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荷塘案十一
第32章荷塘案十一
包紅說完將那堆照片高高揚起,灑落一地,憤然離開。
「壞人,小姨是壞人。」孫潤夢驚嚇過度,現在緩過神來,大抵也聽懂了大人之間的一些對話,不停地嘀咕起來。
果然不出包紅所料,莫希然開始不顧路人的眼光,檢拾地上那些另她羞恥而痛心的照片,而包紅則趁這個空檔,返回車裡,去取她事先準備好的刀子。
張偉明顯感覺她們談崩了,在包紅取著明晃晃的刀子向莫希然跑過去的時候,從她後面追過去,敏捷地將她手上的刀一拳打落在地,並急速擒拿住她的雙手,控制住了她。
「我是警察,別動。」
這猝不及防的變故,讓包紅不知所措。
她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這個時候會冒出一個警察來,雖然張偉,她似乎在哪裡見到過,但壓根都沒有在意,沒想到這傢伙竟是盯梢她的警察,真是太可惡了。
就在包紅被鉗制住不久,戴東傑與沈心雲也風塵僕僕地趕到了。
莫希然倒是一眼就認出了戴東傑與沈心雲,她抹了一把眼淚,看著戴東傑懇求道:「她是我妹妹,她不會對我怎麼樣,這只是一個誤會,請你們不要抓她。」
「她現在殺人未遂,我們有權逮捕她。」
「殺人未遂,你們哪隻眼睛看到我殺人了,放開我!」包紅憤怒地對著張偉大聲叫喊。
包紅見張偉巋然不動,而且將她鉗製得死死的。
她頭一低便如餓狼般,猛得向張偉的右手手臂咬去,張偉猝不及防,痛得直跳,不由的鬆開了一隻手,好在戴東傑眼急手快,很快又鉗制住了她。
沈心雲緊忙拿出手銬道:「你現在襲警,我們可以抓你。」
包紅徹底絕望,不再掙扎,只是一言不語、默然站立。
莫希然懇求道:「警察同志,請放了我妹妹吧,她拿刀,不代表就是想殺人,如果只要拿刀的人就有嫌疑,那你們該是要忙死了,再說你們不抓她,她肯定不會反抗,也就不存在襲警一說了。」
莫希然見沒有人回應她,又看了一眼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再次哀求:「這裡頭,很多人可能都帶了刀子,只是你們沒有發現,不是說拿刀就要行兇。」
嘴角帶著血,被拷上手銬,有幾分像嗜血狂魔的包紅怒吼道:「夠了,不需要你假惺惺地為我求情。」
戴東傑看著灰頭土臉的莫希然冷冷道:「包紅涉嫌殺死屈小睛。」
「不,這不可能,我妹妹在我請屈小睛的這兩個月里,根本沒有來過我家,她們完全不認識,她怎麼會殺屈小晴,警察同志,您一定是弄錯了,這肯定是個誤會。」
莫希然還想繼續往下說,孫潤夢打斷了她:「媽,不要幫小姨求情了,她是壞人,她要搶爸爸,媽媽,你辛辛苦苦幫小姨攢錢,想給她買房子,可是她,她卻想殺你,幸好剛才警察叔叔來了,不然,不然你肯定會……」
小傢伙沒有辦法再往下說下去,主要是因為太過恐懼與激動,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麼好。
正惡狠狠瞪向孫潤夢的包紅完全沒有想到,這幾年莫希然變得越來越摳門,竟是為了她,為了幫她買房子,這不可能,可一個孩子確是沒有必要說謊,她的眼神即刻松馳低垂下來。
她猛然間就覺得自己或許錯了,真的錯了,想想這些年,錢琳是對她不好,可莫希然,憑心而論,到底還是把她當成了妹妹的。
包紅突然間覺得好累好累,她只想閉上眼永遠休息,淡淡地吐出一句。
「屈小睛是我殺的,我認罪。」
然後頭也不回的閉上眼睛跟著戴東傑與馮高宏上了警車,結束了,一切都結束了,真的結束了,這樣結束也好!
包紅在心裡不停地感嘆!
如果當時沒有看孫威媽買回的那一大袋子紅糖,也許她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吧,有關紅糖的記憶,零零散散,開始一點點,湧入了包紅的腦海里。
莫希然13歲初來月事,痛得死去活來,錢琳給她買了一大桶紅糖,而她包紅給紅糖里放了許多螞蟻,那是她辛辛苦苦在螞蟻堆里抓了一個多小時的成果。
第二次錢琳再買回紅糖時,包紅又趁機放了臘肉里的蛆。
第一次錢琳捨不得將紅糖扔掉,硬逼著莫希然喝了,說有幾隻小螞蟻沒關係,螞蟻本來就能入葯制病。
而第二次,包紅放了蛆的,錢琳怒不可遏,沒再逼自己的女兒,而是逼著包紅吃。
如果包紅不吃,錢琳便會將她媽媽留給她的存錢罐子砸得粉碎,那是她媽媽給她留下她最喜歡的遺物。
雖然莫希然也勸錢琳:「媽,算了,妹妹小,不懂事,扔了吧,就當她吃了。」
可錢琳還是處罰了包紅。
錢琳說這次若不懲罰,包紅下次一定還會再犯。
包紅吃了十幾隻有蛆的紅糖后噁心不已,垂死掙扎,大罵錢琳,說打死她,她也不再吃。
錢琳拿起掃帚就狠狠地往包紅後背抽去,為了阻止事態變得更為嚴重,莫希然吃了幾大口帶蛆的紅糖,對錢琳道:「媽,別打了,你會打壞妹妹的,不浪費,我吃,我都吃。」
她剛說完便哇的嘔吐不止,因為她並不知道那些蛆是來自臘肉還是糞桶。
錢琳見狀,只得作罷。
足足兩天,莫希然一看到東西就想吐,喝水都想吐,而從此她對紅糖萬分憎惡。
案子判了下來,莫希然一夜未眠,如果當初說開了,包紅感受到了她的關愛,而丈夫也能理解她的偏執,不至於走錯,一切會不會大不相同。
大家都說沉默是金,以前莫希然一直奉為至理名言。
對於沒有把握的事,沒到最後關頭,她通常會壓在自己心裡,人說沒有希望就沒有失望。
可她萬萬沒想到,因為她的沉默,最後大家卻以如此悲劇收場。
最後,莫希然不但沒有找王義昌要5000元,還把給妹妹買房攢下的10萬給了王義昌,請求原諒,希望王義昌能幫著說說話,不要判包紅死刑。
從此莫希然的生活完全改頭換面,她說錢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攢著沒用。
(本章完)