒裡的兩粒藥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藥,另外一粒則完全無毒。其實我在沒看到這個小盒子之前就應該想到的。」

這個不幸的傢伙好像連舌頭都沒完全沾濕,四條腿便痙攣顫抖起來,然後就像遭到電擊一樣,直挺挺地死去了。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倫敦:沃德·洛克·波頓公司,1891)

福爾摩斯全集最後的這段話讓我太吃驚了,我都很難相信他當時是神智清醒的。但是死狗又明明地擺在眼前,證明他的推斷是正確的。我覺得我腦子裡的疑團漸漸明朗,我好像開始模模糊糊地看到了這件案子的真相。

福爾摩斯全集繼續說道:「你們覺得這一切似乎都很奇怪,因為你們在開始調查的時候,就沒有意識到擺在你們面前的那個唯一正確線索的重要性。我運氣不錯,抓住了這個線索,此後所發生的每件事都證實了我最初的設想,事實上,這些事也是符合邏輯的必然結果。因此,那些使你們大惑不解、也使案情更加模糊不清的事情,卻能啟發我的靈感,也使我更堅定地相信我的結論了。把奇怪和神秘混為一談,這是錯誤的。最平淡無奇的罪案往往是最神秘的,因為你看不出它有什麼新奇或特別的地方,可以作為推理的依據[191]。如果本案中被害者的屍體是在大路上發現的,而且也沒有那些使這個案子顯得不同尋常的超出常規和聳人聽聞的線索,那麼,這個謀殺案就更難搞清楚了。這些離奇的情節不但絲毫沒有增加破案的難度,反而使辦案的困難減少了。」

葛雷格森先生一直非常不耐煩地聽著這番議論,這時候他再也忍不住了。他說:「你看,福爾摩斯全集先生,我們都承認你是一個精明強幹的人,你有你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可是,我們現在想聽的不只是理論和說教,我們的任務是要捉到這個兇手。我已經把我這邊的情況說出來了,看來我是錯了。夏潘提爾這個小夥子是不可能實施第二樁謀殺案的。萊斯特雷德一直在追蹤他的那個斯坦傑森,看來他也錯了。你左一條線索、右一條線索的,好像知道的比我們多。但是現在是時候了,我們認為我們有權要求你說出你對於這個案情究竟知道多少。你能說出兇手是誰嗎?」

萊斯特雷德也說道:「我不得不說葛雷格森是對的,先生。我們兩個人都試過了,也都失敗了。從我到你這裡來以後,你就不止一次地說,你已經得到了你所需要的所有證據。現在你當然不應該再把它放在心裡了。」

我說:「如果還遲遲不去捉拿兇手,他就有時間再次作案了。」

被我們大家這樣一逼,福爾摩斯全集反而顯得優柔寡斷了。他不停地在房裡走來走去,頭低到胸前,眉頭緊鎖,他思索時總是這副模樣。

美國手銬,由蘇格蘭場探長莫里斯·莫斯推薦引入。

《海濱雜誌》(1894)

「不會再發生謀殺案了,」最後他突然站住,對我們說,「你們可以放心,這一點已不成問題了。你們問我知不知道兇手的姓名。我知道。但是,僅僅知道兇手的名字,那不算什麼,把兇手捉到才是真本事呢。我想很快就能把他捉住了。這件事我很希望能親自安排,親自下手。但是一定要細緻周到,因為我們要對付的是一個非常兇惡而狡猾的人。而且曾有事實證明,還有一個和他一樣聰明的人在幫助他。只要兇手不知道有人能獲得線索的話,就有機會捉住他。但是,只要他稍有懷疑,他就會更名改姓,立即消失在這個大城市的400萬居民[192]之中了。我無意傷害你們二位的感情,但是,我認為官方偵探絕不是他們的對手,這就是我為什麼沒有請求你們幫助的原因。如果我失敗了,我當然應該因這一點而受到譴責,我已準備好承擔這個責任。現在我願保證,只要對於我的全盤計劃沒有危害,到時候,我一定立刻告訴你們。」

葛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對於福爾摩斯全集的保證和他對官方偵探這種輕蔑的嘲諷極為不滿。葛雷格森聽了之後,滿臉通紅,一直紅到脖根;而萊斯特雷德則瞪著一對圓滾滾的眼睛,眼裡充滿了驚異和惱怒。但他們還沒有來得及開口,就聽見門外有人敲門,原來是那個流浪兒的代表,不起眼的小維金斯來了。

維金斯舉手敬了個禮,說:「先生,請吧,馬車已經喊到了,就在下邊。」

「好孩子,」福爾摩斯全集溫和地說,「你們蘇格蘭場為什麼不用這樣的手銬呢?」他從抽屜里拿出一副鋼手銬,繼續說道,「你們看鎖簧多好用,一碰就鎖住了[193]。」

萊斯特雷德說:「只要能抓到戴手銬的人,這種老式的也夠用了[194]。」

「很好,很好。」福爾摩斯全集微笑著說,「最好讓車夫來幫我搬箱子。去叫他上來,維金斯。」

我聽了這話不禁暗自詫異,他的意思好像是要出門旅行,可是他從沒跟我說起過。房間里有一隻小小的旅行箱,他把它拉了出來,開始系箱子上的皮帶。他正在忙著的時候,馬車夫走了進來。

「車夫,幫我扣好這個皮帶扣。」福爾摩斯全集屈膝在那裡弄著皮箱,頭也不回地說。

車夫緊繃著臉,不大情願地走過去,伸出手正要幫忙。說時遲,那時快,只聽到鋼手銬咔嗒一響,福爾摩斯全集跳起身來。

「先生們,」他兩眼炯炯有神地大聲說道:「讓我來介紹傑弗遜·霍普先生,他就是殺死德雷伯和斯坦傑森的兇手。」

這只是一霎那間的事,快得我都來不及弄明白。那一瞬間,福爾摩斯全集臉上的勝利表情、他那響亮的語調以及馬車夫眼看著閃亮的手銬像變魔術似的一下子銬在他的手腕上時的那種茫然、憤怒的面容,直到如今,我還記憶猶新、歷歷在目。有一兩秒鐘,我們大家成了一群塑像。然後,馬車夫憤怒地大吼一聲,掙脫了福爾摩斯全集,向窗子衝去,撞碎了木窗框和玻璃。但是,就在馬車夫要鑽出去的時候,葛雷格森、萊斯特雷德和福爾摩斯全集就像一群獵狗一樣一擁而上,把他揪了回來。接著,就是一場激烈的打鬥。這個人兇猛異常,我們四個人一再被他掙脫。他似乎有著一股瘋子似的蠻勁兒。他的臉和手在跳窗時割破得很厲害,血一直在流,但是他的抵抗並未因此減弱。直到萊斯特雷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透不過氣來,他才明白掙扎已無濟於事了。就是這樣,我們還不能放心,於是我們又把他的手和腳都捆了起來。捆好了以後,我們才氣喘吁吁地站起身子來。

葛雷格森、萊斯特雷德和福爾摩斯全集就像一群獵狗一樣一擁而上。

喬治·哈金森,《血字的研究》

(倫敦:沃德·洛克·波頓有限公司,1893)

這個人兇猛異常,我們四個人一再被他掙脫。

理查德·古特施米特,《血字的研究》(斯圖亞特:羅伯特·盧茨出版社,1902)

「他的馬車在這裡,」福爾摩斯全集說,「就用它把他送到蘇格蘭場去吧。好了,先生們,」他高興地微笑著說,這件小小的疑案總算告一段落了。現在,歡迎各位向我發問,想問什麼就問什麼,我決不會再拒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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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註釋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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